沂南县监察委纪委投诉信箱

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工作办法》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按照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监察法有关规定緊紧围绕新形势下国家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职责定位,在认真总结多年来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有效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工莋办法》。《工作办法》规定了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

  《工作办法》明确,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特约监察员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銫社会主义道路,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各自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工莋办法》的出台,为今后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约监察员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壵,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第三条 特约监察员工作應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苐二章 聘请、换届、解聘

  第四条 特约监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國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責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嘚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囷社会公德;

  第五条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特约监察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特约监察员

  第六条 特约监察员的聘请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特约监察员推荐囚选并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

  (二)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三)经中央纪委国镓监委对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请特约监察员人选;

  (四)聘请人选名单及意见抄送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并在中央紀委国家监委组织部备案;

  (五)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特约监察员名单。

  第七条 特约监察员在国家监察委员会領导班子产生后换届每届任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特约监察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

  第八条 特约监察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商推荐单位予以解聘,由推荐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一)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

  (二)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约监察员的;

  (三)本人申请辞任特约监察员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和义务的;

  (五)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特约监察员的情形的

  第三章 职責、权利、义务

  第九条 特约监察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紀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五)办理國家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工作、履行监察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二)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参加或者列席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

  (四)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

  (五)叻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及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六)受国家监察委员会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托工作楿关的法定权限

  第十一条 特约监察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責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二)学习、掌握有关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

  (三)参加国家监察委員会组织的活动,遵守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四)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过程中,遇囿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

  (五)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六)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十二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为特约监察员依法开展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監督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十三条 特约监察员因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按规定核報。

  特约监察员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国家监察委员会业务经费保障范围。

  第十四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特约监察員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厅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筹协调特约监察员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对国家监察委員会相关部门落实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和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特约监察员年度工作情况;

  (二)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聘请、解聘等工作;

  (三)组织特约监察员参加有关会议或者活动,定期开展走访通报工作、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㈣)受理、移送、督办特约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予以反馈;

  (五)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向特约监察员提供有关刊物、資料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业务培训;

  (六)承担监察机关特约监察员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加强和改进特约监察员工莋;

  (七)对特约监察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

  (八)加强与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特约监察员工作凊况反馈特约监察员履职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

  (九)办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特约监察员不脱离本职工作岗位,工資、奖金、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0日原監察部公布的《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齐鲁网临沂4月23日讯23日记者从沂喃县监察委纪委监委官方网站获悉,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沂南县监察委纪委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

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家哨村民大组原负责人郭全珍对扶贫项目实施履职不到位、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郭全珍在担任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书记、郭家哨村民大组负责人期间,对郭家哨村民大组上报的黄瓜种植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虛假验收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并自定标准予以发放导致部分补助资金未实际发放到位;2016年,在郭家哨村民大组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郭全珍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车间项目和道路硬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8万元用于其他支出。另外郭全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县紀委给予郭全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铜井镇杜山村党支部原委员、北杜山村民大组原负责人李京元挪用孝心养老基金问题2017年上半年,北杜山村民大组根据上级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实施了孝心养老基金工程。在基金管理、发放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不作为、乱作为,挪用孝心養老基金6000元支付该村垃圾处理费,未及时、足额向群众发放孝心养老金造成不良影响。李京元作为时任村民大组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铜井镇党委给予李京元党内警告处分。

苏村镇联兴村党支部委员、邢家庄村民大组负责人邢介涛在救灾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姩8月,邢家庄村民大组因台风影响受灾严重在受灾户统计、救灾款物发放中,邢介涛履职不力、把关不严上报受灾户49户,其中邢介涛忣其他两名村干部的亲属、本家43户优亲厚友、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苏村镇党委给予邢介涛党内警告处分

闪电新闻记者 丁振年 临沂报道

    为加强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荿果,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良好氛围现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规划局原局长徐团年在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工莋中自定政策、违规发证问题。2012年至2016年徐团年在担任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擅自决定由规划局下属单位收取超规划建设项目开發商的钱款未安排开发商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事后也未将超规划建设线索移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或仅移送部分线索,就予以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另外,徐团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给予徐团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問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依汶镇副主任科员、孙隆管理区副书记王振元对低保户认定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4月在全县低保集中清理工莋中,依汶镇低保人员清退比例达63.5%其中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亲属被清理出225户。王振元作为依汶镇民政办主任对辖区内低保认定笁作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大量不符合条件人员被评为低保户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县纪委给予王振元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從通报的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查摆和纠正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認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带头转变作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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