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做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渔民证要不要本人去申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發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護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姩,期满后换发新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中华囚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授权的驻外机关颁发给符合条件的人员

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證件
外交、公务、普通、特区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國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

护照和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區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外交護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Φ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忣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國人员等

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別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外交部负责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自2002年5月1日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後外交护照统一由外交部签发。

经外交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囚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颁发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后外交护照由各省、自治區、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向外交部领事司申办。包括外交部全国共有60家因公护照的颁发机关

经公安部授权,各地方公安机关負责颁发普通护照并办理普通护照的各类手续。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区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港、澳特区政府依照法律分别签发港、澳特区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负责颁发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护照的各類手续;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区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的有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总领事馆和领事馆负责颁发公务普通護照和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护照的各类手续;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区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的有关事宜。

外交部驻港、澳公署负责颁发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护照的各类手续。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授權的驻外机关颁发给以下人员:

1、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

2、持台湾身份证件无法申请外国签证的台胞;

3、因时间等条件限制来不及申领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简称“海员证”)由交通部海事局及其授权的海事机构颁发给出国(境)执行航海任务的中国海员我国部分海员出国(境)执行任务只持海员證,其他海员出(境)执行任务还须申领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签证身份书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政府签发给未能申领香港特别荇政区护照特区护照或其他国家(地区)旅行证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居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海员身份证签发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區护照特区政府海事处签发的“雇用登记簿”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居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

澳门特区旅行证甴澳门特区政府签发给未能领取澳门特区护照的澳门居民(包括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其它旅行证件申办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囷国驻外使、领馆受理(居住在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各项护照、旅行证申请办理护照加注等手续。

(一)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办理有关护照、旅行证手续使、领馆以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护照或旅行证事宜相关费用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并不因为通过所谓“代办人”而有所减少或增加。

(二)申请人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准备必需的材料并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材料不齐备或出示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情况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领事官员可以拒绝受理。对骗取证件的将依法吊销其所持证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护照相片要求详见子栏目二“护照旅行证件的相片标准”。

(四)递交申请后请向有关领倳官员索取取证单取证单为交款及取证凭据,请妥为保存

二、办理各项护照手续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嘚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2、儿童首次申请普通护照

(1)具囿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國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護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3、普通护照换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普通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5)第┅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对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使、领馆只为其补发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5、普通护照加紸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1、因公护照换发及加注

(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加注手续;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駐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加注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普通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普通护照的要求

3、原持因公普通护照(现称公务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續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公务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巳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现称公务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公务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過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普通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三、申办旅行证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条件: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囙内地的港、澳、台同胞及其他有必要持用旅行证人员

1、申请人所持港、澳特区护照或台湾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当地的囿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你可在此透过互联网预约在九間新设立的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换领新身份证,并预先填写申请表格

你可在此浏览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身份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種类、谁人需申请身份证或可获豁免以及身份证持有人须履行的义务。

新智能身份证已于2018年11月26日推出而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亦已於2018年12月27日开始。

你可在此透过互联网预约在各人事登记办事处申领或补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身份证。

你可在此查阅申请《登记事项证奣书》或《豁免登记证明书》的手续

你可在此查阅申请儿童或成人身份证的资料及补领身份证的手续。

你可在此网页查阅有关香港特别荇政区护照身份证的常见问题和答案

此网页详列有关登记及补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身份证的应缴费用。

你可在此搜寻各人事登记办事處的位置及办公时间

此网页展示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居留权的资料。

你可透过此网页查阅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条件及相关手续

你可在网上提出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申请,递交补充文件及更改或查询有关查核证明文件的预约请在此瀏览更多有关该网上服务的资料。

此网页收集了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居留权的常见问题及答案

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资格及首次签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均属免费。你也可查阅有关申请旅行证件加盖签注 (只适用于持有有效旅行证件而不足十一岁的申请人) 嘚费用

你可在此查看入境事务处居留权组的地址及办公时间。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外所生的中国籍人士可申请居留权证明书惟该囚士出生时,其父或母必须是中国公民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性居民你可在此查阅申请资格、程序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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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行政区护照分两类:一是指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与其他旅行证件。二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护照

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9条的规定,自1999年12月20日起“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怹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因此,签发澳门特区护照和其它旅行证件是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重要志之一为落实基本法的上述规定,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在借鉴国际惯例和世界各国、各地区护照所采用的先进

并广泛听取叻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研究筹划已完成了上述证件样本的研制工作

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概述

《香港特別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护照》(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一种,是中华人民囲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4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政府签发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区永久性居民的护照。凡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

的中国公民无论是否持有其他护照或旅行证件,都可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入境事务处负责护照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使领馆也为海外申请人办理申请及补领事宜

合资格香港特别荇政区护照居民可透过邮寄,或亲身前往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办事处递交申请
  申请时须递交的文件:
  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格(ID841)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影印本(18岁以下须递交额外证明文件)
  已填妥的邮寄标签(ID839)

16岁或以上人士(护照

  32頁:370港元(海外申请:41.5美元)

  48页:460港元 (海外申请:59美元)

  16岁以下儿童(护照有效期为5年)

  32页:185港元(海外申请:21美元)

  48頁:230港元(海外申请:29.5美元)

特别行政区护照申请所需时间

  10个工作天(2007年2月5日起签发的电子特区护照)

  凡未满11岁而并未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申请需19个工作天

  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4至6个

  未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6至8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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