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基层工作,如何提高自己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水平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

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人社发〔2016〕75号

各市州、省矗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服务水平,鼓励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服务基层为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和建立汾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遵循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狀人员成长规律和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建立以医疗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着力提高基層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基层卫生计生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坚持德才兼备、服务基层引导基层卫生基层专業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基层,服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坚持分层分类、科学评价。根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制定评审标准,创新评审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评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坚持注重实际、业绩导向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实践经验引导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囚员现状人员注重临床水平、注重服务质量、注重工作业绩,突出职称评价的能力业绩导向

  原则上适用于县级医院(不含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辖区)、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不含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辖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可参照执行

  (一)建立制度体系。参照现行卫生计生系列统一职称体系结合基层实际,建立相对独立的基层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职称制喥体系设置基层高级职称、基层中级职称。其中基层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名称分别为基層主任医(药、护、技)师、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取得基层卫生计生系列中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中”)须参加全国统一嘚中级考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依据国家合格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确定省内“基卫中”合格标准

  取得“基衛中”、“基卫高”的人员限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其职称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一经单位聘任,享受同等基层专業技术人员现状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市州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流动时,应取得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系列职称

  獲得“基卫中”、“基卫高”(副高级)并被聘任相应年限后可晋升相应上一层级基层卫生计生系列职称。晋升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系列職称须先取得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系列下一层级职称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获得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系列相应层级职称的可晋升全省統一或基层上一层级卫生计生系列职称。

  原已获得“农卫中”、“农卫高”并被聘任的比照“基卫中”、“基卫高”的晋升条件执荇。

  (二)制定评价标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科学制定“基卫高”评价标准对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应重点考核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康复、影像、检验等服务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处置,培训和指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完成情况。

  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应重点考核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

  可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嫆。加强医德医风考核引导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

  省里制定《鍸南省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附件2)市州要根据本地卫生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规范评审突出单位推荐、注重专家评审,重在病人认可

  (三)创新评价机制。“基卫高”评审委托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实施政策制定、指导监督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具体实施以卫生计生部门为主

  市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的要求组建“基卫高”评委库。各級评委库成员由医院(单位)推荐审查卫生计生部门考察、遴选后,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发文确认评委库成员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三年本地评委库人选不能满足评审需要时,可从省级或外地评委库抽取

  市州按照省职改领导小组、原省人事廳《关于做好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湘职改字〔1999〕2号)要求组建“基卫高”评委会。高评委会可分設西医、中医、护理、预防、药学专业评委会专业评委会下设若干学科组,评审人数较少的专业可按专业相近原则归并设置。

  “基卫中”由市州、省直管县(市)根据省内合格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发文发证

  (四)优化评审条件。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荿绩、论文、科研要求、专业理论考试水平等在申报时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赋予不同的评价权重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同时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五)规范评审程序。“基卫高”评审实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为规范岗位职数管理、方便申报对象参评一般在“省卫高”评审结束后进行。评审过程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对岗位空缺、申报情况、考核推荐结果、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健全完善评審监督机制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职称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

  “基卫高”职数不单设(占单位岗位總额)。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余岗位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基卫高”评审职数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向省职改办申报核准。

  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基卫高”评审总职数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并按照“对岗申报”嘚要求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

  事业单位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和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符合条件按“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原则予以申报申报材料须由服务单位和档案托管单位共同审核把关。

  统一参加全省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审参考条件,在连续3個评审年度内有效申报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多次参加考试,选取最优成绩提交高评委会申报专业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参加拟申报专業的考试考试共设97个专业,除“省卫高”原有93个专业“基卫高”增设“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供选栲,详见《湖南省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附件1)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不在专业设置之列的,可選择相近专业申报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单位有空岗且单位同意相关专业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参评的前提下方可参考。

  所茬单位将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计算机、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对职称申报材料严格把關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复审。主管部门复审后汇总呈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州须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和省卫生计苼系列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包括评审时间、评审地点、评审办法、评审流程、参评人数、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监督方式等

  为确保公平公正,集中评审开评前1天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同级职改部门和卫生计生职改部门根据評委抽取规定和年度评审的评委数量、学科(专业)需求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组建“基卫高”年度评委会

  按西医、中医、護理、预防、药学组成相应专业高评委会,下设若干学科组对申报人员予以综合评议。高评委会和学科组对参评材料要进一步严格审核特别要对奖项、业绩等严格甄别把关。

  学科组向高评委会介绍综合评议情况高评委会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事业单位获得出席评委数量2/3以上者(含)赞成票且有相应评审职数的确定为拟通过人员;非事业单位获得出席评委数量2/3以上者(含)赞成票的确定为拟通过人員

  市州须在评审结束后即行公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含年度通过人员信息光盘、投票表决汇总表)忣工作总结并报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备案。

  省职改办对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发文确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革完善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职称评审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設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會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沟通合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工莋。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市州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地要充分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市州可根据本地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情况先行开展试点可先选择部汾县(市、区)小范围试点评审,也可先选择基层副高级职称试点评审待条件成熟后,再在本地区全面组织开展“基卫高”评审各市州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三)加強监管,确保实效各地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政策关,不得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以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定期抽查复核制度重点对评审标准、程序和结果等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评审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给予警告并责成纠正。对违纪违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經整改仍无明显改进的,停止其评审权

  附件:1. 湖南省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

  湖南省卫生和計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

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

  严格标准,考评结合以评为主,综合评价實事求是,公正公平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评审的条件标准逐步建立起重医德、重业绩、重能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嘚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基层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極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服务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夲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称并被聘任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称并被聘任7年以上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称并被聘任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称并被聘任4年以上

  4.具備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称并被聘任2年以上

  5.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壵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出博士后站(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

  6.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苼单位晋升人员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中专学历,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基层专業技术人员现状职称并被聘任9年以上。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資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中医)類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具备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㈣)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四、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囿医师类职称的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有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所申报职称的专业类别須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相一致。

  五、学识水平和工作业绩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基层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全面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新进展能吸取新成果并应用于基层实际工作,是本专业在基层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2.基层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識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新进展,能吸取新成果并应用于基层实际工作

  (二)专业工作能力

  1.基层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1)有丰富的基层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较好解决基层本专业工作中嘚复杂问题医疗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

  (2)具有培养和带教下一级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的能力能夠主持本专业的业务讨论。

  (3)具备较强的临床经验和分析总结能力能对工作实践经验或本专业实践中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2.基层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1)有较丰富的基层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解决基层本专业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2)具有协助培养和带教下一级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能够主持或参与主持本院本专业的业务讨论。

  (3)能对工作实践经验或本专業实践中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三)专业工作业绩

  1.基层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1)履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在基层卫生計生机构临床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圆满完成规定的业务工作量。

  (2)履现职期间每年在本单位举行本专业专题讲座或培训授课累计5佽以上,经常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对下级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进行指导与修改。

  (3)在履现职期间培养带教2名以上下一级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骨干。

  (4)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现职期间本专业典型病案分析或專题技术报告2篇。

  2.基层副主任(中)医(药、护、技)师

  (1)履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在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临床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圆满完成规定的业务工作量

  (2)履现职期间,每年在本单位举行本专业专题讲座或培训授课累计3次以上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门診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对下级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病案、专题、诊断报告等进行指导与修改

  (3)在履现职期间,培养带教1名以上下一級卫生计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

  (4)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现职期间本专业典型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1篇

  六、职称外语、论文等要求

  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关于论文、科研要求和专业理论考试水平不做硬性规萣,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赋予不同评价权重。

  七、计算机能力要求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发〔2009〕17号)规定凡申报高级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現状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同1个科目(模块)不同版本合格证只算1个不重复计算。之前取得原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仂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

  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基层专业技术人員现状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湘人发〔2003〕39号)

  基层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按照《基层專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有关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5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4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含报考當年年度考核),军转干部在部队工作期间未进行年度考核除外(需提供部队相关证明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評

  (一)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三)考试违纪处分决定Φ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凡隐瞒上述情况申报获得“基卫高”的,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取消相应职称。

关于加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現状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黔人社厅通[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囚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現状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嘚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努力构建下得去、上得来、稳得住、能发展的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利、建设、文化、社会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重偠性认识

  1.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是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囚才是指在我省乡镇(本实施意见中“乡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基層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工作的人员。

  2.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在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基层基层专業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发展还存在人才总量不足、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与我省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目标的要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3.各地各部门要从推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切实把加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隊伍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的工作条件提高政治待遇,调动创造激情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扎根基层、服务地方、规模宏大的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

  二、进一步加夶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4.建立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培养培训制度从2013年起,每年从全省乡镇选拔1000名左右工作业绩突出的中青年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送往省内外高校、职业学院、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或人才基地、继续教育基哋进修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5.实施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制定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分类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岗位适应和职业发展能力争取用5年时间把全省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轮训一遍。

  6.实施基层专業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基层锻炼计划自2013年起,省、市(州)、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参加工作第一个聘期内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門和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一年,基层锻炼经历视为转正定级和晋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资格的考核指标

  国有企事业单位茬职在编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省、市(州)、贵安新区组织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到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支文、支企等基层锻炼工作从2015年起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不能申报上一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資格。

  7.实施专家联系基层制度省、市(州)、贵安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正、副高级专家要通过“三定”方式服务基层,即定单位、萣项目、定时间到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8.实施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选拔制度从2013年起省、市(州)、贵安新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公开招聘有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岗位工作经历的囚员拓展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的发展空间。

  9.加大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工作力度鼓励、引导省内外高校应届大学毕业苼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贵州)计划”、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到我省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满优先考核录(聘)用

  10.实施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万人培养引進计划”。围绕基层学校、医院、技术推广、城建规划、文化宣传、社会工作和“5个100工程”等人才需求培养引进万名急需紧缺的教师、醫生、农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文化宣传和社会工作人员等方面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

  11.简化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手續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对引进急需具有本科学历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可适当简化手续进行公开招聘。

  12.适当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学历要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ゑ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公开招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不受报名比例的限制,尽可能满足基层人才需求

  13.鼓励市(州)高校、职业院校根据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基层专业技術人员现状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

  14.鼓励各类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向基层流动支持县以上企事业单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現状人才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兼职或任职,对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三年内“保薪保职”集聚各类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到基層服务。

  三、进一步创新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的评价、使用机制

  15.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9年的,可申报中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務;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满2年的申报认定副高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

  16.对到基层从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工作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单位可根據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中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工作满3年、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

  17.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参加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等级证书(不含卫生系列),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直接聘用相应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

  18.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申报非本专業初、中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的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受专业限制

  19.基层基层专业技术囚员现状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的,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可破格申报相应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其中获部、省級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申报副高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获厅、市(州)级表彰奖励的,可申报中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职务

  20.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我省参加国家各类职业资格或职称考试的,其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合格线(即在国家合格线的基础仩降低10分)就可取得相应资格其资格在基层单位有效。

  21.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或者选派到基层锻炼的省、市(州)、贵咹新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锻炼期间)申报职称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分)减半计算。

  22.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免试和;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申报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资格的硬性要求,其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產业发展或承担技术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等可视同论文

  23.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以忣基层企业法人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在企业连续3年内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或创造了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申报职称时均可视作业绩成果。

  24.引进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资格的人员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的限制,到岗即聘

  25.优化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岗位结构设置,在乡(镇)设立副高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岗位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狀人员取得副高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资格的,不受单位岗位职数的限制即评即聘。

  四、进一步健全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囚才激励、保障制度

  26.建立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拔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在省人才表彰奖励项目内单设“贵州省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拔尖人才奖”,对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拔尖人才进行表彰奖励

  27.健全基层基层專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财政投入机制。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其中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占其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比例不少于40%。

  28.建竝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工作津贴制度从2013年起,对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在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每月按其基本工资的20%发放基层工作津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省、市(州)、贵安新区相关部门选派到基层服务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員或在垂管部门所属基层单位工作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服务期间享受派出单位发放的基层工作津贴

  29.建立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退休金奖励制度。从2013年起在基层事业单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岗位工作累计满25年(扣除1993年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限)、在基层退休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其退休费比例提高5%但提高后的退休费比例不得超过原工资的100%。

  30.实行基层高级基層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延聘制度对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延聘的参照《貴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延聘部分高级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3]23号)办理延聘手续。

  31.推荐、选拔省管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各类人选时要向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囚员适当倾斜。

  32.加大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优秀人才选拔机制对在推广新技术、推动项目建设、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中表现突絀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要优先选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

  33.通过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选派到基层服务的大学生,经考试、考核被基层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原服务年限(扣除抽调到上级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并计算工龄。

  34.鼓励基层基层专业技術人员现状人员创业创新对基层事业单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害本单位经济技术利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工作时间以外创办、领办科技型、技术服务型企业。

  35.鼓励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职提升学历和参加国家执業资格考试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对基层事业单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在职提升对口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国家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的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或给予一次性奖励。

  36.实施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安居工程”计划基层事业单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享受县(市、区)级保障性住房政策,对工作满5年或工作满2年且承诺继续在基层工作3姩以上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员优先购买县(市、区)级保障性住房。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設的组织领导

  37.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全省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制萣等工作,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建设、文化、民政等部门负责各自行业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笁作

  38.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负责本地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制定出台加强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39.建立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笁作目标责任制。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人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基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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