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織与乡村治理_窦瑞琳
文档格式:PDF| 浏览次数:6| 上传日期: 04:12:43|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乡村治悝——社会资本视野下卓尼拉力沟的俄拉组织研究
苗族喜聚族而居大的苗寨有几百户。同一个老祖公之后裔为“家族”家庭人丁繁衍,人口增多不便管理,又以老祖公所生之子分为“房族”家族、房族均由辈分高、精通苗族风俗习惯、礼仪者担任“族长”、“房长”。执掌家族、房族内部的一切事务
明、清时期,苗寨有“支鸡”、“马脚”的社会组织即:划一村或人口少的几个村为“支鸡”;数个“支鸡”组成“马脚”。推选一人或数人为首领谓这“寨老”、“乡老”。“寨老”、“乡老”均是年纪大、辈分高、办事公正精通苗族礼节和风俗,善于言辞、德高望重者担任在苗寨有绝对权威。负责组织淛定“议榔”进行架桥、修路等重大工程及其它重大活动,处理寨内部的一切事务、纠纷协调寨邻关系等。他们均无报酬办事公正,深受苗族人民拥戴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機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