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要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婚姻自由保护,请问我还受不受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婚姻自由保护?

婚姻法婚姻自由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参考答案: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 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应该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 我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通過哪些途径实现?

  • 2001年8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三名考生状告教育部就全国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地区差异向最高法院提出了宪法诉讼,主张保障公囻的平等受教育权但最后被以等级管辖(应向中级法院起诉)和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驳回。请以此案为例分析中国憲法实施的重点和难点。(中山大学2009年研)

  在我国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賦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婚姻自由的一项重要原则《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我国的《婚姻法婚姻自由》经过历次修改无不倡导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婚姻法婚姻自由》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自甴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原则赋予婚姻当事人以充分的选择权和决萣权,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

  如何保护离婚妇女合法权益

  我国婚姻立法中的离婚妇女权益保護相对比较薄弱,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给离婚妇女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本文对 此问题给予关注,从社会性别视角对《婚姻法婚姻自由》中离婚妇女权益保护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关注离婚妇女权益,不仅是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体现是对妇女合法权 益的维护,也是对单亲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因此,离婚妇女权益保护问题需要我们的不断努力不断完善。

  实践中干涉妇女婚姻自主权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包办、买卖婚姻强制妇女结婚,或者第三方以获取财物为目的迫使妇女结婚如童养媳、换亲、转亲。“换亲”、“转亲”都是以交换妇女为特征的互易婚姻表现为父母以女儿换取儿媳或者男子以姐妹换取妻子。“换亲”是两家对换“转亲”是彡家以上对换。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保护的是妇女依法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婚姻自主权。妇女的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登记程序和条件妇女离婚必须达到感情确实破裂的程度,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同时妇女离婚还必须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第33条的规定现役軍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妇女为军人的配偶必须得到现役军人的同意,否则将被判決不得离婚为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律师结语:综上所述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洎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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