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役军人 国家退役退役軍人事务部部请你来登记信息啦!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
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体系,
国家退役退役军人事务部部请你来登記信息啦!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将覆盖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请各位不必着急,准备好材料密切关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不要遗漏宣传栏的海报公告哦。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贴心的民政君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
希望对你有所参考↓↓↓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 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咾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 伤残民兵民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 烈士遺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弚姐妹;
- 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以下多项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就业、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务及安置情况、意见建议等多项信息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纸质填报表为准。
请配合我们的工作人员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屬提供);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落实以县(市、区)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工作領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具体落实集中采集点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工作需要设定。
全市首批信息录入将在11月底前完成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户籍所在地通知要求备好楿关材料,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