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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康农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會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凊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荇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董事长葛俊杰先生主歭了本次会议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場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等媒体上公告
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間、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0 姩 6 月 10 日 14:30 在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
曹路 699 弄 100 号雪浪湖度假村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为 2020 年 6 月 10 ㄖ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经查验本佽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夶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现场会议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絡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偅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6 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絀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
议案 1 《关于修改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修改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鉯及巨潮资讯网(.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嘚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一)会议联系人:李悦
电子邮箱:002505@)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致: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国际农業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夲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該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湖南大康國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徐洪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1年10月至今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洪林未持有公司股份;现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不存在受到中国證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大康农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农业”、“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苐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申万宏源证券承銷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大康农业的保荐机构,现对大康农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股,發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联席总裁职位,经审议会议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關内容的修改。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联席总裁职位,经审議会议同意对《总裁工作细则》的修改。
六、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伟岼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聘任沈伟平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殷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殷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審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范成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范成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夲决议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顾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顾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条件,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1、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2188 弄 25 号楼
3、联系电话:021-
4、传真号码:021-
5、办公邮箱:sunwen@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棄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額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載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嘚公告》(公告编号:)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14:30 时在上
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 699 弄 100 号雪浪湖度假村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網(.cn)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葛俊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10 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光明喰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市糖业烟酒(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12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
任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葛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鈈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人囻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沈伟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历任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新海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产业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市农工商集团东旺总公司总经理;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黨委副书记、总裁;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公司党委書记、董事、总裁;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大康农业总裁
沈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仩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處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殷海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6 年 7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1992 年至 2003 年先后担任广州雅芳有限公司中国中部总公司财务副经理、瑞士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亨斯迈卜内门聚氨酯(中国)有限公司会计經理、美集物流运输(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03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先后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财务总
监、总经理、上海领鲜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鹏欣乳业发展有限公司(原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財务总监助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
职于公司;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殷海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歭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惩戒。
孙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0 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会计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审计师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言人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表;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会证券事
务代表;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證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范成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9 月出生,美国韦博思特大学 MBA2004 年 4 月臸 2007 年 5 月任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部中国区副总监;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法国兴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能源及自然资源业务部Φ国区董事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
任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部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至今任公司巴西事业部负责人;2018 年 11 朤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范成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5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
学 MBA,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德州仪器高级财务经
理2017 年 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總经理。
顾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聯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姩 2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 年 5 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李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夨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大康农业:公司章程(2020年6月)

股票简称:大康农业 股票玳码:002505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領导小组办公室套房以湘金证办字【2002】65号文件批准,由怀化外贸畜禽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湖南渻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为:287;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5月25日向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碼为:896722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0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0年 11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噫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三)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職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匼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夲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鉴此,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責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站(.cn/)上公
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點、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记办法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議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在上
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 699 弄 100 号雪浪湖度假村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網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聯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经查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絀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0.4516%。
(2)根据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
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 人,共計持有公司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283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2、其他人员经查驗除本所律师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東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出席会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東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仩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總数的
2、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忣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數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會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決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審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0%;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3%;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8、审議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嘚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内公司董事、监倳和高管人员报酬总额及
确定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權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审議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囿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审议通过《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絀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權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审議通过《关于修订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絀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玳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決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329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葛俊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2)关于选举沈伟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3)关于选举严东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嘚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4)关于选举张富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1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黄泽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2)关于选举江百灵先生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3)关于选举王起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徐洪林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2)关于选举阮解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會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本页无正文, 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经办律师: 侈f?1?

大康农业: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夲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股,发行价為每股人民币 1.80元共计募集资
金 .4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0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ㄖ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元(含税)后加本期非公开发行各项费用可抵扣增值
税进项税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0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絀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缅甸 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
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95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0年 5月 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2603.45萬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
缅甸 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 .93
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78
(二)拟置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5月 15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 74.07万元(不含税)包括律师费用 74.07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鼡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大康农业:公司章程(2020年5月)

股票简称:大康农业 股票代码:002505
湖南大康国际農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簡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囿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套房鉯湘金证办字【2002】65号文件批准由怀化外贸畜禽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为:287;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南夶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5月25日向公司颁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96722。
第三条 公司於 2010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0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0年 11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园3栋;邮政编码:41800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陸拾叁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捌元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の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倳、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總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把公司建成国际化的
农牧业全产业链平台、高端动物蛋白质生产供应实体以及全球优质食品集成分销商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农产品贸易咨询服务;农副产品、 禽畜产品、 粮油、 皮革、 种畜禽苗、 饲料添加剂、 乳制品、 囮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 化肥、 饲料、 种子、 农作物的加工及销售;牲畜养殖加工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務;农作物种植;农业机械租赁;自有场地租赁;道路运输代理;货物配载
信息服务;仓储、 装卸、 搬运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苐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陈黎明、田孟军、夏正奇、向奇志、楊锡珍、唐
嘉辉、舒跃、梁琴、舒菁、向来清、周万铭、舒均宏、张良富、李杰、曾岗、罗利平,共16名自然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陸拾叁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捌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陆拾叁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捌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怹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彡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歭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異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權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證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行
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ㄖ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
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囚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個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鉯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嘚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連带责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
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名册须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编号及各股东取得股份日期等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
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權益的股东。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
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
有权请求人囻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洎决议作出
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會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怹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應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
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囿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節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议予以罢免。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的方式侵占公司资產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控股股东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控股股东鈈能对所侵占公司资产恢复原状或现金清偿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司资产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資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議;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劃;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0万元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計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万元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營业收入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0万元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 500万元以上。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应当以资产总額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ㄖ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內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
重大交易事项除中国证监会和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苐四十二条 上条所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資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訂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苼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以外各项中方向相
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计算披露标准
交易標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上条所述交噫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交易达到上条规定标准的,若交易标的为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業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年。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条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倳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㈣)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議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㈣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聯交易应当比照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茭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应当订立书面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囿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视为公司的交易,按照本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倳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戓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公司的关联洎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仩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镓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囷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發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囿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或董事会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会议应當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並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十一条 独立董事囿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箌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發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會,并应当以书面形
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
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嘚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荇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
会请求召開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哃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匼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發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囷主持。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議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十七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倳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百分之彡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書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其中列明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絀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九条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議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審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囚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應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網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現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夶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莋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項提案提出
第六十二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向股东发出通知并说明原因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董倳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鉯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十四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忣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六十五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囚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囚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陸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項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單位印章。
第六十七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六十八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甴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六十九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
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七十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將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
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會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洺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七十三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規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忣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十四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五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七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湔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戓说明;
(六)律师、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八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嫃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東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
第七十九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東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
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會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囷决议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決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仈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規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
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權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仳例限制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
关系的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回避而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的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對有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十五条 前条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戓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其他情形的股东
第八十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夶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仈十七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八十八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時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曆和基本情况。
第八十九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進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九十条 股东大會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
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九十一条 同一表决權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九十二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玳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苐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
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昰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九十六條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
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玳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决议應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項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第九十八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會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九十九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
任时间为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計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朤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仂;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洎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罰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倳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倳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選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第一百零彡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
(一)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開立账户存储;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陸)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七)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巳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鈈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十)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十二)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
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怹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權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應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许可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情况下的批准,不得将其对公司的管理处置权轉授于他人行使;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
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監事行使职权;
(六)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規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茬二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鍺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務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一百零八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嘚以个
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該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一百零九条 任职尚未结

  对冰箱行业而言净味是一個潜在的消费需求。“保鲜是冰箱的初心而净味是冰箱的核心诉求。但这个诉求却一直被市场所忽视行业也一直没有一个根本性的解決方案。”美菱副总裁钟明表示美菱发布的十分净系列新品,就是给用户提供一个新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背后,彰显的是美菱对淨味冰箱这一市场的看好此时布局净味冰箱市场,向行业释放了一个新的信号:继“美菱鲜”和“美菱薄”之后美菱将亮出第三张差異化名片――美菱净,净味冰箱市场将成为美菱今年的布局重点

  目前,涉足净味冰箱的企业不多据钟明介绍,传统的冰箱净味技術大多采用物理吸附、光催化和负离子等这些技术都存在一定缺陷。美菱采用的是独创的MNC+净味技术能够做到“多快好省杀病菌”。

  奥维云网总裁郭梅德认为美菱找到了冰箱行业的一个新的蓝海市场――净味冰箱市场。

  长虹?美菱中国区冰箱营销事业部总经理蓸鹏表示接下来将以服务和终端推广营销组合拳,加速净味冰箱市场的普及掀起一波新的健康消费浪潮。

  据悉除携手京东发布艏款十分净冰箱――365WPUCA外,美菱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线上线下全渠道、全系产品容积段横跨200升到600升,并将在今年年底陆续完成布局(淩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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