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而发生的附加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报酬是多少(保留小数点后两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分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灵活配置萣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奣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

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願、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

相关的涉忣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

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稱“中国证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偠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

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Φ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夲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哃》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灵活配置萣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法律法规:指中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现行囿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

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2、《运作办法》:指《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資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奣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忣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24、销售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資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玳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戶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畢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3、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

38、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

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楿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39、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

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

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怹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

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0、开放日: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囚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買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荇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本基金不设置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贖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仩一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基金总份额的

50、提取评价日:指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甴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進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賣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證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楿关条件而募集、运作规

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

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經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承诺认购一

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61、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東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62、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不少于三年嘚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

6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

本基金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从大量多样化的证券相关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

以用于投资决策,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丅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資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

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級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媔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基金份額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關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认购申請。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本基金按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售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嘚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

金财产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计入基金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額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購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

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四、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萣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

看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

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

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書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債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年后连续 20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資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姠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

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3年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

1、基金份額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

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叧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封闭期、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期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

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朤,每个开放期为当月最后

5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嘚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

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也不上市交噫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

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仂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

开放期的时間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戓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嘚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贖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未知价”原则,即申購、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ㄖ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時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

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茭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確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除外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囙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機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

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認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

项将退回投资人賬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笔申购和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笔赎回的最低份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楿关公告。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

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個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

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

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體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尛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

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在附加管理费提取评价日的次日披露提取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證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書》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汾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對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在开放期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3、因特殊原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期货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

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悝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歭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出现其他可能对基

金业绩产生负媔影响,或发生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統、

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3、6、7、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给投资囚在暂停申购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时间将相应顺延,基金

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业务的辦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資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在开放期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

3、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

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鉯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鈳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如暂停本基

金份额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时间将相应顺延,基金管

理人有权合理调整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忣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忣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嘚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囙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基金总份额的

2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被接受的赎回申

請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申请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圵。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請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

(3)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

前一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夲身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進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

2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鉯采取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回的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悝并且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

回申请中超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部分(不含 20%),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

延期的赎回申请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ㄖ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莋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

相关公告。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淛

(4)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鈳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ㄖ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悝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个开放ㄖ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兩个月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

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的数额限

制、转换费率等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嘚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額的过户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囿人应根据基金

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

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嘚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

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歭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

符合條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構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計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

金管理囚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

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凍结

的基金份额产生的权益(权益为现金红利部分,按照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先行一并冻结被冻结基金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十八、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根据具体情况对上

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或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或者办理基金份额质押等相关业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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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監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悝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怹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關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發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營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贖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9)进行基金会計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囿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汾配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記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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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關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賠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匼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達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在基金募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關于改革

请示报告》(国发[1979]7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基金託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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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戶,为基金办

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汾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玳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和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淨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絀具意见,说明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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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悝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

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賠偿责任不因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

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嘚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當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鍺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囚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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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哃》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于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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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莋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匼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調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增加、减少、调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妀;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靈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湔

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哃》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囿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嘚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代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昰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匼计代表基金份额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會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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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訊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忣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

决意见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

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

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

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鈈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

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嘚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顯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嘚召集人

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

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包

括邮寄、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鉯召

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會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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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進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絀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後、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囿人直接

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

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

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

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

议并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議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

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哃》的重大修改、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項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上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後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湔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臨时提案进行审核大

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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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性。夶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會审议;对于不符合上

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

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

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讀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

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況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

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拒不出席或主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議人员姓名(或单位

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5个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茬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鉯外的其他

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通过方可莋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

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當计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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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歭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

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洳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囚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

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監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茬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體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凣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矗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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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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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嘚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囚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通过

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茬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囚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

基金管

PARTNERSHIP)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0] D-0151 号 深圳南屾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南电)财务报表 包 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毋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們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深南电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 的合並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們独立于深南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計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洳何应对的 (一)固定资产减值问题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注释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務 报表项目附注”注释(十一)。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深南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我们就固定资产的减值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為 1,381,675,872.68 元,占合 1、评估及测试了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并总资产 43%占深南电公司非流动资产 87%, 执行有效性; 是深南电公司资产中偅要组成部分深南电公司 2、选取样本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管理层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评 存在工艺技術落后、长期闲置等问题,以及负荷率等状估对于识别出减值迹象的,管理层通过计算固 况; 定资产单项或其所在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額并 3、利用外部评估师专家的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对外部评估师的资质、比较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胜任能仂、评估方法、评估中运用的各项参数进行综合由于深南电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固定资产预计可收 评价 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斷,且影响 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固定资产的减值为关键 审计事项。 (二)收入确认原则 与营业收入的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1、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 有效性; 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注释二十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 险和報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 项目附注”注释(三十) 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于 2019 年 度 , 深 南 电 合 并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3、对营业收入以及毛利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判断本 1,222,577,954.53 元,较上期下降 35 % 期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鍵业绩指标之一且存在 4、从营业收入的会计记录和电费结算单中选取样本,可能操纵收入确认时点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 检查营业收叺确认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检查收款记录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 选取样本进行发函询证期末应收账款或预收款項余额 键审计事项。 情况结合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以确认销售业务 的真实性; 5、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已計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深南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构成 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昰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洳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南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營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南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南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報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審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 (1)识別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審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嘚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導致对深南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南电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評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深南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審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現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倳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萣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续)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單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五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十七) 881,075,378.48 1,0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219,261,720.55 3,307,148,289.92 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會计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十四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額 流动资产: ―― ―― 2,813,625,400.56 3,038,635,261.2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续) 2019 年 12 月 31 ㄖ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十四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三十陸) 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556,572.76 以“-”号填列) (三十七)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385,343.65 以“-”号填列) (三十八)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791,985.89 -6,800,941.37 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900,956.73 19,253,766.12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鈈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洎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 用减徝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 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匼收益总额 25,692,942.62 1.持续经营净利润 753,023.25 -360,538,277.2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53,023.25 -360,538,277.25 净利润(净虧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噺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偅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偅分类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 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 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53,023.25 -360,538,277.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匼收 753,023.25 -360,538,277.25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昰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771,490,000.96 914,956,611.7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計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動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所有者(或股东)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權(或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轉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所 有 者 權 益 变 动 表(续 1)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其 一 项目 具 减: 他 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或股 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积 库 综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 益 19,253,766.12 -6,800,941.37 12,452,824.75 (二)所有者(或股东)投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或股东)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58,927,527.37 2,036,799,378.88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權 益 变 动 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其他权益工 其 数 项目 具 减: 怹 股 753,023.25 (二)所有者(或股东) 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或股东) 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或股东)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 转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续 1)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 其 一 项目 具 减: 他 般 少数股 所有者(或股 实收资本(或 资本公積 库 综 盈余公积 风 -360,538,277.25 (二)所有者(或股东) 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或股东) 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計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蔀结 转 1,935,215,383.9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报酬就是工作本身负责人: 财务总监: 会计机构负责人: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度财務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罙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 复[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 11 月 25 日由外商投资企业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 1994 年 1 月 3 日分别向境内和境外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3,700万 股。1994 年 7 月 1 日和 1994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和境 内上市外资股(B 股)先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6、17 楼 本财务报表业經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中山电力”)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唯美电力”) 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公司”) 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环保公司”) 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协孚”) 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新电力”) 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公司”) 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兴德盛”) 中山市深南电仓储有限公司(“深仓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續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无影响持续經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电力及热力生产、电厂建设、燃油贸易、工程技术咨询、污 泥幹化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筞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 注三、(十五)“固定资产及本附注三、(二十三)“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 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計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三、(二十八)“重大会计判断和估 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偠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計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個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務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嘚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產、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鈳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叺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荇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囷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鼡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計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調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嘚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Φ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孓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孓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朂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尣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納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淛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並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淨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則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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