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人员的子女上学就业有何影响

省司法厅与团省委联合开展“全省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帮扶活动”

   为切实帮助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省司法厅与团省委联合开展了“全省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帮扶活动”。2月4日上午,集中帮扶活动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团省委书记程龙、副书记牟大鹏,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王德惠、纪委书记刘本华,省司法厅、团省委和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州司法局领导,各市(州)安置帮教处(科)长,各市(州)团委权益部部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领导及部分干警,受救助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代表及部分未成年服刑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主持。 

  在活动仪式上,省司法厅和团省委向200名特困家庭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发放了20万元的关爱帮扶资金;并举办了由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和团省委邀请的专业演出团队自编自演的,包括歌曲、舞蹈、杂技、相声、情景剧等众多节目在内的文化慰问演出让现场得到救助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属代表及部分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人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真正度过一个幸福温暖的春节。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团省委书记程龙在活动仪式上讲话。省未成犯管教所所长李国军及受救助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代表分别发言。 

  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活动就是要解决部分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中的现实困难,帮助他们缓解燃眉之急,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唤起全社会对特殊人群的关注。今后,省司法厅将继续同团省委共同协作,不断创新关爱帮扶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帮扶范围,让更多的孩子得到救助;不断拓宽帮扶领域,在物质帮扶的基础上,实施必要的精神帮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好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这一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平安工程。 

  团省委书记程龙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司法部门围绕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实困难,从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生活帮扶等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今年推动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活动不断深化,不仅需要提炼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好工作机制,更需要把握时代背景,做好结合文章。一是将关爱帮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在聚焦精准扶贫上下功夫;二是将关爱帮扶与激发动力相结合,在增强造血功能上出实招;三是将关爱帮扶与机制建设相结合,在工作长效开展上想办法。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与团省委一道总结提炼关爱帮扶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工作经验,共同起草谋划未来三年的工作举措,在全省真正构建起司法行政机关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格局;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纵向工作体系。

(转载司法厅网站)  

2017年全国两会,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3月3日15时和3月5日9时在中国首都北京开幕。两会上,各方代表各抒己见,为国为民出谋划策、诚心请愿,希望一同聚焦社会热点问题,体察民情、改善民生。其中,王名委员提出《关于改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状况的建议案》,下为提案分享:

王名:“我是公共政策的学者,提案就是我的工作。”(图片来源:公益时报)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又称失依儿童,指因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监护缺失或无人照顾的儿童、青少年。他们是目前国内困境儿童当中问题与需要最为复杂的一个群体。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的人数占未成年子女总量的1.2%。由于父母犯罪,本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孤儿却承受着孤儿的痛楚,经济的窘迫,社会救助的空白,使他们成为了“被隐形的弱势群体”。其父母入狱后,面临家庭解体带给他们的精神和物质伤害而导致的心理问题、教育问题尤为突出,这部分人的犯罪率也因此远高于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政策体系而言,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方面还存在明显的法律空白和政策缺位。首先,现行《监狱法》第十九条规定: “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但是对父母服刑期间无人照管的未成年子女,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由谁来履行监护职责。其次,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部委于2006 年 3 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安置”,但对于如何落实意见,并没有出台具体措施。第三,国务院于2016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这是我国在改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状况方面的显著的政策进步,然而,如何执行该项政策依然是难题。我们发现一些社会组织早在若干年前就开始提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方面的服务,并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基于对这些社会组织的实地调研和比较国外相关经验,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支持创立社会组织并积极引导帮扶

目前,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态基本上有亲属寄养、流浪乞讨、独自生活等几种方式,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的生存挑战与教育缺失为其人格成长和社会和谐埋下隐患。应鼓励创立社会组织,参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方面的服务;对于已经创立的相关社会组织,应积极引导帮扶。尤其对于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社会组织,应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定向向其购买服务,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在税收方面予以减免。总结和推广一些优秀社会组织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在条件成熟时,以这些先进经验为基础修订法律法规,出台政策。

第二,司法行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

社会组织,作为桥梁,既能调节和理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与其服刑父母的关系;又能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与其事实监护人之间的关系;既能够疏通、缓和监狱与服刑人员及其家属之间的隔阂误会;又能加强监狱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与社会间的联系。为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优势,方便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服务,可由司法行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在司法行政部门主导下,在监狱成立专门部门如监狱援助中心,来负责接待对接社会组织,畅通服务渠道;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在承担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时也应加强与社会组织间的联系与合作,使用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

第三,崇尚宽容,鼓励对刑释人员的社会融入

在我国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公众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宽容度不够,往往将对已在承担犯罪后果的服刑人员的愤恨株连于其未成年子女身上,服刑人员无辜的未成年子女被迫承担被排斥、隔离、歧视的社会压力。应充分运用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让公众了解、理解刑罚执行,营造一个对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宽容的社会氛围,并鼓励对刑释人员的社会融入,用帮扶、技能培训、技术援助来感化教育刑释人员,使缺乏亲情关爱和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能够重新回归正常家庭。

第四,完善立法,构建国家寄养制度

由于我国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方面还存在明显的法律空白和政策缺位,相关部门责任边界不明确,在对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教育问题时呈现相互踢皮球状态。应从立法角度出发,明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与教育问题的相关方责任。对于亲属寄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应追踪评估其心理、生存、教育状况;对于流浪乞讨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应及时寻回并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进行监护;对于独自在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应追踪评估其心理、生存、教育状况,并在社会福利方面予以倾斜。与此同时,应建构国家寄养制度,致力于减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独自在家现象的发生,全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应生活于正常家庭或者国家的儿童福利机构中。在立法和国家寄养制度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角色,提高落实法律的效率和激活执行制度的活力。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以下简称:中华儿慈会)太阳村项目,就是王名委员提案中所构建的具有类似社会作用的公益项目,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承担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所有开支;同时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等服务,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得到保护、受到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等待其父母刑释后将其接回家中。

近期太阳村运营情况汇报:

2017年3月,由红星美凯龙捐赠的爱心家居物资抵达太阳村,孩子们也积极参与到家居用品的搬运工作中,非常认真、干劲十足,从他们的脸上也洋溢出喜悦的笑容,内心也是充满感激的。

太阳村孩子们搬运爱心家居:

红星美凯龙所捐赠的爱心家居抵达太阳村后,张淑琴村长组织开展了小型义卖活动,现场很多爱心人士踊跃参加,活动举行非常顺利。

太阳村爱心家居义卖活动现场:

近日,太阳村的孩子们用上了红星美凯龙捐赠的新餐具,饭菜变得更加香甜。新鞋柜、书桌等也摆进了孩子们的宿舍,大家都争先恐后地使用新家具,十分开心!

爱心家居“入住”太阳村:

在3月11-3月12日,太阳村举行了大型义卖活动,希望可以通过义卖来筹集善款,也获得更多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注与支持。

救助内容: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承担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所有开支;同时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等服务,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得到保护、受到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等待其父母刑释后将其接回家中。

救助范围: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托管代管公安、法院、检查院及其他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违犯社会治安条例人员所携带的婴幼儿;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回归人员;生活在贫困地区、西部地区、犯罪率高的地区无人抚养的弱势儿童。

一、集中供养:创办太阳村,给孩子们一个可以受到保护的场所,用集中供养的方式,无偿为服刑人员代养代教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二、分散助养:与监狱局合作,帮助投亲靠友或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的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每年补贴生活、医疗、教育、探视父母交通等费用。

三、托管代管:为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人员照顾其幼小子女,为公安人员办案服务。

活动领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

刑满释放,等于是一个人的重获自由。但在某种立场上不能充当政治角色。但是在生活中还是可以好好生活的。不受影响。

当然了。中国人都是对人的过去往往品头论足。这方面肯定也会受到一些闲话,只要自己以后为人处事做到正派。用行动来表现出来,还是会得到社会的认可。

作为女儿,你更不能嫌弃有这样的父亲或者母亲。在你心理没有阴影,其他人的看法都是没用的。

上学的话,社会照样要公平对待每一人。不会因为自己的家人有犯过法就殃及全家所有成员。这个不是文革时期,还要看家庭成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刑满释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