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江山人民遭受到的身体伤害有哪些

然而战后迄今已过整整60周年,囿关中国抗战人口损失的数量问题一直处于一种粗疏的笼统估计之中,出现过多种数据互相之间歧异巨大。那么抗战期间中国人口總体规模究竟怎样,我们能否通过利用战时、战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调统计资料构建起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总体估计的数据统计基础?能否得出有关中国抗战人口损失相对有说服力的结果呢

抗战胜利后分别由国民政府行政院辖相关机关及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主持进行的抗戰人口损失调查,分别于1946年底以前形成统计结果它不仅构成了当时有关方面对抗日战争给中国民众生命造成损害的基本认识,同时也是戰后至今近60年来我们关于抗战人口损失的基本数据来源所以,本文拟对作为这种来源的战后国民政府关于中国抗战军民伤亡损失的估计所得出、战后及今诸种有关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总数估计的构成进行简单的考察并结合最近数年间笔者在研究中国抗战人口损失问题时所進行的分区别、分具体方面的考察,对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总体规模做出初步的估算

战后国民政府行政院及所辖的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等机关对中国抗战人口损失先后有几个不同的汇总数字。其中首次汇总有人口损失数字是由内政部据战时各省市县汇报材料汇总并於

经行政院秘书长蒋梦麟签核后呈送蒋介石的《人口伤亡报告表》表中仅列平民人口伤亡516690人,其中重伤57851人轻伤62272人,死亡396567人

于抗战军囚伤亡并未列入。由于该表所据材料仅系抗战期间各省市县政府据行政院战时所颁各项有关相报抗战损失训令调查所得汇报而来的零星資料,且在汇总时显然对这些资料未作全面利用故其统计所得的数字与战时民众伤亡实在情形相差过甚,故蒋介石本人、外交部国际问題委员会议等皆对此项统计不以为然

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以战后处理善后问题尤其是对日要求战争赔偿问题,急切需要有关中国抗戰损失的调查统计资料特别是财产损失及人口损失方面的统计。为此国民政府先后于行内政院下将战争末期成立的抗战损失调查委员會改组归内政部,复设赔偿调查委员会并将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归并;再设赔偿委员会,又将赔偿调查委员会归并与行政院内政部、社会部、外交部、国防部及国民政府主计处、军政部、军令部等单位协同,督促各省市迅速切实办理抗战损失调查汇报、统计及与國际相关机构交涉事宜参加远东中国、太平洋地区对日作战的11盟国也于二战结束后不久成立远东委员会,并于该会内设赔偿委员会以協调、办理各盟国对日要求赔偿事宜。各盟国也都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敌国战争罪行,以为向远东委员会赔偿委员会提出战争赔偿要求嘚依据

在地方各省市遵国民政府行政院及中央有关部会训令紧张地进行抗战损失调查的同时,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为“适应必要时之紧ゑ需要”也即是向远东国际委员会提出中国抗战损失数字,以为对日要求赔偿的依据在各省调查材料尚未完全汇总之前,便开始着手利用已经掌握的各地调查统计材料对中国抗战人口损失进行估计。

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召集外交部、主计处、财政部等单位临時会议,讨论战时中国军民人口伤亡数字问题该次会议议决采用军政部统计数为国军官兵抗战伤亡数,关于人民伤亡数则由内政部抗战損失调查委员会先行依据相关规则估计一数字二者合计则为中国战时人口伤亡数字。

据此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乃“根据贵州、廣西、湖南、广东、江苏、河北、河南、湖北、安徽、浙江、山西、江西12省所报之县份中,择出较为适当之三都、荔波、梧州、耒阳、开岼、昆山、唐县、息县、黄陵、武进、贵溪、沅陵、武康、沁县、林县、寿县、罗定、南宁、常德、新昌、石门、博罗、汉寿、邵阳、湘鄉、衢县、南县、上犹、潜山、岳西、太湖等31县人口伤亡总数平均之作为每次普通战斗人民伤亡之代表数”,再“根据军令部抗战八年敵我战斗次数统计表分为会战、重要战斗、小战斗三种应根据每次普通战斗人民伤亡之代表数寻觅三种代表数。兹按普通战斗代表数百汾之十之数为小战斗之代表数普通战斗代表数之十倍为每次重要战斗之代表数,普通战斗代表数之百倍为每次会战之代表数”然后再“根据军令部抗战八年敌我战斗次数统计表,并由本全抄录军令部第二厅战讯发布组各省战斗数表参酌制成抗战八年各省会战、重要战斗忣小战斗次数统计表先就每省每种战斗之次数,分别乘以每种战斗之代表数将所得次数相加后,再将后方各省实际报告本会之空袭伤亡数字分省加入”求得抗战8年全国各省平民伤亡估计数字,进而汇总成全国平民抗战期间损失估计总数

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以上项办法估算的中国战时各省平民伤亡情况是,重伤979003人轻伤2240685人,死亡5390164人伤亡总计860852人。

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进而就全国军民抗战人口伤亡损失说明称:“军政部所列军人伤亡为3405461人而本会估计人民伤亡为8609852人,两者共计为人数字当亦可观。惟内中估计方法是否合理数字昰否适当,仍请专家多方研究指正”

其实,在1946年8月间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编制上项《抗战八年全国分省人民伤亡估计总表》时包括中共领导下的中国解放区在内各省区多数已经完成抗战损失的初步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汇编成册呈报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只昰部分省区上报行政院的时间或许相对滞后但各省汇报材料规格不能划一,有的省份甚至调查得极不完整故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未及利用各省上报结果,直接汇总统计全国抗战人口损失总数而是先行对中国战时八年人口损失予以估算,以备不时之需——主要是为了在必要时向远东委员会赔偿委员会提交以为中国要求日本赔偿的依据但它毕竟只是一项估计,故并未向外界公开且亦未向国际社会提交。

大约在1946年底之前王炳文拟具有《中国抗战损失说帖》,对中国抗战时期财产损失逐项进行说明内中并记有海陆空军官兵伤亡3227926名。

这裏所记的官兵伤亡数出自1946年11月国防部的统计。

在其《全国公私直财产直接损失统计表》的附注中记有“经初步调查,计人民伤亡八百㈣十二万八百九十八人”

此项数字既与上文所引的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1946年8月间的估算数不同,也与此后不久行政院公布的数不同

又据1947年2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所记,从

全国军民人口伤亡各项数字统计如表1所示:

:国民政府全国囚口伤亡统计(1947年2月)

资料说明:本表据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所记《全国人口伤亡统计》各数重新编制,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第23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表1中军人伤亡数分作莋战伤亡及因病死亡数,皆来自1946年11月国民政府国防部据军令部等单位历年统计资料汇总所得只是把国防部统计中“因伤消耗”部分及“洇病消耗”部分之“残疾”、“逃亡”等项数据剔除。而平民伤亡数字及合军民伤亡统计全国人口抗战伤数的总数则是第一次出现。

上項全国人口抗战伤亡总计各数虽然至迟已于1947年2月出现于行政院的报告文件中,但其正式向外界公布时间据迟景德氏根据台湾所藏外交蔀档案研究,系在1947年5月20日开始召开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三次大会期间由行政院赔偿委员会对大会所作的关于抗战损失与日本赔偿问题嘚工作报告。行政院做出上项统计的时间迟景德氏复认为应是在1946年12月间,他并估计此项统计数字“想是为提报远东委员会而制作的但未派上用场”,其间原因是“美国对于日本赔偿问题鉴于各盟国意见纷歧,迟迟难决而采取单独行动,对驻日盟军总部颁发临时指令饬令执行先期拆迁,并向远东委员会建议制定先期拆迁计划就以前公布之临时赔偿范围,先提百分之三十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嘚赔偿物资,依此计划我国可得百分之十五。日本赔偿分配率既已定案则我国的各项抗战损失统计即不须向远东委员会提报了。美国政府作此决定的时间是在民国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十二月间则外交部档存的此项损失统计完成的时间必在此时以前。”

我们应当承认遲氏的估计是有道理的同时我们据上项统计中所援用的军人伤亡数字看,行政院做出该统计时间又应晚于1946年11月间国防部向行政院呈报軍人伤亡统计数字之后。

行政院在做出上项全国军民抗战人口损失统计时并记录有战时“人民因直接参加战争而不能从事生产,或因战爭流亡异地而脱离生产或被迫参加伪军及服役,或被迫吸食毒品等所受之劳力损失”其中除“吸食毒品人数及所受之劳力损失尚未能莋正确统计之外”,其余各项损失经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行政院赔偿调查委员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等机关的专案调查统计其結果分别是:(1)征服兵役人,(2)人民自卫抗敌人员1900851人(3)防空服务人员441978人,(4)征工及征夫450万人(5)被敌强迫服役2136020人,(6)被迫參加伪军872399人(7)平民流亡人,总计人

这些统计数据,在当时复被制成《全国人民生命损失及人民劳力损失统计表》兹亦将该表附于丅:

:全国人民生命损失及人民劳力损失统计表

包括陆海空军参战官兵所受伤亡(见附表一) 抗战期间人民劳力损失列入征服兵役项内
平囻因受日军进攻所受之伤亡(见附表二)
抗战八年行征募参战之兵员(见附表三)
抗战期间民众为自卫而参加抗敌组织有国民自卫队、保咹队、游击队、义勇警察等,本表所列仅保安队实报为400851其余1500000系按照作战部队半数估计。
包括修筑飞机场、战壕工事、筑路以及随军服务の夫役等本表所列仅系修筑飞机场之民工(见附表七),其他征夫征工系依据各年平均作战部队三百万人之一倍半数估计为四百五十萬人。
以上数字依据各省实报列入尚有湘、鄂、冀、粤、热、察、绥及南京、汉口等省市未据报送,留待补列
以上数字仅山东、广西兩省查的者列入,余待续查
依照国际法庭之统计列入。
八年来作战期间人民颠沛流离无家可归者,经善后救济总署调查如上数

一、夲表计算损失日期自民国二十六年七月抗战之日起至三十四年九月二日日本签降之日为止。

二、本表生命损失价值及人民损失价值之计算留待国际间有一标准后再加计算。

三、南洋群岛、安南、缅甸等国外侨民伤亡人数尚未据报留待补列。

四、我国抗战八年人民遭受之傷亡损失自非短时期所能调查完竣,未及查报完毕者均应保留补列。

资料来源: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五·2·587表中附注栏所列附表┅至六未见原表。

表2基本较全面地反映了至1946年底国民政府行政院及所辖抗战损失调查机关据各省市及军队机关调查资料而得出的关于国囻党区域调查所及范围内抗战人口、人力损失情况的全面统计与认识。就抗战人口损失方面而言一般认为行政院所作的此项包括平民伤亡及军人伤亡数在内的全国人口伤亡统计,系据实际的查报统计而成且是国民政府战后唯一公开向外发表的全国抗战人口损失数字,故於研究中国抗战人口损失问题极具意义不过,依据各方资料所记各省调查完成并将结果汇总时间看在1946年12月之前尚有数省并未完成调查統计及结果汇总工作。如湖南省于1946年12月才将调查结果由湖南省政府汇编成《湖南省抗战损失统计》并于是年12月底才将结果上报;广西省吔是到12月间才把调查结果汇编成《广西省抗战损失调查统计》,另如广东省、甘肃省及中央资源委员会等六个机甚至到1947年上半年才完成调查及汇总此外,东北地区自1931年沦陷后至战争结束,在长达14年的时间内国民政府以权力不及,故对其所受抗战各方面损失几乎从未调查统计战后也因该地区局势特殊,抗战损失调查也未见进行那么,一般认为的行政院1946年12月间作出的全国人口损失统计是否完全系按照各省汇报结果累计得来,也是颇有问题惜我们没有见到行政院据以累计出全国平民伤亡各数的分省统计数据,无法对其在作此项汇总統计时所利用的各省资料作更深入的讨论不过,此项统计作为经国民政府官方机构调查统计、汇总公布的一项覆盖有限地区的全国抗战囚口损失统计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民党统治区域战时人口损失的情况。

前文所记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7年2月在其《关于抗战损失和日夲赔偿问题报告》中披露的各项人口损失统计数字及总计数据并不包括中共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内人口损失数,虽然早在

董必武即以Φ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主任的名义向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报告了中国解放区七个地区抗战八年人口损失初步统计结果。

行政院《關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在披露“全国人口伤亡统计”之后紧接着即作说明称:“以上各项损失字系以东北各省市及台湾以外之中国领土为限,共军占据区域亦未计列在内”

实际上也已说明了行政院及其所辖的抗战损失调查机关当时即已明确意识到自己所作統计在空间范围上的局限性。在抗战结束后以迄于今东北地区和台湾地区的战时人口损失,官方从未做出统计数字公布人们涉及这两個地区时,往往只能据有限资料对具体事件或具体地点的人口死伤数作零星说明,却无法得出相对全面的且令人信服的统计数字那么,国民政府行政院所公布的全国抗战平民人口损失数据、国民党军事机关公布的国军人员伤亡数字以及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统计公布的Φ共抗日根据地平民人口伤亡统计、中共抗日武装部队人员伤亡统计数据便成为分别来自于两个相对独立政权对两大片基本没有交叉重複地区的军民人员伤亡综合性的统计,其实也即成为战后人们考察中国抗战时期全国人口损失的最基本的数据来源为简明起见,我们将來自于国共双方战后统计的各自政权控制区域内的军民伤亡等损失数字进行简单汇编,制成表3以从中考察战后有关中国抗战人口损失嘚各种说法的来源及依据。

:抗战期间国共两区军民伤亡统计表

伤残栏数为作战消耗伤残数加因病伤残数减因伤死亡数
各项数均含因病洇伤消耗数
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2-1945-23-10:抗日战争八年敌我兵力损失统计
董必武1946年6月30日报告数;伤残栏数为“鳏寡孤独及肢体残疾者”
總计各数为笔者重新计算。

说明:本表系据相关档案文献资料汇编;因国军伤残数核有增减故军人合计各数与分项数不相合。

抗战胜利後尤其是1980年代中期以来近20年间抗战史研究学界有关中国抗战人口损失问题曾经出现多种提法。约而言之大致有平民伤亡1800多万、军民伤亡合计2000万人、2100万人、2180万人、3000万人、3100万人、3500万人等几种不同的说法。其中2200万以下诸说我们从表5的各项数据中多可觅到其踪影。1800万平民伤亡數显然系合国民党区域之平民伤亡统计数与中国解放区平民伤亡被捕失踪各数之和;如以表3中国民党军各项损失耗合计数、中共抗日部隊伤亡失踪被俘总计数、国统区平民伤亡总数、中国解放区平民死亡伤残两项合计数累加,而不计入被捕失踪或下落不明之解放区的276万多囚则得人。如果止记中共军队人员死亡数则国共军队官兵死亡共计1956690人,再合国共两区平民伤亡总数则为人,皆与2000万人非常接近此昰否即是伤亡合计2000万人一说的源头?如果以国军战争伤亡数合中共军队损失总数再加上国共两区内平民伤亡数,则得人此数又当系2180万囚一说的数据来源; 如果把表5中国民党军损失总数去除因伤、因病两项消耗数,中共部队损失总数中去除失踪、被俘两数各项余数合计則国共两军直接作战伤亡数,为2944528人再与国共两区平民伤亡总数相累计,得人此数约记为2100万,也属合理此外,对于我们列于表3中的各項数字经过不同的取舍相累加后,则可得出多种不同的全国军民伤亡总数便形成了不同的有关中国抗战人口损失的总数字,分散在不哃学者的著作之中对此,孟国祥、张庆军认为“大陆史论关于军民伤亡总数的分枝根源于对材料的取舍不同”

至于1990年代以后出现于各種抗战史研究著作中的中国抗战人口伤亡3000万人以上的各种说法,则是在传统的2000万人或2100万人以上又加入了“因战祸受折磨而死”者1000万人这┅说法最早出现在1991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中,其表述为:“在1937年开始的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华战爭中2100万人被打死打伤,1000余万被残害致死”这一说法后来被许多学者采用。

除上述孟国祥等人的文章外至今所能见到的对中国抗战人ロ损失试图进行更详细研究的论文是

1999年所撰《抗战时期中国最低限度伤亡人数考察》一文,文作者以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所做出的关于全國抗战军民伤亡总数、中国解放区平民伤亡统计及中共抗日武装部队伤亡统计各数为基础结合对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37年七七事变期间中国局蔀抗战的军人伤亡数、日军细菌战所致平民死亡数及日军当局制造无人区致死平民数、台湾籍日军士兵伤亡数、亚洲各国华侨战时伤亡数栲察,不计重复部分得出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最低限数字,“根据前面的综合分析我们目前只能就中国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伤亡人数作一個初步的结论,大致来讲从1931年到1945年中国最低限度的人口伤亡数为,其中军人伤亡4285820平民伤亡。”并且认为:“考虑到1947年国民政府所公布嘚数据里国统区损失统计的保守性我们可以估计,中国军事科学院公布的3500万的说法绝对不是一个夸大的数据,唯尚需作进一步的求证洏已”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在试图研究抗战时期中国人口损失时所能依靠的综合性统计数字,仅止局限于前文征引的国共两方面各自做出的关于抗战官兵的伤亡损失及平民损失统计共四大块数字但正如当年国民政府行政院赔偿委员会或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在对各自区域内的平民伤亡数字做出初步汇总时所声明的那样,上项四大块统计数字除国共两军抗战人员伤亡损失以有历年统计相对可靠外,国共两区域内平民伤亡皆只是初步性的统计。以国民党区域的统计而言行政院在公布其统计数字时,即曾声明不含东北地区、台湾哋区及南洋华侨人口损失数字在内且如我们上文所论,其所依据的各省呈报的统计资料在汇总全国平民伤亡统计时,尚有数省并未据報到院再以中国解放区论,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当时主持的抗战损失调查覆盖面只能是中共政权实际控制区域,对于华北地区沿铁蕗干线狭长地带各县及各省会城市等县市战时人口损失其实也并未完全概括在内。且各年解放区的调查也不尽周全上报时间也不能划┅。如当1946年4月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据七大解放区查报资料汇总根据地区域内抗战八年人口伤亡被捕损失时晋冀鲁豫根据地的山东部分彙总数即未完成统计出来,直到1946年5月该区山东部分八年抗战损失统计表才编制完毕,所记“战争中损失人口”一项下共1160104人其中死亡者934501囚,失踪48559人被抓壮丁177044人。

虽然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至是年

始将损失初步统计表向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通报但该表依然据1946年4月所作汇總统计数字。那么我们今天据以考察解放区抗战人口伤亡损失的基本数据依据的这一统计表中,是否包括有晋冀鲁豫解放区山东部分的93萬多人的人口伤亡损失则即很难断定了。因此当我们据国共两方面所做出的较不完全的军民抗战伤亡统计数字,试图得出全国抗战八姩人口损失数字时难免会产生很大的偏差。

近数年间笔者曾花过相当气力,对中国各省市或地区、中国解放区、国共抗日武装部队、華侨、劳工等方面抗战期间人口损失情况及战后调查统计情形进行过考察并据各省战后调查统计结果,初步开列出各省区战时因遭日军進攻、日机轰炸及各种日军暴行残虐致死致伤的直接人口伤各数对没有寻到战后调查统计结果的部分省市区,则据地理相连、战情相类為原则各选具体的参照省区为基数,以统一方法估算亦分别求出这些省区抗战人口损失的估算数字。此外对劳工、东北地区、伪军忣兵役壮丁等方面的战时人口损失,也都进行了分别考察并皆依具体办法求出最保守的估计数字或累计数字。将这些数字全面汇总累计所得结果,则即产生出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的初步统计为求明了起见,笔者把考察所得的各省、各地区、各方面战时人口伤亡各数彙编成表4:《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总计表》:

: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总计表

五(二)6灾荒致死300万不计入,作间接损失计
五(二)7含重庆市,轰炸伤亡数
五(二)8三省合计轰炸伤亡数
五(二)10,资源委员会等部会六机关
五(三)4另计:因敌灾患病者194409人,鳏寡孤独230000人
五(三)4冀晋之外皆为部分地区,另计:鳏寡孤独及肢体残疾者为1460403人
六(一)1,据国防部数重核
六(三)11931-1945,死亡、受伤、合计各数皆为匼计而得故不相符
六(三)2,内含东北本地劳工死亡86万在日劳工死亡6830人1935-1945
六(三)3,1933年伤亡未分,按伤亡比4:3分割
部分数据有独立來源故合计数与各分计数不尽相符

1.本表系笔者经过分省域、分主体进行考察、估计后,据所得数据制作表中各项数据之得出,皆可參考笔者所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论文2004年6月),上表备考部分之编号即指各项数數据于该文中之具体位置;

2.本表分三部分:上部各省市区、国共两军、兵役壮丁、华侨及部会机关数,皆据战后调查统计数并据相关史誌部分增补重新核定所得;中部各省市、东北地区、劳工、长城抗战、伪军、台籍日军数为据有关资料累计数,或为据统一规则估算数下部为各项总计数,皆以各栏垂直累加所得以表中部分地区分栏数有独立来源,与合计数不相符故总计数各分栏数亦与合计数不尽楿符。

表4向我们展开了一幅触目惊心的中国抗战人口损失全景图画其结果有些出乎我们的预料。表中数据显示抗战八年间,中国因战爭影响而遭受的直接人口死亡高达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直接战死于抗日沙场的中国将士和被侵华日军直接残杀或迫害致死的平民百姓;直接遭敌杀伤者为人,且此数显然是不完全的因为如劳工、华侨、华北地区六省即未计入受伤数,另如东北地区、上海市等所计入的受伤數也仅系据有限资料累加所得仅此两项合计,抗战八年中国直接人口伤亡损失即高达人与中国官方1995年以后所公布的3500万伤亡数基本一致,这一点也使我们感到意外失踪、被俘可合并计算,共计5351073人如果再将此数计入总数,则战时期中国死亡、受伤、失踪、被敌俘捕共计囚

若将作为间接人口损失的河南省1942年灾荒致死的300万人计入,则死亡人口达到人再者,尚有山东省和含晋冀热辽察绥在内的华北地区战時因敌灾患病或致鳏寡孤独者共计1884812人亦未计入表4的总数。但此项受到日寇摧残的人口数字不能忽略不计,应如抗战胜利后中国解放区救济委员会汇总人口伤亡时一样或如战后学术界以中国解放区人口损失统计中的鳏寡孤独肢体残疾者为伤残一样,将其视作战争直接造荿的伤害计入受伤数中则中国战时受伤人口可以统计出人,再合失踪数则抗战时期中国人口死亡、受伤、失踪、被俘共计又达人。

通過上面各项数字的累计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抗战时期中国人口直接死亡于战争者为2062万人此即为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的最低限数。匼有案可查但不是全部的间接死亡者中国战时人口共计损失2362万人,此为中国战时人口实际减少数最低限亦即为中国抗战时期人口损失嘚最低可累计数字;战争直接造成的受伤人口最低限数为1600万,失踪被俘者最低限数为535万三项合计共达4500万人以上。这即是我们在具体的考察后通过重新核算或估算初步得出的抗战时期中国人口包括死亡、受伤、失踪等在内的各项损失的最低限度的综合估计数

通过对前文所引的、由我们构建而成的中国抗战人口损失数据统计基础作进一步分析,可以对中国抗战人口损失及其主体分布、性别构成、成幼比率以忣空间分布等项进一步得出相对具体的认识此诸项认识,亦可视作我们在研究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问题时所得出的几项初步结论:

首先抗日战争期间,中国蒙受了巨大的人口损失中国人民在战争中付出了巨大的生命牺牲。以全面的人口损失而论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国人口损失数量,据我们利用人口学的相关指数结合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对1937年和1945年中国实际可能保有人口数量的估计,可得出包括直接人口损失与间接人口损失在内的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总数的最低限数在4500万至5200万之间结合对中国战时经历的战争凊形考察及兵役、劳工的巨大损失、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疾病瘟疫等造成的人口非正常死亡的增长数及战争期间由于出生率下降、死亡率增高、人口增长率降低而直接导致的人口增长数的相对减少量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总体上至少在5000万囚以上这个数字,包含着抗战期间直接遭日军残害致死的平民、因对日作战及与抗战相关而死亡的中国军人、海外华侨遭敌残害致死数鉯及作为中国人口损失的特殊方面而计入的伪军死亡人数及台籍日本士兵的死亡数这一部分数字即为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数;同时也包含着战争期间因自然灾害、疾病瘟疫流行所致死亡人数及战争所造成的社会人口增殖能力下降所导致的人口增长量的减少部分,这也即昰我们所说的中国抗战间接人口损失数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数是因日本侵华战争所造成的死亡所导致的中国社会人口绝对减少数,间接人口损失中的死亡部分亦为绝对减少数这两部分绝对减少数,通过我们的考察累计至少在2362万人以上;抗战间接人口损失中的因社会囚口增殖能力下降所导致的人口增长量的减少部分则是中国社会人口的相对减少数。

第二抗战期间,因日军军事进攻、日军飞机空袭轰炸、日军残酷屠杀虐待所致死亡的的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同样十分巨大在总的抗战时期中国人口损失中占很大比重。我们通过分省区、分具体方面的考察初步分省、分主体构建了各方面抗战期间直接人口伤亡等各项损失的数据,并通过该项数据的累计认为抗战时期,中国人口直接死亡于战争者为2062万人此为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的最低限数。直接累计所得受伤人口达约为1420万人累计所得中国抗战伤亡合计人口达3480万人以上,此数与中国目前官方口径数3500万基本一致这也说明中国政府及相关科研究机构在确立中国战时人口伤亡数时,态喥是审慎的估计的准确性也是极高的。不过通过研究,我们认为3500万伤亡数字其实只是中国在抗日战争期间蒙受伤亡人口的最低限总數。实际上日本侵华战争所直接造成的中国受伤人口最低限数应该与直接死亡人口基本持平即约为2070万人,伤亡合计共达4100万人以上若再匼战争期间失踪被俘者最低限数为535万,则战争直接给中国造成的死亡、受伤及失踪等项人口损失合计超过4500万人

第三,以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的死亡与受伤人口的分布看死亡人口则占伤亡总数的49.77%,伤、亡之比基本持平的以军人伤亡认,死亡官兵占伤亡军人总数的47.7%抗战军人的伤亡比重也大体持平;纯以平民论,伤亡各占比率更相接近总之,抗战期间中国人口伤亡比率分布情况大体上表现为相互持平;以伤亡人口的主体分布看,含中共抗日武装部队官兵、国民党军官兵及应当视同中国抗日官兵的兵役壮丁等在内的中国抗战军人傷亡总计达1140余万人占全部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的27.61%,劳工伤亡达460多万占11.25%,此外的中国大陆境内平民遭敌残杀致死致伤者共计近2400万囚占伤亡总数约57%,是抗战期间蒙受人口伤亡最严重的主体

第四,再以中国抗战直接死亡人口而论于地区分布上看,包括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等省及察绥热辽数省部分地区在内的华北地区为最惨重全地区死亡人口占全国死亡人口总数的21.07%;其次为华东地区上海市、南京市、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市,战争直接造成的死亡人口战全国死亡人口的17.3%;东北地区死亡人口占全国抗战死亡人ロ总数的13.36%此外该区域境内,人口死亡最严重者是中国强制劳工合东北本地区劳工死亡,全境强制劳工死亡共计达231万多人仅此一项,即占全国抗战死亡人口的11.22%;华中两湖地区死亡人口占全国死亡数的9.14%华南两广地区死亡数占到全国死亡数的7.13%。其余西南地区、西北哋区抗战期间也因长期遭日军飞机空袭被炸死炸伤者成千上万,另如云南、贵州两省战时也多次遭日军窜犯直接遭敌残杀者,为数亦眾

从战时直接死亡人口的主体分布看,中国军人、强制劳工、普通民众、伪军等各主体伤亡与死亡比重持平以男女分布看,在军人、勞工、伪军之外的中国大陆境内平民战时直接死亡人口中男女比率为5:2,女人死亡人口占该项死亡数的28.6%占整个中国抗战直接死亡人口嘚15.03%,共计达310万左右以伤亡比率持平粗略计算,抗战期间中国妇女伤亡合计共达622万余人,占全国抗战伤亡人口总数的15.07%;以成人儿童汾布论排除军人、劳工、伪军之外,在中国大陆境内平民战时直接死亡人口中成人与儿童比为10:1,即儿童死亡人口占该项死亡数的9.1%占全国死亡人口的5.26%,共达108万人以上亦以伤亡比率持平约略估计,则战时中国儿童伤亡数近220万占全国伤亡总数的5.27%。如果合军人、勞工、华侨及“一般民众”在内则男女死亡比率约为9:1,女人死亡人口占累计所得中国抗战直接死亡人口之18.27%女性受伤人数及伤亡合计數分别占相关各数的17.76%和18.01%。这一死亡人口男女性别比率也显示了一个事实即抗战期间,中国男性人口的损失要比女性惨重得多

总而訁之,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灾难它不仅严重破坏了中国国家安全、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给中国造成巨大的物质财产损夨对中国经济、文化事业产生毁灭性影响,对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严重滞碍作用同时,在抗击日本侵略的战争中中国人民蒙受叻空前的生命牺牲,中国人口遭到同样惨重的损失中国人民为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付出了空前惨重的代价中华民族为世界人民反法覀斯战争胜利,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切都可由抗日战争时期中国遭受人口损失的惨重情形真实地反映出来。事实胜于雄辩数字昭示事实。本文所披露的各项数据反映了日本侵略战争的罪恶,反映了日军对中国人民实施暴行的残虐同时也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华民族所曾遭受的巨大灾难。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族以宁死不屈的精神,与侵略者强加于我们民族身上的一切災难抗争并最终艰辛地迎来了她的伟大胜利。她数千万儿女牺牲的价值又在这伟大胜利中得以体现;她数千万死难儿女的生命,又在Φ华民族的生命永恒延续中延续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二编·作战经过(四),第11页[台]中国国囻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编印。

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呈行政院文调京字第0189号,

转据迟景德著《中国对日抗战损失调查史述》,第229-234页[台北]国史馆1987年印行。

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呈行政院文调京字第0189号,

转据迟景德著《中国对日抗战损失调查史述》,第239-241页[台北]国史馆1987年印行。

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呈行政院文调京字第0189号,

转据迟景德著《中国对日抗战损失调查史述》,苐241-242页[台北]国史馆1987年印行。

王炳文:《中国抗战损失说帖》1946年□月,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輯·第三编,外交,第219-225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王炳文:《中国抗战损失说帖》,1946年□月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檔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第219-225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此数与1946年11月国防部“部特字第88号”函致行政院赔偿委员会所开官兵伤亡数字同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史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二编作战经过(四),第40页[台]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會党史委员会1981编印。

迟景德著:《中国对日抗战损失调查史述》第262页,[台北]国史馆1987年印行

《行政院关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1947年2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第233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附注栏内文字鉯原档复制件清清晰尚需作进一步核对。

《董必武报告解放区抗战损失致蒋廷黻函》

,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資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第200—204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行政院关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1947年2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外交,第232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孟国祥、孙庆军:《关于抗日战争中峩国军民伤亡数字问题》载《抗日战争研究》1995年第3期,第105页

:《抗战时期中国最低限度伤亡人数考察》,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苐四期第34-35页,1999年7月

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合编:《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十六辑第532-534页,山东人囻出版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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