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工资如何适应农村的工作

  2018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3000人)由华图同步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整理发布,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 ,更多资讯请关注吉林华图微信公众号(jilinht),吉林教师招聘培训咨询电话:

  吉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按照《吉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8年,全省48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0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5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21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农安县、永吉县、舒兰市、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白山市江源区、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县、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大安市、洮南市、镇赉县、扶余市、前郭县、敦化市、安图县、珲春市、长白山管委会。

  共计21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东丰县、东辽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6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延吉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通榆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21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7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69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9.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18日,应聘人员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6月15日—18日,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6月19日—22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到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省内、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应聘人员如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的同时审查其报名资格,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各高校要在6月21日前,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将《吉林省2018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省内高校)》(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及加分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后送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市(州)特岗办公室对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资格审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签字、盖章等规定手续,核实应聘人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尤其要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加分条件。

  6月27日前,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根据审查情况添加笔试加分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月10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全省统一笔试于7月15日上午9:00—11:00进行;面试于7月28—2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3)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4)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省内高校吉林籍和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返回吉林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在新疆、西藏地区中小学校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满分为180分(以下均指未含加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选的依据,筛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2.7月24日,省统一将考生笔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各市(州)填写《报名表》中笔试成绩项目。省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考生志愿,划定参加面试人员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此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人选名单分送各市(州)。7月26日,市(州)向省提交面试工作安排,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7月31日,各市(州)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中面试成绩项目,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3.各市(州)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设岗计划1:1的比例依次分类拟录取,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选确定后,市(州)在系统中对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确认,并于8月1日前将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报省特岗办公室,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体检于8月4—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市(州)特岗办填写《报名表》中体检结果项目,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各设岗县(市、区),设岗县(市、区)提出录取意见,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4.8月8日前,市(州)将本地区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教育厅。拟聘人员名单自9日起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8月中旬,录取的特岗教师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六)签订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下旬新学期开学前,特岗教师按规定时间到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设岗县(市、区)组织欢迎仪式,做好特岗教师的生活安置等工作,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办法和相关说明,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时要按照提示进行,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在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落实,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并完善我省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8年,我省计划为53个国贫县、省贫县、连片区县招聘特岗教师700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2344名;农村小学教师4656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队伍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必须在省、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并且能够保证为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解决编制。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特岗教师要安排在县城以下乡村初中、小学和教学点,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得补充新招聘的特岗教师;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持合理的性别比例,加强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应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和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3.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

根据设岗县岗位学历要求,小学教师特设岗位需求中带“★”号者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特设岗位,但在2018年8月9日面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除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特设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外,其他学科特设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相应的教师特设岗位。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我于20xx年xx月参加并通过xx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考试选拔,分配到xx小学工作,开始了自己人生目标的新起点,在这个优秀的大家庭中慢慢成长。转眼特岗服务期已到,三年来在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坚持以德育教育为核心,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三年来,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关心集体,以校为家。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以积极的态度参加教育活动,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周按时参加升旗仪式,从不缺勤。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

作为教师,我热爱教育事业,把自己的精力、能力全部用于教学工作中,参加工作后迅速熟悉常规教学方式、方法,对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安排等常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实践,在课后积极和同事们探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方法。根据学校的需要,三年来我先后任教语文、数学、英语等不同学科的教学任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从新课改以来,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课程改革标准,深入钻研教育教学大纲,订阅大量与自己教育教学相关的报刊杂志,多次参加各种教育培训,不断加强自己专业课程的学习。从20xx年任学校教务员兼出纳以来,除了搞好教学工作以外,还积极协助相关领导做好相应的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在这三年中付出着、收获着、快乐着、进步着,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会努力工作,用自己的全部热情来浇灌我深爱着的事业。经过三年的学习和实践,我已能胜任教学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在“特岗计划”合同即将满期之际,我向上级领导提出我的申请,我愿继续留在xx小学任教,请各位领导给予批准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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