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是精神二级还享受三类低保,享受精神残疾人低保申请书两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1

1、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哪两项制度?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重度残疾人的概念及类型?

答: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一)视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二)听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三)言语残疾中的一、二级;

(四)肢体残疾中的一、二级;

(五)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六)精神残疾中的一、二级。

3、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标准发放。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不同,所以各地的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补贴标准请按照各地制定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执行。

4、如何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者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并且提供《残疾人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困难残疾人家庭证明原件、4张2寸同版彩色证件照片,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5、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采取现金形式按季度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故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

6、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部门?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构发放到残疾人或监护人手中。 

7、残疾人在享受“两项补贴”期间去世或户口迁出属地的,如何处理?

 答:残疾人享受的优惠政策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对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如去世或户口迁出属地的,从下月起停发其“两项补贴”资金。

8、一名残疾人即是困难残疾人,又是重度残疾人,能否同时享受“两项补贴”?

 答: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即:可以重叠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9、如一名重度残疾人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如何享受“两项补贴”?

答:这名重度残疾人可以按照择高标准申领的原则,择高享受标准较高的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9、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答:为防止出现部分残疾人因补贴后家庭收入增长,而失去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现象,故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可重复享受。

10、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能否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能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因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故不再享受。

11、如果残疾人既是孤儿,又是重度残疾人,如何享受“两项补贴”?

 答: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已经建立,但还缺少护理照料保障,故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2、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责任分工?

   答:民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的相关工作。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包含原先享受补贴残疾人)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贴,6月30日以前申请的,补贴从1月份计发;6月30日以后申请的,补贴从申请当月计发。本市通过制订更加“普惠”的政策,实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预计全市将净增10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两项补贴对象和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补贴标准: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申办补贴手续可以错峰办

  申请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因为这次两项补贴的发放,在补贴标准、资金来源等原有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又做了新的修改和调整。包括:主管部门有所变化,本市新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提出:申请人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区(县)民政局负责审定,最后由区(县)民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补贴对象账户中。也就是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受理、审核、经办、发放主体统一从残联调整到民政部门。所以,以前已经在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这次也要重新再申办。为了方便残疾人申办,市民政局将申办的期限进行了“延时”,凡是在6月30日前申办的,都从1月份开始计发,也就是说,可以不急于在前几个月就去办,人员过多,会增加等候时间,错后到5月或是6月申办,并不影响从1月份开始领取补贴。

  护理补贴根据需要自主支配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处处长李金铸介绍,为了减轻残疾人负担,从2007年开始,本市陆续出台了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此次将原先享受补贴人群范围进行了扩大,新政策不再有低保特困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实现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经测算,预计全市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较原有政策净增10万人,此外,新政策中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形式统一调整为发放现金,即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护理补贴费,以前是以代金券的方式发放,用以购买相应的服务,从今年起,护理补贴费用完全以现金方式发放,费用的使用,由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决定。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宿迁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补贴内容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符合标准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原有残疾人相关补贴同步取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了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 采取社会化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和逐级审核制度,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那么原来享受残疾补贴的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需要重新资格审核吗?市民政局副局长史巧红介绍,2015年底符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低保中对残疾人增发部分、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和护理补贴政策的残疾人,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主动重新申请,补贴资格经审定合格的,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新增残疾人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将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存入残疾人账户,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非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代为保管账户存折。

此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重复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市民可拨打电话咨询具体内容。(朱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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