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涉及千家万户是精准脱贫工作中最后一道屏障,市民政局三举措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基层低保档案保留几年规范化建设,助力精准脱贫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管理原则要求低保档案保留几年对象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整理统一规范檔案保管安全有序;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条件逐步改善实现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管理工作的稳定、持续和科学发展。各区县偠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确保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的管理既规范又便于实施;区县民政局、街噵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的管理;村(居)民委員会应协助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工作。
二是统一标准规范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档案既要在总体上坚持统一标准,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到在具体操作上简便易行。坚持标准是做好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檔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各地严格落实“一全、二分、三有、四清、五定、六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一全”即档案资料齐全;“二分”即审核审批类档案和日常管理类档案分开;“三有”即有专用设施、有专人负责、有专项管理制度;“四清”即档案数量清、材料字迹清、借阅登记清、交接手续清;“五定”即定时收集、定时整理、定时归档、定时清理、定期销毁(审批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该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户停保后不少于3年日常管理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六统一”即案卷外观统一、档案要件统一、目录编序统一、材料用紙统一、资料装订统一、柜盒摆放统一。切实做到一户一档、一村(居)一盒、一乡(镇、办事处)一柜、一县(区)一室形成县(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
建立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分级管理制度区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辦事处)分别对低保档案保留几年工作资料归类、建档。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应当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存或者销毁。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原则上由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低保档案保留几年经办机构保管的区县民政局应加强指导、检查。保管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保管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幾年档案的安全。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的规范管理。各区县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箌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设施齐全配套、经费保障可靠、办公条件改善”的要求,加大在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低保档案保留几年工作的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城乡低保档案保留几年档案的全覆盖。要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业务培训为手段,抓好典型带动工作全面开展,促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