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到城市,原来在农村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可以迁吗怎样

从2013年开始,我国在农村开始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预计利用5年时间全部完成,也就是到今年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将收尾。农村土地确权主要是对第二轮进行的承包地、林地、房屋宅基地进行权利划分确定,为的是进一步保护农民的权益。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农村家庭迁往城市发展,有的通过在城里做些小生意,慢慢地在城里买了房,后来全家把户口也迁到了城里。其中有段时间,政策规定“农转非”必须退出农村的承包地。但后来,国家也几次出台了有关“农转非”后承包地是否收回的政策,具体是这么规定的: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其土地按规定进行确权登记。但必须注明“其权利人非本集体成员”。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不过很多地方对于“设区市”的认定不一样,有的只是迁到大都市才要求退出,有的只要是地级市就要求退出了。

第三,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从以上三点规定看,如果你“农转非”后,在农村还有承包地、房子的,可以对照进行确权登记,然后再出租,土地流转等都可以。当然,如果你觉得没必要再确权登记了,就踏踏实实在城里过了,也可根据自身意愿进行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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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了,农村的耕地只属于农业户口的,你都到了县城了,成了城镇户口,城镇户口是没有的

这个当然就不属于了,户口一转的话,就没有田了。

没有了,所以我家的户口就一直在农村

国家允许给闺女地,但是需要政府登记备案,否则不算给,这样确权的时候可以不按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政策以家庭确权,直接以女人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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