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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一·权力的游戏(全三册)
布兰打 猎的队伍于黎明启程,国王希望能为今天的晚宴多添一道野熊大
餐。因为乔佛里王子与国王同行,所以罗柏也得到允许,跟着狩猎队伍一同前往。班扬叔叔、乔里、席恩·葛雷乔伊和罗德利克爵士他们都跟着一道去,就连王后的滑稽小弟也在队伍中。毕竟这是他们在北方最后的打猎机会,明天,国王的队伍就要动身南下。
布兰和琼恩、姐姐们以及瑞肯留在城里。瑞肯只是个小娃娃,女孩子们本来就不喜欢打猎,而琼恩和他的小狼则跑得不见踪影。布兰也没有努力去找他,因为他觉得琼恩似乎在生自己的气。琼恩这几天似乎在生城里每一个人的气,布兰很纳闷,他要和班扬叔叔到长城去加入守夜人军团,那可不是和跟国王南下一样的好事吗?要留在家里的人是罗柏,不是琼恩呀。
这几天来,布兰兴奋得坐立不安。他很快就要在国王大道上策马驰骋了,不是骑小马喔,而是骑真正的骏马。父亲将成为国王的首相,他们会搬进君临,住进龙王建造的“红堡”。老奶妈说那里闹鬼,地牢里有不为人知的恐怖酷刑,墙上还挂着龙头。布兰光想想就浑身打颤,但他却不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他有父亲保护,还有国王和他所有的骑士与宣誓效忠的武士呢。
有朝一日布兰自己也要当骑士,加入国王的御林铁卫。老奶妈说他们是全国最优秀的战士。御林铁卫一共只有七人,身穿白衣白甲,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关于他们的故事布兰早就听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了:“镜盾”萨文,莱安·雷德温爵士,龙骑士伊蒙王子,几百年前死在对方剑下的孪生兄弟伊利克爵士和亚历克爵士——那是一场骨肉相残,姐弟交战,被后世吟游诗人称为“血龙狂舞”的战争,还有“白牛”杰洛·海陶尔,“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以及“无畏的”巴利斯坦。
这次有两名御林铁卫和劳勃国王一同北来,布兰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始终不敢上前攀谈。柏洛斯爵士是个秃了顶、双下巴的人,马林爵士则两眼低垂,须如铁锈。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爵士看起来比较像故事里的伟大骑士,他也是七铁卫之一,不过罗柏说他杀了疯狂的老王,已经不能算御林铁卫了。如今世上最伟大的骑士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人称“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是御林铁卫队长。父亲答应过他们,等抵达君临之后,一定会让他们见见巴利斯坦爵士。布兰每天在墙上画记号数日子,迫不及待想动身出发,去看看一个以往只存在于梦中的世界,过另一种从来无法想象的生活。
可现在离出发只剩一天,布兰却突然若有所失起来。临冬城是他唯一熟悉的家园,父亲叮嘱他今天要向大家道别,他也尽力去试。打猎队伍离开后,他带着小狼在城堡里闲逛,打算和熟人们一个个说再见。老奶妈、厨师盖吉,铁匠密肯,还有负责帮他照顾小马,成天咧着嘴笑,除了“阿多”两个字以外,一句话也不会讲的马夫阿多。每次布兰去玻璃花园玩,阿多总会给他一颗黑莓。
但他开不了口。他先去了马厩,看到自己的小马,只是现在已经不属于他了。他很快便会拥有一匹真正的马,而把小马留在这里,突然间布兰好想坐下来放声大哭,于是他赶紧跑开,以免阿多和其他马夫见到他眼中的泪水。他总共就说了这么一次再见,之后便一早上独自躲在神木林里,教他的小狼把丢出去的树枝叼回来,却徒劳无功。他的小狼比父亲兽舍里所有的猎狗都要聪明,他几乎可以肯定他听得懂他说的每一句话。只可惜他对叼树枝似乎没多少兴趣。
他到现在还无法决定给它取什么名字。罗柏的狼叫做“灰风”,因为它跑起来迅捷如风;珊莎的叫做“淑女”;艾莉亚用歌谣里某个古老的女巫王为她的狼命名;小瑞肯则把他的狼叫做“毛毛狗”——布兰觉得给冰原狼起这种名字实在很蠢;琼恩的那只白狼叫白灵。布兰真希望自己比琼恩先想到这个名字,即使他的狼毛色不是很白。过去这两周以来,他不知道已经想过多少名字了,偏偏就是没一个听来顺耳。
最后他累了,便决定去爬墙。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爬到残塔上玩了,这说不定还是他最后的机会呢。
于是他拔腿跑过神木林,还特地绕路避开心树旁边的那泓冷泉。布兰一直很怕心树,他总觉得树不应该长眼睛,叶子也不该生成手掌的模样。小狼跟在他身边。“你留在这儿。”他在武器库墙外哨兵树下对它说,“乖乖躺下,对,就这样,留在这儿别动——”
小狼果然乖乖地留在原地,布兰搔了搔它的耳后根,然后转身一跃,抓住低垂的枝干,一翻身便上了树。可当他爬到一半,正游刃有余地穿梭枝丫时,小狼却霍地起身嗥叫开来。
布兰低头一看,小狼便立刻安静,睁大那双亮闪闪的黄色眼珠往上瞧。布兰觉得有股诡异的寒意流贯全身。他继续爬,小狼又继续嗥。“别叫啦!”他喊,“乖乖坐好别动,你比妈还烦。”然而狼嗥却一直跟随着他,直到他跳上武器库屋顶,消失了踪影为止。
临冬城的屋顶几乎可算是布兰的第二个家,母亲总说他连走路都还没学会,就先学会爬墙啦。布兰既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学会走路,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学会爬墙,所以他猜她说得应该没错。
对一个小男孩而言,临冬城的城墙高塔、庭院甬道就像是座灰石砌成的广袤迷宫。在城堡比较老旧的部分,无数厅堂四处倾斜,容易让人产生不知置身何处之感。鲁温学士曾说,几千年来,城堡就像一棵不断蔓生的怪物般的石头巨树,枝干扭曲,盘根错节。
当布兰穿过错综复杂的倾颓古城,爬到接近天空的地方,全城的景致终于一览无遗。他很喜欢临冬城在他面前展开的辽阔样貌,城堡里的一切熙来攘往、人声喧哗都在他脚下,唯有天际飞鸟在头上盘旋。布兰往往就这样趴在首堡之上,置身在形状早已不复辨识、被风霜雨雪摧残殆尽的石像鬼间,俯瞰下方的城间百态。看着广场上拖运木材和钢铁的长工,看着玻璃花园里采集菜蔬的厨师,看着犬舍里来回奔跑、局促不安的猎狗,看着静默无语的神木林,看着深井边交头接耳的女侍,仿佛他才是城堡真正的主人,即使罗柏也无法体会这种境界。
他也因此挖掘出临冬城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当初建筑工人并没有把城堡附近的地势铲平,所以城墙外面不但有起伏丘陵,还有溪涧峡谷。布兰知道一座密闭的桥道,可以从钟塔的四楼直接通鸦巢的二层。他还知道如何从南门进入内城墙里边,顺着门梯爬三层,便能找到一条狭窄的石砌甬道,它可以绕行临冬城,最后抵达位于百尺高墙阴影下的北门底层。布兰相信就连鲁温师傅也不知道这条捷径。
母亲一直很害怕布兰哪天会不小心滑下来,失足摔死。任他再三保证,她却怎么也不肯相信。有次她强迫他发誓不再往高处爬,结果这个诺言只勉强维持了两个星期,他每天都痛苦无比,最后有一天夜里,趁他兄弟熟睡的时候,他还是爬出了卧房窗户。
翌日他满怀罪恶感地自行招认,艾德公爵叫他独自去神木林忏悔,还派了守卫监视,以确保他整晚都在林子里反省他不听话的行为。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布兰却不见踪影,最后众人是在林间最高的一棵哨兵树的上层枝干找到睡得正香甜的他。
尽管父亲气得半死,终于还是忍不住笑道:“你一定不是我儿子,”当其他人把布兰抱下来时,他对儿子说,“你根本是只松鼠。算了,我认了,如果你真的非爬不可,那就去爬吧,尽量别让你母亲瞧见就是。”
布兰很努力,虽然他认为母亲对他的举动其实一清二楚。既然父亲不愿阻止他四处攀爬,她便转而采取迂回策略。首先来的是老奶妈,她跟他讲了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不听话的坏小孩,越爬越高,最后被雷活活劈死,死后乌鸦还来啄他眼睛。布兰听了不为所动,因为残塔上多的是乌鸦窠巢,那里除了他没人会去,所以有时他会在口袋里装满玉米。一上塔顶,乌鸦便都开开心心地聚拢来从他手心啄食,怎么也不像会啄他眼睛的模样。
眼看这招无效,鲁温师傅便用陶土捏了个小男孩,为它穿上布兰的衣服,然后从城墙上丢下去,好让布兰了解他若是摔下,会有多么凄惨的结果。那是个有趣的实验,但事后布兰却只盯着鲁温师傅,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是泥做的,而且我绝对不会摔下去。”
在此之后,轮到了城里的守卫,有一段时间,只要他们发现他在屋顶上,就会吆喝追赶,想把他赶下来。那是最紧张刺激的时刻了,简直就像和哥哥弟弟们玩游戏,只不过,这游戏每次都是布兰获胜。卫兵们谁也没有布兰这种本事,连乔里也拿他没辙。不过多数时候他们根本就没看见他,人是从来不往上看的。这也是他喜欢爬墙的原因之一,仿佛可以因此隐身遁形。
他很喜欢攀爬时那种一石高过一石,手脚并用,聚精会神的感觉。每次他都先把靴子脱掉,然后光着脚丫爬墙,如此一来让他觉得自己多出两只手。他喜欢每次事后浑身肌肉那种疲累却甜丝丝的酸疼;喜欢高处清冽的空气,冰冷甘美宛如冬雪甜桃;喜欢各式各样的鸟类,包括群聚残塔上的大乌鸦,筑巢乱石间的小麻雀和栖息在旧武器库积满灰尘阁楼里的老夜枭。布兰对这些事物通通了如指掌。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登上人迹罕至的地方,看着城堡以一种不曾为他人展示的样貌,在眼前灰蒙蒙地呈现出来。整座临冬城似乎都因此成了布兰的秘密基地。
他对曾是临冬城最高瞭望台的残塔情有独钟。很久很久以前,在他父亲出生前约一百年,高塔遭暴雷击中,起火燃烧,顶端三分之一的建筑朝塔内崩塌,自此以后始终没有重建。父亲偶尔会派人进到残塔底层清理断垣残壁间的老鼠窝,然而除了布兰和乌鸦,从来没有人登上过塔顶废墟。
他知道两种登上塔顶的途径,一是直接从残塔外围爬上去,但是由于当年刷的泥浆早已干燥风化,砖石容易松落,因此布兰爬的时候不太敢把重心放在上面。
最好的方法还是从神木林出发,爬上高高的哨兵树,从武器库的屋顶跳到守卫室的屋顶,其间光着脚以免守卫听见,如此便可顺利抵达城中最古老的首堡后方。那是座低矮的圆形堡垒,其实它比乍看上去要高得多。如今堡内虽只有老鼠和蜘蛛,但当年建筑的古老石块仍旧提供了攀爬的最佳场所。你甚至可以直接爬到眼神空洞的石像鬼雕像驻守的空旷高台,两手勾紧,从这个石像鬼悬荡到那个石像鬼,随后抵达城楼北端。接着,只要全力伸展,便可够到倾斜的残塔。最后的部分只是翻越焦黑的乱石堆登上养鹰楼,爬不到十尺,乌鸦群便会竞相迎接,看你有没有带玉米粒给它们了。
这天布兰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在石像鬼雕像间荡来荡去,不料却听到说话的声音。他吓得差点松手,首堡向来是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呀!
“我不喜欢这样,”有个女人的声音说。布兰下方有一排窗户,声音是从最后一扇窗里传出来的,“当首相的该是你才对。”
“饶了我罢,”一个男人的声音慵懒地回答,“这种苦差我可不想揽,想做的事多着呢。”
布兰悬在半空,静静地听着,突然心生恐惧,不敢再往前荡,生怕经过时自己的双脚会被他们发现。
“你难道看不出背后隐藏的危险?”女人接着说,“劳勃把那家伙当亲兄弟一样。”
“劳勃最受不了他两个弟弟。我也不怪他,有史坦尼斯那样的老弟,任谁都要反胃。”
“别傻了,史坦尼斯和蓝礼是一回事,艾德·史塔克又是另一回事。劳勃对史塔克会言听计从。这两人都该下地狱,早知道我就坚持要他选你当首相。我一直以为史塔克会拒绝他。”
“我们这样已经算走运啦,”男人道,“诸神在上,谁知道国王会不会叫他弟弟或那个小指头来当首相。比起野心勃勃的对手,让我面对讲究荣誉的敌人,可能还会睡得安稳些。”
布兰这才会意,他们谈论的正是父亲!他想多听一些,再靠近几尺……可他如果荡过那扇窗户,他们一定会看到他的脚。
“我们得好好监视他才行。”女人说。
“我宁愿好好看看你,”男人说,他的语气听起来很无趣,“过来吧。”
“艾德公爵从没插手过南方的事务,”女人道,“从来没有。我告诉你,他明明就是要对付我们,不然何必离开他的势力中心?”
“理由多的是,责任心、荣誉感都有可能,或者他想名垂青史,或者他们夫妻不和,甚至两者皆有,也或许他只想找个温暖的地方住住而已。”
“他太太是艾林夫人的姐姐,莱莎竟然没有跑到这里,用她的指控欢迎我们,已经很难得了。”
布兰往下看去,窗子下方只有个几寸宽的窗棂,他试着放低身子,但是距离太远,够不到。
“你想太多啦,艾林夫人不过是头吓坏的母牛嘛。”
“这头母牛可是和琼恩·艾林同床共枕的。”
“假如她知道,早在离开君临之前就去找劳勃告状了。”
“在他刚刚决定要把她那没用的儿子送去凯岩城作养子的时候?我想不会。她自己也明白如此一来她儿子会成为人质,威胁她不准说出实情。现在回到了鹰巢城,只怕她胆子会大起来。”
“作母亲的都一个样,”男人把“母亲”一词说得仿佛是个诅咒,“我总认为生产会烧坏脑子,你们全都疯了。”他苦涩地笑笑,“不管她究竟知道什么,或自以为知道多少,反正她没有证据。”他停了一会儿,“她有么?”
“告诉我,你觉得国王会需要什么证据?”女人回答,“他根本就不爱我!”
“好姐姐,这是谁的错啊?”布兰仔细看看窗棂,他应该可以跳下去,虽然窗棂太窄,没法站稳,但他可以在坠落的时候钩住,然后再攀上去……怕只怕会弄出声音,引来他们的注意。他不太了解所听到的事情,只是很确定这些话不是说给他听的。
“你和劳勃一样都瞎了眼。”女人说。
“如果你的意思是我和他看法一致,没有错,”男人答道,“我眼中的艾德·史塔克是个宁死也不愿背叛国王的人。”
“他已经背叛过一个国王,你难道忘了吗?”女人道,“噢,我不否认他对劳勃忠心耿耿,这毋庸置疑,但要是劳勃死了,小乔继承王位呢?而劳勃越早死,我们便越安全。我丈夫近来愈加焦躁不安,让史塔克随侍他身旁只会让情况恶化。他到现在还爱着那个死了的十六岁小妹,谁知道哪天他会为了新的莱安娜,把我丢到一边?”
布兰突然觉得害怕极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循原路回去,去找他的兄弟寻求协助。然而他要告诉他们些什么呢?布兰明白自己非再靠近一点不可,他得看看说话的人是谁。
男人叹道:“你别老担心未来的事,多想想眼前的幸福罢。”
“少说这种话!”女人斥道。布兰听到突如其来的皮肉拍打,接着又听见男人的笑声。
布兰决定往上攀,翻过石像鬼,爬到屋顶上。这是比较容易的路径,他跑到下一只石像鬼雕像旁,恰好在传出说话声的房间正上方。
“好姐姐,尽说些这种事,说得我都累了。”男人说,“闭上嘴巴过来吧。”
布兰跨坐在石像鬼雕像上,两腿夹紧,然后整个人头朝下倒转过去。他两脚紧勾住石像,缓缓地把头靠近窗边。上下颠倒的世界感觉非常怪异,庭院在他下方天旋地转地晃动,砖石上还留有未化的残雪。
布兰从窗外向里看去。
房间内一男一女正扭成一团,两人都没穿衣服。布兰认不出他们是谁,男人背对着他,不断地将女人往墙边推挤,他的身体恰好挡住了女人的脸。
屋内有种细小而濡湿的声音,布兰发觉他们正在亲嘴。他张大眼睛,呼吸急促,惊恐地看着房里发生的这一切。男人伸手到女人两腿间,他一定弄痛了她,因为女人开始低声呻吟:“别……别这样,”她说,“住手,住手,噢,求求你……”可她的声音细小微弱,又始终没有把他推开。她反而把双手埋进他凌乱的亮金色头发里,把他的脸往自己胸前拉。
布兰这才见着她的脸。虽然她紧闭双眼,张嘴呻吟,金发随着头部动作而剧烈晃动,他仍然认出她是王后。
此时他一定是不小心发出了什么声音,只见她突然睁开眼睛,视线直直地盯着他,然后惊声尖叫起来。
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得好快。女人狂乱地推开男人,一边指指点点,一边大声叫嚷。布兰想把自己翻上去,使尽腰力钩住石像鬼雕像,然而他使力太急,双手只是擦过平滑的石像表面,随后他心里一怕,双腿松开,立刻就往下掉。他感到一阵晕眩,窗棂从他身边疾速闪失,一种不舒服的恶心感由胃里升起。他慌忙伸出一只手想抓住窗棂,却立刻滑开,赶紧又用另一只手牢牢抓紧。他狠狠地撞上了墙壁,猛烈的冲击力道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布兰单手抓住窗棂,在半空中悬晃,喘不过气来。
两个人的脸同时出现在他上方的窗边。
的确是王后。这时布兰也认出了她旁边的男人,他们相貌神似,站在一起宛如镜子里的倒影。
“他瞧见我们了。”女人尖声道。
“他是瞧见我们了。”男人说。
布兰的手指开始松脱,他换用另一只手勾窗棂,指甲深深地陷进坚硬的岩壁。男人向下伸手。“来,”他说,“快抓住我,别要掉下去。”
布兰使出浑身力气抓住他的手,男人把他拉上窗台。“你想做什么?”女人质问。
男人没有理会她,他用健壮有力的手,把布兰扶到窗台上站稳。“小鬼,你几岁啦?”
“七岁。”布兰听了如释重负,但仍旧不免发抖。他的指头深深抠进男人的手臂,这时连忙惭愧地放开。
男人转头去看着女人。“好好想一想,我为爱情做了些什么。”他极不情愿地说,接着便用力把布兰朝外一推。
布兰尖叫着飞出窗外,落进半空。这次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他抓握,庭院以疯狂的速度朝他袭来。
邈远处,孤狼长吼;残塔上,乌鸦盘旋,犹然等待玉米之赐。提利昂临 冬城堡的巨石迷宫深处,传来一声狼嚎。嚎叫声在堡垒间悬荡,如
同一面哀悼的旗帜。
虽然图书馆里温暖舒适,提利昂听了却不禁从书堆里抬首,颤抖起来。狼嚎中有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将他硬生生自现实抽离,弃置于一片广寒的阴郁森林,浑身赤裸,在恶狼追逐下亡命奔逃。
当冰原狼的嚎叫声再度传来,提利昂终于忍不住阖上他正在读的书,那是一部探究季节更迭的百年古籍,出自某位早已长眠地下的老学士之手。他打了个呵欠,用手背微微掩住嘴巴。晨色自高窗缝里泄进图书馆,他的写字灯火光摇曳,灯油已尽。他又整夜没睡,然而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提利昂·兰尼斯特向来不是个需要大量睡眠的人。
他挪动僵硬酸麻的双脚下了长凳,稍事按摩之后,跛着脚走到桌边。修士正趴在桌上,轻声打鼾,头枕在面前一本敞开的大书上。提利昂瞄瞄书名,原来是《伊萨穆尔国师传记》,难怪他会看到睡着。“柴尔,”他轻声唤道,年轻修士陡地惊醒,困惑地眨眨眼,象征他身份的水晶在银项链上晃动。“我去吃早餐,记得帮我把书放回架上。不过动作轻点,这些瓦雷利亚卷轴的羊皮纸很脆弱。伊弥顿的《战争兵器》是一部很稀有的书,我这辈子只看见你这份抄本。”柴尔还没完全清醒,朝他打了个大呵欠。提利昂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拍拍修士的肩膀,让他去工作。
走出门外,提利昂深吸一口清晨的冷空气,接着费力地走下环绕藏书塔那一级级陡峭的螺旋梯。阶梯高窄,他的脚却短小畸形又扭曲。旭日还没高过临冬城城墙,但校场里已有不少人开始练习。桑铎·克里冈刺耳的声音传了过来:“那小子拖拖拉拉地还不断气,早点死了不挺干脆?”
提利昂往下看,看到“猎狗”站在年轻的乔佛里身旁,周围簇拥着一群侍从。“至少他没吭半声,”王子说,“吵的是那只狼,吵得我昨晚快没法睡了。”
克里冈的随从为他戴上黑甲头盔,他高大的身躯在硬土地上拉下长长的影子。“假如您高兴,我去叫那只东西闭嘴。”他透过打开的面罩说。这时他的随从将长剑递上,他试了试剑的重量,在清晨的冷空气里比划了几下。在他身后,广场上传来金属交击的声音。
王子听了这主意似乎很高兴。“叫狗去杀狗!”他叫道,“反正临冬城里多的是狼,少它一条史塔克家也不会发现。”
提利昂跳过最后一级阶梯,下到场子。“好外甥,真不好意思,”他说,“史塔克家的人会数数,不像某位王子,连六都算不到。”
乔佛里至少知道脸红。
“有声音,”桑铎道,他故意从面罩里向外瞧,左顾右盼地道,“莫非是空气中的精灵!”
王子笑了,每次他的贴身护卫作假演戏,都能把他逗得咯咯笑。提利昂早就不以为意。“下面。”
高大的桑铎往下瞟了一眼,然后假装刚发现似的道:“原来是提利昂小少爷,”他说,“请您原谅,我方才没见您站这儿呢。”
“我现在没心情跟你计较,”提利昂转向他的外甥,“乔佛里,你快去拜见史塔克公爵和夫人,不然就晚了。你要向他们表达你的哀悼,请他们宽心。”
乔佛里听罢立刻露出少不更事的暴躁脸色:“我请他们宽心有什么用?”
“一点用都没有,”提利昂回答,“但这是应尽的礼数,不然大家会注意到你刻意缺席。”
“那史塔克小孩算什么东西,”乔佛里说,“我可不想去听老女人哭哭啼啼。”
提利昂·兰尼斯特踮起脚尖,狠狠地摔了侄子一个大耳光,男孩的脸颊立刻红肿起来。
“你敢再说一句,”提利昂道,“我就再赏你一记耳光。”
“我要去告诉妈妈!”乔佛里喊。
提利昂又打了他一个巴掌,这下子他两边脸颊都一般通红了。“随你去跟她怎么说,”提利昂告诉他,“但你首先给我去乖乖拜见史塔克公爵夫妇,我要你在他们面前跪下,说你自己感到非常遗憾,说即便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能让他们宽心,你都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最后还要为他们献上你最虔诚的祝祷,你听懂了没有?听懂了没有?”
男孩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但还是勉为其难地点点头,然后转身捂着脸颊,横冲直撞地跑离广场。提利昂目送他远去。
一团黑影突然笼罩住他,他转过头,发现高大的克里冈正如同陡峭绝壁般阴恻恻地朝他逼近,煤烟色的黑甲宛如灿烂阳光中的污点。他已经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罩,面罩的形状是一只咧嘴咆哮的凶狠猎犬,令人怵目惊心,不过提利昂认为比起克里冈那张烧得稀烂的脸,这面罩已算美得太多。
“大人,王子不会轻易忘记您刚才对他的举动的。”猎狗警告他,克里冈的声音从头盔里传来,原本的狞笑成了空洞的轰隆。
“他记得最好,”提利昂·兰尼斯特回答,“哪天要是他忘了,你这条狗可要好好提醒他。”他环视广场,又问:“你知道我哥哥在哪儿?”
“正与王后共进早餐。”
“啊哈。”提利昂道,他半敷衍地朝桑铎·克里冈点头答谢,然后提起那双畸形的腿,尽全力快步离开,心里可怜今天首位与猎狗过招的骑士,那家伙正在气头上。
客房的早餐室里摆了一桌冰冷而了无生气的餐点,詹姆、瑟曦和公主王子们坐在一起,低声交头接耳。
“劳勃还没起床?”提利昂没等他们招呼,径自在餐桌前坐下。
姐姐用那种打从他出生起便惯有的鄙视眼神瞟了他一眼:“国王根本没睡。他整晚和史塔克大人在一起,难过得心都快碎了。”
“咱们的好劳勃那颗心倒是挺大的。”詹姆慵懒地微笑。提利昂很清楚哥哥那对凡事都蛮不在乎的个性,因此不想跟他计较。自己过去那段惨痛而漫长的童年岁月里,只有詹姆对他有过那么一丝感情和尊重,光为这一点,提利昂就不愿跟他计较任何事。
侍者迎上前来。“我要面包,”提利昂告诉他,“两条这种小鱼,再配上一杯上好的黑啤酒。噢,还要几片培根,记得煎焦一点。”仆人鞠了个躬告退之后,提利昂转头面对他的兄姐。这对孪生兄妹今天都穿着深绿色的衣服,正好搭配他们眼瞳的颜色;金色的卷发呈现出时髦的波浪,金饰在他们的手腕、指间和颈项上闪闪发亮,两人看起来真像一个模子刻出的雕塑。
提利昂不禁暗忖,若自己也有个双胞兄弟,不知会是什么样?不过想归想,他决定还是不要成真的好。每天在镜子前面对自己已经够糟,要再多出个长得和他一副德行的人,那还了得?
这时托曼王子开口问:“舅舅,你知道布兰现在怎么样了?”
“我昨晚经过病房时,”提利昂回答,“病情既没恶化也没好转,学士认为还有希望。”
“我希望布兰登不要死。”托曼怯生生地说。他是个可爱的孩子,一点也不像他哥哥。不过话说回来,詹姆和提利昂两人也没什么共通之处。
“史塔克大人有个哥哥也叫布兰登,”詹姆饶富兴味地说,“后来作人质被坦格利安家给杀了。看来这名字还真不吉利。”
“呵,还不至于不吉利到那种程度啦。”提利昂道。此时侍者送来了餐点,他随即撕下一大块黑麦面包。
瑟曦正满怀戒心地盯着他瞧。“你这话什么意思?”
提利昂不怀好意地朝她笑笑:“没别的意思,只是恭祝托曼如愿以偿啰。老学士说那孩子活下来的机会很大,所以……”说完他啜了口啤酒。
弥赛 听了高兴得惊叫出声,托曼也露出腼腆的微笑,然而提利昂注意的却不是他俩的反应。詹姆和瑟曦交换眼神的时间不过一秒,但他可没错过。接着他姐姐低下头,视线垂到餐桌上。“老天真残忍。这些北方的神,竟让一个年幼的孩子苟延残喘,实在是太狠毒了。”
“老学士具体是怎么说的?”詹姆问。
提利昂咬了口培根,发出松脆的声响。他若有所思地嚼了一会儿方才开口:“他认为那孩子要死早就死了,不会这样拖了四天毫无动静。”
“舅舅,布兰会好起来么?”小弥赛菈又问。她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所有的美貌,却丝毫没有半点瑟曦狠毒的性格。
“小宝贝,他的背摔断了,”提利昂告诉她,“两只脚也都残废。他们现在喂他蜂蜜和开水,不然他会活活饿死。也许等他醒来之后,可以吃东西,但却一辈子都别想走路了。”
“等他醒来,”瑟曦重复了一遍,“你觉得有可能?”
“只有天上诸神知道,”提利昂答道,“老师傅只是揣测罢了。”他又咬了几口面包,“不过我敢说那孩子的狼是支持他活下去的原动力,它每天不分昼夜守在窗外,叫个不停,怎么赶也赶不走。老师傅说他们曾关上窗子,以为如此便能减少噪音,谁知布兰的情况却立刻恶化,后来他们打开窗户,他又转危为安。”
王后颤声道:“那些动物古怪极了,”她说,“瞧那模样就很危险,我绝不准它们随我们回南方去。”
詹姆道:“好姐姐,我看你是阻止不了的,它们和女孩可是形影不离呢。”
提利昂开始吃他的烤鱼。“这么说你们很快就要动身了?”
“我还嫌不够快。”瑟曦说。接着她突然皱眉,“‘我们’?那你呢?诸神在上,别跟我说你想留在这种鬼地方。”
提利昂耸耸肩:“班扬·史塔克要带他哥哥的私生子返回守夜人军团,我打算跟他们一起走,好亲眼见识见识传说中的绝境长城。”
詹姆笑道:“好弟弟,你可别玩得太高兴,也当起黑衣弟兄啦。”
提利昂哈哈大笑:“呵,叫我打一辈子光棍?那怎么成,全国的妓女都会抗议的。放心,我不过是想爬上长城,对着世界的边缘撒泡尿罢了。”
瑟曦霍地起身:“够了,别当着孩子们的面说这种粗话。托曼,弥赛菈,我们走。”她快步离开饭厅,仆人和孩子们簇拥在后。
詹姆·兰尼斯特用他那双冰冷碧眼打量着他的弟弟:“如今史塔克的儿子生死未卜,我看他决计不会放心离开临冬城。”
“如果劳勃下了命令,他肯定会走。”提利昂道,“而劳勃一定会命令他南下,反正史塔克大人对他儿子根本爱莫能助。”
“他可以帮他早日解脱,”詹姆道,“如果是我儿子,我就会这么干,这才是为他好。”
“亲爱的哥哥呀,我可不建议你把这话拿去对史塔克大人讲。”提利昂道,“他可不会了解你的好心肠哟。”
“就算那孩子活下来,也成了跛子。恐怕连跛子都不如,根本就是个畸形的怪胎。我宁可干脆利落地死。”
提利昂用耸肩来回应这番话,只是这个动作更突显出他的驼背。“畸形怪胎,”他说,“不是我多嘴,但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活着起码还能充满希望。”
詹姆微笑道:“你这小恶魔还真心术不正,是吧?”
“呵,那当然,”提利昂承认,“我真心希望那孩子活过来,不为别的,我想听听他还知道些什么。”
哥哥的笑容像酸败的牛奶般突然僵住。“提利昂,我亲爱的好弟弟,”他阴阴地说,“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你站在哪一边。”
提利昂满嘴都是面包和煎鱼,他灌了一大口黑啤酒把食物冲下肚,露出狼一般的笑容对詹姆笑笑:“唉,我最亲爱的詹姆哥哥呀,”他说,“你这话好伤我的心,你难道不知我最爱家人了吗?”琼恩琼 恩缓步爬上楼梯,虽然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爬这楼梯了,却又尽力
抛开这些念头。白灵无声地跟在身边,外面正下着雪,雪花飞进城门。广场上人声喧嚣,熙来攘往,但在厚重的石墙内,仍旧温暖而静谧,宁静得琼恩有些受不了。
他抵达门外,独自伫立了很长时间,心中满怀恐惧。白灵用鼻子磨蹭他的手,他借此找到勇气,于是挺起胸膛,走进房内。
史塔克夫人坐在床边。最近两个星期以来,她几乎日日夜夜寸步不离地守着布兰。她差人把餐点送到房里,以及便壶,和一张小硬板床,但人们都说她根本没阖过眼。她亲自用蜂蜜、开水和草药混合的饮料喂养布兰。她不曾离开房间,因此琼恩始终避得远远的。
但他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
他在门廊里站了好一阵子,不敢作声,也不敢靠近。窗户敞得大开,楼下传来孤狼长嚎之声,白灵听见便抬起了头。
史塔克夫人转过头来,起初并没认出他,许久之后她才眨眼问:“你在这里做什么?”语调平板,格外地了无生气。
“我来探望布兰,”琼恩回答,“来向他道别。”
她依旧面无表情,原本蓬厚的褐红色长发垂头丧气地纠缠乱成一团,看上去仿佛一夕之间老了二十岁。“你已经达到了目的,走吧。”
他恨不得拔腿就跑,但他很清楚自己这辈子很可能再也见不着布兰了,于是他反而不安地朝屋里跨了一步:“求求你让我见他一面吧。”
她眼里闪过一道寒光。“我叫你走开,”她冷冷地说,“我们不欢迎你。”
若是从前,她这席话准会把他吓得没命奔逃,羞得泪流满面,但是现在,却只让他怒火中烧。他即将宣誓加入守夜人的黑衣军团,届时他将面对比凯特琳·徒利·史塔克更骇人的危险。“好歹我是他哥哥。”他说。“你要我叫警卫吗?”
“你尽管叫,”琼恩愤愤地道,“但你阻止不了我见他一面的。”说完他穿过房间,走到病床的另一边,低头看着布兰。
她正握着布兰的一只手,可那只手看起来不像手,倒像爪子。眼前的病人已非琼恩记忆中那个布兰,他形容枯槁,骨瘦如柴,两脚在毛毯下蜷曲成令人作呕的形状。他的双眼深陷,活像两个黑色的窟窿,张开着,却仿若茫然。他看起来正如一片弱不经风的孤叶,一阵劲风便足以将他吹动飘散。
但是在那身支离破碎的骨架下,他的胸膛正随着轻浅急促的呼吸韵律有致地起伏。
“布兰,”他说,“原谅我到现在才来看你,因为我好怕。”他只觉得泪水流下脸颊,但他再也不在乎了。“布兰,求求你不要死,我和罗柏、还有妹妹她们,大家都在等你醒来……”
史塔克夫人在一旁冷眼旁观,琼恩见她没有传唤守卫,猜想她应是默许了。窗外又传来冰原狼的悲吼,布兰一直没为那只小狼找到适当的名字。
“我得走了。”琼恩道,“班扬叔叔还在等呢,我们即刻启程前往北方。趁大雪还没降下,我们得赶紧动身。”他还记得布兰是多么迫不及待要出门远行,想到要把伤成这样的弟弟抛在这里,他更伤心欲绝。琼恩擦去眼泪,凑过去俯身轻吻弟弟的双唇。
“我只是希望他能留下来跟我作伴。”史塔克夫人轻声道。
琼恩满怀戒心地看着她,却发现她的视线根本不在他身上,她看似在对他说话,实际心不在焉,仿佛旁若无人。
“我日夜祈祷,”她呆滞地说,“他是我的心肝宝贝。我在圣堂对着诸神的七面祈祷了七次,祈祷奈德会回心转意,让布兰留下来陪我。也许是诸神实现了我的愿望。”
琼恩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不是你的错。”一阵局促的沉默后,他勉强说了一句。
她的视线找到了他,眼神充满怨毒。“用不着你这没娘的野种可怜我。”
琼恩垂下眼,她正托抚着布兰的一只手,他牵起另一只,握在手中,只觉孱弱得像小鸟的骨头。“别了。”他说。
当他走到门边时,她开口唤他。“琼恩,”她说。他实在就应该这么继续走下去,但她从没有用他的名字称呼过他。于是他转过身,发现她正盯着他的脸,仿佛这辈子第一次见到。
“什么?”他问。
“今天躺在这里的应该是你才对。”她告诉他。说完她转身朝向布兰,痛哭流涕,全身上下都随之而猛烈抽搐。琼恩以前从没见她掉下一滴眼泪。
回到楼下广场的路,好漫长。
外面到处都是车马喧嚣,乱成一团。人们高声呼喝,将货物运上车辆,为马匹套上缰绳马镫,然后牵进马厩。空中飘起细雪,每个人都急着早些处理完手边的事务,才好躲进屋中。
罗柏置身旋涡中心,镇定自若地发号施令。这些日子以来,他似乎突然成熟了许多,似乎布兰的意外和母亲濒临崩溃逼使他不得不坚强起来。灰风随侍在他身旁。
“班扬叔叔在找你,”他对琼恩说,“他本来一小时前就打算动身了。”
“我知道,”琼恩答道,“我马上就去。”他环顾身边周遭的人马杂沓,众声喧哗。“没想到离别这么难。”
“可不是么。”罗柏说。沾落他发际的雪花,正因体温而逐渐融化。“见过他了吗?”
琼恩点点头,不敢开口,不知道自己会说出什么话。
“他不会死。”罗柏道,“我知道他不会死。”
“你们史塔克的命的确很硬。”琼恩同意。他的声音有气无力,刚才的事情已经抽干了他每一分力气。
罗柏立刻察觉事有蹊跷。“我母亲她……”
“她……待我很亲切。”琼恩告诉他。
罗柏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他咧嘴笑道,“下次我们碰面,你就全身黑衣黑甲了。”琼恩挤出一丝笑容:“黑色本来就很配我。依你看,咱们要多久才能再见面呢?”
“不会太久。”罗柏保证。他把琼恩拉过来,用力紧紧地抱住他。“雪诺,多保重。”
琼恩也激动地紧搂着对方:“史塔克,你也一样,好好照顾布兰。”
“我会的。”两人松开对方,有些尴尬地对看一眼。“班扬叔叔说若我看到你,叫你到马厩去找他。”最后罗柏开口道。
“我还得跟一个人说再见。”琼恩告诉他。
“那我就没见你啰。”罗柏答道。琼恩转身离去,留罗柏独自站在雪地,被马车、小狼和马匹所包围。广场离武器库不远,琼恩拿起他的包裹,取道密闭桥梁,往主堡去了。
艾莉亚正在她房里收拾行李,把东西装进一个比她还高的磨亮硬木箱子。娜梅莉亚在旁帮忙,艾莉亚只消指指点点,小狼便会跑过房间,衔起她要的丝制衣料,然后乖乖地叼给小主人,她一闻到白灵的味道,便后脚着地坐了下来,发出亲昵的低吠。
艾莉亚朝身后瞟了一眼,瞧见是琼恩,便开心地跳了起来。她伸出那双瘦削的臂膀紧紧搂住他的脖子。“我好怕你已经走了,”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们不准我下去说再见。”
“你又闯了什么祸啦?”琼恩饶富兴味地问。
艾莉亚放开他,然后扮了个鬼脸说:“没什么,本来我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她指着那个还没装到三分之一的巨大箱子,以及散了一地的衣物,“茉丹修女却说我没把衣服摺得漂漂亮亮的,所以得重新来过。她还说规矩的南方小姐绝不会把衣服像破布似的一股脑儿通通扔进箱子里。”
“小妹呀,你把衣服像破布一样扔进箱子?”
“哎哟,反正这些衣服迟早也要乱成一团嘛,”她说,“谁管它有没有摺好?”
“茉丹修女会啰。”琼恩告诉她,“而且我想她一定不喜欢娜梅莉亚这样帮忙的。”小母狼静静地用她那对深沉的金眸子打量他。“不管了,我有样东西要让你带上,而且这东西必须很妥善地藏好。”她的脸庞顿时焕发光芒。“是给我的礼物?”
“可以算是。去把门关起来。”
艾莉亚既兴奋又紧张地看看门外的回廊。“娜梅莉亚,守在这儿。”她把小狼留在门外,负责发出警讯,然后关上房门。这时琼恩已把破布包裹解开,把东西交给她。
她睁大双眼。和他的眼睛一样,那是双颜色沉暗的眸子。“是一把剑!”她用细小的声音说,呼吸急促起来。
剑鞘是用柔软的灰皮革做成,琼恩缓缓抽出剑,好让她仔细瞧瞧剑身泛着的深蓝色金属光泽。“这可不是玩具,”他告诉她,“小心不要伤到自己,这把剑很利,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
“女生又不用刮胡子。”艾莉亚说。
“也许女生该刮一刮。你看过修女的腿吗?”
她朝他咯咯直笑。“看过,你好坏哟。”
“你不也一样?”琼恩说,“我请密肯特别打造了这把剑,潘托斯、密尔和其他自由贸易城邦的刺客用的就是这种剑。它虽然无法砍人头颅,但只要你动作够快,却可以轻易地将敌人刺得千疮百孔。”
“我动作很快呢。”艾利亚道。
“你以后要天天练习,”他把剑放进她的掌心,指导她握法,然后退开一步。“感觉如何,还顺手吗?”
“我觉得蛮不错。”艾莉亚回答。
“第一课,”琼恩正色道,“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
艾莉亚用钝的一端在他手上砰地敲了一下,虽然很痛,琼恩却不由自主地像个傻子般嘻嘻直笑。“我知道该用那一边刺人啦。”艾莉亚说,随即脸上蒙了一层疑惑,“茉丹修女一定会把剑拿走的。”
“假如她不知道你有这把剑,就不会把它拿走了。”
“那我跟谁练习呢?”
“你会找到对手的。”琼恩向她保证,“君临是座名副其实的大城,足足有临冬城的一千倍大。在你还没找到练习伙伴之前,仔细观察校场里其他人怎么打斗。多跑步,多骑马,把身体养壮。还有,无论如何……”
艾莉亚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些,于是两人异口同声道:
“……绝对……不要……告诉……珊莎!”
琼恩揉揉她的头发:“小妹,我会想念你的。”
突然间她的样子像要哭。“我真希望你和我们一起走。”
“殊途不见得不能同归,谁知道将来怎么样呢?”他心情渐渐开朗,决定不再沮丧下去。“我该走了。我再这样让班扬叔叔等下去,恐怕在长城的第一年就得天天清理大小便了。”
艾莉亚奔向他,做最后一次拥抱。“先把剑放下。”他笑着警告她。她红着脸把剑丢在一旁,然后拼命吻他。
他转身朝门口走去时,她已经又拾起剑,试探着挥舞。“我差点忘了,”他对她说,“大凡好剑都有自己的名讳。”
“像是‘寒冰’?”她看着手中剑,“这把剑也有名字吗?哇,快告诉我嘛。”
“你难道猜不出来?”琼恩揶揄,“就是你最心爱的东西呀。”
艾莉亚乍听之下满头雾水,但随即恍然大悟,她的反应就是这么迅捷。于是两人再度异口同声道:
“缝衣针!”
记忆中她的笑声,在后来北行的漫长路上,始终温暖着他的心房。丹妮莉丝丹 妮莉丝·坦格利安满心恐惧,在潘托斯城郊草原上与卓戈卡奥成了
婚。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多斯拉克人认为所有的人生大事,都应该让苍天作见证。
卓戈号召他的卡拉萨参加婚礼,他们便都如约前来,包括浩浩荡荡四万名多斯拉克武士,以及难以计数的妇孺奴隶。他们带着为数众多的牲口,扎营于城墙之外,快速搭成草织的宫殿,吃遍目光所及的一切食物,让潘托斯的居民越来越不安。
“其他总督把城市守卫翻了一倍。”有天晚上,伊利里欧边吃着一碟碟蜂蜜烤鸭和胡椒橙,边对他们说。卡奥已经回到卡拉萨之中,他的宅院就暂时让丹妮莉丝和哥哥居住,直到婚礼结束。
“我看咱们得尽快让丹妮莉丝公主嫁出门,免得潘托斯的财富都给佣兵和无赖赚跑了。”乔拉·莫尔蒙爵士玩笑道。丹妮被卖给卓戈卡奥的当晚,这位遭放逐的骑士便提议为哥哥效力。韦赛里斯迫不及待地答应下来,从那之后,莫尔蒙便成了随侍他们左右的伙伴。
伊利里欧总督抖着胡子轻轻笑了,但韦赛里斯连嘴唇都没动一下。“他高兴的话,明天就要她也行。”哥哥说着瞟了丹妮一眼,她垂下眼睛。“只要他信守诺言。”
伊利里欧无力地挥挥手,胖手指上一堆戒指闪闪发光。“我跟您说过,一切都打点妥当啦。卡奥既已答应要给你一顶王冠,他就一定说到做到。”
“好吧,可什么时候给呢?”
“这就要看卡奥他的意思了。”伊利里欧道,“他当然会先要这女孩,等完婚之后,还要带着人马横跨草原,带她晋见维斯·多斯拉克的多希卡林。在那之后,他应该会实现诺言,如果预兆显示战争吉利的话。”
韦赛里斯一脸不耐烦:“我管他妈的多斯拉克预兆。篡夺者坐在我父王的王座上,我还得等多久?”伊利里欧耸耸宽大的肩膀。“伟大的国王啊,您已经等了大半辈子,再多等几月……就算再多等个几年,又怎么样呢?”
交游广泛,足迹远至维斯·多斯拉克的乔拉爵士点头同意。“陛下,我也建议您耐心等待。多斯拉克人言出必践,但方式却得照他们的意思来。地位较低的人或许可以恳求卡奥帮忙,但千万不能用以上对下之姿教训他。”
韦赛里斯怒道:“莫尔蒙,你讲话最好注意点,否则小心我把你舌头给割了。我可不是什么地位较低的人,我乃堂堂七国之君,真龙传人是不会卑躬屈膝的。”
乔拉爵士恭敬地垂下眼睛。伊利里欧神秘地笑笑,撕下一只鸭翅膀,咬了起来,胡子上沾满蜂蜜和油汁。真龙已经不复存在了,丹妮怔怔地看着哥哥,却不敢大声说出来。
然而那天晚上,她却梦见了一只龙。梦中韦赛里斯又在打她、欺负她。她浑身赤裸,害怕得手足无措。她想从他身边跑开,身体却不听使唤。他再度出手,把她打得踉跄倒地。“你唤醒了睡龙之怒,”他一边尖叫一边对她拳打脚踢,“你唤醒了睡龙,你唤醒了睡龙。”她的大腿淌满鲜血,正闭眼呻吟,只听一阵狰狞的撕裂,接着是一片雄浑的大火噼啪,仿佛有谁在回应。睁眼一看,韦赛里斯已经不见踪影,四周升起巨大火柱,火柱中间有一头巨龙。它缓缓转头,那对宛如熔岩的眼睛与她目光相接。这时她便醒了,醒来时浑身颤抖,冷汗直流。她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
……除了这场婚礼。
婚宴从黎明开始,一直持续到天黑,其间充斥着无止尽的暴饮暴食和冲突打斗。草织宫殿间筑起一座土丘,丹妮被安置在卓戈卡奥身旁,位居这片多斯拉克人海之上。她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聚集一起,也未见过如此奇怪又叫人害怕的族群。众位马王来自由贸易城邦拜访时也会穿戴华服,喷洒香水,然而在苍天之下,他们却遵守古老传统。不论男女,均赤裸胸膛,外罩彩绘皮背心,捆上马鬃绑腿,腰系青铜饰带。男性战士们用油坑里的动物脂肪把长长的发辫抹得乌黑光亮。他们大啖加了蜂蜜和胡椒的烤马肉,豪饮发酵马奶和伊利里欧的葡萄佳酿,隔着营火互相笑闹,话音在丹妮耳中显得格外陌生而刺耳。
韦赛里斯坐在她正下方,穿着一袭崭新黑羊毛衫,胸前绣了一头猩红色的龙。伊利里欧和乔拉爵士坐在他旁边。他们实已居于高位,仅次于卡奥的血盟卫,但丹妮仍然看出哥哥那双淡紫色眼瞳里闪着怒火。他不高兴位于她之下,更受不了每次上菜仆人都会先给卡奥和他的新娘,然后才把挑剩的拿给他。但除了暗自生气,他不能做什么,于是就这么生着闷气,表情也随着时间流逝,随着每一次对他自尊的伤害越见恶劣。
然而丹妮无暇他顾,置身这片广大人海之中,她只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哥哥要她微笑,所以她努力保持笑容,直到脸部肌肉酸疼,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竭力隐藏泪水,因为她太清楚要是教韦赛里斯见到会有多生气,她更害怕卓戈卡奥的反应。食物一盘盘端至眼前,有香气四溢的肉块,肥厚的黑香肠,多斯拉克血馅饼,后来还有各式水果,甜菜汤,以及做工精巧的潘托斯蛋糕,但她都一一挥手赶开。她很清楚自己的胃搅成一团,没法吞下任何东西。
没有人陪她聊天解闷。卓戈卡奥朝下方的血盟卫大声嬉笑吆喝,随他们的回答而放声大笑,但他自始至终都不看身旁的丹妮一眼。他们没有共通的语言,她听不懂多斯拉克语,而卡奥只会说几句自由贸易城邦的瓦雷利亚方言,通行七国的标准话语他一窍不通。就算只能跟伊利里欧和哥哥说话,她也非常乐意,只可惜他们的座位离她实在太远。
于是她只能身披婚纱,端着一杯掺了蜂蜜的葡萄酒,不吃不动,静静地自言自语:“我是真龙传人,”她告诉自己,“我是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龙石岛的公主,体内流着‘征服者’伊耿的血液。”
目睹当天第一个人丧命时,太阳才刚在天顶移动了四分之一。当时鼓声隆隆,女人们正为卡奥跳舞助兴。卓戈虽面无表情,视线却始终跟随她们的律动,不时还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青铜奖章抛过去,让她们为之争得你死我活。
其他战士也在旁观赏。后来其中一个终于走进舞者的圆圈,伸手攫住一位舞者的臂膀,把她按倒在地,当场就像公马和母马交配似地做了起来。伊利里欧先前就提醒过她:“多斯拉克人交配的方式和他们养的牲畜没两样。卡拉萨里毫无隐私可言,他们对罪恶和耻辱的观念也与我们完全不同。”
丹妮明白了眼前发生的事后,突然害怕起来,忙将视线从交合中的两人身上转开,但紧接着另一个战士也走上前,然后又是一个,很快她连想不看也没办法了。只见两名男子抓住了同一个女人,她听见一声大叫,其中一人推了对方一把,眨眼功夫,两把亚拉克弯刀便已出鞘。这是一种半剑半镰刀的武器,刀刃很长、利如剃刀。两名战士随即展开一阵死亡剑舞,绕着圈子,相互杀伐,扑跳往来,刀锋流转,喊骂不绝。没有人出手干预。
死斗蓦然开始,也旋即结束。亚拉克弯刀交击的速度快得丹妮跟不上,但其中一名战士脚步没站稳,他的对手立刻挥刀画出一个圆弧。刀锋砍进多斯拉克人腰部,将他自脊椎到腹部整个切开,内脏喷洒出来撒进尘土。败者挣扎惨死,胜者抓住最近的女人——还不是刚才为之而战的那个——当下做了起来。奴隶抬走尸首,舞蹈继续进行。
这种情形,伊利里欧总督事前也警告过丹妮。“任何一场多斯拉克婚礼,若没有闹出至少三条人命,就算失败。”如此说来,她的婚礼想必受到上苍格外眷顾,因为在当天日落之前,一共死了十二个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丹妮心中的恐惧却不减反增,最后她所能做的,就只剩下竭力控制自己,不要发出尖叫。她害怕这些行径怪异野蛮,宛如披人皮野兽的多斯拉克人;害怕自己达不到哥哥的期望,不知他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事来;但最教她害怕的,还是当天晚上,哥哥将她交给此刻坐在她身边喝酒,面无表情,残酷得像戴着一张青铜面具的怪异巨人后,他会在星空下对她做的事。
“我是真龙传人。”她再度对自己说。
最后,夕阳渐渐西落,卓戈卡奥拍拍手,所有的鼓声、叫喊和饮宴欢闹顿时戛然而止。卓戈起身,然后扶丹妮起来。赠送新娘礼的仪式开始了。
可她很清楚,当赠礼仪式结束,太阳下山之后,她就算是真正结婚。丹妮试图抛开这个念头,却徒劳无功,只能绷紧身子,想尽办法不要颤抖。
哥哥韦赛里斯送她三位女仆——丹妮知道他根本没花半文钱,必定是伊利里欧掏的腰包——其中伊丽和姬琪是生着杏眼,黑发褐肤的多斯拉克人,多莉亚则是金发蓝眼的里斯女孩。“好妹妹,这些可不是普通奴婢,”她们被依序带到她跟前时,哥哥告诉她,“都是我和伊利里欧精心为你挑选的。伊丽会教你骑马,姬琪会教你多斯拉克语,多莉亚则会教你床上功夫。”他浅浅一笑,“她可是这方面的专家,我和伊利里欧都可以保证。”
乔拉·莫尔蒙爵士为他的礼物致歉:“公主殿下,这点小东西实在不成敬意,但放逐在外,一贫如洗的我就只负担得起这个了。”说着他把一小叠旧书放在她面前,那是用标准用语写成的七国历史和歌谣传奇,她满心感激地谢谢他。
伊利里欧总督轻声下令,四位粗壮的奴隶立刻抬着一个青铜装饰的雪松木箱快步向前。打开之后,她发现里面装满了自由贸易城邦所产最上等的天鹅绒和锦缎……其上还躺着三颗硕大的蛋。丹妮差点喘不过气来。这是她所见过最美的东西,三颗蛋外表各不相同,其上的纹彩富丽得使她以为表面镶满珠宝,而她得用两手才能抱住一颗。她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本以为这是上等陶瓷、彩釉或玻璃制成,想不到却比那沉重得多,仿佛是硬石做的。蛋壳表面覆盖着细小鳞片,它们随她指头转弄,映着落日余晖,散发出宛如金属般的光泽。其中一颗是深绿色,随着丹妮转动的角度露出各式的青铜斑点;另一颗是淡乳白色,有金色条纹;最后一颗是黑的,宛如午夜汪洋,却有生气勃发的暗红波浪和旋涡。“这是什么?”她小声问,口中充满惊奇。
“这是来自亚夏以东阴影之地的龙蛋。”伊利里欧总督说,“历经千万年而成化石,却依旧亮丽动人。”
“我会永远珍藏他们。”丹妮听过关于龙蛋的种种传闻,但从未亲眼目睹,更没想到会有机会见识。这实在是价值连城的厚礼,虽然她也知道伊利里欧花得起大钱。光是把她卖给卓戈卡奥,就让他赚了大批良驹和奴隶。
依照传统,卡奥的血盟卫赠与她三件耀眼武器。哈戈送她一把银柄长鞭,科霍罗送她一柄气派非凡的镀金亚拉克弯刀,柯索则送她一把比她人还高的双弧龙骨长弓。伊利里欧总督和乔拉爵士事先教过她传统的拒绝仪式。“吾血之血啊,这些都是伟大的战士应有的武器,但我仅是一介弱女子,就让我的夫君替我使用罢!”于是卓戈卡奥得到了她的“新娘礼”。
其他多斯拉克人也纷纷上前,送她许多礼物:有珠宝拖鞋、银制发环、奖章腰带、彩绘背心和轻软毛皮,纱丝和香精罐,针线、羽毛和小巧的紫玻璃瓶,以及一件以千只老鼠皮织成的睡衣。“卡丽熙①,这可是件好礼啊,”伊利里欧总督边对她解释,边说,“非常吉利的!”礼物在她身边堆得老高,远超出她的想象,更超乎她的真正需要。
最后,卓戈卡奥带来他自己的新娘礼。他大步离开她身边,一阵充满期待的静默便从营地中央散开,逐渐吞没了整个卡拉萨。他回来之时,送礼的多斯拉克人们向两边散开,原来他牵来了一匹马。
那是一匹年轻的小母马,精神抖擞、闪亮动人。仅凭丹妮对马有限的了解,就已经知道这并非匹寻常良驹。它有种叫她喘不过气的特质,毛发灰如冬季的海,马鬃有若银色的烟。
她有些犹豫地伸手抚摸马的脖子,任手指滑过银色马鬃。卓戈卡奥用多斯拉克语说了几句,伊利里欧总督翻译道:“卡奥说,银色的马鬃正好配上你银色的头发。”
“她好漂亮!”丹妮喃喃道。
“她是全卡拉萨的骄傲,”伊利里欧说,“根据习俗,卡丽熙必须骑着与她身份地位相称的马儿,跟随在卡奥身边。”
卓戈跨步向前,伸手环住她的腰,有如抱小孩般把她轻松抱起,让她坐上狭小的多斯拉克马鞍。这鞍比她以前习惯的那种小许多。丹妮有些困惑地坐了一会儿。没人告诉她会如此发展。“我该怎么做?”她问伊利里欧。
回答的是乔拉·莫尔蒙爵士,“握起缰绳骑上一段,不用太远。”
于是丹妮紧张地双手握缰,把脚伸进矮矮的马镫里。她马术平平,只因长久以来多半乘船或搭马车、轿子旅行,骑马的机会不多。她祈祷自己不要摔下来,惹大家笑话,最后轻轻地一夹马肚。
于是,这几个小时以来,她第一次忘却了恐惧。或许,是她这辈子第一次。
银灰的小母马步伐平稳,轻盈如丝,众人让出路来,目光全集中在她身上。丹妮发现自己骑得远比料想的要快,而她感觉到的只有兴奋,并无恐惧。马儿开步小跑,她不禁笑了起来。多斯拉克人跌跌撞撞地让开。她只需双脚微微使力,轻轻一抖缰绳,母马便立即有回应。她催马飞奔,多斯拉克人纷纷闪开,一边对她又叫又笑。当她掉转马头,准备返回时,只见前方远处有个火堆。她们两边是人,无路可走。此刻丹妮莉丝心中突然有种前所未有的勇气,她把一切都交给小母马。
银色的马载她穿越熊熊烈焰,仿佛为她插上了翅膀。
她在伊利里欧总督面前停下,说:“请告诉卓戈卡奥,他给了我风的力量。”这位肥胖的潘托斯人捻捻黄胡子,把她的话译为多斯拉克语,接着丹妮头一次看到她的新婚丈夫露出微笑。就在这时,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潘托斯的高墙尽头。丹妮已完全没了时间概念。卓戈卡奥命令血盟卫们把他的坐骑牵来,那是匹精瘦的红色骏马。卡奥装配马鞍时,韦赛里斯闪到骑着银马的丹妮身边,伸出手指抠进她的大腿肉:“亲爱的好妹妹,你给我好好取悦他,否则我保证让你看看真正的唤醒睡龙是什么样子。”
哥哥的这番话把恐惧又带了回来。她再度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子,只有十三岁,孤零零的,对于即将发生在身上的事毫无准备。
星星出来的时候,他们一同骑马离开,将卡拉萨和草织宫殿抛在身后。卓戈卡奥一句话也没有说,径自催马狂奔,跑进愈加深沉的夜色。他长长发辫上的银铃一路轻声作响。“我是真龙传人,”她一边跟上,一边大声地对自己说,努力鼓起勇气。“我是真龙传人,我是真龙传人。”龙是不会害怕的。
事后想来,她说不准他们究竟骑了多远,骑了多久,但当他们在一条小溪边的草地上停步时,天已经全黑。卓戈翻身下马,然后把她抱下来。在他手里,她觉得自己脆弱得好像玻璃,四肢无力犹如溺水。她穿着结婚礼服,站在原地颤抖,看他把马匹拴好,当他转头望她时,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
卓戈卡奥看着她的泪水,脸上却奇怪地毫无表情。“不。”他抬起手,用长茧的拇指粗鲁地抹去她的泪水。
“你会通用语?”丹妮惊奇地说。
“不。”他又说。
或许他就只懂这个字,她心想,但总比她原先想象的要好得多,这稍稍安抚了她的情绪。卓戈轻触她的头发,一边用手抚弄她亮银色的发丝,一边用多斯拉克话喃喃自语。丹妮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然而话中却有种温暖的感觉,一种她原本不期待会在这个男人身上找到的温柔。
他伸出手指抚她下巴,托起她的头,让她直视他的双眼。与她相比,卓戈明显高出一大截,他比所有人都高出一截。他轻轻地自腋下抱起她,把她放在溪边的圆石上。然后他坐在地上,面对她,双脚盘坐,两人的脸终于处在同样高度。“不。”他说。
“你只知道这个字吗?”她问他。
卓戈没有回答。他又长又重的辫子在身旁的泥土地上缠绕成圈。他将辫子拉过右肩,开始一个一个解下铃铛。过了一会儿,丹妮也靠过去帮他。全部完成之后,卓戈做了个手势。这次她看懂了,便小心翼翼地为他缓缓松开辫子。
她花了好长时间。在这期间,他始终静静地坐在原地,凝望着她。她完成之后,他甩甩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便如一条黑暗的河流般在他身后泼洒开来。她从未见过这么长、这么黑、这么厚实的头发。
然后轮到他了。他开始为她宽衣解带。
他的手指不仅灵敏、而且出奇温柔。他轻缓地为她脱去一件件丝质礼服,丹妮一动也不动地静静坐着,凝望他的双眸。当她小小的乳房暴露出来时,她实在克制不住,下意识地伸手遮挡,并将视线转开。“不。”卓戈说。他把她遮住胸部的手拿开,温柔而坚定,然后他再度抬起她的脸,让她看着他。“不。”他重复。
“不。”她也跟着说。
他扶她站起,将她拉近,为她除去身上最后一件丝衣。夜风寒冷,凉如冰水,吹在赤裸的肌肤上,令她不禁颤抖,手脚也冒出鸡皮疙瘩。她很害怕接下来会发生的事,但她等了好久,什么也没有发生。卓戈卡奥仍旧双腿盘坐,定定地望着她,用眼睛享受她的躯体。
又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抚摸她。起初非常轻微,然后稍稍用力。她可以感觉出他手臂里蕴藏的力量,但他始终没有弄痛她。他握住她的手,抚弄她的指头,一根又一根。他爱抚她的脸颊,沿着耳朵的曲线,一根手指轻轻绕着她的嘴巴。他将双手伸进她的头发,用手指为她梳头,接着把她转过身去,按摩她的肩膀,指节沿着脊椎往下滑。
似乎又过了好久,他才将手伸向她的乳房。他抚摸着乳房下方的部位,直到她浑身发麻,又用拇指绕着乳头转,拿拇指和食指轻轻夹住,然后向外拉,起初非常轻微,随后渐渐加重,直到她乳头发硬,开始疼痛。
这时他停了下来,把她拉进怀里。丹妮面红耳赤,喘气不止,心脏狂跳。他用那双巨掌托起她的脸,两人四目相交。“不?”他说。她听懂这是个问句。
她握住他的手,引领它朝向她双腿间湿润的地方。“要。”她一边低语,一边导引他的手指进入她的体内。  【注释】
①卡丽熙:多斯拉克语中对卡奥配偶的称呼。艾德国 王传唤他时,天还未亮,世界一片寂静,灰蒙蒙的。
埃林轻轻地将他自梦中摇醒,奈德睡意未消便踉跄着跌入曙光未露前的清晨,发现自己的坐骑已经鞍辔妥当,而国王本人早已骑乘马上。劳勃戴着棕色厚手套,身披厚重的套头毛皮斗篷,看起来活像只骑在马上的大熊。“史塔克,起床了!”他吼道,“还不快醒醒,咱们有国家大事要商量哪。”
“遵命,”奈德说,“陛下,请进帐。”埃林闻言掀起帘幕。
“不不不,”劳勃的呼吸在冷气里蒸腾:“营地里闲杂人等太多,只怕隔墙有耳。况且我想出去走走,顺便体验一下你的北地风光。”奈德这才瞧见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率领十数护卫跟在国王身后。看来除了揉揉惺忪睡眼,更衣上马之外,别无他法了。
劳勃骑着他那匹黑色战马一路狂奔,奈德也只好跟上。他边骑边问了一句,但朔风吹散了他的话音,国王没有听见。之后奈德不再发话,只静静地骑马。他们旋即离开国王大道,奔进黑雾浓郁的辽阔平原。此时护卫已离他们有段距离,再听不见两人交谈,但劳勃仍未减速。
直到他们登上一道低缓山脊,晨曦初露,国王方才慢下脚步,此时他们已在营地南方数里之遥。奈德跟上劳勃,只见他满脸通红,神采飞扬。“妈的,”他笑着咒道,“到野外像个男人一样骑他妈一段可真痛快!我告诉你,奈德,那慢吞吞的牛步会把人给逼疯的。”劳勃·拜拉席恩向来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瞧那天杀的轮宫叽叽嘎嘎的呻吟模样,遇到石子都一副爬山的样子……那鬼东西敢再给我断根车轴,我保证放火烧了它,然后叫瑟曦跟着走路!”
奈德笑道:“那我很乐意为您点火。”
“说得好!”国王拍拍他肩膀,“我还真想丢下他们,就这样骑下去呢。”
一抹笑意浮上奈德嘴角。“我相信您是认真的。”“那当然,那当然。”国王道,“奈德,你觉得怎样?就咱两个游侠骑士仗剑闯江湖,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晚上便找个农夫女儿或是酒店侍女帮咱们温床。”
“果真如此倒好,”奈德说,“但是陛下,如今我们有责任在身……不只是对整个王国,更要对我们的子女负责,何况我有我的夫人,您有您的王后,我们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年轻小伙了。”
“你小子从来也没年轻过,”劳勃咕哝,“也罢。不过有那么一回……你那小妞儿叫什么来着?蓓卡?不对,她是我的,老天保佑她,那头黑亮秀发和甜美的大眼睛,一不小心就教人难以自拔。你那个叫……雅莉娜?你跟我提过一次,还是叫梅莉儿?你知道我说的哪一个吧?就你私生子的娘。”
“她叫薇拉。”奈德有礼却冷冷说,“我不想谈她。”
“对,就叫薇拉。”劳勃嘿嘿直笑,“能让艾德·史塔克公爵暂时忘却荣誉,即使只是短短一个小时,她一定不是个简单的姑娘。你倒是一直没告诉我她生什么模样……?”
奈德愤怒地抿嘴道:“以后也不会告诉你。劳勃,不要再说了,就算是看在我俩的情分上罢。我当着诸神和世人的面羞辱了我自己,也羞辱了凯特琳。”
“诸神在上,你那时根本就没跟凯特琳见几次面。”
“我已娶她为妻,她也怀了我的孩子。”
“奈德,你律己太严了。你老是这德行,他妈的,不会有女人想跟圣贝勒上床的。”他拍了拍膝盖,“算了,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但有时候看你浑身带刺,我觉得你真该拿刺猬来当家徽。”
东升旭日的金黄指头探进清晨的朦胧白雾,一片辽阔原野在两人眼前展开,其中除了长而低缓的零星小丘,尽是片片光秃秃的褐色平地。奈德指给国王看,“这里就是‘先民坟冢’。”
劳勃皱眉道:“我们骑到坟墓堆里来了吗?”
“陛下,北方遍地都是坟墓啊。”奈德告诉他,“这是块古老的土地。”
“也是个冷死人的地方。”劳勃拉紧斗篷埋怨道,随从在他们后方停缰勒马,停在山脊上。“也罢,我把你找到这里可不是来讨论坟墓和你私生子的。昨晚瓦里斯伯爵差人从君临送了封信来,喏。”国王从腰带上抽出一张纸递给奈德。
太监瓦里斯是国王的情报总管,从前服侍伊里斯·坦格利安,如今改事劳勃。奈德畏惧地打开卷轴,心里想起莱莎和她那骇人的控诉,所幸内容与艾林夫人无关。“这消息的来源是?”
“你还记得乔拉·莫尔蒙爵士吗?”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家伙。”奈德脱口便道。熊岛的莫尔蒙家族历史悠久,骄傲而讲究荣誉,但他们的领地位置偏远,酷寒贫瘠。
乔拉爵士为增加收入,打算把抓到的盗猎者卖给泰洛西的奴隶贩子。由于莫尔蒙是史塔克的封臣,如此一来等于玷污了整个北方的名声。于是奈德千里迢迢西行前往熊岛,却发现乔拉早已搭船潜逃,逃到“寒冰”和国王的法律制裁之外的番邦异地去了。事发至今一转眼已经五年。
“乔拉爵士现下人在潘托斯,正焦急地等着王家特赦好渡海回国。”劳勃解释,“瓦里斯伯爵妥善运用了这个优势。”
“人口贩子这下又成了间谍?”奈德嫌恶地说,一边把信件交还。“我倒是宁愿他变成一具尸体。”
“瓦里斯认为间谍比尸体有用得多,”劳勃道,“不过撇开乔拉不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
“丹妮莉丝嫁给一个多斯拉克马王,那又如何?难不成我们该送份结婚贺礼过去?”
国王皱眉:“我看送把刀更好。一把锐利的好刀,拿在一个有胆量的人手里。”
奈德没有故作惊讶。劳勃对坦格利安家族的恨意几近疯狂,他至今都还记忆犹新,当年泰温·兰尼斯特献上雷加妻儿们的尸体以示效忠时,两人所发生的激烈口角。奈德认为这是谋杀,劳勃却说是战争中难免的惨剧。当他辩称年幼的王子和公主与婴儿无异时,甫登上王位的劳勃应道:“我可没看到什么婴儿,只见到恶龙的孽种。”就连琼恩·艾林也无法平息那场纷争。艾德·史塔克当天便愤然拂袖而去,独自领兵前往南方打最后的一场仗。后来是因为莱安娜的死,两人才言归于好。
但这次奈德没有发火。“陛下,她不过是个孩子,您总不会像泰温·兰尼斯特那样滥杀无辜罢?”据说他们把雷加的小女儿从床上硬拖出去受死的时候,她哭得泪眼汪汪。他的儿子根本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但泰温公爵的手下照样把他从母亲胸膛上扯开来,一头撞死在墙上。
“谁知道她还能天真无邪多久?”劳勃语音渐扬,“这个‘孩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张开双腿,繁殖一堆恶龙遗毒来找我麻烦了。”
“话虽如此,”奈德道,“但谋杀孩子却是很……令人发指……”
“令人发指?”国王一声怒喝,“伊里斯对你哥哥布兰登干的那些事,那才叫令人发指。想想你先父如何惨死,那才叫令人发指。还有雷加……你觉得他强暴了你妹妹几次?干了她几百次?”他的暴跳使得鞍下坐骑不安地嘶叫起来,国王猛地一扯缰绳,教马儿安静,然后愤怒地指着奈德,“我要亲手宰掉每一个坦格利安家的人,斩尽杀绝;我要教他们像龙一样死得干净彻底,最后在他们坟上撒尿。”
奈德很清楚不能在国王气头上顶撞他。如果这么多年的时间都无法浇熄他复仇的烈焰,只怕他的话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你没法亲手宰掉这一个,对吧?”他轻声说。
国王愤恨地撇撇嘴。“是没办法,天杀的。有个操他妈的潘托斯小贩把他们兄妹俩藏在围墙后面,还派了一堆尖帽子太监看守,这会儿又把他们卖给多斯拉克人。几年前不容易杀他们的时候,我早该动手了,但琼恩跟你一样坏心眼。不过我更傻,我听了他的话。”
“琼恩·艾林是个英明睿智的首相。”
劳勃哼了一声。“传说这个卓戈卡奥手下有十万大军,琼恩听了会作何感想?”
“他会说只要多斯拉克人待在狭海对岸,即便百万大军又有何惧?”奈德平静地答道,“那些野蛮人没有船,他们对一望无际的汪洋又惧又怕。”
国王不安地在马鞍上挪了挪。“或许如此,不过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是船。奈德,我老实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桩婚事。到现在王国里还有人叫我‘篡夺者’,你难道忘了当年有多少豪门望族起兵为坦格利安家族而战吗?他们现在按兵不动,但要是逮着机会,等不及要取我和我儿子的性命哪!倘若哪天这乞丐国王带着多斯拉克大军渡海而来,这些叛徒一定会拥护他。”“他渡不了海的。”奈德保证,“就算他真来了,我们也能协力把他赶回去。等你任命好新的东境守护——”
国王呻吟道:“我说最后一遍,我不会让艾林家那小毛头继任东境守护。我知道那孩子是你外甥,但现在坦格利安家和多斯拉克人上了床,我疯了才会把统领王国四分之一军队的重任交给一个体弱多病的小男孩来扛。”
奈德早知他会有此答复。“但必须有人出来担任东境守护不可。假如劳勃·艾林不足以胜任,那就让你的兄弟之一来接手罢。史坦尼斯在风息堡之围一役中已经展现出他的才能,相信他应该没问题。”
他让史坦尼斯的名字在空气中悬宕了一会儿,国王皱皱眉,没有答腔,看起来不太舒服。
“当然,”奈德轻声续道,静观其变。“倘若你已把这个职位许给了别人,那就另当别论。”
起初劳勃露出吃惊的神色,但随即转为不悦:“假如真是这样呢?”
“詹姆·兰尼斯特,对吧?”
劳勃一夹马肚,朝山瘠下的荒冢驰去,奈德紧随在旁。国王径自骑行,两眼直视前方。“对。”最后他总算开了口,仿佛要用这一个字来结束议题。
“弑君者。”奈德道。这么说来,所有的谣言都属实了。他很清楚自己此刻措辞务必小心谨慎。“他有能力,也不缺勇气,这毋庸置疑。”他小心翼翼地说,“但是劳勃,他父亲是世袭的西境守护,詹姆爵士迟早要继承父职,东西诸国的大权不应落入同一个人手里。”他没把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如此一来王国一半的兵力将会落入兰尼斯特家族的手中。
“等敌人出现了再打也不迟,”国王执拗地说,“眼下泰温公爵好端端地待在凯岩城,我想詹姆还不至于太快继承职位。奈德,这事儿别跟我争,说出去的话,覆水难收了。”
“陛下,请恕我直言不讳。”
“反正我也阻止不了你。”劳勃咕哝着。他们骑过棕褐长草。
“你真信任詹姆·兰尼斯特?”“他是我老婆的孪生弟弟,又是发过誓的御林铁卫,他的生死荣辱都维系在我身上。”
“当年他的生死荣辱不也全维系在伊里斯·坦格利安身上?”奈德不客气地指出。
“我有什么理由不信任他?我叫他办的事他没有一次让我失望,就连我现在的王位都是靠他的宝剑赢来的咧。”
正是他的宝剑玷污了你的王位啊,奈德心想,但没让自己说出口。“他发誓以性命守护国王,结果却一剑割了国王的喉咙。”
“妈的,总得有人动手吧?”劳勃道,他在一座古老的荒坟边勒住马缰。“要是他没杀掉伊里斯,那么不是你杀就是我杀。”
“我们可不是宣誓效死的御林铁卫。”奈德道,当下他决定是该让劳勃听听实话的时候了。“陛下,您可还记得三叉戟河之战?”
“我头上的王冠就是在那儿挣来的,怎么可能忘记?”
“您在和雷加的决斗中负了伤,”奈德提醒他,“因此当坦格利安军溃散后,您将追击的任务托付于我。雷加的残兵逃回君临,我们尾随而至。伊里斯和几千名死士守在红堡,我本以为城门一定是紧紧关闭。”
劳勃不耐烦地摇头接口:“结果你发现我们的人已经占领了城堡,那又如何?”
“不是我们的人,”奈德耐着性子,“是兰尼斯特家的人。当时城垛上飘扬的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并非宝冠雄鹿。城池乃是他们靠诡计夺下的。”
当时战火已经蔓烧将近一年,大小贵族纷纷投至劳勃旗下,也有不少仍旧忠于坦格利安家族。势力庞大,世代担任西境守护的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族,却始终远离战场,不理会叛党和保王人士的呼唤。最后,当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亲率一万两千精兵出现在君临城下,表示勤王意图时,伊里斯·坦格利安想必以为自己命不该绝罢。于是疯狂的国王下了他最后一道疯狂的命令,大开城门,引狮入室。
“坦格利安同样也与诡计为伍,”劳勃道,他的怒气又渐渐升起。“兰尼斯特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天要亡坦格利安,他们死不足惜。”“你当时并不在场,”奈德语带苦涩。这个谎言已经伴随他十四年,至今仍时常在梦中骚扰他。“那场仗毫无荣誉可言。”
“去你妈的荣誉!”劳勃破口大骂,“坦格利安懂什么狗屁荣誉?去你老家墓窖里问问莱安娜,问她什么叫恶龙的荣誉!”
“三叉戟河一役,你已经为她报了仇。”奈德在国王身旁停下马。奈德,答应我,当年,她死前如此低语。
“却不能让她起死回生,”劳勃别转头去,望向灰暗的远方。“诸神都该死,我只求得到你妹妹,他们却硬塞给我一顶狗屁王冠……赢得战争又如何?我只要她平平安安……重回我的怀抱,一切都和原本一样。奈德,我问你,当国王有什么好?管你是国王还是放牛郎,诸神不都一样嘲弄你么?”
“陛下,我没法替神灵回答您的问题……我只知道当我骑马进入红堡大厅时,”奈德道,“伊里斯倒卧血泊,墙上龙骨冷冷地看着他。四处都是兰尼斯特的手下,詹姆穿着亮金战甲,外罩御林铁卫的白披风,还有金色的宝剑,那景象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他坐在铁王座上,高耸于众武士之中,狮头面罩下,威风凛凛,好不意气风发!”
“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嘛!”国王抱怨。
“当时我人在马上,骑进正殿,穿过一排排巨龙颅骨,我有种感觉,仿佛他们正看着我。最后我停在王座之前,抬头望他。他把黄金宝剑横陈于大腿之上,国王的血从剑尖不断滴落。这时我的人也涌进大厅,兰尼斯特的部队则不断后退。我半个字也没说,只静静地盯着他坐在王位上的模样,耐心等待。最后他笑着站起来,摘下头盔对我说:‘史塔克,可别瞎担心哟,我只是先帮咱们劳勃暖暖位子罢了。不过这把椅子恐怕坐起来不大舒服哪!’”
国王仰头大笑,笑声惊起栖息在附近棕褐长草丛里的乌鸦群,它们嘎嘎惊叫,振翅腾空。“只因为兰尼斯特那小子在我的王位上坐了几分钟,你就叫我别信任他?”他再度放声狂笑,“得了罢,奈德,詹姆当年才十七岁,还是个大孩子。”
“不管他是孩子还是成人,都无权坐上王位。”
“或许他累了,”劳勃帮他开脱:“杀国王可不是件轻松差事,那该死的大厅里又没别的地方摆屁股。其实,他说的一点不错,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那都是张既狰狞又不舒服的椅子。”国王摇摇头,“好了,如今我知道詹姆不为人知的恶行了,以后就忘了此事。奈德,我对管理国政和机心巧诈实在反胃透顶,全是些跟数铜板没两样的无聊事。来,咱们来好好骑上一段,你从前可是很会骑马的,咱们再尝尝大风在发梢奔驰的爽劲儿。”说完他再度策马前驱,扬长而去,越过坟冢,马蹄在身后溅起如雨泥花。
奈德并未立即跟上。他已经费尽唇舌,此刻只觉得心中充满无边的无助感。他不止一次地质疑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走这一遭又究竟所为何事。他不是琼恩·艾林,无法约束国王的野性,教导他以智慧。劳勃终究会任性而为,一如既往,奈德不论好说歹说都改变不了事实。他的归宿是临冬城,是哀伤的凯特琳,是他的爱子布兰啊。
但凡事毕竟不可能尽如人意。艾德·史塔克心意已决,便一踢马肚,朝国王奔去。提利昂北 境漫漫,一望无涯。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
他们和国王的队伍于同一天离开临冬城,冒着细雪,穿过那一片人声马嘶、马车嘎吱和王后轮宫的呻吟。国王大道紧邻着主堡和城下市镇。国王的旗帜与车队,骑士和自由骑手就在该处转向南行,提利昂则与班扬·史塔克和琼恩叔侄二人往北走。
在那之后,天气越趋凄冷,四周更显沉寂。
国王大道逐渐变成一条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东边则地势低缓,平坦旷野无限伸展,直至极目尽头。石桥跨越汹涌的狭窄激流,农场围绕石墙木梁的聚落。路上来往颇为频繁,日落后极易找到歇脚旅店。
然而好景不长,离开临冬城三日之后,农田退去,只见茂密深林,国王大道也越来越人迹罕至。丘陵则日益陡峭,到了第五天,已经成了山脉,宛如肩负陈雪和陡峭岩峰的灰蓝巨人。当北风吹起,长长的冰针像旗帜一般从高耸的峰峦间飞溅而下。
山在西方,路往东北,蜿蜒穿过树林。班扬·史塔克称这座满是橡树、常青树和黑荆棘,看起来比提利昂所见过任何林子都要古老的森林为“狼林”,每到夜晚,森林里也确实传来远方狼群此起彼落的嚎叫,有时离他们还不甚远。雪诺的白子冰原狼听到便会竖起耳朵,却从不应和。提利昂总觉得那只东西有种令人极端不安的感觉。
扣除小狼不算,他们一行八人。首先提利昂依照兰尼斯特家的排场,带了两个随从。班扬·史塔克则只带着他的私生子侄儿,还有守夜人部队的一些牲口。但当他们在狼林边缘一栋木造庄园过夜时,又有一位叫尤伦的黑衣弟兄加入他们。这个尤伦驼着背,模样颇为阴狠,五官都躲在他那跟制服一般黑的胡子后面,但不难看出他是条汉子。他带了两个来自五指半岛,衣着破烂的农家子弟。“强奸犯。”尤伦冷冷地看着他们说。提利昂顿时领悟,长城上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总比阉刑好得多。
五个男人,三个孩子,一只冰原狼,二十匹马,还有一笼鲁温学士托班扬·史塔克捎带的大乌鸦,这样的一支队伍,想必是幅相当怪异的景象。
提利昂注意到琼恩·雪诺一路不住打量尤伦和他那两名阴郁伙伴,脸上挂着古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困恼。尤伦不仅驼背,而且浑身酸臭,须发油腻,虱蚤丛生又衣衫破烂,遍布补丁且甚少清洗。他的两名手下味道更难闻,人则既愚蠢又残忍。
看来那孩子误以为守夜人军团里全是他叔叔这种人了。倘若他真这么想,那么尤伦一帮人对他可算是个错愕的觉醒。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羶,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妹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提利昂站在他们的血盆大口间,震慑得说不出话来。瓦格哈尔的咽喉之大,大到你可以骑马进去,当然别想活着出来。米拉西斯体型更加惊人。而最硕大无朋,人称“黑死神”的贝勒里恩,则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伊班港以北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提利昂在阴湿地窖里伫立良久,盯着贝勒里恩空洞而巨大的眼窝,试着想象眼前这只巨兽生前的模样,想象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直到火把燃尽。
他的远祖凯岩王罗伦,曾与河湾王孟恩联军抵抗坦格利安的征服。那是约三百年前的事,当时七大王国真的是各自为政的王国,而非今日大一统国度下的属地。两军合计有六百诸侯,五千骑兵,以及五万以上的雇佣军和步兵。据史家记载,“龙王”伊耿的军力大概只有对手的五分之一,其中多半是从他之前击败的敌手军队中召募而来,忠诚堪忧。
两军在河湾沿岸的沃野平畴中相遇,在遍地结实累累、等待收获的金黄麦田上交战。联军发动冲锋,坦格利安军立时四散溃逃。短短几分钟内,史家又如此写道,连年的征服似乎就要划上休止符……但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两个妹妹投入战局之前的那几分钟。
这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吗?”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着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
男孩静静地听完这番话。他虽然名分上没有史塔克这个姓,却有张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脸:脸长,严肃拘谨,喜怒不形于色。不论他母亲是谁,想必在他身上没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征。“那你在读什么?”他问。
“跟龙有关的东西。”提利昂告诉他。
“读这有什么用?世上已经没有龙了。”男孩语气里带着少年独有的确信。
“人们是这样说没错,”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吗?我在你这年纪的时候,还经常梦想哪天有自己的龙哪。”
“真的吗?”男孩难以置信地说。或许他认为提利昂在寻他开心罢。
“当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骑在龙背上,即便是发育不良,畸形扭曲的丑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开熊皮,站起身来。“以前我常躲在凯岩城深处的地道,燃起火堆,望着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幻想那是魔龙吐出的烈火。有时候我会幻想我老爸被火烧死,有时候则是我老姐。”琼恩·雪诺一脸既害怕又惊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杂种,别用那种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也有过这样的梦吧。”
“我才没有,”琼恩·雪诺害怕地说,“我不会……。”
“没有?从来没有?”提利昂抬起一边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对你也视如己出啰?还有你那异母兄弟罗柏,向来都跟你很亲是罢?为什么不呢?他得到临冬城,你得到的却是绝境长城。至于你父亲大人嘛……他一定也有正当理由,才会把你送去当守夜人……。”
“不要再说了,”琼恩·雪诺脸色阴沉地怒道,“加入守夜人是神圣的使命!”
提利昂笑笑。“聪明如你,怎会相信这种屁话?守夜人军团是个专门接收全国各地人渣废物的垃圾场,我瞧见了你看尤伦和他手下那两小子的神色,他们就是你的新弟兄,琼恩·雪诺,你可还喜欢?一脸死相的农奴、欠债鬼、盗猎者、强奸犯、小偷,还有像你这样的私生子通通都发配到长城上来,负责防范你奶妈小时候告诉你的各种古灵精怪。往好的方面想嘛,根本就没有什么古灵精怪;可是往坏处想呢,那地方冷得连命根子都要冻掉。不过既然原本就不准你生育后代,我看也没什么关系。”
“不要说了!”男孩尖叫着前跨一步,双手握拳,眼看就要掉下泪来。
提利昂突然很荒谬地有股罪恶感,他也朝前走了一步,想拍拍男孩肩膀安慰他,或是道声歉。
那只狼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他自始至终没有瞧见。前一刻他正朝雪诺走去,下一刻已被迎面扑倒在坚石地上,手中的书飞出老远。他被撞得喘不过气来,满嘴都是泥土血腥和枯枝腐叶。等他挣扎着想起身,背部却又剧烈地痉挛,一定是摔倒的时候扭了。他气恼地咬紧牙根,勾着一节树根,勉强坐住。“帮帮我罢。”他朝男孩伸出手。
突然,狼又出现在两人之间,它没有吼叫——这只该死的东西从不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用那双灿亮的红眼打量他,露出满口尖牙,这就够吓人的了。提利昂咕哝一声缩回地上。“不帮就算了,我就在这里,等你走了再说。”
琼恩·雪诺搓搓白灵厚重的白毛,却笑了。“求我,我就帮你。”
提利昂·兰尼斯特只觉体内一股怒气逐渐酝酿,只好强自按捺。这不是他这辈子头一次遭人羞辱,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何况这次还是他自讨苦吃。“琼恩,如果你肯出手相助,我将非常感激。”他温和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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