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律哪些制度或原则源于论罗马法契约制度周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②法国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 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 [ ]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②④ D. ②③④ 题目和参考答案——精英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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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②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
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
练习册系列答案
科目:高中历史
来源:2015届海南省高一上学期段考历史试卷(解析版)
题型:选择题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②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 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A.①②③④&&&&&& B. ①②③&&&&&&C.①②④&&&&& D.②③④&
科目:高中历史
来源:2013届辽宁省盘锦市高二下学期期初考试历史试卷
题型:选择题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②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 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A.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①②④&&&&&D.②③④&
科目:高中历史
题型:单选题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②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
科目:高中历史
来源:学年海南省文昌中学高一上学期段考历史试卷(带解析)
题型:单选题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②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
科目:高中历史
来源:新泰一中2013届高一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题型:选择题
罗马法博大而缜密,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深远。下列叙述正确的是①罗马法是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②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的有关内容为蓝本起草的& ③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法律制度和诉讼原则等源于罗马法& ④罗马法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促进了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A.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①②④&&&&&D.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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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14分)
材料一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历史必修1政治文明历程》
材料二& 英国的工业革命一爆发,法国就意识到不得不紧紧追上。所以法国在19世纪面临着双重革命……从结果看,法国做得相当不错,到19世纪末,法国的国家制度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工业化也基本完成,成了欧洲第二个工业化国家。
──均选自钱乘旦《英国通史》
材料三 &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从许多方面来看都是美国革命的一个直接后果,但它要解决的问题却不同于美国革命,而和一个半世纪以前的英国革命如出一辄……英国革命和美国革命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创新具有重大意义,而法国革命是全球性政治民主化潮流开启的标志。
──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法制建设有哪些影响?(4分)
(2)根据材料二,“法国在19世纪面临着双重革命”指的是什么?(2分)
(3)“19世纪末,法国的国家制度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具体指什么?(4分)
(4)材料三中“英国革命和美国革命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创新”,对此你是如何理解的?(4分)
(1)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以罗马法为基础;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一些诉讼原则源于罗马法。(4分)
(2)双重革命:政治革命(或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革命;(2分)
(3)解决:通过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共和制;(4分)
(4)英国革命后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革命后建立的总统共和制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民主政治,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的政体典范。(4分)
考点分析:
考点1:罗马法
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1、《十二铜表法》意义:①罗马共和国第一部成文法典,罗马法的渊源。②《十二铜表法》的条款虽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法典的编篡仍是平民的胜利,因为有民成文法就得按律判决和量刑,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任意解释习惯法。
2、查士丁尼法典/即《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3、罗马法的影响:①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②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今天继承的罗马法法律制度、原则:①陪审制度②保护人制度即律师制度③“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即“不告不理”原则
考点2:两次工业革命
两次工业革命的基本史实,及其对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发展的影响。
1、两次工业革命的基本史实:
⑴第一次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的前提条件:
①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是前提
②圈地运动造就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
③奴隶贸易和殖民掠夺以及圈地运动积累了大量资本
④工场手工业时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
⑤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大,工场手工业满足不了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直接原因
⑵两次工业革命的比较
⑶第二次工业革命最大特点:以科学理论为基础,科学和技术紧密结合
2、工业革命对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发展的影响:第一次工业革命促使世界市场初步形成(19世纪中后期);第二次工业革命促使世界市场最终形成(19世纪末20世纪初)
⑴工业革命推动了工业生产的空前发展,更多的产品销往世界各地,使得世界贸易的范围和规模迅速扩大,世界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
⑵国际分工日益明显,国际间的人口、资金的流动和贸易更加扩大
⑶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资本主义国家需要更多的原料、市场,资本主义列强凭借日益强大的实力,对外侵略扩张。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基本上已被瓜分完毕,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最终建立起来。
⑷工业革命中发展起来的新型交通工具和通信手段,为世界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物质条件
3、世界市场的形成
⑴、形成过程:
① 15、16世纪新航路的开辟使世界市场开始形成;
②18、19世纪中叶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使世界市场初步形成;
③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世界市场最终形成。
⑵、途径:国际贸易的发展、人口和资本的流通、威力威逼(殖民扩张与掠夺——主要途径)
⑶、影响:
①促进了资本主义自身的发展
②造成了亚非拉美的贫穷落后
③进一步加强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相互联系
考点3:法国共和制的确立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确立法国政体为总统制共和国
内容:①立法权归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行使。②行政权归内阁和总统。总统由国民议会选出;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及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征得参院同意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
2、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相同点:都属于资产阶级代议制,体现分权、制衡原则。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推动世界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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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公元前106年,分全国为13州,每州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监督郡国……
材料二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15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提点刑狱(管司法兼监察)、按抚使(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在边境地区设置……),提举常平(管长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
材料三& 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1382年(洪武十五年)改称都察院,长官有左右都御史等,专制弹劾百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号“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可立决。……明太祖……置锦衣卫指挥使。下属南北两镇抚司,除负责侍卫、密缉盗贼奸宄外,北镇抚司平常掌管诏狱,各地重罪逮至京师,往往由北司严刑审理,而后直接奏请皇帝。
一一以上材料均摘自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指出汉、宋、明三代的官制有何相同之处?(2分)材料二中的地方官制有何显著特点?(2分)
(2)材料反映的明朝制度同汉、宋两朝相比有何不同?(2分)简述三朝上述措施的共同进步作用?(4分)
鸦片战争改变了中国历史正常的发展历程,最主要体现在中国(&&& )
A、社会性质发生变化&& B、革命任务发生变化&&
C、开始向西方学习&&&&
D、反侵略斗争此起彼伏
西方列强在19世纪40—60年代对中国进行侵略的主要目标是(&& )
A.割占中国的领土&&&&&&&&&&
B.迫使中国签订“城下之盟”
C.勒索巨额战争赔款&&&&&&&&
D.强迫中国开埠通商
费正清在《中国:传统与革命》中称:“在中国近代史上,没有哪一段插曲比鸦片战争为谴责‘帝国主义侵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它成为中国人对西方武力入侵和在此以后几乎整整一个世纪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地位的不满情绪的内容。除了从这一角度看鸦片战争外,还有必要将其放到近代历史的主要趋势之中去观察。”在该“趋势”背景下,费正清认为
A.鸦片战争是近代中华民族灾难的开端&&&&&&
B.鸦片战争阻碍了中国近代化历程
C.侵略者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者&&&&&&&&
D.鸦片战争是西方工业文明的扩张
时代赋予太平天国运动以新的内容和意义,其中最能体现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的是
A.担负起反封建反侵略的双重革命任务&&&&&
B.它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战争的最高峰
C.提出了第一个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
D.它是亚洲革命风暴的重要组成部分
题型:综合题
难度:压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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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思考古罗马与近现代西方法治的关系
日 09:48 来源:《环球法律评论》
作者:罗洪洋
内容摘要: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罗洪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京)2015年第20156期第8-16页  内容提要:  学界将西方法律和法治传统追溯到古罗马的观点是大可质疑的,有必要重新思考古罗马与近现代西方法治的关系。古罗马政制在相当长的时段里体现出国家至上的特点,缺乏个人自由、平等、权利保护等近现代法治的基本要件;罗马法的继受是欧洲中世纪政教权力斗争和绝对主义国家的产物,罗马法所提供的最重要资源是君主的绝对权力理论;作为一种制度的法治是近现代西方价值选择的结果,与传统关联不大。西方主要国家确立资本主义法治后,希腊罗马成为其可资利用的重要资源。近现代西方一整套法治理论是几代欧洲学者人为建构的一个精心编织的“无视历史”的法治神话和故事,神话的源头是洛克等人拟就的自然状态论和社会契约论,为西方现代国家政权奠定了合法性基础;黑格尔等人则是神话和故事的续写者,他们承担了将西方法治文化绝对化、普遍化的任务。  Academia generally traces modern rule of law back to ancient Rome,which is by no means without doubt.This thesis rethink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ncient Rome and the rule of law in the modern West.While supremacy of the state or sovereign rights characterized Roman law for a long time,traces are scanty in the Roman legal system of such basic elements of modern rule of law as personal freedom,equality and protection of rights.The acceptance of Roman law was due to the power struggle between the church and the state in the Middle Ages,during which Europe heavily drew on the notion of the absolute power of the sovereign that constitut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Roman law.Rather than born out of Roman traditions,the rule of law,as an institution,was the result of the value choice of the modern West.Ancient Rome and Greece became important resources available for leading European countries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apitalist rule of law.The entire set of modern Western leg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are in fact a myth purposefully constructed by generations of European academics.While John Locke and others created the myth with their concepts of the state of nature and social contract as the legal basis for modern Western states,it was Hegel and others who continued the myth by absolutizing and generalizing the culture of Western rule of law.  关 键 词:  古罗马/西方/法治/法治神话  论及西方文明,言必提希腊罗马成了学术界的一种惯例,中文学界尤其突出。比如,人们毫不怀疑“完全揭开西方宪政法律发达的历史序幕,仍然应当从古代希腊起笔”;“西方宪法史其次应对罗马宪政制度进行阐述……将希腊和罗马的宪政思想贯穿起来……”①类似看法几乎成了学界的通识。  而在笔者看来,上述观点是值得质疑和商榷的,理由是:其一,这种观点只注意了古罗马法律中与近现代法治相吻合的因素,而对罗马法中大量维护君主绝对权威的法条与事实视而不见;其二,这种观点只注意了罗马法中有利于权利保护、自由、平等的部分条款,且对此部分条款的价值也人为地加以夸大甚至曲解,而对罗马法在相当长的时段里等级森严、平等主体缺失、个人权利不受重视的事实完全无视以致当成不存在;其三,这种观点过于强调了西方法律发展的历史延续性,忽略了在中世纪罗马法继受之前,罗马法作为一个体系在欧洲的影响几乎消失了整整6个世纪,同时,继受者是与被继受者完全不同的民族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不能不说,此前中国学者很大程度上将罗马法理想化、偶像化、神圣化了。在笔者看来,将西方法律、法治的传统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的观点是大可商榷的,有必要重新思考古罗马与近现代西方法治的关系。②  一、古罗马国家至上且不具备近现代法治语境里的个人自由  近现代西方法治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认真对待个人和个人权利,其理论基础是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享有最充分的自由和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和国家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这些权利,认为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是先于任何国家和法律而存在的,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权利,国家和政府的权力来源于权利,受托于权利,是从权利派生出来的,衡量国家和政府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标准在于国家和政府是否忠实地履行了人们的委托,切实维护人们的生命、自由、财产权利。近代思想家包括洛克、康德、孟德斯鸠等人对上述理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近现代西方法治制度构建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古希腊、古罗马的国家至上主义相对应,个人主义在西方近现代法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国家至上  古罗马深受古希腊文化的影响,有教养的人都以学会希腊文为荣。西塞罗说:“我承认,我所获得的一切,都是从希腊人的著作和教师传授给我们的学术和研究中而来。”③柏拉图有《理想国》,他就有《论共和国》;柏拉图有《论法律》,他也有《论法律》;其最具有罗马特色的《论义务》,据说也是仿照巴内修的同名著作所写。④  而国家(城邦)至上本身即是古希腊政治文化中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斯特劳斯认为,雅典人认同的是城邦至上而不是个人至上,城邦的利益高于一切,当然也就高于个体的自由和利益。⑤对于古希腊而言,所有的公民都属于全城邦,每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一部分,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国家的利益。⑥  古希腊国家至上的观念深刻地影响着罗马人。罗马法将规定国家事务的法称为公法,将规定私人事务的法称为私法。尽管中国学界论及罗马法的时候,经常强调其私法精神、私法文化、私法优位,以证成罗马法重视私人权利保护的观点,给人罗马公法相对私法而言处于次要位置的印象,但事实上,罗马公法的地位高于私法。戴东雄认为,罗马法之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在于强调国家机能的优越性。公法是具有权威性的国家制定法,其效力由国家政权加以保障,不允许依私约变更;私人事务则任其适用于意思自治原则。⑦  罗马法还确认罗马君主享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君主是法外之人,本身不用服从法律。事实上,罗马法确有众多有关君主绝对权力的法条规定,这些规定频频出现在《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中。这些与君主绝对权力相关的理论资源成为十一世纪后政教斗争中世俗君主用以对抗教皇权力的强大武器,也为十五世纪后欧洲绝对主义国家的君主集权提供了合法性论证。同时,罗马法中有关君主绝对权力的内容还深刻影响了后世马基雅维里《君主论》、博丹《国家论六书》、霍布斯《利维坦》等著作,而上述著作均是以强调国家统治者拥有绝对权力著称的。  贡斯当把自由区分为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其所指的古代人的自由即专指古希腊罗马人的自由。他认为,古代人的“那种自由在于对集体权力的积极参与,而不在于和平地享受个人独立”,为了保护这种参与权,其可以“随时准备放弃他们私人的独立性”。⑧托克维尔与贡斯当具有相似的看法,在其看来,“罗马法主要是一个非常文明然而非常奴化的民族的作品”,“罗马法这种奴役法,最切合君主们的心意”。⑨  如果说贡斯当和托克维尔都是法国人,对古罗马存有某种“偏见”的话,那么,差不多同时期的黑格尔亦在自己的《历史哲学》中表达了几乎同样的观点——“罗马国家的宗旨,要使个人在道德生活上都为国家牺牲。”⑩  (二)缺乏平等主体与个人财产权  罗马法在相当长的时段里,充斥着主体的不平等。首先,就自由的身份而言,罗马法将人分为自由人和奴隶(事实上,这里的奴隶是物和客体,而不是主体),只有自由人才具备罗马法主体资格。其次,就市民的身份资格而言,又将其分为罗马市民、拉丁人、外邦人;拉丁人按照享有权利的多少又细分为古拉丁人、殖民地拉丁人和优尼亚拉丁人三个等级,古拉丁人享有除被选举权之外的全部市民权,殖民地拉丁人享有财产权、遗嘱权和诉权,但不享有公权和结婚权,优尼亚拉丁人没有公权和结婚权,只享有私权中的部分财产权;法律适用的不平等也是一目了然的,市民法只适用于罗马人,而外邦人则适用万民法,非罗马人要取得市民资格是十分艰难的。罗马法中私有财产权只是民法意义上的,私人财产权中的私人指的是家父,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个人。家庭所有财产都属于家长所有,依照罗马法,家属的法律行为与奴隶一样,只能增加家长的利益,而不能使家长蒙受损失或承担义务,其不具备法律主体的资格。在罗马法上,是不存在现代法律意义上的个人的。  罗马法中,子女被视为家父的奴隶或财物,家长对子女享有绝对的控制权,甚至可以自由出卖自己的子女,(11)直到君士坦丁一世时,才对买卖子女有所限制,规定除在饥荒年允许出卖初生婴儿外,一律严禁买卖子女。(12)夫妻关系上,“丈夫是妻子的法官,他的权力是无限的,他能做他想做的一切。她若犯错,他就惩戒她;她若喝酒,他就责罚她;她若私通,他就杀了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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