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关于吃的诫命说新约诫命就两条爱神和爱人如己做违背现在法律的事会不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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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是爱的宗教,因为神就是爱,爱是最妙的道,爱也最能感动人。有史以来世界上最伟大、最有爱的人是谁呢?是我们的主耶稣。《圣经》罗马书5章7-8节记载:“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他为爱我们,降生来到世界;他为爱我们,亲身担当了全人类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在我们还不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爱我们了;在我们还抵挡的他的时候,他就已经为我们流血舍命了。他宣扬仁爱、躬身践行。他爱我们,爱到舍己、舍命的地步。因此,他的一生是爱的一生,他的生命是爱的生命。他的教训中也多数与爱有关。曾有律法师试探耶稣说:“诫命中,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爱人如己!”可见“爱人如己”这条诫命的份量有多重。这诫命既是这样大、这样要紧,作为上帝的儿女,我们有没有照着去实行呢?有没有将这爱实践在生活当中?有没有将基督的爱传递出去?遗憾的是,在很多弟兄姊妹的潜意识里,总认为诫命是律法,是旧约时代的东西,在恩典时代不管用。反正我们是因信得救、因信称义的,所以没有给“爱人如己”的诫命以应有的地位,因此爱心渐渐冷淡,人际关系相当紧张,专顾自己、甚至损人利己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违背圣经真理的。因为在新约时代,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保罗和雅各的话也是新约书信里的内容,是对我们基督徒说的。保罗说:“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4)。雅各也说的十分明确:“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由此可见,“爱人如己”这条诫命有很高的地位,是历久弥新的。我们真的爱上帝吗?不要“纸上谈兵,光说不练”,只在言语上表达:“我有多爱主,我为主做了多少工。”别人却在你身上完全感觉不到基督的爱和生命。我们一定要有实际行动,有爱的行动和行为;要身体力行,表里如一,否则我们的爱就是空谈而已。因为爱上帝的就要爱人,爱人就是表明爱神,如果只爱神不爱人,那我们就是说谎的,就不是真的爱神。若不爱看得见的弟兄,怎能爱看不见的神呢?(约一4:20)虽然我们不是靠守诫命得救,我们也不可能靠守诫命得救,但我们已经因信得救的人对这条诫命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其核心是爱,圣经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林前13:13)不知弟兄姊妹有没有发觉,当今社会是进步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是提高了,而人情却越来越淡薄;爱心却越来越冷淡,这种现象也在教会中出现,尤其是城市教会特别严重。因为城市有文化的多、有钱的多、有权有位的也多,正是因为这些太多了,所以就把主放在一边了,在自己的那个高位上不肯下来!谁的话也不想听,哪个人都不想理,让人丝毫感觉不到基督的爱,感觉不到教会的亲切感。有一位初信主的姊妹,本来她可以在城里一间临近的教堂聚会,但是她却在农村教会礼拜。当别人问其原因时,她说:“城里教会人情淡薄,爱心冷淡,没有亲切感,有些难相处。没有农村信徒热情、朴实。”当然这些都不是绝对的,并不是所有的城市教会与信徒有这些问题,也并不是所有农村教会、信徒都没有这些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有这样的教会存在,教会中的确也有这样的人存在。我们应当关注这种现象,防止这种现象在教会中的发展,因为神就是爱,教会就要体现爱心、传递爱心。美国作家詹姆斯·梅里特说过:“有爱心者是成功者!有爱心者不仅成为赢家,还会让他人受益。失败者是不会爱的。”伟大的瑞典心理学家保尔·杜尔尼埃也曾说:“如果一个人真心爱上帝,那么他就知道如何爱他人;当他真心爱上帝和他人的时候,他也就不需要心理医生了。”还有人说:“伟大的人是具有伟大的爱的人。”我们不奢求多伟大、多成功,惟愿能够在永恒的事工上有份,在爱心上能得到主的称赞。不要再专顾自己,专爱自己了,我们要把“爱人如己”实行到到社会中、生活中和教会中,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基督的爱和生命!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河南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报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奥古斯丁曾说过一句话:“有一个祷告的母亲,儿子就不会迷失。”他就是因为母亲没停止地为他祷告,才悔改而成为神所重用的神学家,成为教会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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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旷野呼声&
爱人如己黄求道文 苍兰译 在马可福音第十二章有这样一段描述,一群法利赛人和几个希律党人想要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他们问了耶稣几个带有陷阱的问题,耶稣看懂了他们的心,都给予他们巧妙的解答。“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的好,就问他说: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耶稣见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马可福音12:28-34) 在这个时候,耶稣正一步步走向十字架,我们也被带入了耶稣在地上的使命的核心环节。这段经文的前面一章,耶稣骑着驴,胜利的进入了耶路撒冷,受到了众人的欢迎。因为耶稣宣称自己的身份和显现权威的方式,他一定会受到那里的宗教领袖的反对,因为他们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威胁。所以,那些宗教领袖们问了他各种各样的问题试图陷害他。可是,这个问题,“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却没有太多陷阱的味道。因为其一,那个文士认为耶稣答得好(34节);其次,文士同意耶稣的答案(32节)。 那么,马可为什么要在这里描述耶稣和文士良好的关系呢?也许,是因为耶稣和律法之间本身并没有冲突。从登山宝训上我们看到,耶稣来不是要废除律法而是来成全律法的。而这里提到的两个大诫命本身也不是新约的诫命。在申命记(6:4)和利未记(19:18)中可以找到几乎措辞相同的诫命。而这两个诫命也是旧约十诫的核心。 很多时候,我们象当时的那些宗教领袖一样,不愿意接受耶稣的话语,不愿意直接地信靠他。所以,我们也会不断地问耶稣问题,挑战他的话语和他的教导。总会有一天,我们也会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在所有的诫命中最要紧的是哪一条呢?” 从更深层面来讲,我们其实是要问“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或者“我们生存的目的是什么呢?”耶稣的回答是“爱”,爱是我们存在的原因,爱是我们被造的目的,从一开始直到永恒。 那么,耶稣的爱是指什么样的爱呢?在上一期里,我们已经探讨了“爱主你的神”这个主题。现在,我们看一看什么是爱人如己。我试图从如下三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一,这两个诫命是不是相互连接的;二,谁是我们要去爱的对象;三,怎样才叫爱人如己?
第一个问题:两个诫命的相关性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曾经认为两个大诫命的唯一关联是这样的:我必须爱神。爱神就意味着要遵守神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其中的一个命令就是爱人如己。所以,出于顺服,我必须这样做。这种理解是符合圣经的,但是有一个危险,就是把这两个诫命看成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事情。其中一个是爱神,另一个是爱人。那么,这两个诫命中有没有什么关联呢?我认为爱人其实是爱神的自然流露。理由如下: 从逻辑上来说,爱是生命的方向的一个概括,并不以被爱的对象而转移。比如说,如果我们说约翰是一个守时的人,那么他就是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守时的人。但是,如果约翰在参加主日崇拜时常常迟到的话,我们就不能说他是一个守时的人,尽管他其他的时候都很守时。爱也是同理。一个有爱的人是在各个方面都会有爱的。我不能说我很爱神,但是不爱人,反之亦然。 圣经上说得很明确,爱人是爱神的一个重要方面。箴言书19:17告诉我们“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在马太福音25:40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所以,当你爱人的时候,你是在表示对于神的爱。反之,如果不去爱人,那么就不可能爱神。在约翰一书4:20明确地说一个人如果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 也许你会说“我可以爱人,但是不爱神”。我并不同意。没有对神的爱是不可能做到真正的爱人的。如果一个人不认识神的话,那么他怎么样爱人呢?他必须依靠社会常态对爱的定义。但是,所谓的社会常态会随着时间改变,这些常态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爱。另外,爱人如己的一个前提就是你必须明白爱,自己懂得爱,然后才能去爱人。问题是我们的心是充满诡诈(耶利米书17:9)。我们怎么能够依靠自己来定义真爱呢?所以,如果一个人不爱神,是不可能学会爱人的。 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我们真的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那么我们就会真正地认识自己。我们会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蒙恩被饶恕的罪人,这种认识会影响到我们怎样对待他人。当我们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罪人,但是却蒙神完全的饶恕,被称为义的时候,我们会不得不去爱别人。首先,我们不会再去和别人比较优劣,因为知道我们都有同样完全败坏的本性,并且因着耶稣已经把我们从无用的自我救赎的努力中解脱出来,使我们因着耶稣而完全被神接受而欢喜。救主耶稣的爱给了我们爱的原因和勇气。其次,我们不能够再对弟兄姊妹的软弱视而不见,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不是神的恩典,我也会如此”所以,我们会同情他人的处境并因此而伸出爱的手。所以,真正做到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会迫使我们用爱的眼光去看待他人。总之,第二个诫命爱人如己是第一个诫命的自然流露。
第二个问题:随是我们该去爱的对象?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25-37节,耶稣讲了一个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来告诉我们谁是我们当爱的对象。在这个故事里一个犹太人被抢劫,打伤并被剥光衣服。这时一个祭司来了,一个敬畏神的祭司当然是应该帮助那个受难者的,但是,他并没有而是走过去了。又来了一个利未人,犹太人的同胞,他当然应该伸出援手,但是,令人悲哀的是,这个利未人也走过去了。“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耶稣说。当耶稣提到撒玛利亚人的时候,我相信那个问问题的律师一定有些想法。撒玛利亚人是混血,是被击败的以色列国人和入侵者亚叙人生下的后代。犹太人看不起他们,尽一切努力要回避他们。他一定会想这个撒玛利亚人也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那个受难的犹太人还有什么可以被利用的呢?他已经身无一物了!但是,让我们看看这个撒玛利亚人到底做了些什么。他包裹了那人的伤口,带他到酒店去照应他,并且第二天上路之前拿出钱来给店主请他帮助照顾那个受伤者,并承诺负担所有费用!他所做的完全超出了他应该做的,这是怎样的一种爱的付出! 在解读这段经文时,有些人可能认为那个好撒玛利亚人是喻指耶稣,也有人认为那个受伤的人是指耶稣。这些解释可能有一些合理性,但是,最合理的解释还是要看这个比喻要回答的是什么问题。不要忘记这段比喻要回答的中心问题是那个律师所问的“谁是我的邻舍?(30节)”
当耶稣讲完撒玛利亚人的故事的时候,耶稣又问了这个问题“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故事的讽刺性让那个律师非常震惊,以至于他不能够说出“撒玛利亚人”而只是说“是怜悯他的”。在他心里,他是在说,“甚至连撒玛利亚人也是邻舍!” 是的,不管我们是长相各异还是语言不同,当有需要时,这些差别都不重要,任何人都是我们的邻舍!
用这里充满讽刺的故事,耶稣强调的是实际上没有什么可以用来限制邻舍的界限。那么,你的邻舍是谁呢?将自己放在一个求助者的角度,会帮助我们看见在我们有能力帮助人的时候,应该怎样看问题。 第三点:怎样才叫爱人如己? 爱人如己的爱这里的希腊文是“agapao”,与第一个诫命 “爱主你的神”的爱是同一个词。这个爱是在约翰福音3:16中神爱世人的爱,同时也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著名的爱的章节中的爱。这就告诉了我们爱人如己的爱应当是什么样的一种爱:这种爱应当是无条件的,是包容的,是自我牺牲,是不求自己的益处的,是将他人放在自己利益前面的一种爱。 对于爱的程度和强度,我们被告知要爱人如同爱自己。按当下流行的心理学的看法,如果你不从自己爱起,你就不能够爱他人。所以,爱你的邻舍的起点是爱自己。可是,在圣经上没有什么经文鼓励我们去爱自己。相反,圣经已经假设我们爱自己了(以弗所书5:29)。事实是,我们太过于爱自己了。如果你能花20秒的时间仔细想一想,你就会意思到甚至在你的那些最纯洁无私的举动中,都有自爱的成分。约翰.派博 (John Piper) 这样解释爱人如己“正如你爱自己一样,去爱你的邻舍”。我在派博的解释上稍做修改为:“在爱神和寻求爱的真谛的前提下,正如你爱自己一样,去爱你的邻舍”
派博还有一个更具体注释,那就是“你怎样寻求自我满足,也就要怎样去自我牺牲”。也就是说,你用来爱自己的标准就应该是你用来爱别人的标准。如果你为自己寻求温暖,舒适,安全的话,那么用同样的热情和精力去为你的邻舍寻求同样的东西。举两个例子。在期末考试的前夜,一个同学来问你一些讲义上的问题。你会以什么样的心态来帮助他呢?是匆忙地帮他解释一下,对付一下他,好留下多点时间给自己复习,还是会问自己“如果是我自己,我会花多少时间来理解这些讲义?”另外一个例子,如果你有一个客户在周五因为一件他认为要紧的事情找你,你是用几句话来打发他,还是会问自己“如果我在同样的情况下,我希望会接到怎样的服务?” 更深一层的思索
在马可福音十二章这段经文的末尾,耶稣没有说:“很好”“你回答的正确?”而是对文士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34节)耶稣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对于这句话的自然回应该是“那么怎么样才能进神的国度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好撒玛利亚人比喻的末尾:“你去照应行吧”(路加福音10:37)这是耶稣对法律赛人和律法师的一个警告。虽然他们知道神的法律,但是这些知识并没有带来他们内心的转变,也没有改变他们的生命。这难道不也是对我们的一个警告吗?
我们在头脑中都有很多知识,但是我们是不是被神的话语改变了呢?耶稣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告诉我们去爱我们的邻舍。不要再去想谁才配的做我们的邻舍,因为任何人都是我们的邻舍。那么就象好撒玛利亚人那样去做一个爱人如己的邻舍吧。
你可能会说,这真的很难做到呢!如果我真的想做到这样的爱人如己的话,那么我会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别人身上,而没有时间给自己了!是的,爱人如己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可以说一件不可能的事。那么神真的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能做到的诫命吗?我认为不是的。
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神让我反省我在海地短宣时的作为(编者按:作者在2010年海地大地震后曾到海地参与医疗短宣)。当我在海地时,我很快地发现我并不能如自己所愿望的那样去爱人,为此,我常常感到不安。我本能的反应就是更加努力地去爱,但是我越是努力尝试,就越失败,就更认识到自己爱的局限,这让我更加沮丧。我不得不问自己,这是一个神所应许的有着耶稣的喜乐的基督徒生命应该有的情绪吗?不,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不应该只是靠自己的努力,利用我仅仅存留的一点点爱去爱人。不!不!那么,我该怎样做呢?问题的答案在福音。你有可能想福音又与这有什么关系?那么,让我来问你,你真的懂得福音吗?福音与爱人如己息息相关。当你真正懂得福音的时候,你就会看到我们生命中罪的广度,深度,又可恶有可恨又凶恶,而也会明白神是如果的厌恶我们的罪。你又会认识到耶稣为我们舍己的爱是如何的长阔高深,如何让我们这些不配的人感到惊叹——耶稣居然会为我这样的一个罪人而在十字架上饱守折磨并且为我舍命!!做为罪人,我们就是垃圾,我们将我们的罪抛在神的脸上使他蒙羞。即使这样,神还是在我们仍然是罪人的时候就让耶稣为我们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神对我们的爱就此显明了。耶稣为爱我们所付出的牺牲是那样的巨大,相比之下,我们为爱他人所付出的所谓的牺牲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你是不是看到并品尝了神在耶稣里显现给我们的爱?你是不是时时地品味思索这份爱呢?还是福音已经成了一个过去的老新闻?也许你觉得福音仍然是好的,但是只不过是一个旧故事而已。也许你认为你已经超越了这个阶段,现在的你是在追求做一个成熟的基督徒。不!福音在每一天都必须是新鲜的好消息,并且穿透我们每日生活的各个角落,充满我们,使我们得满足。我们每时每刻的言行举止,思维情绪,做出的决定必须被福音充满。否则的话,我们没有可能活出一个爱人如己的生命。
我想用一个比喻来结束本文。让我们想象一颗海绵。一个干海绵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可是,当海绵被水浸在水中的时候(那就是当我们尽心尽意尽力尽性的爱神,并允许神的爱充满我们的生命的时候),水就侵润到海绵的各个角落。当海绵被从水中拿出来的时候,它只能播撒出清水并成为有用的工具。只有当我们被神的爱浸透的时候,我们才能够被神所用,并爱我们的邻舍。我们被造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从被造的那天起,到今日,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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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安静,是肉体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烂。”箴14:30《圣经》中最大诫命的解读
整部《圣经》,尤其是在旧约部分,讲到了许多诫命:有关于日常行为的、有关于‘幕会’制度设立的,更多的是关于如何敬拜的。整部旧约实在就是一部律法书。在人类的幼年时代,这样一部律法书是必须的,它告诉了人们当如何行事为人。然而,律法只是让人知罪的,却不能使人胜过罪。“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加】3:11)在新约时代,神的恩典临到世人,道成了肉身,神的独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担当了众人的罪,“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而我们众人只要信他并口中认他,我们的罪就被遮盖,我们就出死入生了。神用他对世人的爱成就了旧约时代所有律法的义,并亲口告诉世人,在所有律法中只有两条是最大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至此,神向我们明明白白地显明了,他借着整部《圣经》、众先知和他一切的作为就是要告诉我们他只有一个心志,那就是:要我们爱他并彼此相爱!
在这两条诫命中,尽心、尽性、尽力爱神,是诫命中最大的,是第一位的。神之所以这么说,并不像那些不信的人所说的,神太自私了。而是因为人若不爱神,人内里既不可能有良善,也没有力量把善行出来。“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的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如此说来,神要我们爱他,实在是为了我们的缘故,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缘故!因为神就是光,而我们原本是行在黑暗中的,我们来到光里,得到光照,完全是为了我们自己得益处的,对光又有什么益处呢?我们行在黑暗中,活在自己的罪里,对于神既不能添加什么,也不能减少什么。神要我们爱他,也就是邀我们来到他的光中,是为了让我们脱离罪,是为了使我们得医治。因此,神要我们爱他,实在表明了他已经先爱了我们啦!可见,神要我们爱他,完全是出于神对我们的爱,而不是出于他的自私。
两条诫命中的第二条诫命是:爱人如己。爱人如己包含有两层意思:其一,人首先要学会爱自己。爱自己,就是要正确地看待自己。既要明白自己是不完全的,是一个亏缺了神的荣耀的罪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也要明白自己已经是一个蒙了恩的人。我们以前是以神为敌的,现在已与神和好了。我们以前是因罪至于死的,而我们现在已经罪得赦免了。明白自己是一个罪人,可以让我们不至于因骄傲而惹神恼怒;明白我们罪已得赦免,使我们可以在软弱中重新得力。其二,要像爱自己一样爱弟兄。爱弟兄,就是要像我们宽容忍耐了自己一样,宽容忍耐弟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是包容,凡是相信,凡是盼望,凡是忍耐。”(【林前】13:4-7)。爱弟兄就是互相分担重担,彼此坚固,相互代祷;爱弟兄就是要满足弟兄的需要。
其实,主赐给我们这两条诫命,就是要我们处理好三种不同的关系:与神的关系、与己的关系和与人的关系。在这三种关系中,与神的关系是最为重要、最根本的。人只有处理好了与神的关系,才能处理好与己的关系,并进而处理好与他人的关系。
从上面的理解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圣经》中所讲的爱是一种行动而不是一种情感。这是一定要搞清楚的!爱神,就是要把神放在首位。“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可】14:26)神在这里不是说要我们除了他谁都不爱,而是要我们先要爱他。爱神,就是在一切的事情上不要依靠自己,而是要信靠神。而爱自己和爱他人,就是要学会宽容忍耐。要常常想到,神既然已经宽容了我们,我们也要宽容自己和他人,且不可像主用比喻时说到的那个恶仆那样。但无论如何,在《圣经》里谈到爱时,是就我们如何行来说的,而不是就着我们的情感来讲的。我们可以在情感上不爱一个人,甚至讨厌他,但我们要像主教导的那样,去宽容他,去帮助他,去为他的需要祷告。我们若能如此行就是爱弟兄了。
我们常常误读了神关于爱的诫命,因而常常因为我们不能从情感上爱某弟兄而懊恼软弱。这或许就是撒旦的攻击呢。我们不应恨弟兄,因为经上说,恨弟兄就是杀弟兄。但我们也不必一定要喜欢他!《圣经》上讲到的爱是绝不同于世间的喜爱的,是远在其上的。在世界里,我们只愿意或只会为我们喜欢的人做事,但在《圣经》上,神教导我们要爱所有人、甚至仇敌。那就是要我们宽恕一切人、甚至仇敌,要为一切人、甚至仇敌祷告!还有一种误解,就是说,我们爱神容易而爱人很难。常听到讲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一个神学院的学生毕业了,在临行前来向院长辞行。院长教导他要谨记主的爱的诫命,并激励他说:你什么时候懂得如何爱神了,再来见我。没过几年,这位神学生又来学校拜见院长。院长见了他后又说:你什么时候做到爱人如己了,再来见我。后来,院长再也没有见到过这位神学生。这个故事咋一听起来好像挺有道理的。神是完全的,我们可以完全地爱他,完全信靠他,凡事向他流泪祷告。好像这就是爱神了;而人则不同,人都是不完全的,有些人很难相处的,甚至是令人厌烦的,所以说要爱人如己是很难的!这里起码有两点误解:其一,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爱不单单是一种情感。不是说我天天来到主的面前赞美他,向他流泪祷告就是爱他;也不是说我对某弟兄常心生厌烦就是不爱他。我们厌烦人说明我们还不完全,我们可以为他祷告,说明我们已经不再是老我。其次,要爱神,首先要了解神的心意,遵从他的旨意。神要我们爱人如己,如果我们做不到,怎能说爱他呢?“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1】3:17)主又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1】4:7-8)可见,一个人如果只爱神而不爱弟兄,那一定是在说谎“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1】4:20),因为神就是爱,没有爱心,说明我们还没完全认识神,更谈不上爱神了!
只要真的懂得了爱,就是一个爱神的人,而爱神的人一定有爱心,因而一定会彼此相爱的。尽心、尽性、尽力爱神是最大,是第一,只有首先爱神才能爱人如己;而爱人如己是爱神的人爱心的自然流露,是出自那‘永活的江水’,正如主说的那样:“你们彼此相爱,便知道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我们的信、望、爱,都源自于我们明白神的话语。我们唯有倒空自己,存着一颗无伪的心,神的话才能如那活水的江河,源源不断地流入我们的心田,我们才能活出主的生命来,才不会做那颗被神咒诅的无花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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