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违法典型案例交通违法将面临哪些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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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藏至我的藏点党员交通违法面临三种处分|处分|党员|交通违法_新浪新闻
  原标题:党员交通违法面临三种处分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对此,中央纪委法规室昨天给出答案: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处分。
  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工作,推动“两项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推出“‘两项法规’权威答疑”,请中央纪委法规室陆续解答网友关注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有网友提问,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从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回复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纪委法规室表示,这一条文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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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交通违法将面临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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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会被调查,查哪些信息?
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公安交管部门在调查确定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时,必须核查当事人以下信息: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
“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二、哪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将被通报?
按照规定,对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个人面貌和职业信息被调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三、对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1.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如党员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普通公民身份接受行政处理,且没有造成影响党的形象或者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后果,就没有必要再给予党纪处分。按照《党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党组织可以对党员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使其“红红脸、出出汗”。
2.交通违法行为不涉及犯罪但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党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涉及犯罪,但依法受到较重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依据公安机关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交通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经过核实后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例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该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等等。
3.交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区分情形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重处分。犯罪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减轻处理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特殊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况,是为了应对执纪实践中的复杂情况,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适用时必须特别慎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一律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2)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醉酒驾驶行为是一种高度危险的故意犯罪行为,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可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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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交通违法面临三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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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但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从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原标题:党员交通违法面临三种处分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工作,推动“两项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今起推出“‘两项法规’权威答疑”。问: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根据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轻微,虽有罪但免于起诉和刑罚,或单处罚金的,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但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从日起实施,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属于犯罪,比如严重超员或者超速,对于这些行为是否也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答: 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一条文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问:“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全文共有29处提及“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答: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条文中提及的“有关规定”,是指一旦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纪的前提性规定。也就是说是否构成违纪要以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这些规定主要是指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比如《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再比如,《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等。采取援引有关规定这种方式,主要是因为这些规定的内容很丰富,不可能在条例中一一列举。同时,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也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的规定或者修订相关的规定。采用概括表述的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管党治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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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严厉制约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日前接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的通知: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后,各地交管部门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将采集被处罚人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四川各级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日《成都商报》)
四川省各级交管部门在交通治理工作中,在7月1日将加大力度对于党员和干部交通违法所出现的事实进行处罚,不仅仅对相关的人员进行交通法规方面的处罚,同时将会按照公安厅所下发的通知精神,对违法违纪人员将增加个人信息采集项目,是党员和干部的在落实交管方面处罚的同时,还要与当地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告。看来党员和干部如果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将面临纪检的追责。四川省在干部管理工作中要上纲上线了,党员干部如果还不挺起个人责任来,还想在平时的生活中喝点儿小酒,除非自己不开车,如果开车,存在侥幸心里,这新制度发力,也许挨板子的就是某个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为什么对党员和干部违法交通规则的事件进行重视呢?那就是党员和干部连最普通的交通规章制度都不能够遵守,何谈规矩和纪律呢?又何谈党性和作风呢?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在平时自己要就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因为个人行为而影响党员和干部整个群体,并且在过去很多的交通事故中,也出现了党员和干部严重违纪行为,酒驾行为在全国出现的不少,他们的行为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因此针对他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就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落实更多的党政纪处罚责任,让他们不敢有闯制度红灯的思想,让党员干部队伍更廉洁。
今天四川省各级交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公安部所下发的通知,相信在这一项工作中,四川省交管部门一定会承担重责,认真贯彻公安部管理局的精神,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党员和干部在强化法律处罚责任的同时,更能够及时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让新出台的制度,通过严格的责任落实,长出牙齿来,让党员干部不敢任性而为之。
四川省要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新出台新政进行落实了,全国各地区交管部门也会同时在这一项工作中做文章的,如果党员和干部还不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还想饮酒开车,其后果根本不用猜想,到时候规章制度发力,看你还如何任性。
最后要说的是,多项制度制约党员和干部的违纪行为,打造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不会是一句空话。(作者: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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