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技校是否有权利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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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技校学生实习教学
浅谈技校实习教育(重庆市材料工程技工学校――郭继万) 技工学校是培养企业需要的综合性技能人才的摇篮。本人从二○○三年开 始,就从事技校学生生产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四年来,都在企业管理人员、 企业员工、实习指导老师和技校学中相互往来,对四方人员的期望值都有比较 深刻的了解。对技工学校学生如何提高操作技能和适应企业工作环境进行了重 新思考和一些有益的探索。从学校的角度来
讲,大力加强对技校学生实习的教 育教学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这个环节关系到技工学校教育的成 败,更关系到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稳定问题和他们今后的人生。 加强对技校学生实习教育重要性 我国加入了 WTO 后,特别是进入十一五规划后,企业面临着激烈的挑战。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 必须精选人才, 其中技校毕业生就是他们用人的首选之一。 每个企业都希望录用的人员(技校毕业生)认同企业文化、对企业忠诚、在工 作中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并且有奉献精神;能在较短时间内胜任 本岗位的工作,使现有的设备、资源能达到最高的生产效率。有些企业所录用 的技校毕业生往往与企业的期望相差较远。据不少单位管理人员反馈的信息, 部分技校毕业生存在基本功不扎实、操作不规范、欠缺独立完成产品的能力, 同时还存在产品加工速度较慢,甚至有出现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现象。更为严重 的是有些技校毕业生的工作态度不端正,无心学习、怕苦怕累;对企业这个工1 作环境的适应性很差,很容易受部分不良员工的影响,对自己所在的企业不仅 不热爱,反而抱怨自己的企业这样不对,那样也不好,认为企业领导对自己不 够重视,工作没有前途可言,因此,表现在工作中就是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请 假,工作只是应付了是,更本未考虑在技术上精益求精,连上级领导安排的基 本工作任务只能勉强完成,更谈不上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为企业做奉献的精 神了。到一定的时候,不是被企业开除,就是自动离开了企业。 我之所以说实习教学是技校教学的重中之重,其主要原因是大凡进入技校 的学生,多是厌学基础知识,排斥有一定模式的教条式的教学方法,实习教学 就是以动为主的教学模式。里面包含有一定的“游戏”成分,能在近似游戏中把 知识和技能或主动或被动地移植到学生的脑中。使学生既学到了知识也掌握了 技能,如果我们抓好了实习教学使学生掌握了熟练的动手操作技能,再配合就 业指导正确引导学生的就业意识,我们的技校毕业生一定会很快适应现代社 会,成为现代企业受欢迎的员工。这样就带动了整个技校教学的发展,当然也 一定推动了技校的发展。 导致一部分技校学生毕业不受企业欢迎的主要原因 导致一部分技校学生毕业到了社会,在企业里不能很好地从事本工种的工 作,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教 师的教法等。其中原因之一是学生知识基础较差,众所周知,部分学生入学时 成绩较低,因此,他们在理论课学习中存在较大的困难,在操作技能方面得不 到理论知识的支持,难以提高并形成技巧。例如,由于机械制图知识掌握不好,2 对一些产品的结构就无法想像出来,由于工艺知识掌握不好,无法完成整个产 品的制造,更不要说制造出好的产品了。另外,学生的学习态度也是一个重要 原因,个别学生甚至说是父母迫他来读书的,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风 气。学生未能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死记硬背、不求甚解,对所学的知识必然 学不好、记不牢。操作训练教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表现为:一是实 习中的对口项目训练时间过少――有些学校为了减少消耗,缩短了训练时间, 因此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训练时缺乏连惯性――学生正在训练某一项 目,由于某些原因,要停下来去进行其他工作,使训练不连惯,也影响了训练 的效果。三是缺乏产品意识――由于实习时没有安排产品加工,或不是生产产 品唱主角,学生在训练时无压力,练习工件在评分后便成为废品丢弃,使学生 对训练项目存在错误的认识,无法形成产品质量意识,也削弱了训练的认真态 度和积极性。四是对于训练项目,未能作出严格的时间要求――使学生未能形 成工作效率观念,做多少算多少,不讲速度、效率,对掌握操作技巧缺乏足够 的认识,所以到新单位一时很难适应计件工作。 在教学中,没有做好正确的就业引导,毕业生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爱岗 敬业和奉献精神差。 以上种种原因都影响到毕业生进入社会的适应性,影响到毕业生在企业工 作中操作技能的提高和工作的稳定。 对技校实习教学的构思 通过几年的经验,本人认为,对技校学生的实习教学采用下列模式为佳:3 理论教学必须服务于实习教学――校内实习教学采用模块式“过关法”――到相 应企业进行生产实习锻炼对社会的适应性――在所有教学过程中贯穿指导。 一、理论教学必须服务于实习教学 对于技校学生这个群体,是很值得我们费心的去研究的。他们在普教那么 多年的学习兴趣是不浓的,学习成绩是比较差的。对于他们的学习成绩来说上 高中、上大学简直是不可能的。他们厌倦了普教那种教条式教学方法,着重于 理论研究教学。他们选择我们技校是正确的。我们技校是培养企业需要的综合 性技能人才,重在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不是培养坐办公室、实验室的研究型 人才。因此,我们的理论教学必须结合生产实际,重点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的应用,对现有的教材内容要进行增或减,选择和增加对提高我们相应工种操 作技能有用的内容,尽量避免做高深的学术研究,只要求我们的学生能熟练的 应用基本的知识就可以了。 二、校内实习教学重在培养学生操作基本功 一提到实习教学,大家往往会认为是学生在校外的实习教学。实际上,实 习教学是由校外和校内实习教学两部分共同组成的,两方面相辅相成、联系密 切。校内实习是学生走向校外实习场地的必经之路,因此提高校内实习即实践 操作课的教学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 、领导重视,观念转变是当务之急 普教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我们国人的眼中,学校教育的方式就是 教师手拿粉笔站在讲台上给学生比划和讲授,学生坐在课桌上听和记。技校教 育这个名称在中国出现还不是很久,过去师傅带徒弟就与我们的技校教育有相 似之处。但我们的技校教育与师傅带徒弟又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技校培养的技 术人才不仅动手操作技能熟练而且有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学校领导及4 全体教师,都应转变普教的观念,重视实习教学,加大对实习教学人力、物力 和财力的投入,保证实习教学硬件和软件的完备性,这样才能培养出企业需要 的综合性技能人才。 (二)、制定实习教学计划与配备双师型教师是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的保障之一 1.制定实习教学计划 在实习之前,由教务部门组织专业课教师制定出实习教学计划,内容包括 专业名称、实习课题(模块)、实习时间、实习步骤、应掌握的技能、测试内 容和时间等等。 2.配备双师型教师为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不仅要有熟练的动手操作技能, 而且必须还要有比较渊博的 理论知识才行。因为实习指导教师不是企业的操作员工,只会做而不会说(可 能有部分学校在企业聘请个别老工人充当实习老师,这是不恰当的),实习指 导教师所面对的对象不仅是工业产品,而且最主要的对象是实习学生。实习指 导教师在做示范操作的同时,还必须理论讲解,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还知 其所以然;巡视学生动手操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纠正,解决问题。 所以,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就影响着实习教学的质量。 (三) 、在教学上要理论联系实践,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 校内实习应首先由教师进行操作演示,然后采取学生动手练习与教师指导 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习初期,教师要把所教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结合起来 进行讲解,并多给学生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操作的同时,再结合理论知识为 学生讲解操作的步骤及要领,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使学生能够更好地 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技校学生从母亲的怀抱中出来,然后就是小学、初中,除了母亲的怀抱就5 是普教的教室,他们思想单纯,童趣重,仍然有很浓厚的游戏心理,实习教学 正好投其所好。让学生动起来的教学方法也是许多专家都看好的教学方法。在 学生亲自动手的环境下, 使学生割舍对游戏的偏好, 回到学习知识和技能上来。 那就要在实习中观察学生的动态,适时调整教学方法。 例如:在进行某一课题的实习中,老师进行一定课题布置后,我们就让学 生自己去“摸一摸” 老师不进行具体的指导,只是冷静旁观,这样在学生自己的 , 操作摸索过程中,往往不是这问题就是那困难,即使凭他们心巧能消除部分问 题,但仍然难以很有效的解决,这时候,实习指导教师将收集到的问题和困难, 分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教学指导,学生也就很自然地从主动摸素变为被动接 受,乐于受教,教师也就从被动教学转为主动教学。若是先不让学生自己去动, 而是一味地传授,就会让学生产生排斥心理,让他们带着问题接受教授,效果 就很明显。自己去摸素,仍带有游戏成分份,在问题和困难面前,游戏开不了, 加上适时适当的教学方法,就将其游戏心理自然割舍开转入正常的教学。 (四) 、教学中加强“榜样”的作用并采用“激励机制” 在实习教学中往往有这样的现象,学生满足了一定的好奇心理后,对实习 教学仍然会产生一些应付了事的心理,该课题的新奇感逐渐消退后,教学效果 仍然会停滞不前,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学就回,一做就废” 意思就是通过 , 亲自动手,教师的言传身教,操作技能很快能掌握大概,但难以“精进” 如果教 。 学方法不当会产生不良后果:使学生没有真正的掌握技艺,浮于表面,出校后 难于适应工作。这时,教学技巧必须充分运用起来,操作难度要逐步一点点加 大,课题要求也要一步步加强,同时在教学中加强“榜样”的作用并采用“激励机 制” 。 (五) 、实习教学中采用“过关法”完成课题教学6 技校学生年龄普遍较小,思想单纯,童趣重,有一些学生在学习知识和技 能的过程中进步十分缓慢,童心未泯,依赖心理难消除,被动性突出,所以不 管老师费多大的劲仍然是起作用不大,有时老师教得非常艰难。对于学生表现 出来的愚笨,教学时不必急噪和无赖。我们可以采用“苯”办法,即是“过关法” , 也就是分步训练,梯次过关。把每一个课题分成几个梯次,上一个梯次的任务 没有完成就不能进入下一个梯次的实习,必须将上一个梯次的任务完成后才能 进入 下一个梯次的训练。交课题作业必须是比较合格的实习产品,否则不算 交了作业。每一个课题最后必须进行单独作业测试,测试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 课题实习。这样,就避免了理论教学中谁听懂了、谁没听懂而老师难以把握的 现象发生。 总之,校内实习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功的最佳场所,必须加大力度,保证 教学计划的全面实施,确保实习教学的质量。才能确保学生进入企业进行正常 的生产实习。 三、抓好生产实习教学使学生适应社会 学生经过学校教育,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但学校教学 一般是在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中进行教学的,企业是处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 中,对员工的要求不仅是操作技术熟练,而且必须认同企业文化,适应企业的 各种管理。因此,我们把学生安排到企业去进行生产实习一个月至二个月,让 学生在企业环境中锻炼,适应这个复杂变化的环境,对于他们毕业后走上工作 岗位,独立承担岗位工作,成为企业需要的综合性技能人才是非常重要的一个 教学环节。要想保证校外生产实习教学的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必须做到以下 几点: (一) 、建立校企联合集训学生基地7 学校应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企业进行联合,作为学校的生产 实习训练基地,让学生在这样的企业接受强化集训(目前已有很多学校采用了 这种方式,效果不错) 。企业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象管理企业员工那样管理实习 学生。通过校企联合教育,培养学生树立企业文化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协作 意识等等。 (二) 、制定实习教学计划与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是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的保 障 校外实习教学比校内实习教学的难度更大,因为在校外实习教学过程中, 学生较为分散,无法进行集中授课,而且受场地、工作时间的影响,不能象校 内实习教学那样按部就班地进行。因此,必须制定实习教学计划、配备实习指 导教师进行管理。 1.制定各专业的实习教学计划 在实习之前,由教务部门组织各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制定出适合本专业的实 习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专业名称、实习时间、实习步骤、应掌握的 技能、测试时间等等。 2.配备专职实习指导教师 在每一个实习企业,学校应派一个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实习教师牵头,再在 企业聘请几个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为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实习 指导教师组,来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教学和专业技术指导,严格 按照实习教学计划进行实习,随时随地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训练他 们掌握熟练的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并定期进行技能 测试,检查学生的掌握情况。 根据统计, 我校机械加工专业的 2003 级 5 班 50 名学生, 在我市某大型摩8 托车配件加工企业生产实习,生产实习两个月,操作考试成绩的合格率达到 100%,思想素质考评优良率达到 95/%。企业对这批学生非常的了解,当即就 向学校提出直接接收录用我校这批毕业生为企业正式员工。因此,配备实习指 导教师进行实习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很有效的。 (三)、加强对学生的实习管理是保证校外实习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 由于学生在校期间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操作技能,校外实习实际上就是学生 熟练这些技能的阶段,重点是培养学生的企业意识问题,因此对校外生产实习 来说,抓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校内实习期间,有学校的职能部门、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日 常管理,管理难度不大;而校外实习存在学生分布广、实习场地情况各不相同 等特点,管理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那么如何才能让学生安全、守纪、顺利地 完成实习任务呢?必须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1.明确实习目的,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 要提高校外实习质量,首先要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实习目的。在实习开始之 前,要对学生进行实习前教育,向他们阐明实习目的、要求及实习计划。分管 实习的领导、班主任或专业课教师还可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预见在实习中可能 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此来消除学生的紧张心理,并教 育学生在实习场地服从管理、 提高操作技能水平, 为毕业分配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学生定期汇报制度 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后,要定期向学校实习指导老师递交实习报告,及时汇 报自己在实习中的表现和遇到的问题。内容可包括:实习场地的各方面情况、 自己的实习体会、遇到的问题、自己是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等等,使学校实习 指导老师能够及时掌握学生在实习车间和岗位的基本情况并给予及时的引导。9 3.建立学校与实习场地经常联系制度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除了听取学生的实习汇报外,还要积极与实习场地的主 管领导或兼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在实习场地的思想 动态和表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在实习初期,向兼 职实习指导教师发放实习学生表现反馈表,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岗位、应出勤 天数和实际出勤情况、工作表现、是否有违纪现象以及主管领导的评价等。另 外,还可定期召开实习现场会,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第一,总结前段 实习的工作情况,公布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处理结果;第二,肯定 成绩,部署下一步工作;第三,就普遍出现的问题展开讨论,商定解决办法, 以保证顺利完成以后的实习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实习成绩评定 要使学生充分重视实习工作、 收到良好的实习效果, 必须在实习结束后对 学生进行实习成绩评定。评定要做到认真、公正、准确,绝不能敷衍了事。对 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可参考以下几个依据: (1)、学生本人的实习总结; (2)、实习期间的操作考试成绩; (3)、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定; (4) 实习场地主管领导或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定 、 (也可参考实习反馈表) 。 四、在实习教学中,始终贯穿就业指导 前面已经谈到技校学生从母亲的怀抱中出来,然后就是小学、初中,除了 母亲的怀抱就是普教的教室,他们思想单纯,童趣重,有很浓厚的游戏心理, 对社会的复杂性难以把握。我们学校的任务不仅是传授给学生技艺,而且还有 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教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在实习教学中,特10 别是在校外生产实习教学中,一定要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我们处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面 对。在学校与在社会是两回事。学校是纠错的地方,学生在学校犯规(只要犯 法)学校可以给你改正的机会,不会影响你的人生;但进入社会就不同了,你 犯错你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些错误可能会让你一辈子抬不起头。因此,我 们必须学会做人。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怎样做人呢?常言道“为人处事”,可 见学做人关键在如何做事。 不做违心之事将人做得真实;不做亏心事,做人 才坦然;做好相宜之事,做一个称职的人(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承担着一定 的社会角色,并具有相应的社会身份,做相宜之事就是要做与你自身的角色和 身份相吻合之事。 对于我们每一个有着特殊角色和身份的社会个体而言,相宜之 事就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不可推卸,不可逃避,无法选择。;做应当之事, ) 力争做一个高尚的人。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选择不由自主,人生的关键并不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而 是选择之后用什么行动去实现你选择时的理想。当我们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历 尽千心万苦的选择好了自己从事的职业岗位以后,就一定要爱岗敬业,珍惜这 来之不易的工作。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脚踏实地的做人、兢兢业业做事, 认同企业文化、树立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等等。 在 21 世纪的今天,团队协作精神越来越被看重。 我们人在社会, 身不由己! 无论你怎样,你都会不可避免地要溶入这样或者那样的团队之中去生活和工 作,走完自己的人生。公司或企业需要团队精神。每个团队都期望寻找具有合 作精神的成员,如果我们没有团队意识最终将会被淘汰。随着社会高科技的发 展,生存竞争将日益激烈,无过硬业务素质者,必将被激烈竞争的社会所淘汰 而下岗。现在很流行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所以,敬11 业精神是时代的呼唤、社会竞争的需要、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自己生存的需 要。“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是古训。我们必须培养学生个个都敬业,才能 融入竞争的社会。 技校学生的实习教学在整个教学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分量, 我仅将我个人多 年的经验做了一个总结。当然,不同的学校可根据本校不同的专业和特点来进 行实习教学和管理,也可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开发出适合本 时期发展的实习教学法,训练学生掌握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提高他们适应不 同环境和岗位的能力, 使学生一走上工作岗位, 就能成为企业需要的熟练工人, 受到企业的欢迎和认可。只要我们技校教育战线的所有教育工作者一起努力, 加强研究由于合作,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教学改革,我们培养的技校毕业生一 定会很快适应现代社会,成为现代企业受欢迎的综合性技能人才。带动整个技 校教学的发展,当然也一定能推动技校的发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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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有新规了
■职业技校学生咨询顶岗实习新规& 本报记者郑荣玺摄
■技校毕业生咨询实习岗位& 本报记者郑荣玺摄
&&& 学生顶岗实习受伤无人管、安排女学生到娱乐场所实习、想实习先交费……近年来,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4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五部门,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实习规定》),明确将学生实习划分为“认识实习”、“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对社会关注度较高、问题较多的“顶岗实习”,从组织管理、报酬支付、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记者结合相关案件,对《实习规定》予以解读,以方便企业、学校和职校学生了解。
  1 顶岗实习报酬依法受保护
  ■案例:
  晓文(化名)系河北省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即将毕业学生。日8时许,杨乐驾驶其父亲名下轿车,沿玉田县无终大街由西向东行驶中,将同方向晓文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致晓文受伤,车辆受损。玉田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乐负全部责任。杨乐驾驶的轿车在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因这次事故,晓文无法参加学校即将组织的顶岗实习,他除主张交通事故合理的损失医疗费22595.05元、鉴定费600元、二次手术费5500元、护理费1492.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0元、交通费200元、车辆损失为300元之外,还主张赔偿其顶岗实习期间的误工费5066.44元,以上合计为36093.99元。治疗期间,杨乐父亲支付了医疗费22595.05元。
  ■说法:
  玉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玉民初字第3435号民事判决:一、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失合计36093.99元;二、晓文返还医疗费22595.05元;三、驳回晓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称:晓文提交的医疗费发票以及门诊发票均为复印件,虽然盖有玉田县中医院的印章,但不能证明原件票据丢失。晓文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其在学校就读,并没有从事任何工作,也没有提交从事任何工作的证据,一审法院支持晓文的误工费5066.44元属于判决错误。  二审诉讼过程中,晓文提交了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出具的证明,主要内容为:晓文2013年3月在我校2013级电工班学习,同年12月通过中级工考试。2014年底即可参加顶岗实习,因车祸未能参加。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相同。  二审法院认为,晓文提交的玉田县中医院医疗费发票以及门诊发票有玉田县中医医院盖章,对其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依据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出具的证明可以认定,此次事故造成了晓文工作收入的减少,一审法院支持晓文的误工损失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上诉主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日,二审法院作出(2016)冀02民终3032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
  本案是一起即将参加实习的学生,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致使其不能有报酬的顶岗实习工作的案件。顶岗实习报酬为何种性质,是否受法律保护及受何种法律保护,均是现实中十分令人关注的问题。  《实习规定》第2条明确,“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学生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应经职业学校同意。《实习规定》第8条明确:“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顶岗实习的时间、报酬和权益。《实习规定》第10条明确:“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第17条明确:“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第19条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2 实习学生也可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
  马小宝(化名)于日被某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录取为机电应用专业学生,学制为三年,前两年为在校文化、专业、基础理论学习,第三年按国家规定离校顶岗实习,毕业证待发。2013年2月,马小宝经学校介绍到唐山市某电建安装公司实习。2013年5月,他自行到唐山市丰南区某厂实习。日下午17时许,马小宝在该厂工作中受伤。日,马小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厂存在劳动关系。日,唐山市丰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厂不服该裁决,日向一审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说法:
  一审法院认为,马小宝虽从2013年2月始离校参加顶岗实习工作,也得到实习单位发放的劳动报酬,但其到2013年12月才能取得毕业证书,其在顶岗实习工作期间仍为职校学生身份,尚未获得相应就业资格,不属劳动法范畴的劳动者,故其与某厂之间并未依法建立起劳动关系。一审法院作出(2014)丰民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马小宝不服,向二审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大学生实习一般分为就业型实习、勤工俭学型实习和培训型实习三种情况。就业型实习是指那些已经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以最终就业为目标的大学生。对于该类在校生而言,现阶段的实习是为以后签约留在用人单位所做的锻炼。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为实习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实习期间或期满后被实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实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勤工俭学型实习是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此种实习活动,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培训型实习是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该种实习应被视为教学的一部分,这样的实习不能视为就业,单位一般也不会对实习生支付报酬。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条规定仅限于勤工助学行为,而除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外,我国法律没有对在校生成为劳动关系主体进行禁止性规定。马小宝于2013年2月经学校介绍到唐山市某电建安装公司实习。2013年5月离开实习岗位,自主择业到某厂工作。某厂并未与马小宝所在学校建立联合办学、顶岗实习关系,其明知马小宝系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且在日与其签订协议书,约定实习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期满后双方同意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说明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唐民一终字第670号民事判决书: 一、撤销一审判决。二、马小宝与某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提醒:
  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规范的顶岗实习和不规范的所谓顶岗实习两大类。在本案中,从职业学校未进行实习管理来看,学生仅是以实习的名义从事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招用学生目的仅是利用低成本的劳动者,其实质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完全一致。因此,二审法院改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实习规定》对顶岗实习明确一系规范。  规范学生实习组织工作。《实习规定》第6条明确: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第7条明确,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实习规定》第12条明确: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13条明确: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六)实习考核方式;(七)违约责任;(八)其他事项。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实习的特别规定。《实习规定》第14条明确,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实习的禁止性规定。《实习规定》第15条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 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二) 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三) 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 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 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第16条明确,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 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三) 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3 推动建立“实习责任险”化解风险
  ■案例:
  李志(化名)系河北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数控1102班的学生,日,由学院安排其到衡水某橡胶公司(以下简称为实习公司)进行企业实践顶岗实习,职业学院与实习公司之间签订了企业实践顶岗实习协议。日,李志和其同班实习学生李阳、杨林、何盈一起操作自动冲压线上的一台送料设备时,发生安全事故,李志的右手被卷入设备压伤,导致皮裂伤、中环小指毁损伤、食指托套伤,经鉴定李志为七级伤残。李志因受伤共住院两次,共201天,花费医疗费、鉴定费76178.3元,其中,职业学院垫付60000元,实习公司垫付23445.9元。李志认为,学院和公司在自己实习期间没有尽到安全指导、监管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此次安全事故发生,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者赔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假肢费等共计355174元(此数额不包括医疗费、鉴定费76178.3元)。另查明,李志户籍所在地为邢台市南和县某村,事故发生时为学院二年级学生。
  ■判决:
  一审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应受法律保护。李志由其学校安排到实习公司进行企业实践顶岗实习,在实习期间李志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受伤。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李志未按师傅示范的动作送料,存在主观过错,应承担30%的过错责任。二被告未尽到实习监管义务,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李志的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16434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20000元等各项损失,以上合计元。二被告应赔偿给原告70%,即210264元。扣除被告学院垫付的60000元及实习公司垫付的23445.9元,应再给付原告126818元。  一审法院作出(2013)西民初字第1571号民事判决:一、实习公司赔偿李志各项经济损失126818元,职业学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驳回李志的其他诉讼请求。  实习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李志的受伤原因是与其同班实习的李阳操作失误、李志本人不按照规程操作所致。另外,学校也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公司并未违反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对李志的受伤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学校没有为实习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其应当在保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审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志系在校学生,基于学校的安排到实习公司进行顶岗实习,因此项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所以该学校对李志在实习期间的安全负有一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义务;作为实习单位在李志实习期间,负有对李志进行安全教育与相关培训的义务,应为李志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以保障李志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关于实习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问题。二审法院认为,实习公司虽然对李志等实习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及培训,但该公司对李志等实习学生实际操作机器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仍负有直接的提醒和注意义务。故本案受害人李志的受伤虽然与李阳操作失误存在一定关系,但并不能就此免除实习公司的责任,因实习公司对实习学生未尽到充分提醒和注意义务,对李志受伤的损害结果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审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按70%与30%进行划分,校方对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未提出上诉。原审认定的事故责任比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实习公司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实习公司上诉称校方未按照实习顶岗协议为实习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赔偿应由校方承担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校方未按照双方协议为实习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的行为,与李志在顶岗实习中受到损害依法主张损害赔偿属两个法律关系,实习公司不能以此作为加大校方赔偿责任,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的理由,故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作出(2014)邢民一终字第106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离开职业学校外出实习的学生主要面临两大风险,一是实习过程中的人身损害风险;二是离开或进入实习单位路途中的交通事故风险。《实习规定》对安全生产和风险分配作出安排。特别是提出推动建立“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社会保障价值。  实习安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实习规定》第32条明确,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第33条明确, 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第34条明确, 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建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习规定》第35条提出,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实习风险的协商分担。《实习规定》第36条明确,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本报记者周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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