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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人发[1991]91号转发省关于退休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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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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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特殊贡献、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审批
事项编码:HZ05RS-FX-0004
受理部门: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区人武部大院内)
受理地点:沈半路270号
联 系 人:殷珅
联系电话: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监督投诉电话:
服务对象: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人事部关于全国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可否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待遇问题的复函》;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对高级专家离退休有关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56年至1964年期间获得省级先进生产者称号的职工退休费计发标准问题的复函》。
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1.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一式三份);
2.荣誉证书、文件原件及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一份。
1.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一式三份);
2.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一份;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聘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流转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流程图:&|&&|&&|&&|&&|&&|&&|&&|&&|&&|&&|&&|&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特殊贡献奖励规定提要:公司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员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不断创新,为公司的二次腾飞再创佳绩,特定如下激励机制。特殊贡献奖励规定
  特殊贡献奖励规定
  根据公司的发展及主导产业的调整,公司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员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不断创新,为公司的二次腾飞再创佳绩,特定如下激励机制:
  1、提前转正:对于公司新引进的业务骨干、管理骨干等专业人员,用人部门根据对新进骨干了解的情况或来公司的业绩,按《管理权限》向集团人事部(子公司)提出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的,经核实并报集团领导批准,可提前转正或免试用期。
  2、提前调动工作关系或调入深圳市户口:对于有突出贡献和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人事管理权限》向集团人事部(子公司)提出,经核实并报集团领导批准,可为其提前办理工作关系调入公司手续,或户口调入深圳市手续,但前提是本人条件要符合深圳市调工招工调干政策。
  3、晋职晋级:对表现突出有领导和管理能力的员工,按《人事管理权限》向集团人事部(子公司)提出,经核实并报集团领导批准,给予破格提升职务岗位、晋升工资等待遇。
  4、高聘高薪职业经理人:公司急需或紧缺的职业经理人的工资待遇可以采取面谈式,既在招聘中可按行业工资待遇(非所在公司工资方案待遇),经集团人事部报集团领导批准,并签订《职业经理人年度目标责任书》。
  5、荣誉退休制:对于来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且每年考核优良的员工,公司将发放《员工荣誉退休证》,并享受集团公司退休待遇。
  6、突出贡献奖:根据年度下达的经营,或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对确有突出贡献,或给公司带来较高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经集团人事部核实并报集团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7、本规定由集团人事部负责解释。
  8、本规定从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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