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每月发放时间为、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将有专用账户,用人单位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面临一系列惩戒措施。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  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办法要求,施工企业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靠制度,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总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并在厦门市辖区内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由劳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该劳务企业应在厦门市辖区内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  建筑企业使用农民工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与工资有关的事项。其中,支付形式必须采用企业委托银行代发至农民工个人账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应对工程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办理就业登记,用工单位结合实名制管理及考勤信息,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  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给农民工

?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按照月平均人工费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总包企业工资专户。工程开工建设后,建设单位每月10日前应将月平均人工费拨付到总包企业工资专户。

?  对于工资发放日期,办法要求,应于每月15日前由总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委托银行代发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

?  总包企业、分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原标题:农民工工资每月15日前须发放 厦企拖欠工资将面临惩戒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宁】昨日,推进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项制度会议在市人社局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已有54个项目实现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涉及代发人数4600人。

  为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去年,我市开始在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以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简称“三项制度”)。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共有66个工程建设项目录入襄阳市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按行业分建委项目37个、水利项目13个、交通项目16个,按地域分布为城区51个、其他县市15个。

  在银行开户及代发工资方面,全市共113个项目开设了工资专户,其中54个项目实现了银行代发工资,涉及代发人数4600人,代发金额3060.7万元。

  据了解,我市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资金拨付及银行代发空户多,113个开设专户的项目中,有59个项目开户后长期空户。城区开设专户项目仅21个,相比县市远远落后。另外,还存在实名制管理覆盖范围小,制度和系统培训宣传落实不力等问题。

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记者今天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西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五项机制实施办法》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西安市将建立常态化的“五项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办法》要求,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分别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系统、本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西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杨队长称,新的《办法》将明确责任主体,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更有利。杨队长说:“原先我们是协调各个单位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现在由主管部门、审批部门来直接负责就更加的有力。比如一个项目是建委审批,那么发生工资拖欠的行为,建委就要负责,我们知道如果拖欠工资建委是有权力在一定时间内停止某个公司投标、中标的。”

    此外,杨队长还解释道,新的《办法》使人社部门的监督有了依据,明确了责任主体。但是并不是说把责任就推给了相关单位,如果发生劳资纠纷,首先还是需要到人社部门投诉。

    另据了解,由于农民工工资问题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所以新《办法》还将建立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系会议制度,由西安市主管副市长牵头,由市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8个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联席会议的成立可以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此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权也将下放,原由市人社局负责的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工作委托下放各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由人社部门监督使用。建设工程完工后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及时返还预存企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