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函〔2018〕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粮食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增加优质绿色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产业基础。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更好地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带动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粮食加工、粮食转化与精深加工、饲料工业、主食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全省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70%,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产值过10亿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10个以上,产值过亿的企业50个以上,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

  (一)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优秀企业家培养激励机制,为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产权置换、股权转让、品牌整合、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发展壮大,形成大型产业集团。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完善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中储粮贵州分公司)

  2.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型粮企入黔,为我省粮食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跨省区或跨国合作,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等,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共同制订标准、创建品牌、开发市场、攻关技术、扩大融资等,实现优势互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工商局)

  (二)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1.促进全产业链发展。粮食企业要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推动粮食企业向上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通过定向投入、专项服务等方式,探索开展特色粮油种植、收购、储存、专用化加工试点;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开展粮食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和分析预警,加大供需信息发布力度,引导粮食产销平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农委、省质监局)

  2.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实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西南粮食城等10大粮食产业物流园区建设;支持30个市县建设省级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加快推进有机米、特色米(红米、黑米、紫米)、薏仁米、苦荞、酿酒高粱、马铃薯、山茶油、茶叶籽油、菜籽油、香禾糯、特色食品等特色粮油产业做优做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粮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3.发展粮食会展经济。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贵州省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进一步激活会展市场活力,提升会展的市场化程度。立足贵州,辐射西部,放眼全国,积极引入国际化标准,全面提高会展层次。在塑造会展国际品牌上下功夫,主动与国内大中城市开展会展联谊、招展推介等,同时向国际粮食巨头发出邀请,为会展争取更多、更高规格的参展资源,以充分发挥粮食会展经济在助推产业、拉动消费、服务民生、扩大开放、营销城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商务厅)

  4.积极发展新业态。完善贵阳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体系,拓展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功能。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创建“1+5”为架构的“贵州粮食云”(“1”即省级粮食综合管理平台,“5”即粮库智能化省级改造、粮食交易中心省级终端信息化建设、重点粮食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工企业信息化改造、粮油应急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设)。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

  (三)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贵州好粮油”行动。充分发挥市场对生产的促进和引导作用,通过标准引领、质量测评、品牌培育、健康宣传和试点示范,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突出“六好要素”,深入推进“贵州好粮油”行动。种植好。重点引导和支持各地根据资源特点、气候、土壤、生态环境等条件,建立原粮生产基地,实行专收专储,为“贵州好粮油”提供优质、充足的原料保障。品牌好。充分利用现有“三品一标”、贵州省名牌产品、贵州省著名商标等认证评价平台,使全省更多的粮油产品得到权威认证和专业认可,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品牌信誉度。质量好。抓牢质量这一“贵州好粮油”的根基和生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内控制度,严格工艺流程和质量检测,保证产品品质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营销好。充分利用全省放心粮油配送体系,实行“贵州好粮油”的专营专供,推进“互联网+贵州好粮油”建设,推广“网上粮店”、移动终端APP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管理好。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应优质粮油生产的经营管理制度,做到粮油加工设备先进、设施完备、工艺合理,企业发展活力充足、健康有序、优质高效。效益好。完善相关考评机制,扶持和鼓励效益好的企业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贵州好粮油”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快实现产销两旺,带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从业者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力争到2020年,打造100个“贵州好粮油”产品,创建10个“贵州好粮油”示范县及30家“贵州好粮油”示范企业。(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2.力促主食产业化。支持“面制食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西南分中心”建设,切实推进我省主食产业化及杂粮资源的研究利用。支持推进米面、荞麦、薯类等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各种馒头、面条、米粉、饺子等米面主食品,以及方便食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营养餐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认定一批放心主食示范单位,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加快米粉、面条、馒头等小作坊的改造升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增加花色品种。(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商务厅)

  3.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着力开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油,加强主食产品与薏仁米、荞麦等特色杂粮,天麻、葛根、茯苓等中草药的融合创新,增加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功能性主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能源局)

  (四)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1.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突破。建立粮油科技创新项目库,支持涉及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急需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进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粮食产业中的应用,对有关重点项目予以扶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创新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通过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粮食局)

  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建立粮食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粮食科技成果,促进粮食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等与企业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以贵州省粮油科研所为基础,整合有关科研力量,组建“贵州省粮油产品研发中心”,深度挖掘我省特色粮油资源,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粮食局)

  3.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实施“人才兴粮工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引进及管理机制,搭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遴选和培养一批粮食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凝聚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粮食产业服务。发展粮食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支持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院系设置和人才引进工作,鼓励其他高校开设粮食产业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快培养行业短缺的实用型人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的技能水平。(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五)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1.实施优质粮油订单工程。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和高效优质粮食品种推广力度,通过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加大对优质品种的繁育推广力度,提升我省原粮优质率。要指导粮食企业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种植,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凡农户以土地为基础进行合作的,要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企业加工增值收益,切实拓宽农户增收渠道。在现有680万亩粮油优质订单的基础上,不断上台阶、增规模,到2020年,优质粮油订单面积达到100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粮食局)

  2.加强粮食产销合作。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形势,在坚持提高省内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粮食主产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省外粮食资源弥补我省粮食产需缺口。要建立引粮入黔政府补贴机制,积极支持省内粮食企业到主产区采购粮食,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支持省外主产区粮食企业到我省投资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开展合作经营。要加快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功能和作用。铁路运输部门要大力支持粮食产销合作,提高粮食运输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巩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进一步支持“贵州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及九个市(州)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巩固以省级为骨干、以市级为支撑、以县级为基础的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粮油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协作平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建立覆盖从产地到餐桌全程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加强口岸风险防控和实际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责任单位: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贵阳海关、省质监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采取必要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本地区粮食产业经济有效发展。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要按照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战略部署,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积极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安排现有粮食流通专项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相关产业基金等,支持粮食订单种植、加工技改、互联网+粮食、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高效农业(粮食)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利用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鼓励各粮油企业与电商龙头搭建“黔粮出山”平台。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粮食局)

  (三)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降低信贷抵押门槛,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责任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

  (四)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物流园区、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省级重点项目西南粮食城和十大粮食物流园区建设,优先保障西南粮食城和十大粮食物流园区建设用地需求。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贵安新区管委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容摘要:■为确保农村重大改革政策落地生效,让农民尽快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激发农业农村活力,江西改革财政支农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设立“财政惠农信贷通”,变无偿拨付使用为通过银行付息借贷使用,以此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记者: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必然伴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黑龙江省如何在调整中增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以适应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姚增科(江西省委副书记):为确保农村重大改革政策落地生效,让农民尽快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激发农业农村活力,江西改革财政支农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设立“财政惠农信贷通”,变无偿拨付使用为通过银行付息借贷使用.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专门强调要抓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当前,国内外粮食价差不断加大,玉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较大。改革玉米收储制度有利于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保证种粮农民收益和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场硬仗。

2012年至2016年,河南省从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中拿出3.85亿元,分6批对212个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全省主食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等应运而生,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销售网络和直销网点5000多个,初步形成了从原料生产到销售终端的完整高效产业链条,极大地适应了市场需求,方便了群众生活。

  ■ 山东通过对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系统设计,推动多要素集聚、多产业叠加、多领域联动、多环节增效。一是产业链相加。二是价值链相乘。三是供应链相通。

  ■ 为确保农村重大改革政策落地生效,让农民尽快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激发农业农村活力,江西改革财政支农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设立“财政惠农信贷通”,变无偿拨付使用为通过银行付息借贷使用,以此保证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而且有力撬动了银行信贷资金投入“三农”。

  ■ 把财政资金转换为银行资金,用银行的钱办自己的事,有助于农民增强市场意识、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强化契约精神。一是实行贷前调查公示。二是加强贷后管理。三是建立诚信管理制度。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聚焦“三农”问题,提出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究竟改哪些方面,应该如何推进?日前,本刊记者同黑龙江、河南、山东和江西四省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书面访谈,他们结合本省实践谈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对我们很有启发。

  黑龙江:深化收储制度改革,推进种植结构调整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专门强调要抓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当前,国内外粮食价差不断加大,玉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较大。改革玉米收储制度有利于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保证种粮农民收益和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场硬仗。近年来,黑龙江省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你们是怎样部署和组织这项改革的,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黄建盛(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在推进这项改革中,黑龙江坚持市场化取向,精心部署、科学组织、综合施策、攻坚发力。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改革,组织县乡村三级干部进村入户解读政策,帮助农民掌握“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改革内涵,引导广大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二是认真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省政府下发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严格补贴程序和市县乡村四级审核流程,确保补贴面积数据真实准确、操作程序公正透明。目前,中央财政下达的148亿元补贴资金, 已全部发放到玉米生产者手中。三是着力解决玉米收购难题。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粮食收购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设立10亿元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对收购加工新产玉米的深加工企业给予每吨300元补贴,并协调铁路部门加大运力支持,保证了有人收粮、有钱购粮、有车运粮。四是加快推进产销对接。我们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市场意识,做好“销”的文章。举办秋季粮食交易会、合作社卖粮大会、优质农产品推介会等市场对接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销售模式,加快培育农民自己的营销队伍,促进了生产端和市场端的有效对接。

  记者: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必然伴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黑龙江省如何在调整中增强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以适应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

  黄建盛: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确定了“调减玉米、稳定水稻、增加大豆杂粮、扩大草蓿果蔬”的结构调整思路,并整合涉农资金22.17亿元用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青贮玉米、苜蓿饲草种植,以及食用菌和果蔬生产,开展米改豆、粮改饲和耕地轮作试点。一是调减玉米种植面积。重点压减冷凉区和农牧交错区的玉米面积,引导玉米种植退出非优势产区;因地制宜落实“旱改水、米改豆、米改麦、米改杂、米改经、米改饲”等“六改”措施,减少玉米种植面积。二是优化玉米品种结构。本着适区适种的原则,在松嫩平原等玉米优势产区,重点发展高淀粉、高赖氨酸的加工型玉米;在农牧结合区,坚持种养结合,积极扩种青贮玉米;适应市场需求,鼓励发展鲜食型玉米。去年全省加工型玉米9000万亩、青贮玉米122.6万亩、鲜食玉米46.4万亩,打破了传统籽粒玉米一统天下的格局。三是提升玉米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全省有1000万亩的玉米品种退回一个积温带,保证了提质降水、安全成熟。探索推广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三减”生产模式,积极发展绿色有机玉米种植。大力推广玉米高标准生产模式,通过现场示范、田间观摩等措施,加大农民培训力度,让农民真正掌握新技术,种出高标准,种出高效益。

  记者:在巩固提升优质玉米产能的同时,黑龙江省如何延长玉米产业链,实现转化增值?

  黄建盛:我们注重在过腹转化和加工转化上发力,延长玉米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一方面,把发展畜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启动建设一批“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其中300头以上规模奶牛场150个、肉牛场210个,3000头以上规模猪场200个。引进和培育一批畜牧业龙头企业,温氏、伊利、双胞胎等大型畜产品企业纷纷在我省投资布局。畜牧业对粮食的转化能力显著提升,全年过腹转化玉米300亿斤。另一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提出的关于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要求,鼓励原有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引导收储企业建设加工项目,多渠道扩大玉米加工转化量。全省新上一批玉米淀粉、食用酒精等精深加工项目,全年精深加工玉米110亿斤。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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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已迈上一个新台阶,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仍然脆弱,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有待提高,农民稳定增收难度加大。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勇于承受改革阵痛,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发展目标是:粮食产量稳定在510亿斤左右,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
    1.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步发展水稻、小麦生产,加快推进马铃薯等特色粮食作物开发。巩固发展双低油菜保护区油料生产。进一步减少棉花种植。扩大饲用油菜、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促进特色种养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大力发展特色蔬菜、优势果茶、食用菌、中药材、蚕桑等。鼓励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珍贵树种用材林、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绿色产业。优化养殖区域布局,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积极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推动种养业互促发展。合理确定湖泊水库等水域养殖规模,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加快发展小龙虾、河蟹、鳝鳅等优势特色水产品养殖。支持各地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农业企业开展跨国经营,鼓励扩大农产品出口,推动农业“走出去”。
    2.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深入开展示范家庭农(林)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培育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
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和质量认证,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建立名牌农产品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地证明随货同行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监管。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等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市县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4.大力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全面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建立省级秸秆多元化利用补贴机制。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利用,稳步发展规模沼气,开展生态能源示范村创建。调整养殖区域布局结构,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一场一策”整县推进,推动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继续深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
    5.着力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规划,采取技术、工程和生态措施,从种、养、水三大源头开展综合连片治理。大力实施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江汉平原、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
    6.加大农业生态建设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强化林地、湿地、森林等生态红线刚性约束。推进长江防护林体系、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林业生态示范县、绿色示范乡村和森林城镇创建。全面完成“绿满荆楚”行动任务。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水生态修复治理,继续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分别纳入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7.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积极推进农林水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加大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培育荆楚特色乡村旅游品牌,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旅游线路。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和美丽休闲乡村评选与推介活动。加大休闲旅游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融合。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大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放心粮油”市场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引导特色农产品主产县(市、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8.加快特色村镇发展。积极引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挖掘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继续推进省级“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支持各地开展本级示范试点。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9.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适应农业调结构转方式的新要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壮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健全科技协作共享机制。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继续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围绕产业链上中下游技术创新需求,积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促进农机农艺信息融合,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建立健全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为重点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林)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大力推广农业高效种养模式、先进适用技术和高产优质品种。推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建设。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10.培育壮大农村人才队伍。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技能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发挥企业培训主体的作用,提高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推进“星创天地”建设,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鼓励各地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11.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中小河流及湖泊整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以粮食主产县(市、区)为重点,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土壤改良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允许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和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加快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全面补齐江河湖库防洪体系短板。大力推进“五大湖泊”堤防加固及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程。积极推进重点湖泊岸线确权划界。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快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与建设力度,同步完善田间节水设施,建设现代化灌区。支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涉湖新增外排能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推进实施已纳入规划范围内的永久退垸还湖工程。
    12.深入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完善县域村镇规划体系。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方向,科学引导农村居民点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向农村延伸。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改厕。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继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加强乡土文化遗存保护,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
    13.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和培训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性筹资机制,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农村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切实加强农村药品和医疗服务监管。深入推进社会救助,落实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特困人员供养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继续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探索建设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光纤到村入户工程建设。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十大行动”“十大工程”,确保2017年128万人脱贫、1520个贫困村出列、9个贫困县摘帽。
    1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三农”。在县市层面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拓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严格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调整优化农业补贴政策,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15.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深入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战略,创新发展普惠金融服务。推进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化实施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质增效。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
    16.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范围。统筹推进宜城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17.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定居。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常住人口。依托街道(社区)居民综合服务设施,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便捷、高效、平等、优质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健全基层农民工法律援助体系和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等法律服务体系,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18.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水权、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增强农垦企业动力、发展活力及整体实力。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作用。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尊重农民实践创造,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加强对农村各类改革试点试验的指导督查,及时跟踪评估,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动摇,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加强和规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做好“难点村”治理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深化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继续选聘大学生村官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组织基层新任职干部系统学习“三农”政策,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本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统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和信访工作。加大“三农”工作宣传力度,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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