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村 居 两委 换届 总结成员人选应具备哪些关键标准条件

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7篇
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篇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8229字)
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沂发〔20XX〕22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选好人、用好人,注重从好人中选能人,大力选拔讲政治、重公道、有本领、会服务、口碑好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着力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促进规模调整村融合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美好幸福新辛集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从20XX年10月中旬开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先易后难、先支部后村委,有序推进,到20XX年12月基本完成。这次换届全部以20XX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原建制村不作为本次“两委”换届的主体。
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1)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明显提高。(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委会中要保证有妇女成员。(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4)村“两委”按期换届率达100%,一次性换届成功率100%。(5)村“两委”班子和成员任期目标责任承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产生,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科学规范。(6)村“两委”换届健康有序、积极稳妥,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标准条件。
(一)村“两委”成员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领导。(2)重公道。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处事公平公正。(3)有本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能力和素质,能带领村庄发展、村民致富。(4)善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口碑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应保证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为村民服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抵制的。(2)党性意识淡薄,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3)模范带头作用差,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或村内事务不敢抓、不敢管的。(4)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5)道德品行不端,有违背“四德”规范行为的。(6)私心重,拉帮结伙,搞宗族派性的。(7)违反信访规定,组织、煽动或带头参与集体上访的。(8)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的。(9)违反党纪党规,正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不能使用的。(11)违反生育法规政策,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12)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或处罚执行完毕未满一年的。(13)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三年的。(14)触犯刑事法律法规,被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三年的。(15)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经审计、农业等部门查实侵占集体资产的。(16)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因经济责任审计等问题辞职免职的。(17)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子女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18)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行为的。(19)身体状况差,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20)其他按照规定不能推荐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推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村规民约,不履行应尽义务或不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的。(3)无致富本领,或有致富能力但不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4)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在村工作的。(5)道德品行不端,有违背“四德”规范行为的。(6)私心严重,拉帮结派,带头搞宗族派性的。(7)违反信访规定,组织、煽动或带头参与集体上访,经查反映问题失实的。(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组织的。(9)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三年的。(10)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或处罚执行完毕未满一年的。(11)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三年的。(12)触犯刑事法律法规,被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三年的。(13)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经审计、农业等部门查实侵占集体资产的。(14)上一届村委会成员中,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因经济责任审计等问题辞职免职的。(15)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行为的。(16)工作能力弱,身体状况差,无行为能力,不能履行职责的。(17)其他按照规定不应推荐的。
各村要将候选人标准条件和不能推荐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不应推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情形,作为《选举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选举前分别由乡镇党委提交党员大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公布,并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向群众广泛宣传,引导党员、选民从好人中选能人。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注重听取纪检、公安、计生等方面的意见,保证候选人质量。
三、村“两委”成员的职数、结构要求
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按照总体控制、因村制宜、积极稳妥、利于融合的要求,综合我镇村庄分布及规模、人口和党员数量、原建制村数及融合程度、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最大程度地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
(一)科学设置村干部职数。对未涉及20XX年度规模调整的村,原则上村“两委”成员,小村(1000人以下)一般不超过3职,中村(人)一般不超过4职,大村(2000人以上)一般不超过5职;人口较多、地域规模较大、所辖自然村较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1-2职。对涉及20XX年度规模调整的村,党组织按“党支部3-5职、党总支5-7职、党委7-9职”标准设置,村委会可视情按3-7职单数设置。对于村庄融合缓慢,所辖原建制村较多,服务半径较长,党组织可适当增加1-2职。原则上原建制村在新行政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提倡村 “两委”成员依法兼任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提倡女性村“两委”成员兼任计划生育专职主任、妇代会主任,提倡35岁以下成员兼任团组织书记。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提倡没有兼任村委会成员的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着力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鼓励和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不搞一刀切,根据村情实际具体确定,党组织成员应当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
(三)着力改善村“两委”班子结构。积极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引导工作,推荐年富力强、文化程度较高的优秀人才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依法参选。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对本村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的,可采取选派公职人员回村任职等方式,安排优秀人才到村任职。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班子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四、规范候选人竞职承诺制度
正式选举前,引导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围绕富民强村、服务群众,认真负责地提出任职设想、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在党员大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投票前竞职演讲、公开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承诺要有“任期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或兄弟姐妹不得新承包、租赁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内容。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竞职承诺要实事求是,符合本村实际和本人能力,不得乱许愿,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拒绝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不得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分别经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充实完善任期目标,逐人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党员群众公开。要将竞职承诺完成情况与落实村干部政治待遇、补贴报酬相结合,加强年度考核和任期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一)未涉及20XX年规模调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成员。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职数,不超过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职数。
1.由镇党委派人主持,召开由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全体党员和户代表参加的会议,按不低于应选人数35%的差额比例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2/3。民主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可以分别组织党员推荐、户代表推荐,也可以组织党员、户代表一起推荐。
2.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差额考察,综合考虑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村党组织委员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3.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二)涉及20XX年规模调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选举方式。涉及20XX年规模调整村,以调整之后的新行政村为换届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分推合选”的办法进行等额分推合选,即以原建制村为单位,根据人口数量、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分配村党组织成员名额,由原建制村按照“两推一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再由新行政村全体党员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
2、党组织书记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最大限度的让农村干部担任新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但对村庄规模调整力度比较大、村情复杂且无合适人选的,可由镇党委提名机关干部作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
3、成员分工及下属党组织设置。鼓励和提倡打破原有格局,原则上按照条块结合方式,确定村“两委”成员职责分工。对设立党委、党总支的,鼓励改变按原建制村设置党支部的模式,原则上设立职能、产业党支部;对融合度不高的,可继续按原建制村设置党支部,也可打破原建制村设立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置、职数及成员组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镇党委制定工作方案,报县换届办审批后,严格按照党员推选的方式,按照获得实到会党员过半数票当选的原则,产生党支部成员,当选的新行政村党组织成员要兼任下属党支部负责人或成员。
六、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XX〕38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字〔20XX〕73号)要求,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案、意见和操作办法等,必须与中央、省、市、县有关法规政策相一致。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20XX年规模调整后的新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一般由村党组织或原村委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公道正派、组织放心、群众认可,鼓励从党员中推选。提倡村党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两次无故不参加选举工作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出现的缺额,按照原推荐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放弃组织选举的,可以由镇人民政府代其依法组织选举。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要予以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但必须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村民反映的选民资格问题,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核定、解释或者纠正。委托投票必须符合《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把委托投票的选民登记造册,严格按程序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三)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妇女应当占有一定比例。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一倍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四)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规范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设立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村,可探索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认真落实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
(五)涉及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方式。对涉及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村,采取“先分选后合选”的办法,以原建制村为选区,根据选民数量、工作需要,分配村民委员会成员名额,由原建制村独立进行差额选举,同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再由新行政村全体选民投票,从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六)做好妇女成员的选举工作。按照妇女成员当选和另行选举妇女成员的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等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有妇女的,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多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有妇女的,应当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等于或者多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没有妇女的,应当先从应选人数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
七、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村级组织换届环境
(一)严肃换届纪律。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纪律规定,使每名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村级党组织换届前,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对严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切实以严格的组织生活激发正气,以正气促进换届。组织有意向参选、符合登记条件的党员群众签订《依法竞选承诺书》,明确竞选纪律和违反后果,经镇党委政府审查后在党务村委公开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和其他候选人监督。全面推行镇党委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引导他们采取正当合法方式,有序参与竞争。镇党委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完善监督措施。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等措施,健全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要实行全程签字记实,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录像,留存音像资料备查。加强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监督他们严格依法依规指导换届工作。
(三)严查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镇党委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限时办结。镇党委政府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造谣生事、诬告干扰换届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故意隐瞒犯罪、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但处罚没有到位的,有不能推荐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或不应推荐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情形的,以及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各种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八、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熟悉业务、工作扎实的骨干力量成立办公室,成立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带队的指导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社区负责制。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具体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协调会议、重大问题报告、情况通报、督查调研等制度,加强宏观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换届中遇到的问题。经管站、审计办要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综治办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应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要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聚众闹事破坏选举的行为,确保换届秩序。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认真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完善操作程序。组织力量逐村开展调查摸底,全面细致了解村班子、村干部表现和党员群众认可度,托清每个村的底子,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区分不同类型村的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因村制宜,合理确定每个村的换届次序和具体时间,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成熟一个选举一个,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
(四)搞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把换届选举的过程作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的过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村“两委”成员标准条件,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
(五)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巩固工作成果。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抓好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新党组织书记和新村委会主任的教育培训,及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不能在岗履行职责的,及时取消补贴报酬。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着重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和村委会下属组织建设,依法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篇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4306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9月上旬全面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二、选配要求
1、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村实际,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3人,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村民委员会一 3人组成。
2、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明显提高。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正职比例要有适当提高。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新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继续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任期内已达到养老保险到龄退休的,原则上要求办理退职手续。
3、严格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办好事实事,懂经济、会管理,有创新精神,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两委”班子。
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②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③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④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积极履行应尽义务;⑤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群众威信比较高;⑥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与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的;②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③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④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工作能力弱以及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履行职责的;⑤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⑥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⑦利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⑧其他不符合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照条件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三、基本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换届前,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制定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离任村干部定额生活补贴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四、组织领导
搞好村级换届工作,关键在于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落实的力度。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把村级换届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总支书记马大忠任组长,崔年宝任副组长,委员及优秀党员成员。村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规定,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短信、村村通广播、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条幅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3、加强督查指导。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查组,重点加强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巡回督查。选举时,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4、严明换届纪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关于严肃村级换届纪律的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一”活动。一是发放一张提醒卡。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镇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每个党员和每个家庭;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就各项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选行为;四是进行一次集体谈话。镇党委要和参选人员,村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党员村民代表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就换届政策规定和纪律提出要求;五是开展一次承诺。组织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参选人员、村民代表以及广大党员就积极参与选举、遵守选举制度、弘扬新风正气等方面作出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要抓住关键环节,畅通监督渠道,依靠社会力量,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县里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暗访组,换届选举期间不定期组织督查与暗访,重点检查各地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及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报镇组公办。
中共柯坦镇柿树村党总支
柯坦镇柿树村民委员会
篇三: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7202字)
为了切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县各级有关村支两委换届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前期软弱涣散村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情况和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基层民主活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全镇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原则。既要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又要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度和公认度。
(二)坚持德才兼备、配强选优原则。要把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一定的改革创新能力和致富本领,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公道正派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三)坚持精干高效、结构优化原则。按照控制总量、交叉任职、精干高效、合理定员原则,从严从紧控制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职数,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为3―5人(上级组织选派的大学生村官不占职数)。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全镇“一肩挑”比例不低于60%,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与村民委员会委员之间交叉任职,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小组长。进一步改善班子结构,年龄上做到梯次配备,原则上每个村要选拔一名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兼任团支部书记。努力提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党员在村党支部班子中的比例,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实现百分之百的村有1名以上女干部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兼任妇代会主任和计生女专干。
(四)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原则。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做到依法选举、文明参与、平等竞争,积极营造良好有序的选举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任职资格和条件。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重点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2)本人近两年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未履行处罚的;(3)群众信访问题突出的;(4)长期不在本村居住或不能坚持值班制度,不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5)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出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6)民主评议连续2年不称职的;(7)男年满57岁、女年满52岁原则上不再提名。
选推过程中要加强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先由镇党委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再由镇纪检、组织、综治、民政、计生等部门进行任职条件联审。通过审查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补审,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本村一时无合适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的,可以考虑选派镇干部兼任。注重从本村乡土能人、退伍军人、创业返乡人员等各类人才中选拔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村党组织书记的选定,选举前组织办要将正式候选人报送县委组织部审核。
(三)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引导村民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为民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四)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应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全镇所有建制村要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20XX年10月至11月中旬进行。按照先完成村级组织整顿任务、再进行换届选举,先开展村“两委”班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再开展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序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上旬,启动相关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换届指导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开展财务清查和离任审计,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等。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中旬以前,认真做好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搞好新老班子交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其中10月3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下旬,各村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镇组织办,镇组织办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10日内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上报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并做好选举材料归档等工作。
五、准备工作
(一)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要利用移动广播、标语板报、手机短信、网站公布等形式,集中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各指导组会同现任村干部深入各村,以组为单位召开群众会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开展调查摸底。在总结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镇组织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素质较低、能力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早谋划合适人员;对前期党支部书记换届试点中选出的村党支部书记要提前到位。本村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从镇干部中选派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
(三)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委将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的选举业务培训会,并将参加培训且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派往各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在进村指导时要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村换届选举专题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天。要通过业务培训,使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的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把握选举的程序、方法、步骤和要求。
(四)组织财务审计。换届工作开展前,村级印章上交镇民政办统一保管,由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配合县财政局、审计局做好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财务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村级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建设任务重、项目资金多的村实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审计工作要在10月中旬前完成。
六、方法步骤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县委统一指导和镇党委直接领导下,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按照“两推一述两评一选”(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候选人述职、党员评议、镇党委班子评议、党内选举)的程序进行,确保在10月27日前完成。具体操作按照以下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10月8日至17日)
1、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分村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开展选举业务骨干培训工作。
2、调查摸底。各指导组在组织召开动员会后,要深入到部分党员群众当中进行深入的走访调查,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党支部书记换届的意见建议,摸排合适人选。
第二阶段:测评推荐考察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2日)
1、民主推荐。在指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按照委员职数多1名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按1000人以下的村3名委员,人的村4名委员、2000人以上的村5名委员。对村支部书记也可进行定向推荐,对原班子整体年龄偏大的村,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男57岁以上,女52岁以上的最多可推荐1名。
2、述职评议。对原任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本次换届经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确定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先在大会上做公开竞职演讲,然后入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阶段(10月22日至10月23日)
1、镇党委结合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按照职数和差额比例,党委班子成员票决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批复村党支部。
2、开展“四项承诺”工作。组织候选人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上开展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对拒不签订“四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3、公示。村党支部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四项承诺书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民主选举阶段(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清点到会党员人数;通过选举办法,推荐产生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宣读镇党委批复,通过候选人名单。以差额选举、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然后可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根据镇党委建议名单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党支部的选举结果须报镇党委审批,审批后由镇党委制发任职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印发各村党支部。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总结阶段
1、明确分工,讨论制定任期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2、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
4、抓好支部换届选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新一届村党组织在镇党委及驻村指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好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10月23日至10月25日)各村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11人的单数组成,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推选产生,具体产生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镇换届指导组,要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配齐副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推选村民代表。(10月26日至28日)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代表推选工作在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名单公布后10日内进行。村民代表应从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其产生方式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1人,也可由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要注意把握村民代表的结构,原则上应有“两代表一委员”、种养大户、致富能人等各方面的代表,女代表要达到村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要认真把握村民代表资格条件,注重把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主持正义、为民服务,有较强参政议政和议事决策能力的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
3、组织选民登记。(10月28日至30日)严格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后,本人表示不参加选举或10日内不答复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登记工作开展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将选举日和登记日,发布公告,告知村民。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以前张榜公告。要通过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做好登记工作,特别是要宣传动员外出流动人员回村参加换届选举,提高村民直接参选率和投票率。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10月31日至11月10日)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村民代表推荐、原村支“两委”集体推荐、十人联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等4种方式推荐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名单汇总公示7天后,由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名额至少多1人。正式候选人中必须有1名妇女候选人,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提名最多的妇女为正式候选人。镇党委、政府将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透明。
5、组织大会选举。(11月20日)正式候选人公示10天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精心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大会召开之前,要组织候选人竞职演说、公开承诺等工作。认真制定投票办法,设计和印制选票,培训工作人员,并于选举投票日提前5天,公布投票的时间、地点,充分准备选举投票用品,精心布置选举会场,严格审定大会议程,把好领票、写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和程序。要加强投票现场的组织工作,维护会场秩序,确保投票选举大会有序进行。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选民不能直接投票的,可采用书信、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和村民代为投票,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2人,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镇党委成立麻家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组织办、综治办、民政办、镇财政所、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徐诗峰、田胜国、杨琳、程虹负责统筹协调。各村明确一名乡镇班子成员为组长的选举工作指导组全程指导选举工作。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指导组、各村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分析和正确处理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舆论工具进行宣传发动,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关精神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并以此统一思想,增强广大党员主动参与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电视、报刊、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负面炒作。镇党委、政府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宣传一批优秀农村党员干部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推行“四项承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各村要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村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在“先定事、后选人”过程中,开展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辞职承诺。四项承诺书应一式三份,在候选人签字后,一份报镇备案,一份交村党支部,一份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镇党委严格把关承诺内容,防止出现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
(五)严肃换届纪律。在村党支部书记选举过程中,对个别党员故意不参加会议,造成选举无法进行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组织处置。对借换届选举之机,对干部打击报复的,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等不正当活动的,要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从严从速处理,直至开除党籍。对干扰和操纵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各种邪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正常的换届秩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功。
(六)做好后续工作。镇党委、政府在选举结束后将采取个别谈话、召开会议等形式,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关怀帮助等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积极开展进村帮扶工作,指导帮助新当选班子成员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并及时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及时总结选举工作,建立健全选举档案,建立村干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履历表、任免文件、任职登记表、绩效考核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健全和完善村级各项制度,理顺村级各类组织的关系,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
附录一:村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考察组名单
附录二: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测评表
附录三:村党支部民主推荐表
附录四:村民选举委员会推荐表
附录五: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四项承诺书
篇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6537字)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九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XX]3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政治,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时间
全镇24个行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定在11月3日,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在11月23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选举的村,需书面向镇委、镇政府请示同意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选举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支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导向,认真组织实施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违纪违法等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公开信、公开栏、标语、横幅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村人员流动数量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众的联系,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参与,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方法步骤、选举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表达权,尤其要落实好他们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权、对村委会成员的提名权、对村“两委”成员的推选和投票选举权。村委会选举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重难点及信访问题较多的村,要选派专人指导,加强对换届程序的全过程监督。
(三)精干高效,严格控制职数。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步骤相互交叉的办法进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两委”成员一般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职数按全村人口数确定。具体为: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统一确定为4名,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妇女计生委员、财经治保委员;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确定为5名;妇女计生委员必须由女同志担任。
(四)保障妇女权利,实行设岗定位。要保障妇女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在推选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要达到30%以上的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成员,采取“设岗定位”的选举方式,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名额,确保妇女参选和当选。
四、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5个步骤):
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和步骤,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并组织,交叉进行。
1、准备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
(1)10月8日前,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做好公开公示。
(2)10月9日前,镇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
(3)10月10日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督导专班,上述工作可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4)10月11日前,召开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10月14日前,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6)10月15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2、推荐阶段(10月16日―17日)
(7)10月16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10月17日,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9)镇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作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3、考察阶段(10月18日―23日)
(10)10月18日至20日,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考察座谈的对象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本村“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村民代表和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11)10月21日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在征求纪委、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原则上等于应选人数),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2)10月22日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经与村党组织委员会沟通,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
(13)10月23日镇党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审定的候选人,方能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选举阶段(10月24日―11月3日)
(14)10月24日至11月2日,镇党委审核、公示候选人《四项承诺书》。根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本村三年发展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候选人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其承诺内容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在全村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和宣传。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15)11月3日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镇党委及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首先要做好会务准备,镇党委指导村党组织班子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提前通知每名党员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结束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16)11月3日当场宣布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17)11月3日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会议议程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办法;二是表决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三是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四是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五是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讲话。
(18)选举结束后,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19)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待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发布公告。
5、总结阶段(11月3日后)
(20)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1)建章立制。各指导督导组帮助村党组织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2)检查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看选举是否依规依章进行,党员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总结选举工作的经验,并向市委组织部写出总结报告。
(23)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与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以及上一届退下来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心,做好思想工作。
(24)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主持开展工作。在镇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与上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搞好工作交接,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三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25)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镇指导督导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1个步骤)
1、选举工作准备(10月15日前,与村党组织选举准备工作一并进行)
(1)10月11日前进行财务清理审计。镇委、镇政府组织专班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审计,清理审计后对村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公开。
(2)10月13日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镇委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研究选举工作,并选派有经验和责任感的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3)10月11日前召开动员会和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
(4)10月14日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XXX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同时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八届村委会全体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
(5)10月15日前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5)10月16日前确定选举日期,宣传发动。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讨论确定选举日、选举地点、公布选举方式和日程安排,讨论通过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报镇指导组备案,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广发《致村民公开信》、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6)10月17日前培训选举骨干。由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参与选举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便于指导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推选村民代表(10月18日―22日)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确定《XXX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和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会议之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8)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25人至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30%的比例。 
3、直接提名候选人(10月23日―11月1日)
(9)候选人提名准备。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讨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重点提名对象、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通知全体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设置的职位印制等额提名票。
(10)组织引导。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积极参选。鼓励在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
(11)等额提名候选人。动员村民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出以公心,发扬民主,提名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
(12)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每一个职位确定两名的原则,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4、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竞选和投票选举(11月2日―13日)
(13)正式候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四项承诺书》,驻村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对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审核把关,并于11月3日将《四项承诺书》予以公示,不履行承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14)发放选举证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在家参加选举的村民颁发选举证。对户口在本村的外出人员,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回来投票的,须于10月22日前,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在本村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于11月6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撤回。
(15)投票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由镇统一印制选票。按规定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确定投票方式。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三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五是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验证处、发票处、代写处、观察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准备数个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3个投票箱。六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七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16)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月23日)。参加选举的全体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正式候选人宣读《四项承诺书》;7、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8、检查并密封票箱;9、启封、清点选票;10、讲解选票;11、验证发票;12、秘密划票;13、投票;14、销毁剩余选票;15、会场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6、检验选票;17、公开计票;18、当场公布结果; 19、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20、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宣布当选名单,镇领导代表政府颁发当选证书,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5、工作移交,健全村级其他组织,建章立制(11月24日―30日)
(17)工作移交。11月24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活动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各指导督导组派人负责监督移交。
(18)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19)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于11月26日前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任期与村民委会员任期相同。
(20)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21)总结归档(11月30日前)。指导督导组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篇五: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7975字)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扎实做好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XX〕38号),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XX〕22号),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滕办发〔20XX〕49号)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全镇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提高班子素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水平,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幸福张汪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从20XX年10月开始,到20XX年春节前基本结束,集中换届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一般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委会换届。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努力达到“讲政治、重公道、有本领、善服务、口碑好”标准,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委会中要保证有妇女成员。
(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产生,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5)村“两委”换届健康有序、积极稳妥,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二、村“两委”成员的选拔标准和职数要求
(一)明确村“两委”成员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应达到以下要求:(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2)重公道。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处事公道公正。(3)有本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能力和素质,发展思路宽、办法多,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富和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能力强。(4)善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口碑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应保证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村级发展和为村民服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2)道德品行不端,有违背“四德”规范行为的。(3)私心重,搞宗族派性的。(4)违反信访规定,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的。(5)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6)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8)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行为,或侵占集体资产的。(9)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10)党性意识淡薄,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11)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或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12)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13)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辞职或因工作失误被免职的。(14)其他按照规定不得担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1)上一条目“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中规定的第1至第9种情形。(2)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3年的。(3)不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工作,甚至消极对抗的。(4)上一届村委会成员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被依法罢免、辞职或职务终止的。(5)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选举前,各村要将村“两委”成员任职条件、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或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情形,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引导党员群众选择自己满意的带头人。各有关资格审查单位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审查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
(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在从本村现任村“两委”成员、后备干部中推荐优秀人才的基础上,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等界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民营企业家、乡村医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服务人员积极参选村“两委”成员。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对少数本村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可采取从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安排优秀人才到村任职。
(五)合理设置村“两委”成员职数。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合理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原则上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3-4职,1000至20XX人的村一般为4-5职,20XX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7职。先进行党组织换届的村,鼓励和倡导村党组织成员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先进行村委会换届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员村委会主任符合条件的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提倡没有兼任村委会成员的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这次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0月底前)
1.做好准备工作。各党总支要在前期村级班子“四色研判”、“选情预判”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个村的村情现状、班子状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等情况,逐村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搞好分析研判,对现任村“两委”成员搞好科学分析,谁能胜任工作、谁有发展潜力、谁换届时可能当选,逐一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纪检、审计、经管、财政等部门要扎实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工作,没有完成审计任务的村不能进行换届选举。
2.全面宣传动员。各党总支、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换届选举重大意义、有关法律法规、选人标准、选举基本程序等,使广大党员群众加深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理解,营造党员群众支持选举、参与选举、依法选举的良好氛围。
3.培训工作骨干。按照分层培训原则,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提高他们依法组织选举、处置突发事件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第二阶段:全面选举(20XX年1月上旬前)
1.强化过程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提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环节,要实行全程签字记实、拍照。提倡有条件的村全程录像,留存音像资料备查。确有需要的,可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要强化措施,健全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建立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
2.规范候选人竞职承诺。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公开竞职演讲、公开承诺制度。正式选举前,引导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立足本村实际,围绕富民强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竞职演讲和公开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各党总支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竞职承诺内容要严格按规定审核把关。
3.组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成员。具体程序是:
(1)开展“两推”确定初步候选人。民主推荐会议由镇党委派员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村民代表分别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以上;不设村民代表的由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户代表数量应不低于总户数的2/3。要组织现任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述职、答辩,再进行民主评议,按不低于应选人数35%的差额比例,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村民代表或户代表的推荐票、评议票分别统计。初步人选是现任班子成员的,党员民主评议满意票一般不低于60%,群众民主评议满意票一般不低于50%;新推荐的党支部班子成员人选,党员推荐票不低于40%,群众推荐票不低于30%。符合条件人选较多的,可增加文化考试和竞争答辩程序。文化考试、竞争答辩结果,向党员、群众公示。
(2)资格审查和差额考察。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征求执纪执法等有关单位意见。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差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党员20人以下的村,全体党员参加谈话,户代表不少于20人;党员20人以上的村,参加谈话的党员和户代表范围要更大一些。考察结束,镇党委根据综合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向村党组织批复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
(3)党内选举。党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前,要及时张贴公告,告知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提前5日书面通知到党员本人并签字,一并强调责任义务和纪律要求。通知不到本人的,应由其近亲属签收并通知党员本人。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要合理安排选举时间,方便党员投票;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选举。要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党员行使选举权时不受干扰。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自己不能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代写选票。选举中,要组织候选人开展竞职演讲,演讲内容由镇党委提前审核把关。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党员人数不足7名或村民人数较少的村,经多数党员同意,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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