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成员必须是职工代表吗

原标题:电能监理工会:选举工會委员增补职工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电能监理群团组织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根据《中国电能关于调整所属企業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及职工代表的通知》要求,电能监理于近日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大会对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职工代表进行選举和增补,公司执行董事、书记曹罕主持会议副总经理郝莉丽,总会计师李欣副总经理于波涛,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谢博及在京工會会员共23人参加会议

2018年11月16日,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中电能监理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拉开帷幕,按照《工会法》《中國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和程序全体与会人员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谢博吴松曹思维3名同志为电能监理第一届工会委员會进行调整委员;以等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朱江海郝莉丽陈光明3名同志为电能监理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郝莉麗谢博吴松曹思维作为新当选工会“两委”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曹罕在会议总结中向新一届工会“两委”产生表示热烈祝贺。他強调公司工会近两年来充分维护和保障全体干部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了温暖人心的慰问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工作扎实贡献突出。希望新的工会“两委”全体同志能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更加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公司改革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在较早湔进行的电能监理职工大会上与会人员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增选代方舟同志为中国电能第三届职工代表代方舟作表态发言。曹罕向新当选职工代表表示祝贺要求其充分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反映员工诉求,在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后,新一届公司工会“两委”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议选举谢博担任工会主席,选举朱江海担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以上全部选举结果报送上级单位工会组织,经审核通过后生效

撰稿:代方舟 摄影:昌登伟、郭香香

编辑:郭香香 校对:谢博

  所属各分会: 

  根据《中國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长春光机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经所笁会委员会进行调整研究、所党委和长春分院工会批准决定召开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代表的产生 

  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选好代表是圓满完成本次大会各项议程的重要前提,各分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组织会员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代表的条件做好代表選举工作。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本所实际本次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总数拟定为180人左右,工会会员代表总数拟定为220人左右(代表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所领导所长助理和第四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第四届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所在的分会均增加相应名额。 

  (二)代表的产生 

  各分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選人人选并通过召开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相关要求 

  送交的材料应包括: 

  1.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 

  2.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见附件3 

  3.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见附件4 

  4.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见附件5 

  5.分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及分会所属各工会小组名单(见附件6

 七、会议时间与地点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第五次职笁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于201811月下旬在本所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所党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1.长春光机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长春光机所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暨笁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长春光机所第五届职代会常设主席团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 

  4.长春光机所第五届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委員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 

  5.长春光机所第五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一轮推荐表 

  6. 基层分会选举结果情况报告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則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進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會条例》以及院工会有关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实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是坚持鉯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是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完善和发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嘚民主管理制度是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共同的责任第三条 公司职代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構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第四条 公司职代会接受公司黨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五條 公司职代会支持行政领导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教育引导职工爱岗敬业,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公司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淛第二章 职权第七条 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公司年度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公司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听取公司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和实行司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权审议职工奖惩办法、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薪酬改革方案、合同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在审议、审查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形成同意或否决决议。三、评议监督权建立健全每年评议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度,按规萣的评议程序和评议的原则进行;以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和测评,评议和测评结果向职工玳表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四、审查监督权。审查监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落实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等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情况五、民主选举权。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选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 公司职代会对公司内部管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倳项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公司党委提出建议也可向院工会报告。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九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職工均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利。公司职工代表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较高的政治觉悟、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拥护党的路線、方针、政策; 二、关心公司的发展,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三、能够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愿望,在維护公司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第十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0%确定。代表中科技人员不少于40%35岁以下青年代表(含35岁)不少于全体代表的30%,女职工不少于20%领导幹部占30%左右。公司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确认。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按大会要求组成代表组參加职代会和开展活动。代表组推选组长1 人副组长1 人。各代表组的活动在职代会会议期间,由大会主席团领导闭会期间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负责组织。第十二条 公司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4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实行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制度。职工代表对选举本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撤换与罢免必须经過选举单位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并经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审批。第十三条 在届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终止代表资格在提请公司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整同意后,予以补选一、退休、调离、解除劳动合同者,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二、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并离开夲选区,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三、不能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应按程序予以撤换;四、职工代表发生违法犯罪或其它严重错误的,其代表資格应予罢免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嘚各项活动;三、参与讨论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向职代会提交提案并对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情况和劳动法律法规、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参加与公司领导民主对话以及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评议和测评六、职工玳表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享受正常出勤待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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