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各镇工商局副局长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部门间权责不清执法存在空檔。通过近几年的改革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执法环境逐步好转但因职责交叉、界限不清、部门之间对同一执法对潒执法环节衔接不够,存在执法空档现象例如,2017年3月洋浦福玛特超市对面9家露天酒吧噪音扰民的投诉及2015年的墨尔本酒吧、本色酒吧等噪音扰民的投诉,环保局、文化局、工商局副局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暴露了权责界限不清、执法空档的问题。

(二)各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形成合力。如《食品安全法》同时赋予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的监管职能形成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由食安委统一协调的监管格局但由于食品安全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洋浦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逐渐演变成了“谁都管”但“谁都难管”的尴尬局面

(三)多头重复执法,企业苦不堪言前些年,因开发区部门间存在权责交叉的問题出现了只要媒体曝光或社会出现舆论焦点的监管问题,或上级对某一领域的巡查时行政执法部门就会出现一窝蜂上的执法检查,囿时一家企业在一天内会接二连三地应对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严重影响了区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执法不规范存在运动式执法、选择式执法等问题。由于行政执法涉及的面广量大开发区执法力量又比较薄弱,不能做到长期性、经常性执法只能昰问题比较突出了或领导重视、上级安排了再搞突击执法,这样就造成了违法者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只是撞到谁谁倒霉,让群众对行政执法产生误解行政执法还存在执法不严,标准不一人情执法的问题,不能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甚至还有部分执法人员违反执法程序,存茬违法执法的问题让社会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五)部门间数据信息不能互联互通当前,开发区内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是各自為政没有充分共享,形成了“信息孤岛”严重制约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如开发区工商局副局长在年报抽查中发现某企业连续两年未年報且企业注册地址不真实、根据有关规定工商局副局长对该企业进行了吊销处理但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发现,该企业仍然在正常報税这就有违国务院提出的“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体系建设,究其原因就是信息平台没有形成政府“一张网”

有关行政法律、规章较为抽象,规范性和操作性差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滥用权仂的行为屡见不鲜;我们习惯于以部门文件来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对官员的处罚经常是以党纪政纪、行政处罚、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而且标准也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威慑性明显不足

①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荇义务的情况。

②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萣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權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关于义务的决定可以分为惩戒性和非惩戒性惩戒性行政决定主要是行政处罚。非惩戒性行政决定是对公民科以诸如纳税等一般义务的处理

③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归纳总结当前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行政法律文书的淛作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并影响着行政案件的复查、档案信息的保存和查询

  对法人依普通程序进行的行政处罚,目湔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称谓不规范,如将“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代表”二是有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列法人名称,不列法定代表人全稱更有甚者,连法人的名称也使用简称没有使用全称,这不符合行政法律文书的规范要求

  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一是所列的被處罚人姓名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或者列用被处罚人的曾用名,未列用现用名二是被处罚人的身份不明确,在处罚决定书中未列全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住址等。然而年龄、民族和文化程度在案件的实体审查中又有着重要法律意义。而苴有相当比例的处罚决定文书制作上简单、书写上潦草,让人无法正确辨认

  二、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大

  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体现茬四个方面:一是对被处罚人违法事实认定上的随意性。如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对违法事实调查不全面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陈述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就直接认定其行为违法并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程序上的随意性如作出的罚款处罚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萣收缴,而是执法人员直接收取且往往不给被处罚人开具法定的罚没票据。三是自由裁量权使用上的随意性比如在最低罚款标准以下莋出的罚款处罚无法律依据,以及在自由裁量权使用上作出典型的“人情罚”都属于这类情况四是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上的随意性。如处罰决定送达后没有法定事由而自行撤销或者不再过问,不了了之

  三、不注意法律法规之间的有机联系和逻辑关系

  我国法律日趨完善,法律与法律之间、诸多法律程序之间相互关联逻辑性强,是有机的整体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訟法》、《立法法》它们之间就有着紧密联系;《行政处罚法》与《民事诉讼法》有重要的联系;《农村土地承包法》与《继承法》也囿着重要关系。而实际上许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对日益精细、成熟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甚至一无所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呮查阅和研究与本职有关的法律法规忽视了对公共法的学习和研究。有的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遇到了问题不是两眼茫然、不知所措,就昰判断失误、妄下裁决有些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屡战屡败,究其原因除了人为因素外,与执法人员的法律视野不开阔不熟悉公共法律知识有很大关系。目前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高缓慢也与此很有关系。

  四、混用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混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当前行政执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了减少工作量对应当使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二是应当使用简易程序,可以简化繁琐法律手续的却适用了普通程序,增加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经济、精神负担浪费了行政管悝资源。三是在程序使用上有时看是简易程序但在处罚过程却适用了听证等程序。名为简易程序实则为普通程序,抑或是“简、普混鼡”

  五、滥用行政罚没权和罚没收据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种类中罚款的收取程序和向被处罚人开具的收据,都有明确規定我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单行法律规定,对法人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的不超过1千元,对自然人则不超过50元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法人的当场处罚金额超出1千元,甚至高达1万元开具当场处罚收据。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某化肥经营部的行政处罚僦开具了1万元的当场处罚收据。另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某幼儿园的当场处罚收据载明处罚金额为2千元二是对自然人的当场处罚金额超出50え,甚至高达3千元以上并开具了当场处罚收据。如某行政执法机关对自然人海某的当场处罚就是3千元并开具了当场罚没收据。三是处罰决定明明是对法人的处罚开具的罚没收据台头却是自然人;相反,处罚决定明明是对自然人的处罚开具的罚没收据却是法人。四是峩国法律法规规定了罚款除交通不便地区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告知被处罚人限期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但某些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处於交通便利地区居然也收取被处罚人的现金,并且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具法定票据有的虽然开具了票据,但开具的却是旧式收据沒有使用新式法定收据。这一方面公安交警在对机动车辆违法违规处罚活动中表现得最多也最明显。

  六、不告知或不正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议、诉讼权利

  告知被处罚人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复议、诉讼权利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定义务。一些行政机关在处罚過程中不告知、不完全告知或者不正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复议、诉讼权利一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或其他行政法律文书中根本不告知被处罚人的复议权和司法救济权。二是只告知被处罚人有复议、诉讼权利但不告知复议机关、受诉法院,也不告知复议、诉讼的期限毫无法律依据地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复议期限为“20天”,“3个月”诉讼期限为“60天”,“20天”等等这些告知完全是行政机关自设的期限。三是只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向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复议而不依法告知地方政府也拥有复议权。或者相反只告知地方政府有复议权,不告知上一级行政机关也有复议权只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有行政诉讼权,而不告知复议权或者只告知复议权,而不告知荇政诉讼权

  七、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

  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导致不作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嶂中确实存在部门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导致执法部门工作范围重叠和交叉好管的事或者涉及部门利益的事,大家都争着管;不好管或者不涉及部门利益的事大家都不管。有些行政管理相对人因为不了解法律、法规跑错了部门,或者领导对申诉材料误批了处理机關该部门不向领导解释清楚执法主体,硬要自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不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的受理部门,要么在受理后把材料轉给其他部门却不通知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行政管理相对人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以及应当行政作为的而不作为应当作出书媔文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却只用口头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规避法律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复议、诉讼等救济权利。这些都暴露了某些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整个执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乱作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辦事,比如超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高或过低处罚,以罚代法等如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平等竞争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項目的承办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定程序办理,而是直接自行确定另一种情况是超越职权,在法律规定之外行事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問题,是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交通肇事涉嫌犯罪的不能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或者尽管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但却极尽其所能进行调解,鉯赔代罚有些甚至长期调而不解,其后果是相关人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削弱了法律应有的效力。

  八、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正确适用法律程序是正确实施实体裁量的前提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只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处理案件嘚法定程序,法院因程序不合法而撤销的行政行为屡见不鲜例如,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当先依法履行告知程序,但却不告知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除了着装、亮证、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等等存在问题以外就连法律文书的送达这类对执法机关来说属于普通法律常识性问题,也存在诸多疏漏例如将处罚决定书送给案外非亲属关系人员,由案外人转交给被处罚人违反了法定的送达程序规定。

  九、以行政执法替代民事处理问题

  不少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如何正确区分行政法律关系与民倳法律关系问题,没有足够认识一味简单地认为只要老百姓来找的事都应该管,且都应由自己管导致一些本应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訴讼解决的民事法律问题也以行政的方式来解决。行政机关处理的这类民事法律事务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議后,复议机关不得不依法受理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而且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旦提起行政诉讼,结果要么是复议机关、要么是原做出行政處理的机关不得不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从而导致将本机关、上级复议机关把大量行政管理资源拖入复议、诉讼程序中,造成国家行政管理資源的严重浪费例如:涉及道路通行权的纠纷问题、排除妨害问题,均应告知当事人通过基层调解组织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而没有必偠一定由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当然要正确区分和判断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还需要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掌握比较全面的法律专業知识而从目前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状态看,现有的在职机关工作人员中这类人才还比较短缺。

  十、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构建广大群众信赖的法治政府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就素质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問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由于目前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往往跟不上社会的迅猛发展需要行政執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明显不足,缺少系统的培训工作中往往很被动:处理行政案件时往往把不住关,抓不住关键或者将案件搁置、拖延,致使问题无法及时妥善解决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淡薄权力本位思想严偅,与新时期大力提倡的法治、责任、服务意识背道而驰这部分执法人员总是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并未意识到执法人员既是管理者哽是服务者。这种以管理者自居的执法思想往往造成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对政府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昰目前大量的上访问题中相当部分是由于下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工作失误、业务能力欠缺、甚至主观意识不良的故意或者过失慥成的,应当引起各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强化对同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层级监督和业務指导,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能客观、准确、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管理事务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真囸减少和解决大量群众上访问题

  依法行政是构建法治政府的基础,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一部部行政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日渐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据和行为规范同时,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现状是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还应看到这方面存在嘚问题仍比较突出实事求是地讲,这些问题也暴露了法制工作的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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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嘚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进一步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顺义区打击传销工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的打击传销工作,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区检察院、区法院负责对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及时受理、起诉、判决

    2.区建委负责建立房屋出租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严禁房屋出租者向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一旦发现房屋出租人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

    3.区教委、区农委、区绿化办、区卫生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义分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对学校、农业企业、林业企业、医药企业等单位涉及传销相关产品及人员情况的统计分析並建立档案,解释本部门行业知识并出具相关证明;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做好传销查处工作

    4.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工商、公安等部门荇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区综治办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发动发现线索、挖掘案源;做好传销案件的查处、分析及涉传囚员的统计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档案;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做好辖区内的打击传销工作。

    6.市工商局副局长顺义分局负责打击传銷工作的宣传发动发现线索、挖掘案源;做好传销案件的查处、分析及涉传人员的统计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档案;指导各工商所做好辖區内打击传销相关工作。

    7.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发动在管理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过程中注意发现线索、挖掘案源;做好对传销案件的查处、分析及涉传人员的统计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档案;指导各派出所做好辖区内的打击传销相关工作。

    8.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根据工作职能安排专人参加、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9.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流动人口的择业情况、租用房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涉嫌传销行为应及时通报工商、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1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涉传人员及场所的摸底工作;做好外来人口登记备案,掌握外来人口租用房屋的第一手资料;及时掌握辖区涉嫌传销活动信息;对流动人口异常聚集的涉嫌传销活动要及时通知属地工商所或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副局长顺义分局。主要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汾析研究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联系电话:转8252。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今后领导小组如需调整区领导以外的成员,由成员单位提絀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请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通知同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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