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同族人,他们祖先立碑,把我爷爷坟地立碑好不好占了一点,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

    还是从十年前说起吧。2001年春节,我回江西老家过年。基于岁尾年关的一些观察与感悟,以及对过去生活的回忆,我写了一篇题为“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田野调查,浮光掠影地讲述了当地农民几十年来的生存状态与生活变迁。这些文字随后发表在《南风窗》上。

    之所以有此文章,得益于两方面的推动,一是因为偶然发现当时的《南风窗》上有不少关于中国底层社会的调查与评论,这些鲜活且有责任感的文字不仅让我的世界豁然开朗,也让我羞愧——同样是“提着笔杆子进城”的有志青年,为什么我在自己工作的报社一直碌碌无为,渐渐忘记了自己最热爱的乡土,忘记了故乡的那些人和事?二是受到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启发。准确说,不是因为书中的观点,而是因为书的名字。

    我说“黄河边的中国”打动了我,并非我想照葫芦画瓢,由此炮制出一个“长江边的中国”来,而是说它让我相信:在每一个村庄里都有一个中国,有一个被时代影响又被时代忽略了的国度,一个在大历史中气若游丝的小局部。

    时常有人会问,为什么你能够平心静气地去做一些事情?对此,我着实没有太多感悟。如果非要说明,无外乎两点:一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种过庄稼,尤其能体会什么是“要那么收获,先那么栽”,所以多年来我能够像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本分,凡事尽职尽责;二是我同时坚持了一个原则,即在什么年龄做什么年龄最重要的事情,非你不可的事情。

    具体到这本书,回到我的本乡本土去记录一个村庄的命运,由此省思这个国家一个世纪以来的波折,既是我的夙愿,也是我应有的担负。任何人都可以思考中国的前途,但没有人能代替我回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村庄是为我而存在的。几十年来,我熟悉这里的一切,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更有热情去记录它。有时候,“舍我其谁”未必需要多大勇气,你只是在做一件非你完成不可的事情。而且,我相信我回忆的激情同样只能通过写作平息。

    至于这个村庄,姑且叫小堡村吧,它地处三乡交界,就行政地理而言,差不多是中国最偏僻的地方。记录这样一个村庄,有时候我也难免会打退堂鼓。在中国无比广袤的乡村,它既不像江苏的华西村那样“富得流油”,可以成为人们解剖时代进步的一个标杆,也不像河南上蔡县的一些村庄那样“穷得流血”,许多农民因为“血浆经济”染上了艾滋病——否则,我一定会像陈为军那样拍一部《好死不如赖活着》。甚至,每当我想到夏多布里昂笔下迷人的故乡贡堡、梭罗枕畔云飞雪落的瓦尔登湖时,我偶尔还会因为我的村庄事迹寥寥、乏善可陈而暗自伤感。

    不过,这种遗憾转瞬即逝。我虽然不在这个村庄出生,却在那儿度过了童年与少年时期,对那里的一草一木、乡土人情总算是熟悉。而这些岁月,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决定了你的人生格调以及对幸福的直接体验。是的,这样一个村庄不足以成为先进或落后的典型,但正是它的平凡打动了我。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这里永远是世界的边缘、新闻的盲点。生活在这里的一代代人,他们的生命从不被人注意,他们像草木一样见证四季,又似屋檐飘雨,小径风霜,自生自灭。尽管这些人也会迫不得已卷入时代的风潮,然而他们又都是无名氏,具体到每一个人的命运,幸与不幸、恩恩怨怨却也总是孤零零的,仿佛与世界无关。他们从不曾在自己所处的时代里呼风唤雨,即使是那彻夜欢笑与啼哭,也难被外人听见。所谓“芸芸众生”,还有比这更具代表性的吗?

    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而我,因为曾经在故乡的青山上终日游荡或在田间烈日里辛劳,切身体会了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而且至今仍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愿意把它当作我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并相信透过它悄悄然的消长以及时而浮起的喧哗,我更有机会理解这个时代以及深藏其中的土生土长的力量。

    完成这一切并不需要什么雄心壮志,我唯一能做与想做的只是和《霍顿与无名氏》里那只天真的小象一样,告诉大家那一粒灰尘里有一群寂寞而鲜活的生命,同时借助我对时代的梳理,还原他们的生活面貌。如果有人像影片中的袋鼠妈妈一样坚持“凡是没看见的就都不存在”,那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能希望大家在看不见时能够用心去听——并且相信小人物有大命运。

    按照最初的想法,我会从村庄史的角度将那个田野调查继续下去。不过,事情很快有了变化。一方面,在“出国还是下乡”这个问题上我最终选择了赴法留学。那是一种精神上的还愿,心想自己迟早还是会回来,若要下乡将来做也不迟。何况,到时候自己更成熟,只会做得更好,于是就这样耽搁了几年。

    有些变化则完全在意料之外,那就是回国后我发现自己对记录这个村庄的命运渐渐失去了兴趣。问题并不在于我此后究竟有多繁忙,一切还得从另外两件事说起:

    一是上文发表后引来了不少关注,而且很快有几家国外媒体的记者找到了我,要求亲往采访。就像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所说,中国是“记者的天堂”,外国记者想深入中国社会的热情我多半是能理解的,我爽快地答应了他们的请求,给了他们小堡村的地址。

    没多久我得到消息,美国《新闻日报》的记者到当地连续做了三天采访。当中国女翻译带着那位金发碧眼,像是从彩电里走出来的美国记者赶到这个村庄采访时,立即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轰动,甚至“惊动了市里”,以至于他们最后不得不“落荒而逃”。令人费解的是,那位美国记者在采访村民时竟然将我的那篇文章以及未刊发的素材复印了许多份,逐一送到了每家每户手中。正是这一冒失的举动,让中国的农民伯伯们发现自己并不光荣的辛酸生活被我“曝光”了。尽管我在杂志中隐去了地名和人名,尽管个中悲情故事在当地早已尽人皆知,人人不以为意,但当他们看到白纸黑字时仍旧十分不高兴,有的甚至愤怒至极。

    村民们的这些反应并非不能理解,他们有自己的舆论小环境和审丑标准,同时又没有能力把握你在文章中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断章取义也属正常。而被报道对他们来说更意味着种种不确定性,一切足以令他们不安。在此情形下,你不能不通人情地说我是在通过你们的苦难生活为中国农民的命运鼓与呼。即使是出于好意,我也没有权利要求他人为这个时代的进步多做牺牲。

    一切猝不及防。如果美国记者当时没有复印相关材料满村子找人对号入座,我与村民们的关系至少不会一度弄得这么糟糕。有猎户害怕我“曝光”了他偷猎将会受到惩罚,于是要求我赔偿可能的损失;有村民认为我记了他“旧仇”,要不怎么连外国记者都带来了?甚至有人说为我在村口准备了锄头……而我当时又未在现场,不能向他们好好解释或者补偿他们。

    另一方面,似乎我又得感谢来访的美国记者,正是他将我的村庄推进了国际视野。就在我抵达法国没多久,这家美国报纸出版了“中国发展三部曲”的长篇专题,而我的文章《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即是其中《后进的中国》之全貌。几位村民包括我父母阳光满脸的照片出现在美国的报纸上。而且,报道还配了一幅只有两个地名的中国地图:一个是标着圆点的北京,一个是标着圆点的我的村庄。不瞒读者,虽然我并不认为北京的分量比我的村庄重——北京是政治意义上的首都,而我的村庄是我的心都——但当我在地图上看到这个村庄与北京平起平坐时,仍然抑制不住内心一点点可怜的虚荣与欢喜。

    当然,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如前所述,因为美国记者的鲁莽,使我一时间失去了那些村民们对我的好感。尽管这些乡亲最终会原谅我,但是这次“带路党”的经历使我和我的村子有了一种难以启齿的隔膜。如此横生枝节或多或少让我自觉无趣,渐渐消隐了继续写下去的热情。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我时常为自己生长在杏花春雨的江南乡下而庆幸,然而不幸的是,当我怀着乡愁游学归来,再次回到我的村庄时,发现我梦中的精神家园近乎无存。出国前,我曾经历过一次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时的空空荡荡,谁知到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村里的山地被村干部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莫名其妙地卖掉七十年,甚至连村庄附近长了一两百年的古树也被树贩子卖到沿海某省美化环境去了。

    甘地曾经说过,“就物质生活而言,我的村庄就是世界;就精神生活而言,世界就是我的村庄”。其实“我的村庄就是世界”何尝不是一种精神生活。一个人,如果深爱着一个村庄,你摧毁了他的村庄,也是在摧毁他的精神世界。电影里那位甘愿与船同沉的“海上钢琴师”不正是如此么?

    当这生命的摇篮沉沦时,我又一次感到了失去家园之痛。也正是因为这种耻辱和失落,有一次当我有事路过这个阔别已久的村庄时,我竟然只待了短短十几分钟——不是因为我匆忙,而是因为故乡不再。还记得海子吗?1989年春天,诗人回了一趟安徽老家,感到了巨大的荒凉,“有些你熟悉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你在家乡完全成了个陌生人”。

    然而,生活又是那样神奇,那些你仿佛已经忘记去做的事情、被抛弃的理想,总会派出信使,在你睡着的时候来敲你的门。

    出国留学之前,我曾通读了十二卷本《胡适文集》。这套书让我有机会静下来,告别日日繁忙的工作,就像传说中的印第安人一样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找回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无意有缘的是,在我几年间日日辛苦写完了百余万字的评论,回国后认真读完的另一套书同样与胡适有关。这是因为我在南开讲授一门新闻评论的课程,内容包括上世纪三十年代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近一百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多么似曾相识的时代!我常常想,今日中国人若想找到中国的前途,不妨从当年被日军侵华中断的诸多时论中去找,去那个开放而真诚的年代里找,许多观点足够自由与深刻。

    同样是在《独立评论》上,我读到了在今日中国一度成为“显学”的“三农问题”。从理论到实证,当时的许多学者、官员以及学生都参与其中。而在若干相关文章中,给我触动最大的莫过于农学家董时进发表在1932年的《乡居杂记》系列评论。正是这组评论的开篇让我重新拾起了归乡的热情:

    我素来认为要知道乡村的秘密,和农民的隐情,惟有到乡下去居住,并且最好是到自己的本乡本土去居住。依着表格到乡下去从事调查,只能得到正式的答案。正式的答案,多半不是真确的答案。我因为要明了乡间的情形起见,早想回到我乡村老家去住些日子——不是去做乡村调查,只是去居住,希望藉着居住,自然而然的认识乡下。

    感谢《独立评论》,它让我有幸认识了几十年来在中国一直被忽略与淡忘了的董时进;感谢董时进,因了他“到本乡本土去居住”的建议,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终于离开了紧张而喧闹的都市,独自回到了故乡幽僻荒远的村庄,继续我七年前未完成的旅程。很显然,相较奥运,我更关注命运。心想虽然物质层面的故乡不再,但故乡的人还在。

    也是因为写到董时进,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的熊景明老师找到了我。2009年年初,在网上读到我的相关文章后,景明老师对董时进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且尽可能多地帮我搜集中英文资料,希望我在随后路过香港时去取。景明是一个对事业对朋友有着无比热忱的人,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找到了喜欢做的工作,就等于一天也不用工作”。是啊,近十年来,我过的何尝不是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最为巧合的是,端午节去景明家中作客,竟意外发现我俩同一天生日,她长我三十岁,而且农历生日是各自老家的小年。感谢命运,因为寻书与写作,我的生活总是充满奇遇。

    由于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愿望,又受了董时进先生文章的启发与鼓励,2008年学校一放暑假我便动身回了老家,继续做一些调查与随访。

    一个多月后,我回到城里,并在msn上遇到了《南方都市报》的何雪峰兄。雪峰兄做事利落,又是个热心肠,当他知道我回乡写作的打算,二话不说便邀请我在评论周刊上开一个“乡村纪事”的专栏,“写一年不就是一部书稿吗?”有这样一个专栏催自己完成一部书稿,我当然求之不得,即刻应允。就这样,这个专栏一直写到了现在,远超过了当时的一年计划。只是限于篇幅,每次完稿后我都会提前做不少删节。过去几年,由于稿约太多,有时候我一天会写三四篇评论,论速度也算是倚马可待。而现在,三四天也只能写一篇乡村专栏。一来稿子写得长,每期差不多都有四千字左右;二来精耕细作,翻阅搜集到的资料、淘旧书、打电话核实、在网上讨论,真可谓费时费力。

    至于写作方法,我也想有些自己的尝试,即我所谓的“三通主义”:一是时间上打通。本书所要涉及的内容,既有我三十余年的亲身生活阅历与见证,有过去六十年中国农村建设的荣辱与沉浮,同时不忘打捞民国时期那一代乡村建设者的努力与挫折,即我说的打通三十年、六十年与一百年。简单说,借着乡村这个题材,我试图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探寻历史何以至此。二是地理上打通。我出生在乡村,后来进了城,又出国留学,跑了些地方,我不想在写作中辜负这种阔远。这也决定了本书写作是以我老家农村为原点,扩散到周围村庄、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包括我所亲历的城市文明、我所了解的国外乡村生活。三是理性与感性打通。我实在无法用行话来写作,正如我过去无法用新华体去写新闻。现在同样做不了那种只讲枯涩道理而淹没自己个性,甚至隐藏写作情感的学问。我只能一如既往,坚持我所坚持,一方面在材料与逻辑上做足工夫;另一方面也要让读者看到我的写作不只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还是一种关乎心灵的生活。

    几年间不断回到乡村,也是我不断思考与修正观点的过程。十年前我认为我的村庄很快就要消失,不过后来我慢慢改变了主意。正如我提到的法国人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重拾乡村主义一样,我同样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回到乡下去,我也会尽可能多地回到乡下去住。我看到乡村沦陷,也看到乡村在生长。

    我的家乡在历史上堪称毫不起眼;她从没出过有名的物理学家、溜冰选手或总统;此地人多半是人性社会中极不显眼的金子;伐木工人、农夫、渔夫、长工、小工匠与制作扫帚的人……不善狡诈,拙于温柔,此外还有一份感动人心的耐性。

    就在本书即将完成的时候,我终于抽空读完德国作家齐格飞·蓝茨的《我的小村如此多情》,并时常为里面的嗜书魔击退敌人的故事、乡间愉快的葬礼慨叹不已。大概六十多年前,蓝茨在书中虚构了一个叫苏莱肯的村庄,并且为它杜撰了二十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据说,蓝茨是为了让新婚妻子认识他的故乡,爱上他的亲友,才写的这本书。里面有对人性宽厚而幽默的嘲讽,有对自然与传统价值的脉脉温情,以及对工业社会的审慎质疑。如蓝茨所述,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故事他完成了对乡土含蓄的爱意表达。

    书是几年前在香港买的,之所以直到最近才开始读它,是因为我过于享受这个书名,以至于我都不忍心去翻开。和苏莱肯不同的是,小堡村却是真实的。我能在google地图上精确地标出它的经度和纬度。它至今依旧贫穷落后,没有水泥路,没有公共路灯,每次回去都让我有一种深彻骨髓的痛感。偶尔,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经常回来。当然我自己更清楚的是,我愿意花几年时间来写这本书,既是因为我有着诠释时代的热忱,也有着敝帚自珍的心结。我的村庄是一个能够让我褪去浮华、回归安宁的所在。我常和朋友们谈起,夏夜,每当我躺在故乡的屋顶上,看满天繁星,我的生命仿佛立即回到原点,人生的一切苦楚都烟消云散了。

    有件事我一直难以释怀。八十年代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迷恋写诗,并在学校创办了文学社。有一天我去上学,正好与村里的一位伯伯同路。一路上我们不经意地聊着。当这位伯伯问我将来有何打算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给你们写诗啊”。我天真地以为这位伯伯会夸我关心农民命运、有理想,然而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写诗有什么用?我们又看不懂。”

    那是我年少时刻骨铭心的一幕。我知道,那位农民伯伯同样是看不懂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可我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我已经将我的生命交付给我的文字。这方面我真的是有负父老乡亲了。如果我做官或者经商,对于他们的命运会有货真价实、立竿见影的改变。至少我不必像过去这一年那样,为了修好村口几里长的乡间公路,还要一次次东奔西走,找有关部门喝酒求情。而作为一个时代的观察者与书写者,我所能希望的是有更多的人能够关心农民,关心每个具体的人的命运,了解这片土地,以谋求一个村庄乃至一个国家的改变。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让我爱到绝望的十六个字,仿佛浓缩了我在江南乡下的所有美好记忆,甚至包括一些并不存在的记忆。漫山遍野的栀子花、映山红,翩翩飞舞的蝴蝶与蜻蜓,各种不知名的树丛与野果……少不更事,总想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那时候不知道自己内心埋下了怎样一粒乡愁的种子。时至今日,当这粒乡愁的种子已经长成大树,我更能体会为什么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是可以恩泽灵魂的无私之欲。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大约在两百多年前,当夏多布里昂回到湿漉漉的布列塔尼故乡时,曾经这样感慨。因为在那里,作家再也寻找不到“儿时的圣马洛了”,小时候曾在船舶的缆索间玩耍,现在港内看不到船;而自己出生时的公馆也已经变成了旅店。故乡,游子梦里的天堂,和作家远去的岁月一起,一去不返。

    作为一个异乡人,我曾经在一个雨水涟涟的季节穿行大西洋边的圣马洛。那几天圣马洛正在举行一场帆船比赛,满街都是敲锣打鼓的人。到了晚上,更是热闹非凡。

    孤身一人,远在异国,虽然当时我还没有认真读过夏多布里昂的许多作品,但对他笔下“望不见故乡,望不见童年”的伤感却一点也不陌生。无论是在那次旅行之前,还是之后,我都体会到了那种因失去故土家园而独有的刻骨铭心的疼痛。

    和夏多布里昂不同的是,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而且是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年代里,这里没有硝烟蔽日的战争,没有饿断人肠的饥荒,更没有手握刺刀一进村子就牵猪抢鸡的日本兵。

    我在江南乡下生长了17年,和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曾经向往城市没有泥水的生活。然而当我终于提着笔杆子进城,发现这里不过住着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疲惫的时候,我不必像城里人一样去桑拿房或歌舞厅,我只要买张还乡的车票便可以了。回到村子里,就像回到电影《海上钢琴师》里的那艘轮船之上。望着童年的老房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挫折困苦,即使失去一切,都有信心从头再来。又因为,我原本一无所有,或者我并不需要那么多。不幸的是,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曾经生养我的村庄如今变成一片废墟,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寻访罗曼·罗兰》)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此后几年间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比拆房子还要严重,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远道而来的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买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无以诉说。

    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tree)的以色列电影:巴勒斯坦女果园主萨玛,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尽管以色列当局表示将给予萨玛足额的补偿,但在她看来,这些柠檬树不仅有自己的记忆和生命,同时也是她与父亲甜蜜生活的见证者与给予者,而这一切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

    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离开乡村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中国与世界的不同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或回不去的地方?

    2008年,我先后回了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春天,年少时的一位好朋友开着车将我送回小堡村。然而,在村里我只待了十几分钟,因为这十几分钟已足够我去看那个大坑了。

    好在我终于克服了内心的倦怠与艰难。这年夏天,为了给这个村庄做一些见证与记录,我重新回到了乡下,并且在此居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走访了些村民,发现他们也许更需要安慰。在这里,没有谁不为卖树之事唉声叹气,没有谁不为曾经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大树被人谋夺而“心中辣痛”。这年年底,当我又一次回到村里时,人们还在谈论发生在几年前的这桩令人羞耻的事情。一位外出打工的中年男子,甚至和我谈起自己如何试图呵护余下的树根,只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发新枝。而当年花钱救下这棵大树的,正是他的爷爷。

    其实谁都知道,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自从被挖走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如果在当时,村里奋力配合卖树的人知道此举会招来千夫所指,并且成为其一生的污点;如果村民们能够预想到古树被挖走后自己的内心将从此失去安宁,长痛痛于短痛,相信许多人会重新选择自己当时的态度。而在当时,村长就像“中了邪”,村民都像马铃薯一样散落一地,无依无靠、无人组织,三三两两的抗议,也都方生方死,寂寞如烟花。到最后,可怜这一村老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棵大树被人削枝去桠,像个巨型弹弓一样装进长车,“运到江浙一带去”。由于车身过长,临出村时还撞坏了一户村民的屋角。而此前刚铺好的一段石子路,似乎也只是为了方便外贼前来偷运东西。

    从此往后,当面的质询也都变成了经年累月背后的耳语——村长何来如此动力与坚决,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村民或明或暗的反对,以六七百元或一两千元的价格贱卖当地的一棵棵古树?

    北京一位在环保组织工作的朋友和我说,她有个亲戚在做这种缺德的生意。这种古树被卖到城里,好的能值一二十万元。当然,村民的反对也并不齐心,在我问及此事时,许多人都说自己当时之所以没有挺身而出,是因为“不愿得罪人”,全然忘了村长无视村民意见与权利,得罪诸位在先。

    关于是否“得罪人”这个问题,2009年春节我和一位村民有过交谈,他的逻辑很值得回味:“如果我反对村长卖树,那我就是和村长结了私仇,因为我的反对是针对村长个人的;而村长卖树不会和我结私仇,因为他得罪的是大家,而不是针对我个人。”在他看来,同样是“得罪人”,境界还不一样。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个荒谬的逻辑解释了中国的许多问题。中国人不是公私不分,而是分得太精明了。

    这些古树当时之所以能被强行买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随着城市向农村的开放,村里的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常年都在外打工,对村里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疏于过问和了解。

    二是有恃无恐、内外勾结。据称在卖树之时,先是树贩子“绕村三日”,踏破反对人家的门槛,而后当地若干干部与混混又纷纷到场,名义上是来劝说村民卖树,实为施压,让村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据村里主张卖树的人说,自己当时也是给上级做了个顺水人情。

    三是村庄小,本不足20户人家,容易分化瓦解,任何反对卖树的声音都会显得很尖锐、很“得罪人”。

    除此之外,同姓、杂姓混居也是一个原因。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村里本姓与浊姓家庭各占一半,虽然平时赌起钱来其乐融融,但具体到“卖祖业”这件事上,浊姓人家基本上没有“话事权”。而且,面对这种“得罪人”的事,他们也“乐得不说话”。

    树贩子当时看中了三个地方的古树:一是我在上面提到的居于晒场边上的大树,树底是村民集体乘凉与议事的好去处;二是村中旧祠堂后的树;三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最后,尽管遭遇抵抗,前两处的树还是被连根卖掉。当村民们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反对卖树时,立即遭到训斥:“现在每家都有电扇了,如何还需要大树乘凉?”

    祖坟边上的几棵古树被保留了下来。它们没被卖掉,是因为有留守村中的壮士愿以祖宗之名誓死捍卫。

    几处古树的不同命运多少有点耐人寻味。财产集体所有与同宗同族都不足以阻挡权力与资本的合谋,倒是那几座孤零零的、私有的祖坟,那些曾经被视为封建糟粕的思想与观念,为这个村庄守住了一点底线,留得了一点尊严。的确,在今日中国,许多农民仍保留了一点朴素的信念,把关系到家族命运的祖坟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祖坟像私有财产一样,直接对应到每户人家的具体权利,对应了具体的“责任人”,如果谁不去捍卫自己的祖坟,任人挖掘,不仅自己觉得在权利上吃亏,受了没顶的侮辱,同时也会被周围的人笑话,在乡间从此抬不起头。

    如上所述,我曾经因为自己在乡间自由无拘的生长而骄傲于世,无论漂泊到怎样的天涯水涯、异国他乡,终有一方灯火可以眺望,一片土地可以还乡。然而,因为这些古树的逝去,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时常无限伤感。2008年夏天乡居期前,我重上庐山,在白鹿洞书院看到一副对联:“傍百年树,读万卷书。”可叹的是,和许多珍爱家园的朋友一样,我们能读破万卷书,却无力护住这百年树。

    每个村庄都是一座圆明园,里面都有奇珍异宝,都值得保留。然而,类似人文与生态悲剧并非只发生在我所在的村庄。近些年来,这种摧毁他人故乡的罪恶早在江西省乃至全国各地蔓延。2007年7月新华社编发的一篇报道,简要地描述了发生在江西的移栽古树案,追问什么样的古树被盗,那些古树名木被卖到了哪里?农村盗卖古树名木成风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链?城市绿化巨大需求为何引发“大树进城”热?据警方透露,树贩子在一些乡镇偷盗或非法收购香樟树,以每棵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买下,贩运到浙江、上海等地牟取暴利。一些古树常常在一夜之间被连根拔起,不翼而飞。有些犯罪嫌疑人甚至开着大卡车和挖掘机公然进村挖树……

    人挪活,树挪死。曾经有记者采访非法倒卖大树、古树的树贩子,据称大树的死亡率很高,他们有时候买进十棵树甚至要死六七棵。如此高的死亡率,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连接非洲大陆的贩奴船。事实上,即使侥幸活下来的树,也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树干,成了“断头树”或“骨架树”,早已没有了当年枝繁叶茂的万千气象。

    与此相关的时代背景是,在中国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近年来各大中小城市在绿化上都加大了政府投入,努力创建一个所谓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在建设“森林型生态城市”的口号下,热衷于“大树进城”,将那些在深山老林里生长了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大树搬进城里。而一些房地产“大盘”,也以百年古树为“卖点”,标榜自己所建为生态小区之典范。据林业专家透露,不少进城的大树成活率很低,为了使移植进城的大树成活,需要为其“吊水”、“打针”,甚至盖起“空调房”,24小时不间断地喷水保持水分。即使是这样,还是有70%的大树最后变成了干柴。

    生活在城里的人为什么要买走乡村的古树,要去破坏当地的文化与生态?是金钱万能吗?在我了解到上述幕幕情景,以及深藏背后的弱肉强食与不择手段之后,如今每当我在城里看到哪个地方突然多了一棵古树,我首先想到的便是——这是谁的故乡被拐卖到了这个角落?而我的故乡又被那些唯利是图的家伙拐卖到了何方?在贩奴船里,它是生是死?许多善良的城里人在一棵棵移栽的古树上看到了风景;而我,只看到了偷窃、抢劫以及杀戮与残酷。

    “谁能不顾自己的家园,抛开记忆中的童年,谁能忍心看那昨日的忧愁,带走我们的笑容……”我时常怀想八十年代,怀想那个理性与心灵的花朵并蒂绽放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里有爱也有家园的歌谣。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田园与记忆,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近年来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势如破竹的弱肉强食,沦陷了一座座城市,淹没了一个个村庄。

    2011年3月,许多人又在抗议南京砍树的问题,它让我再次听到“南京!南京!”一般的悲鸣。持续几年的砍伐,对于多灾多难的南京城来说,无疑是又一场灾难——不只是生态灾难,也是人文灾难。民国时期种下的数以千计的法国梧桐,只因为某位官员的一两句话,便被削足斩首,痛何如哉!痛何如哉!

    将心比心,我是尤其能够深切体味南京市民失去大片梧桐树的悲痛的。我也非常喜欢法国梧桐,从中学校园到塞纳河畔,再回到现在居住的小区,我庆幸自己的生活一直有这些大树相伴。最美的是夏秋两季。烈日炎炎的时候,宽大的梧桐树叶为你遮出一片阴凉;待天渐凉,秋意已深,满地枯叶又让你在大自然的四季更替中感悟生命轮回,于凄凉中还能体味一丝温暖。而如果有人突然将这些树集体谋杀,甚至尸骨无存,你关于树的生命与生活,就在这停止了。

    让我深感不幸与不安的是,在相关新闻报道中,我读到有人建议通过“大树进城”的方式补救砍树给南京城带来的破坏。一切真应了“铡刀落在自己脖子上最重,落到别人脖子上最轻”这句话。为什么要如此剜肉补疮?也许,只有那些有着同理心的人,才能真正体会他人的痛苦。如果有人一棵棵买走南京城里的大树,相信南京人也会心痛。

    要建设,不要暴力;要美化,不要用暴力来美化。在随后的专栏文章中我呼吁受够了“建设暴力”的人们,抵制南京砍树的人们,也请一起抵制“大树进城”。成片大树被砍伐,让南京市民感受到家园沦陷的悲伤,如果由此再兴起一拨“大树进城”的浪潮,又将在弱肉强食中毁坏多少人的故乡?当越来越多的故乡成为游子回不去的地方,自私自利的人啊,你以为自己是在移栽古木与森林,实际上是在将他人的故乡下葬。

    喜欢阳光与海滩的法国人说:“lavieestbelle。”当才子佳人们为自己常做一些拿不出手的“坏梦”而懊恼不已时,我却只有庆幸的份儿。在大多时候,我做的都是一些美梦,以至于我在上大学时竟情不自禁,发出“一夜无梦,无异于小死一回”的感慨。

    而我在这里所说的美梦,既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的事业,也不是没有马赛克的春梦,而是无数次梦见自己在飞翔——以手为翅,或飞越大地山川,落于清风秋树,或引身而上,直问碧蓝天心。及至醒时,飞梦了无痕,虽觉惆怅无比,却也知道感恩,感恩这无以言说、无人体会的自由与超越之美。有一年,我甚至为此准备了一个绘图本,以记录自己不期而至的飞梦以及时有不同的“飞行原理”。

    然而,生活并非只有美梦。自从知道老家的古树被人拐卖之后,我也做了一些不好的梦、伤感的梦。比如,就在上一篇专栏文章在《南方都市报》发表后的转天中午,我安静地躺在沙发上,伴随着《乱世佳人》的主题曲myowntruelove入睡,便做了这样一个噩梦:

    我开车回到了乡下,载着几位村民到附近的一个村庄。在那里,我看到许多无根无顶的枯树正被装上一辆大卡车。突然,有一位村民对我说,那不是你家的枣树么?我听后一惊,便想去问个究竟,谁知怎么也追不上那辆车了。只见那车不顾一切冲向高地,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一向轻灵的双脚也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举步维艰。待终于走上山坡,坡上有家锯木场,询问主人,主人亦自称不知车子已驶向何处……在梦里,我拼命地想找回那棵树。然而,一切无济于事,竟至哭醒。

    假如我是一位电影导演,一定会拍这样一部电影,讲述一个像我这样的游子,在一个弱肉强食的年代里,徒劳无功地寻找一棵原本属于自己故乡与童年的树。而且我相信,拍摄这样一部电影,一定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这个时代真切的风貌,见证并且抚慰无数伤痛的心灵。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在漫长又如白驹过隙的人生之中,对于自己的生死,我们通常置之度外,并不畏惧。就像俏皮话里说的,我来到这世界上,并没想活着回去。维特根斯坦也说过,人是不会经历死的,因为凡是经历了死的都已经不是人了。我们虽不亲身经历死却见证了无数的生离死别,故土不再,亲人不再,往昔不再。我们畏惧的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守不住那些美好的事物。而且,我们无一不面对这些,无一不在各自的有生之年,年复一年见证死,见证美的消亡,任凭她在可望不可及处褪尽容颜,谢了芳菲,或像金色流沙从指间流逝。就这样日复一日,一次次近乎绝望地体验什么是“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注定是悲剧”(王尔德)。

    细心的读者会留意到,在我上面叙述的梦里有两棵树的影子。一棵是前文提到的立于村南晒场上的被人拐卖的古树,它高大挺拔,气宇轩昂;另一棵则是我自家的枣树。两种意象揉合在一起,成就了一个有根有据的梦里故事。谓之“有根有据”,是因为它们或多或少与我年少时的生活经验与感受有关。

    就像革命时期的电影《小兵张嘎》描述的那样,乡下男孩子们最喜欢且最擅长的户外运动就是爬树。我有一些朋友,谈到自己做的噩梦时总免不了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情节,而我却是不劳烦夜里做梦,便在大白天里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在我记忆中,两次最危险的事情都发生在夏天,一个采摘的季节:

    一次是在摘桑葚时,不留神从一棵桑树上掉下,好在肚皮有阻力,身体弹性好,当时只掉到了一半,就被树枝挡住了;另一次则是站在自家高高的枣树枝上,就在我划船一般摇向树梢之末,去摘那些熟得发裂的红枣时,谁知这树枝不堪承受,放低身段反抗,将我甩到了邻家的瓦屋顶上,做了一回“屋顶上的骑兵”。

    没有果树,何来伊甸园?在乡下,果树就是果树,它们与人为邻,应季开花,应季授粉,也被应季采摘。相较而言,这些树在城里的命运则大不相同。只要你稍加留心,就不难发现,在一些小区里或多或少也会有几棵果树,只是它们所结下的果实多半会烂在枝头,无人过问,无人采摘。甚至在冬风萧瑟、白雪皑皑的时候,你仍然会看到上面挂着许多腐烂了的果实。之所以如此,想来一是因为如今物质充裕,城里人已经彻底告别了从前的饥饿;二是因为城里人的生活充分商品化或者买卖化,人们习惯通过购买来满足自己的,因此可以无视大自然触手可及的赠与,任凭窗外的果实“从夏留到秋,秋留到冬”,窸窸窣窣,自生自灭。采摘这一门古老的生活技艺,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感慨:大多数人,即使是在这个比较自由的国土上的人们,也仅仅因为无知和错误,满载着虚构的忧虑,忙不完的粗活,却不能采集生命的美果。操劳过度,使他们的手指粗笨了,颤抖得又太厉害,不适于采摘了。

    又或许是,在许多城里人眼中,再好的果树也只是风景树。就像中国一些大大小小的城市里,虽然也有万家灯火,但它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那都只是一道风景。我也因此时常在想,以人与物为风景,失去了也不在意,不正是城市里陌生与疏离随处可见的缘由与写实?许多人,虽然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也会互相闻见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

    可怜故乡这些桑树与枣树,在2000年前后因为村庄“移民建镇”被整体性搬迁,从此人气散尽,少了生机。当村民们将原来的宅基地还给了大自然,这些果树很快被野草与藤条吞噬,没两年便一一枯死了。对我而言,由于桑树离旧宅较远,谈不上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倒是自家门前的那棵枣树,曾经朝夕相伴,所以一直留存内心。大学毕业那年,我曾经发表过一篇纪念祖母的短文,也算是一篇简略的“墓畔回忆录”,着重叙述了祖母与枣树的故事,以及注定会影响我一生的十七岁那年的成长。

    岁月悠悠,往事如昨,转眼间大学快毕业了。四年来,每当我在校园里低眉垂首,爱得忧郁、想得惆怅时,我总会想起我的祖母。无论我漂泊到哪里,只要想到她,我就不会寂寞无援,就不会在现实的羁绊间踌躇不前。

    祖母是患了场急病死的,前一天祖母对父亲说肚子不舒服,父亲没大在意,抑或因为家境并不宽裕,心想人老了总会有些不适的。祖母淡淡地叹了口气,似乎也没放在心上。然而第二天,祖母的病情急转直下,当附近的乡村医生束手无策时,父亲已经慌了手脚。我这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祖母临终时的情形,和半路上我可怜的父亲叫天无力的绝望与苦痛。当时父亲和姑姑用板车推着祖母沿着弯曲的山路正一步紧似一步地往医院赶……祖母终于来不及抢救,死在了半路上。

    我对自己严格到残酷的地步,我只许努力学习,不能有半点偷懒与欢娱。上完晚自习,我甚至会爬上教学楼的楼顶,在黑漆漆的夜幕里朝着生养我的村庄跪拜。为我死去的祖母默哀,并藉此鞭策自己负重前行,使受伤负罪的心有所慰安。

    徐志摩说:“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的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也许偶尔猜想到几分墙内的动静,但总是浮的浅的,不切实的,甚至是完全隔膜的。”此时我才明白其中的深意。在人生或许空虚的幻梦中,祖母的死,毕竟是陡起的奇峰,开始激励我这彷徨者,使我渐渐感悟到一些幻里的真、虚里的实,并在这片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华和肤浅,开始我真正生命的历程。(《祖母坟》)

    “曾经以为我的家,是一张张的票根,撕开后展开旅程,投入另外一个陌生……”亲爱的读者,我不能说这寥寥几段文字能准确反映我在乡村寂寞而清贫的生活,但它扼要且真切地记载了我的一段心路历程。而且,在那个动荡的、高唱《驿动的心》的年代里,我内心所受的煎熬事实上远甚于此。感谢生活,这段痛苦的经历并没有擦去我内心的明亮与自由,而是让我切实地体悟了底层社会的艰辛,一代代勇往直前的奋进与担当,并由此视同时代的所有奋斗者若当年之我,心怀宽容与慈悲,理解他们的成就与挫折,以及所走过的弯路。

    我的祖母被葬在这个村庄的几棵古树底下,这里算是村庄的“公墓”了。相较于那些地震波一样向外扩张的大而无当的城市而言,乡村世界的一个美好就在于“祖坟偎依着村庄”。站在自家屋顶上,你可以看到这里的一切生命,以及他们最终的归宿。事实上,这也是当年我时常在巴黎城内的几个墓地里徜徉流连,久久不愿离去之原因所在。巴黎不仅让我体验了镂刻千年时光的城市之美,也让我看到了“祖坟偎依着村庄”的乡村之美与人道之美。

    若干年后,在我真如祖母所愿,有了一些出息时,我也曾经多次想过为祖母修一座坟、竖一块墓碑。然而,每要行动之时,总又少了些动力。这自然不是受制于我的懒惰与漫不经心,而是因为我年少时在乡村的一些所见所闻。

    小时候在老家周围青石墓碑随处可见,只是它们多半不是立在坟地之中,而是被附近的村民就地取材,或被支在水塘里用来洗衣服、铺路或是被砌了猪栏。如此悲凉的光景,甚至不若武林豪杰墓之“无花无酒锄作田”。而这种身不由己,对未来的不安,在我读到杨继绳先生《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一书时更是心有戚戚焉。

    在《墓碑》序言中,作者深情地谈到自己的父亲,并且“在摆脱蒙骗和追求真实的努力中”,一步一步地弄清楚了“父亲死去的社会背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兴起了“为先人修建墓碑的风气”,杨继绳也一直想给自己的父亲立一块墓碑,然而,每当想起家乡1958年以来的那些墓碑的命运,总也免不了打退堂鼓:“有的被拆来修建水利设施,有的在大炼钢铁中用来做土高炉的底座,有的则铺在路上任千人踩、万人踏。”所以,与其如此,不如在心里为先人立碑,“至少它不会遭人践踏,也不会被人拆除”。如果能被诉诸文字,当然更好,因为“即使我在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文字表达的心声,将存留在世界各地的一些大图书馆中”。

    原谅我在这里连篇累牍地谈论自己过去的一点心事。透过它,您也许已经支离破碎地了解到我,一个生长于乡村的平凡生命,如何因为年少之时的家庭变故,完成了自己鲜为人知的成年礼;如何因为要担起一户贫穷人家的生活重负,放下锄头与诗歌,从寂寞自在的乡村遁入城市;如何将这时代的贫困与不公的罪恶,简化为加诸一己之身的责罚。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还将与诸位一起见证的是,近百余年、六十年、三十年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乡民,各自通过怎样的方式一次次离开他们爱与恨交织的土地,留下如今一个个偶尔喧哗却常年空空荡荡的村庄。

    “地就在那里摆着。你可以天天见到它。强盗不能把它抢走。窃贼不能把它偷走。人死了地还在。”近百年前,一位农民向社会学家费孝通这样感慨。

    同样在赛珍珠的小说《大地》里,农民王龙和阿兰将土地视若生命。由于农产所得的银元没有其他安全的投资渠道,又怕遭人抢窃,王龙认为只有把钱变成地最值得、最安全。任何财产都会遭到抢劫,只有田产与大地同在,不管有哪方强盗来犯,都夺不走土地。王龙一家人逃荒归来后房子遭破坏,用具被偷光,只有荒芜的土地安然独存。他趁农时播下良种,当年就得到很好的收成。所谓“goodearth”,就像女人的子宫一样,可以播种孕育。

    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的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关系。农民想不到的是,这强盗抢不走、窃贼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变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在百年前,曾经在中国生活过半个世纪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j.macgowan)有这样一段感叹:

    纵观中国历史,自古以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观念已经达成一种共识。那耸入云霄的群山、果实累累的山谷、未被开垦的荒野及富饶的平原,莫不归属于皇帝。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如果国家需要任何财富用于公益事业,它只需简单地向现有的财富占有人提出征用要求,并向其支付财富实际价值一半的价钱就可以了。其实,这样一笔费用只能算是对财富所有者的一种感情上的慰藉,而不是对他作为真正的财富所有者的承认。如果阿拉伯国王是一个中国皇帝的话,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把令人垂涎的奈伯斯葡萄园据为己有。他只要派几个臣子去将葡萄园征用就可以了,而奈伯斯也会马上屈从于他的命令,并在情感允许的情况下体面地隐退,将自己的财富予以奉送。(麦高温,《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

    相较“波茨坦磨坊主”与重庆的“史上最牛钉子户”而言,这里的奈伯斯算是上了《圣经》的“钉子户”了。

    据《旧约·列王纪上》记载,耶斯列城住着一位叫奈伯斯的平民,他的葡萄园靠近以色列国王亚哈的宫殿。有一天,这位国王对奈伯斯说:“把你的葡萄园给我做菜园吧,因为它靠近我的宫殿。我可以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如果你要银子,我可以折价补给你。”尽管国王彬彬有礼,开出的条件也不薄,不过奈伯斯却以“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一口回绝了他。扫兴的亚哈只得回到宫里,茶饭不思。一位久经沙场、杀人如麻的铁血国王竟然败倒在一位平民的葡萄园外,怎不令人懊恼?

    就在国王亚哈一筹莫展时,王后耶洗别为她的夫君宽心:现在以色列全国都归你治理,你只管起来心情畅快地去吃饭,我一定能让你得到他的葡萄园。随后,王后就以亚哈的名义给耶斯列城里的长老贵胄写了封信,要求他们构陷奈伯斯并置他于死地。这些没骨头的长老贵胄果然依计而行,最后以谤渎神和王的罪名将奈伯斯拖到城外一个水池边用石头打死,流在地上的血被一些闻腥赶来的野狗舔净。就这样,在王后的帮助下国王得到了奈伯斯的葡萄园。

    既然是圣经故事,接下来该上帝出场了。由于国王夫妇杀了人又得了平民的产业,上帝将不幸的预言带给了亚哈和耶洗别——“狗在何处舔奈伯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这一切最终无不应验。

    几年后再次与亚兰人征战时,亚哈受重伤大败而逃,最后死在战车上。部下将他埋葬后把战车拉到当年打死奈伯斯的水池边,准备洗尽车上的污血,这时一群野狗赶来争舔车上血污。亚哈死后,其子亚哈谢继承王位,然而一些年后亚哈谢手下的一名将军起来造反,夺了王位,将亚哈谢杀死,并赶到耶斯列城把当年设计杀害奈伯斯的王后从窗子扔下被马踏而死,结果她的尸体被野狗吞吃……

    伴随着物权意识的觉醒,今日中国人更愿意从物权而非报应或者神力的角度来理解这段故事。然而,即使是这样荒蛮的岁月,我们还是看到了以色列国王当年的闷闷不乐。亚哈作为以色列历史上最邪恶的王之一,就在此前曾率兵与亚兰人恶战一场,杀死了十几万亚兰士兵,大胜回朝。不过,在内政上亚哈显然还没有像中国皇帝那样,做一位理直气壮的“抄家型选手”,其治下的臣民也没有像陈丹青所说的那样做成了“望不到边的奴才”——至少像奈伯斯这样的平民知道向国王说不。

    如前文所述,在中国能够对权力与资本单方面或联袂入侵稍作抵挡者,与宗族文化相关的祖坟算是一个。小堡村村民之所以保护住了村边的几棵古树,便是仰仗了树荫底下的一片祖坟。当然这只是一种盲目乐观。回顾中国历史,在权力压倒一切的时候,这些“死人之家”(祖坟)和活人之家(屋舍)一样,虽然能抵挡岁月流逝、风雨相袭,但只要“国王的卫兵”一到场,便立即土崩瓦解、溃不成军。

    麦高温继续谈到当年中国民众对政府是何等畏惧:有位祖上颇为风光的中国学者,为抗议工程队在他家祖坟边装电线杆子,于是跳进刚挖的坑里,表示誓死保卫自己的祖坟与家族的荣耀。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中国官员过来只说了几句话便一切over了。他走到坑边,指着那一长排幽灵般竖立在平原上的、一眼望不到边的电线杆对坑中人说:“像你这样一个具有学识和能力的人竟然做出如此孩子般的行为,我感到惊讶。你应该十分清楚,这个王国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皇上;你现在拥有的一切荣誉都是皇上赐予的。这条线是根据皇上的旨意而修建的。难道你敢违抗圣旨吗?你应该知道,他有权下令逮捕你和你的妻儿,并把你们碎尸万段,而没有人会怀疑他拥有这样的权力。”

    短而有力的话让这位中国学者如梦方醒,他立即站起身,向那位官员深鞠一躬,为后者三言两语救了自己的命而感激不已。随后,满身尘土的他默默走开了,留下的工人们则继续干他们的活。此时讨论这位中国学者如何不顾国家建设或过于自私,显然是无的放矢,没有抓到重点。

    相较这位不知名中国学者面对王权时的哑口无言,一百年后的今天,这个国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开始参与到政治与社会的改造和建设中来,并且不时发出关乎历史与现实的追问:获得土地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的梦想,几十年前的土改使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集体化却变戏法似的剥夺了他们的土地私有权,然而为什么没有遭到农民大规模的强烈反抗?为什么农民没有权利离开脚下的土地?而这一切,在当时又是怎样发生的?

    对于普通农民而言,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生活的寄托之所。而在改朝换代的年代里,土地更是政治动员的重要筹码。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莫不与打破既有土地分配格局有关。而发生在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平均地权既是革命者的最初梦想,也是动员农民拥护并参与革命的集结号。

    1921年建立之后,一直以工农同盟为其革命主力。1927年,在国共合作及积极组织农民运动的前提下,国民党领导下的国民革命军能够攻克武汉、南京及上海等长江以南地区。国共分裂后,开展了长达十年的“土地革命战争”,以“打土豪,分田地”获得了贫下中农的支持。直到抗日前夕,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下,宣布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采以“二五减租”的方式推动农村土地政策。

    检讨蒋介石政权如何失去在大陆的统治,除了时代的因缘际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没有高度重视孙中山所提出的“平均地权”,至少是没有及时推动土地改革。年轻的能够在三十年代前后在赣南建立起红色苏维埃政权,同样在于他们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了农民。而国民政府,作为一个精英政府,虽然内部有些人士认识到,必须组织农会以巩固下层基础,尤其要实行“二五减租”,以争取农民支持,但是实际情形是,党内有的主张土改的青年激进分子被以“”之罪名逮捕下狱。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1928年10月颁布《训政纲领》,成立五院,实施以党治国的所谓“训政时期”,党中央即制定土地法原则九项,交立法院于1930年制定《土地法》,同年6月30日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此将成为国民政府实施平均地权政策之正式法令。直到1936年才公布《土地法施行法》,由于未施行土地测量与登记,土地法仍是一纸空文。一方面,自是因为国民党丧失了当年的革命精神;另一方面也因为牵涉到自己的利益。历史一次次证明,革别人的命不易,革自己的命更是难上加难。

    抗日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蒋介石在中国的声望可谓如日中天,然而其后发生的内战,领导下的军队之所以很快扭转颓势、反败为胜,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的战时土改政策。

    在《论联合政府》中写道,“抗日战争期间,中国让了一大步,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这个让步是正确的,推动了国民党参加抗日,又使解放区的地主减少其对于我们发动农民抗日的阻力。这个政策,如果没有特殊阻碍,我们将在战后继续实行下去。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减租减息,然后采取适当的办法,有步骤地达到‘耕者有其田’。”然而一年后,这个承诺因内战发生了变化。1946年5月时,内战即将爆发,迫于国民党的大举进攻,开始采取激进的土改。据美国学者胡素珊分析,“人从未正式宣布战争是他们改变土地政策的原因,但他们在1946年开始表达态度,只有土改才能动员农民拥护他们反对国民党。这一因果关系看起来十分清楚。”(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这就有了1946年5月4日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央决定将抗战以来的减租减息政策,转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随后,又在1947年10月10日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激进的土改政策由此展开。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全部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以“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方式平均分配土地。一年之内,即完成了老解放区和东北新区的土改,使解放区近亿农民获得土地。由于它事实上已经成为革命的一部分,也因此酿成无数悲剧。

    阶级仇恨与保卫革命成果成了动员底层民众的两宝。只要国民党军队来犯,它就自动站到了新分到土地的广大农民的对立面。对此,的结论是,“三个月的经验证明:凡坚决和迅速地执行了中央五月四日的指示,深入和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的进攻。”而且,这场“流血土改”之所以反对地主自动献出田地,同样是因为经过公开的斗争可以起到动员的作用。

    对此李炜光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失败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之类的问题,而是它不明智的土地政策,由此它失去了农村,失去了农民的支持,也失去了战略主动权,一着被动,满盘皆输。”(李炜光,《李炜光说财税》)

    值得一提的是,《五四指示》发布不久后,曾经考虑以发行土地公债的方式征购地主的土地。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陕甘宁边区,各根据地都没有采纳这种通过赎买进行的“和平土改”方式。而蒋介石退到台湾以后所进行的土改,正是这种方式。

    几乎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也在着手土地改革。1946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了《土地法修正条文》。转年元旦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也明文规定国民经济应以民生主义为基本原则,实施平均地权。所有土地,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应受法律之保障与限制。私有土地,应照价纳税,政府并得照价收买。相较于这种和缓的政策,解放区激进的立竿见影的土改政策显然更受民众欢迎。国民党内的一些派系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为:“中国的土地问题,比以往任何时代都严重,它已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走到一个前进或落后,兴隆或颓败的关头上;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它,它会解决我们!”关于这点,后文仍会继续提到。

    不过历史没有给国民政府太多时间。革命的暴力以其摧枯拉朽的效力走在了以立法手段争取不流血的和平土改的前面。而国民政府未能实现的和平土改,也即是后来台湾土改的前奏。只是败退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为重新开天辟地,也为争取台湾更多民众的支持,须臾未敢拖延。

    在《重新发现社会》一书中我着重谈到,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发展,暗合了一个重新发现社会的过程,即社会从国家体制中不断走出,复归其自由、自我、自发生长的本性。中国之所以在经济与社会等方面取得今天的成就,即在于此。较之此前,一直回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则是一段国家吞并社会的历史。其时所谓的社会主义,亦可谓“有主义,无社会”。而这一切正是中国农民的土地权与迁徙权这两项重要权利得而复失的时代背景。

    自古以来,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世世代代中国农民的梦想。1949年后,新成立的中国政府即在全国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其代价之大、情状之惨,已非今人所能想象。根据费正清等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在这场暴烈的运动中,大批地主,大概有100万到200万被处以死刑,而且,发动起来的群众还经常对地主实施无节制的野蛮暴力,并由此导致一些“额外死亡事件”。

    此一阶段,区别于苏联的是:苏联是通过土地国有化消灭了土地私有化,依照工业生产方式建立了集体农庄、实现农业集体化;而中国是将土地直接分给了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也就是说,土地改革使土地成了农民的私有财产。然而,这一切竟又像是水月镜花。如野夫在《尘世·挽歌》中所写的一样:

    土改终于结束。贫雇农尤其是无业游民拿到土地证和别人的浮财时,几乎相信他们真的翻身做了主人,他们一起载歌载舞地走进了新时代。但是乾坤甫定,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上市,刚拿到手上的土地和浮财转眼又被拿走,翻身农民最终是两手空空。迄今为止,我们还在为三农问题疾呼,还在为争取农民的基本国民待遇而求告。

    从1953年开始,刚刚获得土地的农民迎来了农业合作化浪潮,几年之间又将尚未焐热沤肥的土地悉数交公。这一政策的推行主要分为三步:首先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土地仍归农民私人所有,但是集体统一耕作,按比例分红;然后是“高级社”,农地全部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集体耕作,取消了土地报酬,按照劳动工分分配,农民失去了土改后获得的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牛、农具等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只保留了不超过总土地量5%的自留地;最后是在1958年进入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时期。

    1956年6月,《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和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为了扩大合作化,国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如在税收、农业贷款等方面,国家对合作社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单干农户因此必须承受比合作社社员更多的压力,渐渐处于一种被国家抛弃的状态。此外,一个决定性的影响就是1953年建立起来的统购统销政策完全切断了农民与自由市场之间的联系。一边是政策倾斜的利诱,一边是统购统销断了出路,再加上仍受着纯朴国家理想的驱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加入进来。据我在《江西粮食通讯》上读到的一份发言,到1956年2月,小堡村所在的九江市的农户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当合作社最终享有对土地、耕畜等的所有权时,公有制便新屋落成了。就这样,土地“变戏法”式地重新回到国家之手,到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人民公社制度解体时,土地最终也没有回到农民手里。

    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曾经明确指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五种经济形态和中国稳步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发展前景,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以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到了1955年,认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就要到来”,并严厉指责主张积极稳步发展合作社的副总理邓子恢为“小脚女人”,从而加快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邓子恢极力主张的“四大自由”(土地买卖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和“确保私有财产包括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了的激烈批判——“什么‘四大自由’,‘四小自由’都不能有。”

    为了迅速推进农业合作化,在1955年9月,还费心劳力亲自编了一本《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一方面要为农业合作化指明方向,另一方面还要“使那些动不动喜欢‘砍掉’合作社的人们闭口无言”。

    一个月后,作为会议材料,该书若干样本发放到了七届六中全会的与会人员手中。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发表了“让资本主义绝种”的讲话:

    我们现在有两个联盟:一个是同农民的联盟,一个是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我们现在搞一个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暂时不没收资本主义企业,对它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也就是为了搞到更多的工业品去满足农民的需要,以便改变农民对于粮食甚至一些别的工业原料的惜售行为。这是利用同资产阶级的联盟,来克服农民的惜售。同时,我们依靠同农民的联盟,取得粮食和工业原料去制资产阶级。资本家没有原料,国家有原料,他们要原料,就得把工业品拿出来卖给国家,就得搞国家资本主义。他们不干,我们就不给原料,横直卡死了。这就把资产阶级要搞自由市场,自由取得原料,自由销售工业品这一条资本主义道路制住了,并且在政治上使资产阶级孤立起来……

    土地改革,使我们在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同农民结成了联盟,使农民得到了土地。农民得土地这件事,是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它只破坏封建所有制,不破坏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这一次联盟使资产阶级第一次感到了孤立。一九五○年,我在三中全会上说过,不要四面出击。那时,全国大片地方还没有实行土地改革,农民还没有完全到我们这边来,如果就向资产阶级开火,这是不行的。等到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农民完全到我们这边来了,我们就有可能和必要来一个“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使我们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而不是在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基础上,巩固了同农民的联盟。这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起来,便于最后地消灭资本主义。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思主义是有那么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么马克思主义。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凡是历史上发生的东西,总是要消灭的。世界上的事物没有不是历史上发生的,既有生就有死。资本主义这个东西是历史上发生的,也是要死亡的,它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去,就是“睡”到那个土里头去。(《选集》第五卷,第五篇《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

    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在“全面学习苏联”、“赶英超美”、“跑步进入”等口号指引下,个人财产甚至包括个人渐渐被国家化,成为国家机器上的一个零件。1956年8月,发表了那个有关“球籍”的著名演说:“你有那么多人,你有那么一块大地方,资源那么丰富,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像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的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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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关于婆媳关系的故事

  这个是我外婆讲的,有点类似古代劝诫人们向善故事的意味,但我更倾向于是上天显现神迹的事迹。

  故事并不久远,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事情。

  我外婆家那有个人,丈夫早死,一直没有改嫁。等唯一的儿子成家后,就和儿子生活在一起。儿子比较孝顺,但儿媳妇和婆婆关系很不好——是非曲直不好评论。儿子是一个篾匠,常年在外做工。只要儿子一回家,家里就是非不断,吵得鸡飞狗跳——妻子和丈夫的感情还是比较好的,母亲对儿子的感情就更不用说了。儿子两头受气,不胜其烦,但又无可奈何。最后,母亲心疼儿子,提出分家,自己回原来破旧的老屋单独居住。儿子当然是万分不愿意,毕竟那时候,一个女人拉扯大孩子是很艰辛的,眼看日子好过了,这时候分家,肯定是不忍。但吵的次数多了,也是头痛,就勉强同意分家。

  婆婆这时年纪比较大了,眼睛也不好,没有什么劳动能力了,要靠儿子抚养。儿子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就只能依靠媳妇照顾了——也就是准备饭呀菜呀之类的,那时候生活水平很低,菜的要求就很低了。

  媳妇人不坏,对别人挺热情,也爱帮忙。

  但女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脑海中一旦被不理智的东西占领了,就很容易做出一些莫名其妙,难以理解的疯狂事情来。

  当时她家条件尚好——至少温饱问题是解决了。开始的时候,儿子交代媳妇,每天做好饭给母亲送过去,她不敢违背。送了一段时间后,她心生一计,知道婆婆年纪大了,喜欢吃软一点的饭,就特意把饭做得很硬。老人牙齿不好,肠胃也不好,但思维很清晰,知道是媳妇故意的,只是有泪往心里咽。等儿子回家后,就对儿子说:“年纪大了,有时想吃饭,有时想熬点粥喝,你还是每个月称点米给我就是了!”儿子听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隐约觉得肯定是有问题,就去质问老婆。媳妇一看老公一回来就质问自己,认为是婆婆又在背后说了什么坏话,于是大闹起来,发展到要上吊自杀。儿子也是没办法,只能要母亲自己做饭了。

  篾匠以前在我们那还是很吃香的,所以经常一走半年,给母亲送米的事情就只能交给媳妇了。

  女人是很记仇的,等老公走后,送米的时候,总是特意抓一把沙子掺在米里面。开始婆婆以为是晒谷子的时候不小心沙子掉进去了(这也正常),但吃了几次,也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因为怕儿子为难,也不敢做声了,只能默默地去挑了——对于眼睛不好的老人,这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情。

  有一天,婆婆的一个姐妹到她家串门,看到婆婆在挑沙子,就说你家的米怎么这么多沙子,婆婆就骗她说是晒谷子的时候不小心弄的。于是这个姐妹和婆婆一边聊天一边挑沙子,聊着聊着,讲起年轻时受的苦,婆婆忽然泪流满面,不能自已。这个姐妹一下明白了,她是个直肠子,当场就要去骂,婆婆连忙拉住,清官难断家务事,她这个姐妹也只好不说什么了。只能忿忿地指着天说:“我看这天也是没眼的,这都看不到!”

  这天上午天气还很好,下午却忽然昏天暗地,狂风大作,不久,就下起了暴雨——那是夏天,也算正常。雨下得非常急,天上又不停闪电打雷。很多住老房子的人家,怕房子会倒,纷纷叫家人坐在大厅的门口的檐下。这时,他们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闪电总朝着媳妇家的房子闪(她家单门独户,住在聚集区对面,中间隔了条小河),雷也总是在她家房子上空炸。按目击者的说法就是,闪电就没停过,一道接一道。媳妇一方面胆小,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心虚,吓得躲到床底下去了。突然,一声炸响,天上打了个惊雷,响声刚过,只见一个脸盆大小的火球,拖着一根长长的尾巴(黑烟),从天直降,直冲媳妇家屋顶,又听到轰的一声,火球直接穿过房顶,直奔家中去了。接下来的情节似乎有点传奇了,还是按外婆讲的记录吧!火球穿过屋顶,直接把床砸成两半,媳妇的身体忽然被什么力量吸到横梁上,狠狠地撞了几下,头上被撞出了几个大包,然后才掉了下来——奇怪的是一点都没伤到(赣西的读者应该知道我们那老房子的结构,房梁在房子高度的三分之二左右的地方)。

  这么明显的报应来了,媳妇自然不敢再对婆婆不好了。于是又住到了一起,一家人也过得平平安安的。

  这个故事,打雷、闪电、火球直穿屋顶是绝对可信的,因为见证人极多——很多人活了几十岁,第一次见闪电朝一个那么小的一个范围闪,因而全程“观测”。至于后面的情节,也似乎可信,毕竟是老百姓之间口口相传,没有经过文人加工的。

 再讲一个五矮子神的故事

  关于五矮子神的故事,我们那有很多。

  有户人家,单门独户住在山上——以前有几户,后来搬迁了。房子旁边,有一棵青果树——果实类似橄榄,有特殊的味道,我还是小时候吃过,感觉味道味道很好,因此现在还记得。这棵树是非常粗的,要两个人男人才抱得住。一年四季,都苍翠异常,据说,是因为有一个五矮子神家族住在上面的缘故。

  在很长一段时间,住在那的人除了偶尔能看到五盏火光在树上来来往往,听到类似小孩子们玩耍时的欢笑声外,这些快乐的神仙(或者说是精灵吧)和人类没有什么交集。

  乡下人一向敬畏鬼神。青果的味道虽然很好,但住在那或附近的人从来不敢上树去摘,只能等果实完全成熟了掉在地上,才偶尔去捡几颗,也不敢在树下逗留很久。

  有一年,住在树旁的这户人家家里经常出现怪事——刚做好的菜,吃的时候,用筷子一扒,里面居然全是蛆虫,而且全部是鲜活的,不停蠕动。更有甚者,一碗菜(乡下用大碗盛菜)吃着吃着,下面居然是一团大便。一家人异常惊骇,不堪其苦。男主人知道这是得罪了树上的五矮子神了,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于是准备了香烛公鸡,傍晚时分在树旁祷告,请求原谅。这天晚上,一家人都睡了,只听见窗外有人叫男主人的名字,男主人一听这声音,就知道不是邻居,一下子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出声。窗外又说:“某某,你莫怕,我不会害你!以后管好你儿子,莫在竹丛里拉屎(青果树下是竹子)”。

  原来男主人的儿子不懂事,有一天捡青果的时候,在树下的竹林里拉了一泡屎。

  这以后,也就一切正常了。

  十几年后,屋主人的儿子以为这个五矮子神家族已经搬走了——他们确实会迁徙,具体原因就不得而知了。就到青果树下砍了一捆干竹子(枯死的竹子)当柴烧。因为那里一直是禁地,竹子一直自然生长,因而干竹子特别多。屋主人知道后,很不高兴,呵斥儿子把竹子送回去。当年的事情,儿子也经历过,被父亲一说,也有点怕了。但仍心存侥幸,就对父亲说:“以前经常能看到火光,这么多年没见了,应该是搬走了!”父亲想想觉得也是,也就没说什么了。

  第二天下午,父亲去放牛。一进牛棚,发现刚出生不久还在喝奶的小牛不见了。找了半天也不见踪影,心里就纳闷:“要是被人偷了,谁会偷不值钱的小牛而留下母牛呢?”猛的想起前一天的事情,就叫儿子扛了干竹子放回青果树下,并对着树说:“我家这个没用的,图方便在这砍竹子,你们莫怪罪,他也是不懂事!”说完,也没有什么反应。

  小牛也一直没找到,家里人都认为没得找了。谁料天黑的时候,青果树方向传出了小牛“哞哞”的叫声。循声去找,小牛又不叫了,也没发现。正当家人准备回家打算明天再找时,小牛又叫了,叫声却是从青果树上传来的,屋主人用手电一照,发现小牛正趴在距离地面五六米高的树杈上瑟瑟发抖。屋主人于是烧纸焚香,然后爬梯子上去用棕绳把小牛吊下来。

  小牛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伤口,绝对不是大型猫科动物拖上树的,而且这类动物在我们那已经绝迹很久了。至于人,似乎没有谁有开这样玩笑的兴致吧!

  五矮子神有法力,却很少恶狠狠地报复人类,更多时候,只是捉弄一下而已。经常显身,却总是欢声笑语,不令人感到颤栗恐怖,应该是一群善良的精灵吧。我们那有许多雷劈妖精的传说,却从没听说有雷击五矮子神的故事。

  恐怕居琼楼玉宇的天神,还不如自由自在的他们逍遥快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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