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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交通运输部就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10月起,北京、上海、南京、天津、成都、杭州、厦门等多地市陆续发布网约车地方管理办法,向大众征集意见;11月起,各地已陆续实施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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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答记者问
网财经3月15日讯(记者 胡爱善)不知从何时起“打车难”渐渐成为过去时,网络约车的兴起极大便捷了百姓的出行需求。据中国网财经记者观察,不少私家车也加入了到网络约车的行列,然而这些车主并不愿接前往火车站、汽车站等区域的单。究其原因,这些私家车没有合法身份,因为怕警察盘问,平时只能偷偷摸摸拉活,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成为他们眼中的高危区域。
私家车缺乏合法的身份原因是什么?这种偷偷摸摸拉活的状态要持续多久?监管部门又有着怎样的苦衷?在3月14日上午举行的主题为“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就社会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杨传堂坦言:“出租车行业管理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多么大的问题,但是这项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不仅是在我国,即便是在全世界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他举例道,的巴黎、的柏林、的马德里等一些国外的大城市都曾经先后发生了多起游行示威活动,抗议网约车业务引发的行业问题。
监管部门面临的困境
杨传堂总结了我国出租车行业改革存在几个难点。第一难,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主要是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群体的诉求是复杂的、多元的,改到深处就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做好各方的平衡,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杨传堂指出,在有的城市、有的时节、有的司机,大家对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这是客观存在的。当前,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杨传堂说,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这并非设置障碍,主要的目的还是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杨传堂如是说。
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
支持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
各国对网约车如何实施监管,一直争议不断,德国、法国、西班牙、等许多发达国家对网约车持完全禁止的态度,各个州也是有禁有放。
杨传堂表示,此次出租汽车改革正是“互联网+”行动计划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的具体措施。
“我们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可以操作的、可以执行的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更好地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杨传堂强调,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如果改革不能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到全体人民,不能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改革就失去了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因此,此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明确了要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杨传堂说。
对待新生事物不墨守成规
给盈利为目的的私家车以合法出路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在发布会上指出,为保证网约车的服务,必须保证网约车、出租汽车对公众基本服务的要求,所以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在这一点上公众已经达成共识。”
刘小明说,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
“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刘小明指出,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刘小明说,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
“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刘小明说,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刘小明透露。
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刘小明强调:“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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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网约车新规你关心的都在这儿!
文 丨刘珜包括滴滴、uber、易到、神州专车等这些网约车出现以来,身份一直有争议,算黑车吗?能正常上路运营吗?并且,大家也很关心,如果我有私家车,能利用空闲时间做网约车赚点外快吗?今天,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历经了一年多的各方争论后,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以下简称《办法》)。不出一个小时,这个消息就刷爆了朋友圈。不仅滴滴、Uber、易到等网络约车平台陆续发布声明,不少普通消费者转发该消息时也会手动添加“终于”、“胜利”等字眼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评价道:“在全世界范围内,这是首部为‘互联网+’、分享经济立法和正名的法规,体现了监管层对新事物的重视和对分享经济的认可,中国网约车市场将走向规范化。”一波三折打车属于日常生活中的高频行为,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约车已成为不少消费者的出行习惯。但从网络约车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利益冲突。网络约车的合规问题不仅受出租车行业关注,也让网约车司机一直处于尴尬状态。网约车规范的开始,是在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9日24时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6457件。在对多人或多渠道提交的完全相同意见归并后,意见共5008件。对于征求意见的情况,交通部又分别于10月26日、11月10日、11月28日分三次对公众作了发布,特别是大家最关注的一些问题,把A方、B方甚至C方各方的意见都在网上和报纸上进行了公布。尤其是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收集上来的意见建议作了系统梳理,形成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根据报告显示,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巡游车经营权管理改革、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网约车计价器、标识、现有存量过渡等问题是意见较为集中的问题。当然,也是争议较大的问题。在激烈的争议下,当人们一度以为《办法》搁浅时,2016年3月中旬,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召开发布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到了4月底,交通部又传来消息称,《办法》已上报国务院。当时的媒体报道说,“接近交通部人士表示,定稿有一些修改,但变化不大”。言辞之间,似乎网络约车的前景不甚乐观。事隔3个多月后的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突然发布如此重大消息,也难怪会掀起如此大的热度。就连参与过《办法》研讨会的专家也表示,“交通部能够在段时间内做出顺应公众需求的调整,有点意想不到。”新规核心今天的这场新规的发布会时间并不算长,但发布的内容却字字句句牵动着各利益方的心。对于出租车行业,《办法》主要作出了7大方面的规定:1.要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2.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3.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4.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5.鼓励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6.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7.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对于网络约车,政策规定如下:1.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2.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3.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另外,在顺风车使用方面,《办法》指出,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新规之“新”原本在“定稿有一些修改,但变化不大”这一消息的影响下,各界对于《办法》调整所抱的期望并没有很大。但如今正式版发布,对照《征求意见稿》可谓是大有改观。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发布的消息显示,《办法》对“出租车”、“网约车”的行业定位、经营、驾驶及评价体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再赘述。根据第一财经数据新媒体整理,《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的差别如下:&对各方的影响《办法》几经争论和修改,主要原因就在于新旧业态的博弈。如今靴子终于落地,各方都将受到不同的影响。1.对于网约车而言,合法性带来的不只是底气《办法》把互联网约租车的营运权单独拿出来,没有8年报废的规定,而是8年退出网约车运营,这实际上给了私家车继续跑活的便利。熟悉车辆的人会知道,就算是出租车,开到60万公里也很费劲,更不要说网约车了。而且车辆本来60万公里也要报废,8年后车况跑约租车也会被嫌弃,基本没有报废成本。所以,这个政策调整对于那些用自己车干专车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2.私家车兼职会越来越多网约车的合法大大方便了私家车的进入。在《办法》出台之前,专车一直处于政策法规灰色地带,许多专车司机不敢进入火车站、机场等地带,因为这些地方会有专门的查处人员,被抓到的网约专车司机将面临3万元的高额罚款。而且,私家车在干专车之前,车辆必须要注册到有运输资质的公司,司机要和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网约车平台分别再与这两个公司签约。而《办法》对这方面做了重新规定,司机不需要再与平台签合同,而是鼓励更多适合从事这个行业的合同形式出现。3.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变革看上去,网络约车的合法对出租车行业最直接的影响是“奶酪被光明正大地抢走”。不少消费者认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出租行业都处于打车市场的垄断地位,服务差、乱收费等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这个行业的形象和消费者的权益。网络约车合法入场,可以形成竞争的氛围,促使出租车行业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提高。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约车的合法入场的确会分食打车市场的份额,但有业内人士指出,《办法》将车辆准入的审批权交给出租车管理部门。也就是说,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城市都要被出租车管理部门管理。从乐观的角度看,这可以达到出租车与网约车相互钳制的作用。4.消费者享受的“低价”、“补贴”将会大大减少网络约车兴起之时,靠着“低价”、“补贴”迅速打开了市场。但经过两年的时间,不少消费者渐渐感觉到:网络约车已经不在那么便宜。比如从西二环到首都国际机场,出租车收费在135元左右,而网络约车的价格也基本是这个价。如果说这是由不同时间不同路况造成的,那么,《办法》中如今明确规定,网络约车不得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强调让网约车与出租车之间的竞争回归到正常市场环境。这也就意味着,网络约车平台的“低价策略”很可能逐渐消失,“优惠”将大大减少。不过,也应该看到,一旦打车市场各平台形成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竞争模式,最终受惠的还是消费者自己,毕竟服务质量与安全挂钩,安全高于一切。5.网络约车平台将更加便利化、规范化《办法》中指出,网络约车平台今后将不再需要全国各地注册登记,只需在省级城市一次注册,就可全国范围经营。这意味着,在共享经济的深入发展下,新政策给予了网络约车平台更大的便利,更加重视这些平台轻资产的特性。同时,新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这就促使个平台经营者必须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竞争核心,不能再仅靠“烧钱”来圈市场。最后,来看看关系最密切的网络约车平台怎么说,以下为各平台回应部分原文:滴滴出行:网约车合法是国家对发展分享经济的肯定和鼓励今天,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倍感鼓舞,我们相信,这亦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网约车监管是世界级难题,《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照顾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要。《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采纳了包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出行企业的意见建议,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在对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取消了8年报废的规定,改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暂行办法》还删除了原先的数量限制条款,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在过去的4年里,创新业态的“互联网+”分享经济深刻改变了我国出行行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城市的打车难等问题,也为城市交通变革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网约车目前只承载了中国每天城镇人口出行需求的1%左右,未来还有巨大发展空间。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今天同时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坚持转型发展,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利益,鼓励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我们也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分享出行的价值就在于高效盘活调配闲置资源,解决出行的潮汐问题。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暂行办法》和《指导意见》只是开始,我们相信,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让今天蓬勃兴旺的出行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和转型升级,以满足数亿群众改善出行的需求,让城市交通更美好。嘀嗒拼车:交通部正式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嘀嗒拼车倍感鼓舞!拼车再获政府鼓励,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今天下午3时,交通运输部在国新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下,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按照“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性出行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为促进分享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以及合乘者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对此,作为共享互助出行的倡导者嘀嗒拼车方面表示,嘀嗒拼车一直以来都是绿色消费和共享经济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的嘀嗒拼车是重大利好,嘀嗒拼车对此表示倍受鼓舞!并对共享经济理念下互助出行的广阔未来充满期待。中国优步声明中国优步非常荣幸地与社会各界一起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我们今天正式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起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使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网约车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的选择,该暂行办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优步是一家由中国资本参与、本地团队经营管理、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便捷出行的本土移动互联网公司。优步符合暂行办法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我们目前已在超过60座城市提供出行服务,预计到今年年底,我们的产品服务将覆盖超过百城。优步将坚决贯彻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我们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优步将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注服务用户的理念,致力于让城市出行更美好。神州专车关于网约车新政出台的声明今天下午,《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神州专车对文件的出台表示欢迎。在此次政策制定过程中,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充分听取了包括神州专车在内的各方意见建议和发展诉求,体现了国家鼓励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文件的出台,对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神州专车将严格按照网约车监管政策要求,继续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延伸阅读重磅!网约车新规出台,身份合法了,私家车也能入伙,你关心的都在这儿文 丨刘珜本文选编自微信公号:北京青年报,ID:beijingqingnianbao包括滴滴、uber、易到、神州专车等这些网约车出现以来,身份一直有争议,算黑车吗?能正常上路运营吗?并且,大家也很关心,如果我有私家车,能利用空闲时间做网约车赚点外快吗?今天,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今天下午三点,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个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身份合法新规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私家车符合条件可以做网约车新规明确表示,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具体车辆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8年报废改为按里程报废新规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此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网约车公司和兼职司机均表示,八年报废会让大量的兼职司机推出网约车市场。兼职司机也是“自由身”新规规定,网约车平台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这意味着,兼职司机也是自由身,不影响本职工作。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与驾驶员是经济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出租车经营权将向无偿有期限过渡新规规定,出租车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这意味着,一些城市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有望下降。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新规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但网约车平台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顺风车可以开吗?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新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但需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这些争议条款有改变核心解读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正式出台的新规,与去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这些有争议的条款上,做了较为妥善的调整。关键词:8年报废此前,互联网“专车”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就意味着需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北京普通巡游出租车报废年限为6年。去年10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多家专车公司表示,报废年限会将大量的私家车拦在门外,专车平台上的车辆将大幅下降。此次出台的新规结合了车辆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关键词:劳动合同专车司机需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很有争议的一条。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大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薛兆丰曾表示,专车司机与网络平台之间并不是劳动与雇佣的关系,非要签劳动合同,就好像让淘宝跟六百万电商来签劳动合同一样。去年新规发布后,滴滴公司对此表态,建议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滴滴平台上75%的司机每天接单数不超过4单,属兼职性质,作为社会化力量补充,有效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帮助解决了打车难问题。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让百姓重新面临打车难的问题。修改后,兼职司机仍可以保持“自由身”,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关键词:县级市报备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当时表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约租车平台,需要按照其经营地域范围,逐个进行县级政府的审批工作,工作量之大,效率之低,困难程度,可见一斑。新规要求,优化平台公司经营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网约车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新规于11月1日开始实施,想赚点外快的司机早点准备起来吧坐网约车的人也可以放心了你坐的不是黑车扩散周知!智客君福利还有什么比一本好书更适合妙语如珠的你?留下你的精彩评论即有机会获得智客君每周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图书。感谢中信出版集团为智客君提供5本下图佳作,以及10本知名经管类书籍赠予热心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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