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工人 86年企工(三)四级正是什么工人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第六章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第六章
我有更好的答案
jpg" esrc="http://h。第三十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责任和权力.com/zhidao/pic/item/32fa828ba61ea8d3aa1e15df5822.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a href="http://h.hiphotos./zhidao/wh%3D600%2C800/sign=0daef0ea4cfbfbeddc0c3ee/32fa828ba61ea8d3aa1e15df5822.baidu,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组织管理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由企业负责管理;在待业期间,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h./zhidao/wh%3D450%2C600/sign=544e2c15f036afc30ec7f2/32fa828ba61ea8d3aa1e15df5822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劳动合同制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最新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
最新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企业应当为原临时性用工补交养老保险吗?退休临时工现有补买养老保险政策吗?临时工养老保险怎么规定的?本文提供年最新企业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最新企业临时工补缴养老保险规定和流程。临时工养老保险是什么临时工养老保险是针对临时工人推出来的一种养老保障。自新劳动法实施以来,为了保障外来工的切实利益,已经取消临时工这一说,雇佣单位也一定要按照规定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临时工养老保险仍难保障。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全文第一条 为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临时工年老后获得物质帮助的权益,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城镇户口的临时工和农村户口在常年性、技术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临时工。第三条 实行临时工养老保险办法,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用工需要,分期分批进行。技术、管理骨干,可优先实行。第四条 企业与临时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有养老保险的内容。第五条
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第六条
缴纳养老金可由银行采取委托收款的办法,转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工养老基金”专户。养老金应按期缴纳。逾期不缴者,每超过一天加收应缴纳金额1%的滞纳金。养老金应如实缴纳。违反者,除如数追缴外,加罚应缴纳金额的1%。滞纳金与罚款并入养老金。第七条 存入银行的养老金,按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养老金不征税。第八条 各地、市、县从统筹的养老金中提取5%做为管理费(其中0.5%交省)。提取的管理费不征税。第九条 建立《临时工养老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制度。《手册》样式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手册》包括临时工工资收入,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金金额、年限等内容。临时工工作期间,《手册》由所在单位填写、保存;辞退、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由临时工本人保管,再被招为临时工后,仍可继续使用。临时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将《手册》交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并据此办理退休手续,换发退休证,凭退休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第十条
临时工按规定辞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在本省范围内异地又当临时工时,必须同时通过原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金的转移手续,前后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临时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将临时工养老金及其利息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第十一条 临时工的退休年龄,男为年满六十周岁,女为年满五十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其它有毒有害工种的,可以提前五年退休。第十二条 临时工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照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发给退休金。第十三条
缴纳养老金满十五年的,按月发给本人工作期间最后五年月平均标准工资的60%。缴纳养老金超过十五年的,从第十六年起,每满一年加发1%。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它有毒有害工种的,按其实际从事这些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再增加0.2
5%。退休金的最高标准和最低保证数与同等条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费标准相同。第十四条 缴纳养老金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月发给本人工作期间最后五年月平均标准工资的40%。退休金的最低保证数,与同等条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费最低保证数相同。第十五条
缴纳养老金不满十年的,发给一次性退休金。缴纳养老金每满一年发两个月的本人工作期间月平均标准工资;缴纳养老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发一个月;缴纳养老金不满半年的发半个月。领取一次性退休金后,养老保险关系即告终止。第十六条 按照第十三、十四条规定领取退休金的城镇户口的临时工,其医疗费和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等,参照劳动合同制工人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按照第十三、十四条规定领取退休金的农村户口的临时工,每人、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费,死亡后发给适当的丧葬补助费。具体数额由省劳动行政部门另行规定。第十八条
临时工被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或劳动合同制工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被招为临时工的,其前后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计算。达到退休年龄时,其最后一次工作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待遇按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理;其最后一次工作为临时工的,养老待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临时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由医院证明,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所需费用,在到达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前,由所在单位支付,并由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金;到达规定退休年龄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第二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的城镇户口临时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劳动人事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临时性用工补交养老保险政策根据鲁劳社函(号文件 关于企业原临时性用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您的这种情况时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其中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在此之前企业使用的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临时性用工未缴费的,其中符合《山东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1990年省政府令第10号,以下简称省政府第10号令)规定的临时工,应按省政府第10号令关于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临时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补缴;不符合省政府第10号令规定的临时性用工,可从《劳动法》实施之日补缴。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您参加工作时,是符合省政府第10号令规定的临时性用工,单位就应该从参加工作时即1993年开始为您补缴养老保险。如不符合规定,单位应从1995年开始为您补缴养老保险。具体补缴数额由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临时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即使补办了养老保险也无法和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一样在退休后每月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他所补交的养老保险会在他年满60岁时候一次又一次发给他,因此社保机构一般不会为其补办养老保险。前一篇:后一篇:
热门资讯热门关键词热门计划热门产品账号(邮箱/学号/手机号)
公司有名女员工,患上精神分裂症,不发病的时候很正常,公司想跟她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是:
1、与此类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适用哪些条款;
2、因为病情的特殊性,公司方跟她沟通存在困难,怕她想不开,病情加重,目前家属要带她去复查,她都不肯,执意每天来公司上班。
班级成员才可以发表评论哦~ 请先或
精神******症病人如果在病发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患有精神病,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和1995年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对〈关 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 复函》的规定,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如果已超过试用期,则要依据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及1995年劳动部发 布的《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的通知》给予一定的医疗期。依据1994年劳动部办公厅 印发的《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的规 定,对在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 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工作,不得因 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未治愈,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规定提前通 知,并给予经济补偿。
附: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文号】劳办发[1995]1号
& &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制问题的请示》(浙劳仲[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办发[号文的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 & & & & & & & &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
( 劳办发[号)
辽宁省劳动厅:
  你省丹东市劳动局《关于卫生部、民政部、******部、中国残联[1992]残联康字第92号文件效力问题的请示》(丹劳裁字[1994]86号)收悉,对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函复如下:
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继续执行劳动部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今后,随着全国精神病康复方案的实施,作为扶持残疾人的政策,对精神病患者医疗期满能从事工作的,应由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上述意见请转告丹东市劳动局。&&&&&&&&&&&&&&&&&&&&什么是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什么是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南京劳动栏目关注:
【音频】外国人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
主讲嘉宾:邢洋律师
关注法邦网
收听专家音频讲座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二、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招聘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 年(或____ 个月),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第二条 试用期限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第三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第四条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第五条 劳动报酬(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 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第七条 劳动保护。(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办法。(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二) 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三)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二)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 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 元。(二) 甲方违反和劳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三)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 元。(四)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 年 月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按( )解决:(1)依法向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 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
延伸阅读: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
一、关于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在就业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关劳动合同要知道一下几点: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对此不了解,劳动者的利益就可能被企业侵害而不自知,若出现此种情况,劳动者可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栏目
关于什么是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的推荐内容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咨询
南京劳动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业知名的劳动争议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咨询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案例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资讯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相关专题
劳动合同范本热门专题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合同,集体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劳动用工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模板,劳动协议等范本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民合同制工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