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制度民主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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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工作法”精准识别贫困户
【日期:】 【来源:通江县扶贫移民局】 【阅读
――关于通江县精准识别贫困户的探索与思考
“谁是贫困户?如何识别?”针对村民实际收入无法清楚掌握、贫困户识别难的现状,通江县扶贫移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习总书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指导方针,依据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抓住全市在唱歌乡方山坪村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的试点工作契机,探索建立了贫困户精准识别“十步工作法”,确保了符合实际、群众决策、规模适度、透明公开、对象准确,为后续的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步工作法”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宣传发动:扶贫攻坚是贫困地区的头等大事,要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是第一道“关口”。贫困户的识别工作事关农村发展与稳定,政策敏感性极强,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上访、集访,甚至是群体性事件。为此,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首先要在宣传上正确引导、把握好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通讯网络、宣传标语、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新阶段扶贫开发纲要、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2013年底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等值扶贫标准、县域贫困状况及发展要求、村内实际及发展趋势等。
第二步普遍调查:普遍调查是确定规模的前提和依据,只有进村入户,逐一走访,才能了解村情、社情和民情,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通过查看基础设施、住房环境、产业发展现状,拉家常了解其家庭种养、劳务、经营及其他收入,用表册去记录他们的生产资料、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愿望,为规模控制建立依据,为精准帮扶及贫困村的确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步规模控制: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以村级人均纯收入为主,充分考虑海拔高度、交通水利设施、人均耕地面积、村民住居环境、整体贫困程度及已开展项目扶持情况,乡(镇)商县扶贫移民局合理确定该村贫困发生率、本轮贫困人口扶持规模,并初步划分到社。
第四步农户申请:在宣传发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鼓励贫困户丢下思想包袱、放下“面子”自主书面申请,同时引导家庭经济基础较好、收入较高的群众不要“凑热闹”,告知整家外出人员自主报名申请(可电话申请)。
第五步群众评议:以社为单位召开群众会议,按照初步划分到社的贫困人口数量,要求群众客观公正评价,体现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实行倒排序,最困难的户排第一(五保、孤儿、无劳动能力户除外,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扶持),依次类推。确定第一至贫困人口数量临界的户为初步对象。
第六步初步公示:按照群众评议的贫困户初步对象,实行倒排序进行初步公示。公示范围:全村各社初步遴选的贫困户对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贫困主因、收入概况;公示地点:社内交通要塞、集中院户区、人口密集区,村级办公阵地、村人口密集区;公示时间:7天;公示要求:强调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反映,包括认为该纳入未纳入的对象,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第七步听取意见:驻村工作队负责采取开门纳谏的方式,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倾听广大村民对群众评议确定的初步对象、初步公示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第八步深度核查:驻村工作队协同村“两委”,对听取意见环节中反映的问题归纳梳理之后,进行深度走访核查,特别是反映的未进入名单人员比已进入名单(参照对象)更贫困的问题,要深入了解,进行比对,确定拟竞争人员名单。
第九步民主评定: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由村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先集中商讨将每个社最困难的1―3户直接纳入贫困户名单(避免因这些户经济基础差、人际交往窄、认可度低被漏选),再组织上述人员及初步对象、拟竞争人员参加的民主评定会,然后由拟竞争人员及参照对象先后陈述理由,再进行民主投票,按照村内平衡、规模不突破原则确定贫困户对象,宣布纳入本村贫困户名单。
第十步公示公告:将民主评定环节确定的对象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告,公告地点除初步公示区域外,乡镇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公告,县级在扶贫移民局网站。实行一户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簿,县扶贫移民局负责联网信息化管理机制建设。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管理架构上实现了“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贫困户精准识别领导小组,组建专班,落实专门经费开展此项工作,县扶贫移民局与唱歌乡政府共同主导,驻村工作队和村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二是业务指导到位,市扶贫移民局调研指导,县扶贫移民局全程指导;三是宣传发动群众到位,以户为单位知晓面达到了100%;四是执行纪律规定到位,做到严守纪律,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五是监督到位,引入了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参与关键步骤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范运作。
2、贯彻实施上做到了“五个结合”。一是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一事一议”相关规定,将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结合贫困村识别工作,开展村情社情民意普遍调查;三是结合对村民的住房环境、产业发展现状、基础设施、种养劳务等综合收入调查情况与陈述,完全由村民决策票决贫困户名单;四是结合生产资料、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发展愿望,建立表格化管理渠道;五是结合稳定风险管控,畅通诉求渠道。
3、取得的成效。通江县唱歌乡方山坪村通过“十步工作法”历时28天,精准识别出贫困户53户188人,该村贫困发生率为24.67%,群众对评选的贫困户对象没有任何异议,认为这种方式操作规范、公开透明、科学合理,村民集体决策评选出来的是真正的贫困户、最需要扶持的对象。
三、基本经验
我们通江推行的&“十步工作法”精准识别贫困户是对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一种细化、规范和创新。回顾总结,取得了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一是采取村民集体决策,助推扶贫走上法制化轨道。乡镇审核和县扶贫移民局复审都属于程序性的,目的不是要去决定“谁是贫困户”,而是在于发现选择的贫困户准不准、村民有没有异议及异议的处理,达到稳定与平衡的目的。既然乡镇和县扶贫移民局没有法定的决定权,在规模控制的前提下,“村民集体说了算”,把决定权交给有法定权利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一事一议”程序,通过群众评议确定初步对象并初步公示,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深度核查,竞争陈述的基础上村民代表等人投票表决,将评定的过程上升到法定程序,过程中体现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集体决策、群众公认,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畅通“异议”解决途径,切实开展“民心”扶贫。我们的做法是将贫困人口划定到乡镇,乡镇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商县扶贫移民局划分到村,实行规模控制。在群众评议、初步公示的基础上,群众有意见怎么办?专门建立了听取意见环节,畅通诉求渠道,再通过深度核查、竞争陈述、投票表决来取舍。不仅能强化对比、晓之以理,更是达到程序化解决“异议”,使没有被评上的户(特别是与评上了的条件相差不大的户)能遵守规则、无怨言。能及早发现矛盾与问题,实现在村内消化解决,在规避稳定风险的同时,符合群众意愿,把扶贫开发项目建成“民心”工程。
三是确保“特困户不被漏掉”,真正体现对象精准。当前的农村,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同志大多外出,留守群体以老人、妇女、儿童居多,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较缺乏,加之农村是个“人情社会”,感情大过法的认知源远流长,容易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加之被评出的对象将享受一定政策扶持,即所谓的“好门子”,如果对特困户的评选不采取特别措施,真正的特困户因经济基础差、人际交往窄、认可度低等方面的原因极有可能被群众漏选,所以我们的办法是直接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每个社选定最困难的1―3户直接进入名单,严防特贫困户被评漏掉,从而体现对象选择精准。
四是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为精准扶持奠定坚实基础。“第二步普遍调查”貌似与我们的精准识别没有太大必然联系,但实际我们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面大,基础设施较差、公共服务缺位现象普遍存在,通过普遍调查,全面走访群众、了解村情社情民意、了解贫困户的发展愿望,体现了对群众的关心关切,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精准帮扶和贫困村的识别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引入了第三方监督,确保监督到位规范运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参与关键步骤(第三、五、六、七、八、九、十步),并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基层干部不徇私情、参评对象不拉帮结派、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结果群众公认,从制度层面保障了规范性、严谨性、合法性。
综上,我们认为“十步工作法”具有逻辑较为严谨、程序比较规范、可操作性较强的特点,能合理控制规模,能有效监督、保障阳光运作,能充分体现村民决策、群众公认,能切实找准贫困对象,能有效防范稳定风险。
以上是我们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与感悟,期待对全面推行精准扶贫发挥一定的启迪、借鉴和推广作用,供参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全县全面开展精准识别的过程中,我们将更加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弥补完善“十步工作法”,使其更具针对性性、简便性、可操作性;二是表格化设置更加科学,更具广泛性、可推广性,能更好的反映贫困状况、发展愿望;三是切实开展好业务培训,使乡镇领导、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深刻理解,便于具体操作;四是与相关乡镇、部门搞好协作配合。&
(作者系通江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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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保山市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保山实现新跨越,争当扶贫攻坚工作排头兵,根据《云南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云贫开发〔2014〕18号)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4〕59号),结合保山市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对全市346986名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个贫困乡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思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使所有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精准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逐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接入全省、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对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开展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根据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县(区)、乡镇、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结果和对象相衔接,推进精准扶贫到乡到村到农户。
(1)贫困户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人口的调查摸底,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确定346986名贫困人口,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做到户有《扶贫手册》,市、县、乡、村有接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到“四精确”,即精确识别贫困对象、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一县一档、一乡一簿、一村一册、一户一卡”。
(2)贫困村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村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07个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3)贫困乡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乡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3个贫困乡,填写《贫困乡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2.信息化建设。按照扶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上联全国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贫困县乡村的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
(1)建立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贫困户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监督。每年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建立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村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3)建立贫困乡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乡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4)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上下之间,扶贫系统内部,扶贫系统与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数据资料,使其明确扶持对象,掌握着力重点。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定点挂钩扶贫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15〕5号)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单位定点挂钩、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乡、贫困村实行挂钩帮扶全覆盖。
1.实行挂村联户工作制度。市级确定132个单位定点挂钩扶贫132个贫困村,其余75个贫困村由各县(区)补充安排。市级各单位按照在职市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村、结对5户贫困户,市级单位主要领导挂钩2个贫困自然村、结对4户贫困户,其他处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自然村、结对3户贫困户,机关干部职工结对1—2户贫困户的要求,对贫困村进行定点扶贫、对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各县(区)要制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到村、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工作方案,确保建档立卡的207个贫困村全部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
2.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把挂钩扶贫工作队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常务书记(主任)、挂职副乡(镇)长等工作力量,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考评。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每年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
3.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通过3—5年的帮扶,使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4.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并向社会通报。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立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工作机制。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瞄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坚持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七个到村到户”,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扶持。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的组织、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定点扶贫全覆盖,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及定点挂钩扶贫的帮扶力量,制定统一的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办法,安排驻村工作队。把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市、县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引导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参与定点帮扶,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村干部、扶贫能人以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定点帮扶长效机制。
2.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把扶贫开发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贫困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着力打造集“产、加、销”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扶贫体系。坚持规划到村、工作到户、因户施策、责任到人,扩大农户参与、选择扶贫项目的自主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培植短中长相结合的支柱产业,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
3.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对农村年轻一代着力加强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对留守人员着力培育产业增强发展能力推动脱贫。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加强农民适用技术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农民经纪人。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做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好营养餐计划,千方百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4.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抓住中央和省加大支农力度的机遇, 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资金,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根据家庭收入情况、人员构成,合理确定建房面积,逐村逐户建立档案,统一规划建设农村居住区,让住房困难农户真正受益。
5.易地搬迁到村到户。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农民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稳妥,稳扎稳打,让每一户搬迁群众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6.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以片区开发、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为抓手,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村以下延伸,加快形成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道路,安全清洁、保障有力的饮用水,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住房,安全可靠、经济实惠的用电,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的村寨。
7.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建立到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有贷款意愿、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还贷能力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性,加强监督管理,真正惠及贫困户。
(四)加快推进特困片区发展。坚持片区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对特殊贫困片区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贫困聚集区。
1.开展深度贫困片区攻坚。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位于县(区)、乡镇结合部的枯柯河流域片区、石漠化片区、边境少数民族片区和龙川江下游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保山扶贫开发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将上述4个深度贫困片区作为区域扶贫开发和落实精准扶贫的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对象与扶贫措施有机结合的整体性、区域性扶贫攻坚模式,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集中市、县(区)、乡各级力量打好深度贫困片区综合开发攻坚战。
2.对布朗族聚居区进行重点帮扶。施甸县摆榔、木老元、酒房、姚关和昌宁县卡斯等乡镇的布朗族聚居区,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典型代表和缩影。要以整乡、整村推进为抓手,以云南中烟公司、西安交大定点帮扶和沪滇合作为主体,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合力进行重点帮扶,把布朗族聚居区建设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五)着力实施六大扶贫项目。扶贫项目要率先实现精准投放、精细管理,把项目、资金与建档立卡对象紧密联系起来,在坚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的基础上,突出专项措施扶贫到乡到村到户,实施“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技能培训、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安居工程”六大扶贫项目。
1.整乡推进筑平台。整乡推进项目要实现对23个建档立卡贫困乡的全覆盖,用6年时间分期分批扶持,每年实施一批。以整乡推进为平台,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各项资源,着力加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素质能力、服务体系、生态环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大会战,基本解决贫困乡的脱贫发展问题。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扶持与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相关的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并明确减少扶贫对象的比例。
2.整村推进打基础。整村推进项目要实现对2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用6年时间分期分批扶持,每年实施一批。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纵向延伸到组到户,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和力量,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专项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扶持与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相关的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并明确减少扶贫对象的比例。
3.技能培训拔穷根。按照“扶贫重扶智”的思路,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增收致富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上海经济合作的优势和作用,做实做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为重点,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劳动力培训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
4.产业扶贫换穷业。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以连片特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带。结合贫困乡村的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产业扶贫资金、到户贷款和互助资金,重点扶持发展林果、林下、养殖和乡村旅游等辐射带动强的长效增收产业。产业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互助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5.金融扶贫增投入。发挥好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增加金融扶贫投入,有效破解资金不足的矛盾。建立精准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化解信贷扶贫风险,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立信贷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及正向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重点解决好贫困群众的住房、产业、教育和治病等突出需求,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性和收益率。扶贫到户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安居工程治穷窝。以加快推进城镇化为契机,以扶贫安居工程和易地搬迁为引领,整合各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动员广大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积极投资投劳,尽快改变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扶贫安居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专项扶贫与建档立卡紧密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抓好六大扶贫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易地搬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老区开发建设等专项扶贫工作。扶贫项目、资金要以346986名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个贫困乡为对象,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同步解决深度贫困片区和布朗族聚居区的贫困问题。
2.行业扶贫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精准扶贫对象为依据,以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片区和布朗族聚居区为主战场,发挥各自优势,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组织实施好乡村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科技教育、健康服务、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程。
(七)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依靠中国扶贫网、云南扶贫网、滇西开发网、保山市扶贫办门户网,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
2.完善社会扶贫帮扶形式。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鼓励引导定点扶贫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参与主体,到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明确到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位有效,帮扶效果可持续,确保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
(八)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1.完善制度。配合省级完成好对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业绩考核工作;把扶贫工作绩效纳入市对县区、部门综合考核的内容,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落实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全面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奖惩机制,实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2.强化措施。把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与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衔接情况、动态管理和减贫效果等作为考核扶贫工作成效、工作水平的主要依据和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与业绩考核、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一切工作围绕贫困乡、贫困村,一切措施针对贫困户和贫困群众,帮助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充实县乡两级扶贫部门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同时,要统筹做好各园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市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办,配备扶贫专干,负责建档立卡、数据监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督促、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逐部门分解落实责任。扶贫部门要抓好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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