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土地建养殖场 土地 申请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旬邑一生猪养殖场违法占地
&来源:陕西农村报&&&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国道边的农田里建起了两层二十四间管理和生活用房,这样的事就发生在实施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的旬邑。虽然,该县国土局制定有《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及《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情况报告》,但11月7日记者将采访调查情况反映给该局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没发现&、&还没接到过反映&。
  农田里建起二层楼
  11月6日,记者在旬邑县湫坡头镇散集村村头211国道南边的一大片地里看到,二十四间坐西朝东的两层楼房,一条水泥路面已经硬化,几名工人正在修砌围墙。距办公生活区以南不远的地里,则建好了五排红砖蓝瓦的猪舍。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养猪场是陕北一个老板投资兴建的,从今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租用了散集村60亩农田,租期30年,每年付租金300元至500元不等。&你看,这片地是最好的地块,就在国道边,交通便利。养殖场看上这个地方了,村干部反复动员做工作,我们才同意租地给他们。当初说的是全部盖简易房,以后不搞了还可恢复耕种,但现在他们却硬化路面,同时还盖起了两层楼房,以后咋恢复耕种啊?&记者采访时,几位村民还误以为是来给他们交占地租金呢,原来该养殖场至今还没给村民兑付租地费用。
  位于散集村的这个养殖场名叫旬邑海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种猪饲养基地。据称,该公司将是旬邑最大的一家养猪基地,该基地的建设得到了县政府和镇政府的大力支持,记者在湫坡头镇政府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县上的领导检查旬邑海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建设工作时,要求抓紧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善内部设施、进行道路硬化和围墙建设,并对场区进行绿化、美化,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对生猪养殖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全力支持;农业局要给予政策资金上的支持;镇上要督促抓好建设工作,配合解决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力争按期高标准完成养殖场建设任务&。
  记者发现,这则报道里还附有两张图片,其中一张就是领导检查该养殖场建设的场面,其背景赫然就是已经建起的两层二十四间楼房。水泥道路和两层楼房属永久性建筑物,这就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如需永久建筑用地,应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用地手续还没有审批
  那么,海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租地建管理和生活用楼房,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占用的是否为基本农田?记者就这些问题来到湫坡头国土所采访了王所长。
  记者:散集村的养殖场用地是否属基本农田?
  王所长:已经调整过了,属建设用地。
  记者: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
  王所长:手续早就报到国土局了,应该审批了。
  10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县国土局进一步了解情况。耕保股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养殖场的用地规划都是一般农田,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当记者要求查看基本农田规划区域图时,他则不愿提供。这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说,养殖场占用一般农田搞建设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只需在县国土局备案审查,但只能建一层简易房,如果建二层以上的楼房就不允许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他听了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后说,散集村那个养殖场建设用地手续已经报上来,目前还没审批,即使批了也只能建一层简易房,&现在他们已建起了两层办公楼房,那就是违法的,不过这个情况不属我们股室管,我们只管审批,违法查出后由监察大队负责。&
  占地行为没有被发现
  据了解,早在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这份文件明确规定:&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文件同时要求:&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依据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的规模化养殖项目批复,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协调用地选址,并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2009年,该县国土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旬邑县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畜牧产业化健康发展,及时纠正个别养殖户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盲目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以及借机圈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扰乱农村土地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据国土资发[号文件又下发了《关于畜禽规模化养殖有关用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旬国土资发(2009)64号),进一步重申了有关畜禽用地管理政策。
  然而,即使有严格的政策规定,旬邑海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然未批先建,违法占用农田建起了二层楼房,并且硬化了路面。那么,该县土地执法监察为何放任不管?
  对此,该局政秘股马股长经联系监察大队负责人后告知记者,他们至今还没发现此情况,下面也无人向局里举报反映,他表示将把情况报告给局领导,尽快派人前去查处,并将结果反馈给记者。&就在国道边的农田里,二层楼房很明显,为何当地国土所就发现不了?&国土局制定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又是如何落实的?记者对此表示质疑。马股长解释说,平时国土所和监察大队的人很忙,加之地域大,难免对一些违法现象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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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滩涂养殖场建豪华别墅,村民致电投诉没人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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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美宅村的余先生正在为原村长余树杰非法强占村民滩涂养殖地建别墅防波堤烦恼。对于此事其曾多次致电饶平县海监股,海山镇渔业办,但反映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据介绍,余树杰担任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将集体原有养殖虾池填成别墅用地,其所建别墅原为村里集体海难围海建造起来的虾池,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余先生称,政府人员多次以领导不在为由迟迟未做答复。
& 据悉,该事所处位置在美宅金源学校大门东面,即原余树杰对虾养殖场(始建于1986年)。对虾养殖场东面石堤下是余先生家蛤场,该场在1991年原村管区实丈存档,面积3.92亩,房屋建筑物在金源学校东面,距离滩涂约100米。
& 然而,余树杰称对虾养殖场石堤在2013年台风&天兔&中被潮水冲崩,潮水进入村中。石堤修复过程中,由于堤脚地质较软,堤脚向外挤出,损坏蚌场,只得在外围筑建防波堤。
& &日县海监股,海山镇渔业办、美宅村委会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称,尚未发现余树杰存在占用海滩涂建造别墅,而是在原有虾池石堤向外围筑建防波堤。县海监股,海山镇渔业办、美宅村委会经讨论研究,决定余树杰的原虾池堤围退回原来位置,与相邻堤围对齐成一直线。并且同意余树杰保留现有石堤的下半部份作为防波堤之用,但必须将现有的堤围拆除一米的高度。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协商,损坏蛤场由余树杰平整,损失蛤苗,由余树杰私下理赔人民币3800元。
& 对此余先生表示强烈不满,&几亩大的虾池改成平地建起了别墅那么大的房子在那里难道相关部门都看不到吗?现在都是平地了还那来的虾池,各部门相互包庇,弄虚作假。希望市领导能够明查。&
& 日,余树杰与余秀银因蛤场地界限产生争议,余秀银到余树杰的住宅区内找其理论,后来与余树杰的老婆陈某、其儿子发生纠纷,出现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V不同程度受伤,海山镇边防派出所依法将案件受理并委托饶平县公安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发生冲突等人的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其妻、其子二人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余秀银面部及右上肢软组织划(裂)伤损伤程度&达不到轻微伤。余先生告诉记者,一个60岁的伤残老人是被几个年轻人殴打而不是像公安局称的肢体冲突。
& 该名老人对伤情鉴定提出怀疑拒绝签字。在要求重新验伤的情况下,派出所以超过时间为由拒绝。(小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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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建房子问题应该找什么部门啊!我们家是4代住在3间房子!我就想知道投诉找是找哪个部门 ?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
农村土地属于乡镇,要向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根据家庭人口可以缴纳相应费用取得宅基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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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强制拆除1宗违法占地建设的养殖场
& & & 为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打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近日,在县委书记王雄的现场指导下,光坡镇政府联合县公安、国土、城管、联防队等部门对光坡镇妙景村委会章宪村的陵水丰正养殖有限公司占用4.3亩基本农田建设的养殖观赏鱼场进行了强制拆除。出动了60余人和3台挖掘机、4辆拖拉机等,对该公司违法建设的约1500平方米养殖水池进行了强制拆除。 &此次行动对宣传农村依法、合理使用土地,遏制违法用地行为,震慑违法用地分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陵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李锦锋)
陵水触屏版男子非法占用耕地建养羊场获刑6个月|养羊场|非法占用耕地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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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占用耕地建养羊场获刑6个月
非法占用耕地 漫画 牛力
  耕地不得随意用作其他用途。大量毁坏耕地,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男子张,阳曲县农民。张一直想搞养殖,苦于没有手续也没有养殖场所。2012年10月,张找到阳曲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岳协商,想用岳的养殖手续开办养殖场。取得岳的授权后,张开始寻找养殖场所。
  几经选择后,张租用了本村村民的6亩玉米地,开始筹办养羊场。张对地面进行了硬化,还在地上盖起了羊圈和房子。养羊场很快就建了起来,可是这一切并没有经过国土部门批准。去年5月,养羊场开始投入使用。
  3个月后,张利用耕地进行养殖的情况,被国土部门发现。经国土部门鉴定: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建养羊场的行为已造成基本农田6亩被毁坏,无法耕种。
  案发后,张态度积极,将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并对耕地进行了复垦。目前,之前被张租用的土地,已经达到了耕种的条件。
  法院认为,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耕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张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原标题:耕地上建起了羊圈搞养殖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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