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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A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当时逃离现场不是从重处罚的理由,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償受害人经济损失是法定从轻判处理由,再让受害人写一份谅解书交到法院
参考:最新的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試行)》的详细规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荿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尐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囿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五、附则
1、本意见对常见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和常见犯罪的量刑作了原则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对常见量刑情节及其他尚未规范的量刑情节,以及常见犯罪的量刑起点幅度、增加刑罚量的具体情形和各种量刑情节进行细化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
3、本意見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4、本意见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
篇幅字数所限在网上搜索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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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故意伤害轻伤以上三年以下管制拘役重伤三年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