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为什么会受到2015浦东高三政治二模迫害?

浦志强:有感于重庆辩黑律师伪证被抓
&&&&据新华网12月13日电讯,承办重庆打黑案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昨日被重庆市公安机关拘留。据介绍,&检举人&龚刚模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和贩卖、运输毒品等重罪,罪名成立难逃一死,除非刑讯逼供被证实且致证据排除,要想活命就非得有重大立功情节。龚刚模本人的不惜检举律师,大抵出于免死求生的本能。&&&&鉴于刑讯逼供的普遍存在,单说龚刚模在这场打黑风暴中,一定没有受过任何刑讯或变相刑讯,我还是不敢轻易相信&&这要当局举证自证清白。至于龚某是否真被吊打八天八夜以至大小便失禁,则属枝节问题,因为凡经刑讯或变相刑讯取得的证据,一经证实都应定罪时予以排除。&&&&因而我认为,龚某的主动&揭发&正为其设法脱罪的律师,可能有三种原因:&&&&一、李庄确实撺掇他编造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并帮其与他人串供,而龚某经过坐牢教育,觉悟恰恰被大大地提高了,以至于他非得把律师的违法行径给供出来;&&&&二、龚刚模急于立功,但可能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减轻罪责&&或许他不是大块头的&黑社会&,知道的信息实在有限,只好把律师端出来并且干进去;&&&&三、铁窗牢底令他神经错乱,大事小情但凡知道一二,就非得&唱支山歌给党听&不可,于是把律师卖了。就跟北京西城法院院长郭生贵一样&&据说审讯时,院长连态度不错的纪委成员和检察官都检举。这也说明蹲&里边&生不如死,饥不择食急于出狱或减罪。但没有刑讯逼供,这牢有那么难坐吗?&&&&江湖险恶世道凶险,而李庄对&我&斗争经验过于不足,或许人家要律师是为了点缀,你闷声作秀发笔小财也就是了,哪能真刀真枪甚至串通作假栽赃英雄重庆警方呢?君不见承办重庆打黑案的各路律师,都要跟专案组签保密协议,而钱列阳等北京律师承办黄光裕案,也要跟上海二分检签保密协议,你老兄敢跑到重庆地牢深处跟死刑犯唧唧歪歪,显得太不上路。&&&&但我还是没弄明白,律师不得泄露侦查机密是法律规定,原本不需要跟控方签约保密。我们既然是委托人花钱请的,再跟对手签约就没意思了。我甚至认为,这是严重的背叛行为。&&&&莫非部长要求的&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就是让律师们配合当局走走过场?看不懂的事太多太多,得感谢我的许多雇主,毕竟到现在还没谁&揭发&过我。&&&&浦志强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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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是谁(律师)浦志强简历资料工作家庭背景新闻照片 北京市
21:10:43 来源:豫青网
  经检察机关批准,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依法执行逮捕。对浦志强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浦志强(1965年1月~),河北滦县人。现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知名维权律师。1965年1月出生于河北滦县,1986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硕士毕业,1997年从事律师这一职业。曾代理任建宇劳教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1]
  日,获《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日,新京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律师浦志强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 8日,《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依法执行逮捕。对浦志强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3]
  中文名浦志强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生地河北滦县
  出生日期1965年1月
  职&&& 业律师
  毕业院校南开大学历史系
  主要成就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
  1人物生平
  2业务专长
  3发表文章
  4人物报道
  5涉嫌寻衅
  6媒体评论
  1人物生平
  198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人物周刊 浦志强
  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
  1993年,取得经济师职称;
  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
  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
  2001年,取得讲师职称。
  2000年~2003年,任教于北京广播学院法律系。
  日,中央电视台记者陆幽以及律师浦志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迅教授做客人民网,谈陆幽起诉黄健翔名誉侵权一案的细节。访谈中,陆幽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解释了为什么在这起案件中,要出示证据证明陆幽曾经发生过宫外孕,而且在二审中,还申请公开审理。浦律师表示,这都是&被逼的&。[4] 并讲述了代理陆幽诉黄
  《环球人物》杂志 (3张)
  健翔案经过,称&陆幽说此案与杜伊无关&。[5]
  日,在凤凰卫视《全民相对论》&第49期:劳动教养改还是废?&节目中,表示&劳教作为一种制度,作为一种长时间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制度,在中国从1955年、1957年经过了1979年、1982年、1983年一直到现在,越来越成为行政机关在法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个非法的手段,这个手段呢,因为这个中国的《宪法》,还有中国政府参加的这种国际的人权公约,包括就是说中国的《立法法》,都使得劳动教养这样的一种处罚手段,在当今失去了最起码的合法性。&[6]
  日12时30分,&上访妈妈&唐慧及三位代理律师浦志强、徐利平、胡益华做客强国论坛,回应&唐慧案&热点问题。[7]
  日,获《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
  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8]
  获奖者: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浦志强
  获奖理由:他被称为律师界的&死磕派&,却对法制改进抱有最大的善意。在一个个尖锐得让人道德和良心无法承受的事件中,他选择了一系列劳教案作为切入口。他试图以微小之善,一点点融化看似牢不可破的制度坚冰,他在守护当事人的法治梦,也是完成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良心活&。[9]
  2013年,实行了56年的中国的劳教制度最终走到了终点。法治社会就是要让每一个公民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可以依照法律作出预判,而不必担心未经审判就被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这样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与贡献。[8] [10]
  2业务专长
  金融法律业务
  浦志强 人物周刊
  曾代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等金融机构处理有关金融业务。
  房地产法律业务领域:曾代理浙江广厦集团所属企业在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处理有关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名誉权纠纷
  曾代理被告分别在边锋诉足球运动员曲乐恒名誉权纠纷案和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纠纷案中参加诉讼,试图在公众人物原告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中引入公共人物概念和实际恶意原则。作为被告律师,正在处理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卫凯征诉《财经杂志》社,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江洪诉仲大军,安徽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春桃名誉权纠纷案。
  浦志强 南都周刊
  企业破产实务
  在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破产案中,曾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和中国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现为中国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破产案清算组成员。
  反不正当竞争法
  浦志强
  曾代理北京金融城网络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财智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开创了在网络环境下经营主体间的深度链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先例。
  反垄断法
  代理汕头港务局与和记港口汕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合资企业合同纠纷仲裁案。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法律业务
  现为民生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首体支行在世纪金源集团开发的世纪城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
  3发表文章
  《浦志强》作者:美术家张晨初
  《卖法的理由》,《中国商报》,
  《淡化公共人物的名誉权》,《南风窗》,
  《走在刀锋上的&精卫&》,《商务周刊》,
  《控告,激活被束之高阁的法律条文》,《创业家》,
  4人物报道
  浦志强
  《创造精彩:记&全国优秀公诉人&浦志强》,《检察风云(法制新闻)》,
  《浦志强:为媒体维权而战的律师》,《南风窗》
  《以法律守护表达:浦志强律师访谈》,《学习博览》
  《&哈儿&浦志强:一个律师在2012》,《21世纪经济报道》,
  《公益律师浦志强我对别人不在意的事很敏感》,《三月风》,
  《浦志强:&听说废止劳教,我喝高了&》,《环球人物》,(第32期)[11]
  《哈儿律师浦志强》,《学习博览》 (第01期)[12] 文章称:他自称哈儿、哈某,&哈儿&意为愣头青、傻瓜蛋,说自己&懂政治、有技巧,法律稀里糊涂&。这当然是自嘲。他自费援助了&一坨屎&方洪被劳教案、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发帖被劳教案。他一共代理了6个劳教案,这些案例都&事关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他说,劳教多指向底层,草民性命如草芥。在某个网站上,他被定位成&无耻级西奴&,专搞&维权秀&。[12]
  5涉嫌寻衅
  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日,有消息称,在失联前,浦志强在北京参加了一个有十几名学者参与的研讨会。[2]
  日晚,浦志强被警方带走的消息开始在网间流传。[2]
  &我以为太多人问他,打扰他休息了所以关机。&一名不愿具名的浦志强好友称,听闻消息后他多次拨打浦志强电话,但一直处于通话中状态,之后再打已关机。[2]
  日13时许,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浦志强电话,电话处于&嘟嘟嘟&的忙音状态。此前,新京报记者曾多次通过这部电话与浦志强律师联系。新京报记者致电该律师事务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两天我们确实没有联系上他&。[2] 下午13时30分左右,同为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屈振红,是浦志强的外甥女。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以&浦志强的家属&落款,发布了一条微博证实了此消息。[2]
  @屈振红律师 微博截图
  微博称,&浦志强律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5月6日凌晨被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家属正在考虑聘请律师会见。谢谢大家关心。&[2] 据屈振红介绍,上午8时许,浦志强妻子接到了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派出所的电话通知,要求其前往该派出所取拘留通知书。[2] &他5日下午还回家来取电脑&,屈振红说,浦志强是在5日早上被警方带走配合调查的,但取完电脑后又在警方陪同下被带走。[2]
  日上午,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曾为四人帮辩护的知名大律师张思之,以87岁高龄出马,代理浦志强案。并与浦志强的外甥女、律师屈振红一同前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探望浦志强。[13]
  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依法执行逮捕。对浦志强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3]
  6媒体评论
  日,《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单仁平),内容如下:
  维权律师浦志强的家属对网上人士说,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5月6日凌晨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一些人通过微博对浦被刑拘表示同情,这与2013年许志永因同一罪名被刑拘后的网上反应差不多。
  我们认为,司法问题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浦志强本人就是律师,他周围有大量可以向其提供司法援助的资源。浦曾参与了对&上访母亲&唐慧案和重庆任建宇案的成功法律维权,从道理上说,浦的自我维权应当更有条件。
  让我们暂且抛开浦案本身,围绕&死磕派&律师谈一点看法。
  &死磕派&律师大体都是针对&公民维权&开展活动的。整体看,他们对推动社会更加公正、对发展公民维护正当权益的能力做出了一份贡献。通过唐慧案、任建宇案等,社会的法治思维获得了新的角度。
  与此同时,&死磕派&律师的行为方式不时突破律师行业的规范。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经常表现出激烈的政治倾向,他们的维权活动并非专注于法律手段,而是倾向于&社会化&,如动员网上舆论,支持甚至参与非法的现场活动等。
  律师通常都应是法律条文主义者,严格在现有法律体系内行事,以这个体系为唯一蓝本开展业务。但一些&死磕派&律师以质疑、修正现有法律体系为使命,他们更像是&社会活动家&和&政治积极分子&。
  这使得&死磕派&律师的角色让人一言难尽,他们当中一些人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和政治破坏力错综交织,一方面推动司法的程序正义,一方面又为实现具体诉求不择手段。他们一方面唤醒了部分人的维权意识,一方面又与民粹主义力量合流,导致舆论对司法的过度干预。
  从这几年的情况看,维权律师表现自我价值观的空间很大,尽管一些人公开展现反对现有权力体系的姿态,但只要他们以合法方式活动,他们的存在就实际被接受了。这当中有的&死磕派&律师自我炒作,谋取名利,整体环境也未做干预。
  问题最终出在少数&死磕派&律师故意撞了法律红线。据浦志强的亲友透露,他在被刑拘前参加了一个上世纪&八九政治风波&的所谓&纪念聚会&,我们不知道那件事的细节和它与浦被刑拘之间的联系,但明眼人一看就清楚,那样的活动在中国是被禁止的,它显然就压在法律的红线上。
  浦志强为&上访母亲&唐慧提供法律辩护,舆论都支持他,法院的最终判决和他的辩护方向是一致的。无论浦做每一件事时内心想什么,但只要那件事是合法、正当的,大环境就鼓励了他。从以往情况看,&死磕派&律师都是在自我行为违法时,&就事论事&吃了官司。尽管他们宣称这是官方&找茬整他们&,但这种指责完全是意识形态化的,不具有司法价值。
  在这个社会上,所有人都应当对法律有敬畏感。一些官员丧失这种敬畏,结果不断有人身陷囹圄。有的&死磕派&律师也从另一个方向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以为自己的价值观就是法,顺他们的要求行事就是法治建设,否则就是&维护专制&、&反人民&。他们在政治上有些幼稚,个人性格中还有些傲慢,这使得他们对时代潮流的看法出现偏差。
  &死磕派&律师成为&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的反思,但他们自己却丧失了反思的能力。这是危险的。他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他们切不可以为,自己才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突破和决定性力量,这样的自我政治高估会导致行为的很多错误。[14]
主办:共青团河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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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浦志强律师的骗子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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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43 发布在
浦志强律师上了《南方人物周刊》,并且是封面人物。他满脸严肃,一本正经,手举两根燃烧的火柴,图片寓意很明显:这个社会很黑暗,而他浦志强会给大家带来光明,带来希望。可惜,这位浦志强大律师,真实面目远远没有他自己所宣扬的那般光鲜,甚至还很龌龊!1、曾和学术超女于丹一起拉广告骗钱80年代的时候,浦志强还是一介无业游民,四处游荡,日子艰难。1991年,他经过一位权势人物介绍,去北京一个农贸市场当秘书。一年后,中国开始新一轮掘金潮,人们从挫败的理想和政治的亢奋中走了出来,奔向了一个被特色了的市场。年底,还是在这位权势人物的介绍下,浦志强去一家公司公关部工作,共事的有孙陶然、于丹……他们共同的任务就是拉广告。拉广告其实就是忽悠,于丹还记得,这位浦志强嗓门大,将客户忽悠的一愣一愣的,那阵子浦志强赚取了人生第一桶金,一笔非常可观的金钱。&&&&1993年,那位权贵前辈又让他去一个律师事务中心工作,开始自学法律,准备律师资格考试。据《南方人物周刊》的宣传,他“很会考试”,“很多题都被他押中了”,两年后他就拿到律师资格证。和他同时参加律师考试的人至今都认为浦志强的这个律师身份来之太不清不楚。“但有什么办法呢?他的背后有一位权势大佬支持。”一位当年考试失利的现律师这样感慨道。2、背靠权势人物, 冒充正义律师据《南方人物周刊》宣传,浦志强2003年是重要的转折,他先后为弱势者代理一系列案件:段磊,八农民,任建宇,谭作人……其实据知情人介绍,身为律师的浦志强在2003年之前,几乎没有打过什么像样的官司。因为业务太差,给人的感觉就像一位广告员,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但是词不达意。这样的专业表现,确实很难赢得高素质客户的信任。后来,在高人指点之下,浦志强专门接受一些政治敏感度非常高的官司。“这类官司不论输赢,都能吸引眼球。当事人即使输了,但代理律师都是赢了。而且,这类政治敏感度高的官司一旦输了,律师完全可以将责任推给政府,转嫁矛盾。如果他浦志强律师真的是在为了正义,请问他有几场官司是免费代理的?他的收费,业内人士都知道,是最高的!”律师斯伟江评价说,浦志强法律“功底不扎实”,但自我法律感觉非常好。“话唠!”斯伟江这么形容他。斯伟江有时会在庭上拍拍浦的背,让他别说了。在庭下办讲座也是如此,但制止会让浦不高兴,他说,“我的言论不需要有人审查” 。《南方人物周刊》披露,浦志强代理的案子有时半路就夭折了。律师迟夙生也说,“也许是他太讲政治,人家不想搞得太高调。”“没有强大的背景,这类敏感度极高的官司,一般的律师是不敢碰的。会惹上麻烦,很不安全不说,还会丢饭碗。”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这样说。3、收买操纵媒体,包装绑架民意业内人士都知道一个秘密:浦志强是一个善于操纵媒体的高手。《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是在2006年前后认识浦志强的,他总会在各种会议饭局遇见浦志强,即使是一个圈子极小的年会,他也会惊讶地发现浦志强的身影。&&&&在北京,浦志强会不定期组织饭局。近几年来,饭局的人数越来越多了,记者也换了几拨,惟一不变的是,饭局的中心还是浦志强。罗昌平说,浦志强一开口,其他人便静静倾听。 &&&&“我捧红了不少记者。”浦志强干脆对《南方人物周刊》说,自己扮演了一个选题编辑。当然他也被媒体捧红了。他是律师,充当公共事件观察员,还会为记者提供技术帮助,同时为选题保密。&&&&“浦志强和媒体的关系,很复杂,说不清。利益纠葛在一起,有时就形成了唇亡齿寒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浦志强绑架了媒体和民意。”浦志强热衷于为媒体代理诉讼。2003年,肖夏林案结束后,萧翰将浦志强介绍给《财经》杂志,后来他成了《财经》的法律顾问。除了《财经》,当《中国改革》等媒体被诉时,他也为他们辩护。&&&&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制片人张洁说, 2006年,当浦志强接到“奥美定”受害者求助后,找张洁爆料,最终央视经过调查采访,播出了节目,也引发了新闻热潮。“在当代所有律师中,能够如此熟稔将央视等强势媒体玩于掌股的律师,浦志强是第一人。关键,他舍得花费酒水钱。”一位小有名气的律师不无羡慕地这样评价。在《南方人物周刊》宣传稿中,浦志强被渲染是个“顶得住”的人。“我敢于做别人不敢做的事,”他说,这就是他的特殊之处。&&&&一个当事人曾跟浦说遭到刑讯逼供。开庭时,他指着法庭上一个检察官,“就是当天对我刑讯的人!”浦志强立刻喊:“谁?!你站起来!就是你刑讯逼供了!” 检察官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跑了,浦马上冲下去抓。这个桥段,被媒体渲染的十分生动,伟大。而神奇的是浦志强自己却毫发未伤。先前那位小有名气的律师评论道:“这如果不是作秀,就是瞎编。像我们没有背景的小律师,在法庭上发言都要小心翼翼。特别在外地,有时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如果浦志强真的敢这么挑战法庭秩序,只能说他的背后的权势太强大了――就是李庄,多牛的律师和律师所,因为和体制对抗,不也是身败名裂了吗!”4、收取高额诉讼费,欺骗公众冒充公知&&&&浦志强的强势,在《南方人物周刊》这篇宣传稿中,另由详细描写:&&&&“浦志强屡屡被法官打断。他几乎被剥夺了说话机会,他也屡屡抗议:能让我说句完整的话吗?他涨红了脸,手里的矿泉水瓶拿起来又狠狠放在桌上。最后一敲‘择日宣判’”……这次官司的当事人王庆华告诉《南方人物周刊》说,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赢的官司。可浦志强愿意代理。合同只签了一万块的代理费。这些官司还是他主动选择的。据百度检索,此类官司的收费一般也就3000元起步价。而收取了1万元诉讼费的浦志强,宣称这场官司是公益代理。5、浦志强狡辩“中国没有最黑暗的地方”《南方人物周刊》问浦志强选择公益案件的标准是什么,他说,典型、有价值、有普遍意义。其实,有“价值”可能就是“有钱赚”的另一种说法。在公开场合,浦志强也不止一次洋洋得意地承认自己的财富很为骄人。&&&&浦志强告诉媒体,每年,都要收到几十封求救邮件,而他会用一两分钟来判断事情的价值。“我对他们说,最黑暗的不要跟我讲,中国没有最黑暗的地方,你也不要讲你自己最悲惨,总有比你更悲惨的,我做这些事要考虑到我做它的价值在哪里。”其实,媒体不知道,读者不知道,浦志强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一个多面律师的真实面目。那就是,他选择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揭露黑暗,而是官司背后的经济价值。6、离职助理爆料,揭露更多卑劣手段离职助理揭露浦志强包装自己欺骗世人的手段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主动挑讼,不是客观帮助当事人分析具体案情,而是主动找到当事人,借助当事人含有冤屈、急欲讨要公平心里,以慷慨激昂的言辞欺骗当事人胜券在握。2、雇佣水军,在网络上操纵民意,辱骂诽谤诉讼当事人,俨然已经是律师界嘿社会。3、收买媒体,在主流媒体发表不公正言论,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借助舆论操纵官司走向。4、善于打悲情政治牌,凡是他的当事人的对立面,就散布对方与政治势力勾结,而他的当事人都是政治迫害的结果。这位离职助理认为浦志强不是一位在法律层面解决法律纷争的律师,而是无耻讼棍,因此离开了这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岗位。这位助理还披露,浦志强在经营过程中,还涉嫌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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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贴发在“猫眼看人”,被莫名其妙就给转到了“时局深度”。请问凯迪的编辑,揭批一个浦志强律师的真面目,关系“时局”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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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55 &&
有人爆料这位浦志强大律师和凯迪等网站关系深厚,看来果然名不虚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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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06 &&
不管浦志强本人如何,我只想知道他揭露的事情的真相。一码事归一码事。中国人从来不会追求具体事情的真理和真相,从来不会一码事归一码事!比如:你的敌人看到蛇,你就说,那不是蛇。因为蛇是被你的敌人看到的,所以,蛇就不是蛇了。中国人都应该从幼儿园重新学习第一课:追求真理真相,而不要去追求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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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骗子揭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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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的时候,浦志强还是一介无业游民,四处游荡,日子艰难。1991年,他经过一位权势人物介绍,去北京一个农贸市场当秘书。一年后,中国&&&&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1993年,取得经济师职称;&&&&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2001年,取得讲师职称。&&&&2000年~2003年,任教于北京广播学院法律系。和楼主说的相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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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1 &&
难道说的不是一个人?楼主带有感情色彩的揭露明显不是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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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00 &&
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老百姓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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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16 &&
现在看来,他是个好人无疑了。否则如何会被邪恶的当局盯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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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7:35 &&
最近这事闹得有点让我想起年初东莞扫黄那事儿了。很多时候,公众无理由的狂欢只是一场并无多大意义的调侃和宣泄,最终,我们还是要将“法律的归法律,舆论的归舆论”,这才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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