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已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产怎样办

第五章综合练习参考答案
破产法律制度
一、 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 ,有关破产案件的审理程序,该法没有规定的,适用________的有关规定。
2、《企业破产法》对企业法人可以进行债务清理的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 通过,并于_______________实施。
4、破产案件由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5、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 的申请。
6、债务人可以直接向 申请和解,也可以在受理破产申请后,______________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7、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_______,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____________。
8、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 的监督。
9、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 ,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但享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 及 不享有表决权。
10、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___________通过,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________以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_________以上。
11、破产财产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以及__________。
1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___________,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_____。
1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______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______,最长不得超过______。
14、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
15、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由__________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_____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______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___________。
二、 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 )颁布的。
A、日 B、日
C、日 D、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 )。
A、企业法人 B、表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C、全民所有制企业 D、各种企业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 )。
A、发生效力 B、不发生效力
C、依照国际条约 C、按照互惠原则
4、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通知债务人。
A、5日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7日内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 )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A、管理人 B、债权人会议
C、债权人委员会 D、人民法院
6、破产案件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 B、债权人
C、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 D、破产财产所在地
7、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后,应当在(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A、10日 B、7日
C、15日 D、30日
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A、1个月~3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同时向( )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A、 1个月内,人民法院
B、3个月内,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
C、6个月内,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
D、12个月内,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委员会
10、企业法人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破产前,( )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
A、人民法院 B、被申请破产企业
C、管理人 D、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11、管理人对( )负责并报告工作
A、债权人会议 B、人民法院
C、债务人的上级主管机关 D、审理破产案件的合议庭
12、在破产清偿中,( )享有担保物优先受偿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
A、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B、债权人
C、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D、当事人
13、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 )。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D、破产债款
1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 )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企业财产的行为无效。
A、2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15、、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 )。
A、破产费用 B、共益费用 C、按比例清偿
三、 多项选择题
1、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 )有权向提出破产申请。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 C、政府财政部门
D、债务人 E、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债务人
2、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案件的立案公告后,债权人( )。
A、 只能申报债权,不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
B、 既能申报债权,又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同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纠纷诉讼
C、 申报债权的,不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同一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
D、 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同一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
3、下列有关破产案件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地破产案件;
C、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地破产案件;
D、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地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管辖的第一审破产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对企业法人进行重整的条件是:( )
A、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 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C、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D、 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 )。
A、 由管理人提议召开
B、 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C、 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
D、 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6、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 )等等。
A、代表破产企业对外起诉、应诉 B、核查债权 C、通过和解协议
D、通过重整计划
E、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7、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宣告前向法院申请和解时。其和解协议的成立,终止和解程序的必要条件是:( )。
A、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同意
B、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
C、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公告。
D、经公证机关公证
8、非正常终结重整程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
A、 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
C、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第股权
D、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9、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 )担任。
A、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破产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C、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D、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10、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企业重整期间( )。
A、可由管理人行使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职权
B、可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C、管理人可聘请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D、可由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经申请和批准,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进行
11、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
A、 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B、 职工向企业的投资
C、 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D、 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E、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1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第一顺序是( )。
A、破产企业所欠税额 B、破产企业所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C、 破产债权 D、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13、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企业重整计划执行的,( )。
A、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的承诺继续有效
B、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C、债权人已接受的清偿有效
D、 未清偿部分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1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对于债务人的( )行为,管理人有权申请人民予以法院撤销。
A、放弃自己的债权 B、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C、无偿转让企业财产
D、对原来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E、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15、下列各项中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是:( )。
A、 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
B、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C、 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D、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四、判断题
1、《中华人民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法人企业,不适用于非法人企业。(
2、对于破产案件的审理,《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3、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债务时,由人民法院主持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地清偿所欠全部债务,最终消灭债务人主体资格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
4、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意味着放弃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重整完毕后也不得行使权利( )
5、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财产正在执行的民事程序应当中止。( )
6、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债权人选举产生( )
7、债务人的保证人,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当然成员,享有表决权。( )
8、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
9、和解是人民法院和债务人之间的协议。( )
10、因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
11、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
12、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债务人破产的活动。( )
13、为防止因破产侵害职工的利益,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并享有表决权。( )
14、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连同其利息,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
15、超过担保的债务数额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范围。( )
16、取回权的行使限于取回原物;但如果原物灭失了,则可以要求取回同类物。( )
17、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与破产程序有关的费用。( )
18、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
19、破产企业欠金融机构的贷款,应当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偿还。( )
20、破产程序终结后的2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否认权应该否认的行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有关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五、 名词解释
5、破产宣告
6、债权人会议
六、 简答题
1、简述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
2、简述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
3、简述破产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4、简述破产债权的概念和范围
5、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七、 论述题
1、论述破产制度的法律特征。
2、论述债权人会议的性质。
3、论述和解的涵义。
4、论述别除权的概念及具体涵义。
八、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某市电机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应经营陷入困境无力扭转,2007年10月该厂厂长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查明:(1)该厂系在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民工业企业。(2)该厂于07年春节前动用10多万人民币购买6台笔记本电脑无偿赠送给几个大客户。(3)该厂的一债权人甲因追索300万工程款而在一个月前向法院起诉,此案尚在审理中。(4)该厂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工商银行的一笔400万贷款充当保证人,现乙公司贷款尚未偿还这笔贷款。(5)该企业还欠当地建设银行的贷款1500万元,当年贷款时以该厂一套进口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100万元。(6)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6000万元。请问:
1、 该厂厂长自行决定申请企业破产是否合法?为什么?
2、 该厂若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
3、 若法院受理该厂破产申请,该厂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电脑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 该厂与债权人甲之间尚未审结的欠款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5、 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为什么?
6、 对于该厂欠建设银行的贷款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某人民法院在法院门口公告栏发布一则破产立案公告,全文如下:
本院于日受理了债务人××贸易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现向该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公告通知,限你们从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院定于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的第30日(即日)上午10时在本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由无财产担保的最大债权数额的债权人主持。届时望所有债权人准时参加。
×××人民法院
请分析该公告的内容有无不当之处。
案例三:某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其中四名债权人按规定申报了债权。甲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破产企业的一座办公楼足额抵押担保。乙债权人为银行,其贷款债权本金为1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0%,5年到期后共偿还150万元,受理破产申请时尚有一年到期。丙债权人债权为200万元,同时破产企业对其也享有100万元债权。丁债权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而受到实际损失50万元,另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80万元。
问:1、上述各债权人的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数额共计多少?
2、上述债权中实际参加破产分配的数额是多少?
案例四:2003年5月,某市(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某服装厂(国有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服装厂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服装厂的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1)服装厂的资产中有8处房产,领有1至8号产权证。其中1、2、3号房产已于日被服装厂在向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2)服装厂的资产中有3辆汽车为向兄弟单位借来的,3辆汽车的变现价值为100万元。(3)服装厂的资产中有5万为共青团、工会经费所购置的财产。(4)服装厂的资产中有20万元为未到期债权。(5)服装厂的资产中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100万元,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标准,其中90万元用于安置企业职工。
2、服装厂的负债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税款320万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350万元,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100万元,对其他债权人负债1830万元。服装厂的其他债权人有8个: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债权人甲为交通银行,拥有350万元债权;债权人乙、丙、丁为企业,各拥有200万元债权;债权人戊、己为商业企业,各拥有300万元债权;债权人庚为个体户,拥有130万元债权。
3、服装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另外,法院查清在法院受理此案的5天内,有15户债权人通过从服装厂拿走商品抵债,或者抓紧时间从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等方式,使自己的债权得以清偿,总金额为20万元。
法院还了解到:服装厂曾在法院对该厂破产立案前3个月时,给该厂8位领导每人无偿分发皮衣一件,并以皮衣进价的五成出售给该厂每个职工一件,因此造成资产流失12万元。
问:服装厂上述财产应当怎样处理?
案例五:××××年3月18日,由于某药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甲向法院申请该药业公司破产。3月22日,法院通知了药业公司。4月22日法院裁定受理此案。同年12月14日,该药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药业公司进行重整,法院裁定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和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时间为2年。重整期间,某债权人乙发现该药业公司经营状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又卷入一起生产和销售假药的案件,于是某债权人乙当即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药业公司破产,法院最终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该药业公司破产。但是一年后,该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意外发现,该药业公司在被申请破产前半年曾放弃对本系统某大医院的30万债权,条件是获取公司高管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优厚待遇。问:
1、重整期间未满,可以宣告破产吗?
2、对药业公司放弃的30万债权应如何处理?
一、 填空题
1、企业法人 民事诉讼法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4、债务人 15
5、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
6、人民法院 宣告债务人破产前
7、破产费用 按比例清偿
8、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
9、债权人会议成员 和解协议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0、过半数 1/2 2/3
11、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12、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重整
13、破产申请公告 30日 3个月
14、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所前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15、管理人 15日 10日 注销登记
二、 单项选择题
三、 多项选择题
3、A、B、C、D、E
4、A、B、C、D
5、B、C、D
6、B、C、D、E
7、A、B、C
8、A、B、D
9、A、B、D
10、A、C、D
11、B、C、D、E
12、B、D、E
13、B、C、D
14、A、B、C、D、E
15、A、B、D
四、 判断题
五、 名词解释
1、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到期债务,有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减免或延还债务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理,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债权人公平受偿,其余无力偿还的则予以免除的法律制度。
2、和解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债务企业延期偿还债务、减免偿还债务、进行企业整顿等事项所达成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即可中止破产程序的协议和行为。
3、取回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的权利。
4、否认权,也称撤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前一段时间内所为的有损其利益的行为,有予以否认的权利。
5、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破产的审判活动。
6、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为参与破产程序而共同组成的表达债权人意志,对有关破产的重要事项进行决议的临时性自治机构。
六、 简答题
1、 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与破产程序有关的费用。其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宣告企业破产的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2)重整失败,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3)和解失败或和解无效,经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的。
3、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供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
破产财产包括:(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2)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
破产债权主要有:(1)破产申请受理时对债务人享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受理破产申请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附利息的停止计息;(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5)管理人或债务人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额。
5、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债务人所欠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七、 论述题
1、 破产的法律特征包括:
(1)破产是一种特殊的偿债程序。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破产是特殊的偿债程序,因为它是以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消灭作为偿债的最终结局的。债务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作为清偿债务的物质基础,并且这种清偿是一次性的,不论是否能够足额清偿,清偿程序结束后,债务人产主体资格就消灭。
(2)破产是一种以公平偿债为目的的偿债程序。债务人所欠的各种债务原因各不同、次序有先后、数额有大小。破产是公平的偿债程序,因为它要求清偿债务与债权的性质和数额相适应,在同一顺序中平等受偿,不是捷足先登者获全部清偿,而后来者望债兴叹。
(3)破产是一种由法院主持的偿债程序。债务人破产时,一般都有复数的债权人,要对复数债权人公平清偿债务,并最终消灭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必须由法院行使审判权才能实现。所以,破产程序应由法院主持。
2、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可以概括为:
(1)债权人会议是清理债权债务的决议机构。债权人会议在核查债权、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以及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方案等方面,有一定的决议权。
(2)债权人会议是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有权监督管理人,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等。和债务人之间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批准生效后的整顿期间,债权人会议有对债务人执行和解协议情况的监督权。
(3)债权人会议是临时机构。债权人会议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或公告而组成,随着破产程序的结束而终止;在债权人会议存续期间,也只在需要讨论决定破产程序中有关事项时才召集开会。
(4)债权人会议是自治机构。债权人会议在谋求债权人共同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协调债权人各自的利益,如选任或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它是一个债权人自己管理自己的机构。
3、和解的涵义是:
(1)和解是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之间为延期还债或减免债务人债务而达成的协议。
和解协议由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之间达成,但是必须经在破产程序中起主持作用的人民法院认可公布后,才能生效、执行。
(2)和解由债务人提出
(3)和解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也可在破产程序发生之后。
(4)和解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因债务人破产而导致两败俱伤。
(5)和解失败则终止和解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4、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可以就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单独地进行优先受偿的权利。
别除权的具体涵义是:
(1)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所谓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是指向债权人的债权提供财产担保的担保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所要&别除&的是与债权数额相应的担保物。
(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别除权作为一种优先受偿权,其优先受偿的对象是担保物,而不是通常的破产财产。
(3)别除权的行使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别除权是针对担保物的优先受偿权,与破产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没有关联,所以别除权的行使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
八、 案例分析题
1、合法。根据新的《企业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2、 应该由该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 可以撤销。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则该厂所赠客户的电脑的行为无效,电脑追回。
4、 应中止诉讼,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继续进行。
5、 能。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6、 该厂所欠建设银行的1500万贷款,可以从设定抵押的进口设备的变卖款中优先受偿,超过担保物价值的400万,建设银行可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
该公告有以下不当:
1、公告的时间及方式有欠缺。根据新的《企业破产法》第14条第规定,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而且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不仅在法院的公告栏上公告,还应当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2、公告未指定管理人,也未载明管理人处理事务的地址。
3、申报债权的对象错误。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不是向法院申报债权。
4、逾期未申报债权后果是债权人不得按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不意味着债权人就是放弃债权。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错误。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举行。
6、公告还应当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1、各债权人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情况如下:(1)甲债权人债权总额100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的50万元债权不属破产债权,其破产债权为50万元。(2)乙债权人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依法被作为到期债权。据此,其破产债权数额为本金100万元+到期利息40万元,共计140万元。(3)丙债权人200万元债权均为破产债权。(4)丁债权人因合同解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50万元属于破产债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是实际损失,不属破产债权。所以,各债权人的破产债权总额计440万元。
2、在总额440万元的破产债权中,因丙债权人有100万元债权可行使抵销权与该破产企业的债权抵销,故实际参加破产分配的债权数额为340万元。
服装厂的总资产的分配应当是:
1、2000万(总资产)-150万(押给工商银行的房产)-100万(汽车)-5万(社团经费购置物)-90万(转让土地使用权安置职工)+20万(追回的无效清偿)+12万(追回的皮大衣)=1687万(破产财产)
2、破产财产1687万首先支付破产费用150万=1537万-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职工集资款(350万+100万)-320万(欠税)=767万(用于清偿普通无担保债权)
3、767/()(对其他债权人的负债-工商银行)=45.65%(普通债权可得清偿比例)
1、 可以。本案中某药业公司在重整期间财务状况继续恶化,,而且还发生了制假售假这样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恶劣行为,债权人可以申请提前终止重整宣告债务人破产。
2、 该债权应当追回。根据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可以撤销。这些行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被查出的,债权人可请求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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