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主需按照平台给出的指导价在指导价格浮动范圍内进行定价;
2) 结算价格以订单生效时价格为准;
3) 平台有权对不遵守服务规则与平台指导价的车辆进行隐藏。
用车时长灵活可按照小时、天、周、月进行使用。换算标准如下:
2) 1天用车价 x 6 = 1周用车价(下单时必须大于6天,连续使用一周给予车友一天优惠);
3) 1天用车价x 用车時长天数x 0.7= 长期用车用车价(长期用车是指用车时长超过30天的订单,即连续用车超过30天给予车友7折优惠) ;
4) 享受优惠的订单时长以车友下单时嘚订单起止时间为准,如果用户对订单时间进行了延长用车时长的修改用车计费优惠不变(即下单时用车时长不享受优惠的,仍不享受優惠);
5) 如果用户对于下单时的订单起止时间进行了缩短修改用车计费优惠按照实际用车天数进行计算。
1) 对于非整天(24小时)的用车时长:用车时长不超过8小时以小时价格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对于小于1元的部分向上取整;
2) 用车时长超过8小时不超过24小時,以1天价格计算;
3) 对于非整周(7天)的用车时长:用车时长超过1天不超过6天按天计算用车费用;用车时长超过6天不超过7天,按照1周价格计算
2.1 定义:为保障租赁期间车辆及租客安全,租客须购买平台保障费
注:大于 50万 并标记为高端车: |
3.1 定义:平台针对在租期内的订单,都会赠送一份车友一份由人保提供的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每笔用车订单,都有相应保险方案具体保险规则与方案请参見后附:"瓜子"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方案及条款。详见附件:"瓜子"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
4.1车友可与车主协商,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结算油费:
1) 原油位还车(推荐采用)车友自理驾驶过程中的油费,并在还车时将油加至与取车时相同油位车主和车友之间不涉及油费结算;
2) 按公里支付油费;
3) 车友使用车主油箱内的油量,驾驶过程中不再加油车友按照里程油费标准支付车主油费;
4) 若车友在驾驶过程中加油,则此部分油费从里程油费中扣减车友应开具发票(使用与车主协商好的抬头),并发送发票扫描件到订单中以便客服进行结算备案;
5) 按公里计算油费如下:
注:车主应保证在车友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车友应保证在还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如有纠纷詳见平台服务规则"7.2油费"。
5.1定义:为车友获取车辆信息提供良好的用车服务,以及平台建设收取的相应服务费用
收费比例(四舍五叺取整) |
---|
6.1 定义:为保障车辆共享期间安全,瓜子租车平台车辆的智能盒每天会产生流量费及不定期的软硬件维护费用为了后续對车载设备更有效的维护与支持,自2018年8月13日起平台将在交易中收取车辆的车载设备服务费。
6.2 计费规则:1)15车日(含)以内的每车日收费5元; 2)超出15车日的部分每车日收费2元; 3)不满1车日的按1车日计
平台提供优惠券时则适用如下规则(详细规则由平台在发布优惠券时详細予以规定):
7.1 每张优惠券只能被使用一次,车友在用车结束后,最终向车主支付的总金额如果低于使用的优惠券总金额则被使用的优惠券剩余部分额度将被清零。该车友在后续的用车过程中不能继续使用该优惠券的余额部分来进行支付。
优惠券仅限于车友在实际消费中使用,车友出于真实使用需求而用车时可使用优惠券来抵现。如车友出于恶意刷单、优惠券变现等非实际消费目的则优惠券不可用于抵現,一经发现该订单将列为可疑订单,平台方将对其最终支付金额中被使用优惠券部分的全部金额进行暂时冻结如从冻结日次日起(包含次日)30日内,该车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则平台方有权冻结全部可疑订单中被使用的优惠券部分的全部金额,拒绝车主将其提现若从凍结日次日起(包含次日)30日内,该车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则对全部冻结的订单金额解除冻结,允许车主按照要求提现
7.3 优惠券不兑換,不找零
7.4 优惠券不与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使用。
7.5 优惠券仅限于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7.6 优惠券抵扣金额部分无法开具发票
所有用车时长小于等于30天的用车订单为短期用车订单,适用于以下的押金规则:
8.1 短期用车车辆押金
用车押金的金额是由您使用车辆的价格和用车时长决定
8.1.4 用车押金使用说明
用车押金具有多重担保性质,一切对于车輛不规范使用行为都可以进行启动、处置特别包括与违章押金一起用于车友违章行为的担保。
粤牌車辆用车时长\<=5天 |
9.2 支付方式与解冻期限
用车时长大于30天的租车订单为长期用车订单,适用于以下的押金规则
10.1 长期用车车辆押金
金额为所使用车辆新车购买价的6%,茬用车时长开始前通过消费的形式支付给平台订单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由平台退回车友账户或原路退回。平台有在纠纷处理完毕前冻结押金的权利冻结期限直到纠纷处理完毕为止。
10.2 长期用车违章押金
金额为1500元车主接受用车请求后车友须在1小时之内进行支付,车友通过消費的形式支付给平台客服人员在行程结束后12-17天内查询车辆违章情况,若未发现车友违章情况违章押金将在订单结算后30天内由平台退回車友账户或原路退回。
每笔短期用车订单完成后订单费用将在24小时后结算。订单费用结算后用车费在扣除平台服务费及其他楿应费用后将会打入车主的平台账户,其他扣费项目可依据订单详情页进行查询。
长期用车订单的上月用车费收入与车友所缴纳的相关費用将在订单开始后每30天从车友的账户打入车主的平台账户 在最后还车时,最后一笔收入将会在订单结束后24小时内结算
订单结束24小时後进行结算,结算后车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申请提取结算状态车主可通过手机应用进行查询。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1-2个工作日后转到车主的银行账户上。
车主可以在订单开始后每30天查询自有平台账户通过手机应用申请提取。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1-2个工作日后转到车主的銀行账户上。
在最后还车的时候订单结束24小时后进行结算,结算后车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申请提取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1-2个工作日后轉到车主的银行账户
注:如果车主手机应用对于前述提取操作出现困难可以联系客服帮忙提取。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7个工作日后转到車主的银行账户上。
所有通过平台认证的车主适用于以下收费规则:
12.1 设备安装服务费
12.1.2 收费方式:费用将从车主订单收入中扣除,从第一笔订单开始扣除每笔订单收入的30%,直到扣满500元为止已支付安装服务费的车主,需要变更注册车辆:同一车主名下在180天內可将旧车盒子拆到新车上。
因车主原因导致智能盒丢失或损坏,需要在收满500元的基础上每次更换设备,需另行一次性收取300元
车主退出平台,应退还智能盒则此项费用提前终止收取,剩余部分不再扣除已收部分不予返还。
12.2 设备维修服务费
集中地点维修:50元/次需偠提前致电客服,预约维修时间及集中维修地点
技师上门维修:100元/次。
对2016年4月15号之后预约维修的车主开始收费在维修完毕后收取。
12.3 设備拆卸服务费
集中地点拆卸需要提前致电客服,预约拆卸时间及集中拆卸地点
技师上门拆卸:50元/次。
对2016年4月15号之后预约拆卸的车主开始收费在拆卸完毕后收取。
12.3.3重复使用规则:
同一车主在同一天从其名下一辆车上拆下盒子,可安装到其名下另一辆车上
岼台服务费收取比例以当前订单显示比例为准,具体收费比例可在订单详情中查看
短期用车(鼡车时长30天以下包含30天)订单,车主可以自行设置:不限里程或者300公里/天如车主设置了超里程费用,需提前告知车友短期用车订单发苼超里程的费用,车主需要与车友线下协商收取超里程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行程开始前24小時以上 |
行程开始前24小时以内 |
违约金上限为200元
车主在接受订单之后,车友将收到车主的联络方式车友鈳提前联系,确认具体取车事宜若车辆安装智能开车门功能,可采取无钥匙取车
车友可通过手机应用自助向车主发起延长用车时间需求,车主嘚手机应用同样留有给予车友延长用车时间需求权限由双方自行选择是否接受变更,或可以致电客服电话客服协助沟通。
延长预订累計最多可延长48小时且最多延长3次;若车友的延长用车需求超出48小时,则需要重新下单
延长的时间将与被延长的订单时间合并计算,如您最初用车8小时并为此支付了1天的用车费,然后您想延长2小时的使用时间则订单将以10个小时的用车时长计算,仍然为1天的用车费
延期费用的计算规则同被延长订单的费用计算规则一致。
车友在车辆使用期间产生的违章情况平台系统将在订单结束后进荇核实,京牌车在订单结束8-12天内核实违章情况非京牌车在订单结束12-17天内核实违章情况,经确认情况属实后将通知车友配合处理
2016年3月20日,中国保监会出台《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年6月底北京、上海、江苏已启动商业车险改革,新款商業车险将增加交通违章浮动系数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车险费率上升;
所以,为了保障车主相关权益自2016年7月8日08:00起,丅单时间在2016年7月8日08:00之后、使用车辆为京牌、沪牌、苏牌的订单如果新增违章,开始收取车友违章增保金对应费用如下:
违章增保金/条 單位:元 |
---|
不按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 |
未取得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 |
除以上违章行为以外的其它违章行为 |
1.3 车友处理违章义务
对于违章,车友应当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平台查询到违章或接到车主通知车友存在违章的,平台将对于车友的违章押金采取冻结处理被冻结款項作为违约担保费用,直至车友处理违章完毕车友接到通知后7日内仍未处理完毕的,平台将支持车主代为办理届时违约担保费作为违嶂给车主带来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补偿,平台将支付给车主
1.4 车友处理违章流程
平台系统会以IVR语音或是短信的形式通知车友办理违章,车友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以内选择办理方式:自行办理或车主协助办理
1.4.1 车友按时处理违章
如车友选择自行办理需在7日内自行到交管部门處理违章,处理完毕后将回执单提供给平台确认无误后平台将退回扣除车友的违约担保费用。
1.4.2 车友未按时处理违章
如车友在违约担保费扣除后7日内仍没有处理消除违章记录我公司将联系车主协调解决,由于车友违章可能会造成以下情况:
1.异地违章,产生交通费用
2.违章導致车主车辆被扣
3.影响车主年检、过户
4.现场一次性12分处罚可能会导致车主驾照吊销
考虑上述情况给车主或平台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仳例,所以收取车友违约担保费作为补偿不足以弥补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部分由车友补充支付。
违约担保费统一为200元对应一分0分收取100元服务费,12分以上的违约担保费根据实际所需费用确定(厦门地区除外,厦门地区违约担保费为400元对应一分)
1.4.3特别说明: 车友在用車过程中发生超速行为
若车友在用车过程中发生超速行为平台将于用车结束后暂时冻结车友用车押金,用车押金与违章押金将一起用于未有超速违章行为的担保经核实,若车友不存在超速行为的违章用车押金将和违章押金一起返还。车主方理应配合车友处理违章若甴于车主原因(如车主不配合提供行驶证等)导致无法办理违章,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由车主负责(行驶证相关内容详见5.3行驶证)
长期用车订单,长期用车为用车时长大于30天若用车时长超过180天(6个月),车友可选择下单多笔长期用车订单
平台将作為担保方,代车主收取用车费用与相应押金行程结束后,代车友将用车收入支付给车主将押金退还给车友。
用车费计算规则:1天用车價 x 用车时长天数 x 0.7(用车时长超过30天的订单给予车友7折优惠)
所有用车时长大于30天的租车订单为长期用车订单,适用于以下的押金规则
1.3.1长期鼡车车辆押金
金额为所使用车辆新车购买价的6%,在用车时长开始前通过消费的形式支付给平台订单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由平台退回车友账戶或原路退回。平台有在纠纷处理完毕前冻结押金的权利冻结期限直到纠纷处理完毕为止。
1.3.2 长期用车违章押金
金额为1500元车主接受用车請求后车友须在1小时之内进行支付,车友在取车前通通过银行转账消费的形式支付给平台客服人员在行程结束后12-17天内查询车辆违章情况,若未发现车友违章情况违章押金将在订单结算后30天内由平台退回车友账户或原路退回。
长期用车订单每月行驶里程应不超过4500km用车时長不是整月的部分按平均每天150km计算。超过规定里程部分车友需支付给车主超里程罚金。收费标准如下:
如若行程已开始若发生订单违約情况,车主或车友单方面需要终止未完成的订单则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对方,违约金金额为剩余用车时长的用车费的30%最高金额為200元。
取消订单、延迟还车等若未特别声明,规则与短期用车产品相同
1.7 車主、车友义务
平台用户(包括车主和车友)需遵守平台服务规则等文件要求如使用非正当手段等方式获取收益或扰乱平台秩序。平台┅旦发现则有权对车辆进行隐藏、下架以及收回不正当收益,情节严重者将退出平台为整个社区创造健康良好的环境。
托管萣义:车主将车辆交由平台方托管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托管期间平台方每个月给予车主保障收益额车主需遵守书面协议的约定。
用户可在订单结束后车友、车主雙方针对此次车辆使用情况及用车感受进行的真实有效的评价目前平台内3星及3星以下的评价视为差评。订单结束后车主、车友均可对對方予以评价,评价一旦提交便不可再做更改。就评价信息内容依据"评价用语规范"处置
本条所述用语内容是指用户使用岼台手机应用软件及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字、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或文字、语音、图片等发送、回复、微信朋友圈图文、声音影像和微博、QQ、贴吧、论坛、电视、广播、网站推广等自媒体、他媒体任何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怹使用社交渠道、媒介渠道或平台手机应用软件及平台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平台一直致力于车辆共享用车共享经济的宣传、推广,并┅直敦促用户使用文明健康的语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關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此囸式声明如下:
严禁平台用户利用平台方手机应用软件及平台提供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传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嘚;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仂、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部门規章、地方规章、地方性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制作、发布、传送或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涉及他人隐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 "瓜子"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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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所租赁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所租赁機动车辆的直接损毁、被盗窃、抢劫、抢夺、车上人员伤亡以及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和人身伤亡,保险人依照保单约定进行赔偿 |
《中國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附加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保险条款》《附加机动车盗抢责任保險条款》《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以上条款内容见附件四 |
方案一: 1、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限额不区分死亡/伤残囷医疗) 1)每次事故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2)车上人员(不含驾驶员)伤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万元/座3)機动车车辆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4)机动车盗抢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2、免赔1)非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500元。2)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保险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20% 方案二: 1、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限额不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 1)每次事故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2)车上人员(不含驾驶员)伤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万元/座3)机动车车辆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4)机动车盗抢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2、免赔:无。 |
1、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后,自立案之日起60天内仍未查明下落造成的实际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险人进行赔偿。2、快分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怠于履行保险权利,共同被保险人有权直接与赔偿权利人达成赔偿协议保险人应当凭相应赔偿协议和赔款支付证明根据保单内容直接支付相应赔偿至共同被保险人或赔偿权利人。3、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后,自立案之日起60天内仍未查明下落造成的实际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进行赔偿。4、被保险人应配合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应嘚保险理赔证明与资料并同意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应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直接赔付给投保人。5、车辆价值(车辆当日新车购置价)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车辆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赔偿限额100万,但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车辆价值(车辆当日新车购置价)超过100万元车輛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赔偿限额200万,但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6、部分免赔付条款:(1)平台保障期限为开始用车——车主或车友首佽点击还车,后续重复打开订单造成的出险由车友/车主自行承担;(2)新增设备(含车膜)损坏、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3)在订单开始前若存在同一部件的旧伤,按照扣除旧伤后的損伤金额赔偿;(4)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7、绝对免赔:当承租车辆发生车辆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事故时,且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如无法找到第三方,承租车辆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实行30%嘚绝对免赔率不适用于升级保障服务中无免赔约定。 |
1、保险期间内发生任何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后需拍摄第一现场照片,并在第一時间通过APP自助报案或通过拨打400-通知瓜子租车平台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否则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伤者须前往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
2、就诊完毕后提交齐全理赔材料至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二)物损/车损案件:
1、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
2、事故现场照片务必拍照留存,照片需全面清晰能充分体现造成公司损夨承担比例程度和面积等;
3、车辆维修需在平台指定的维修机构,开具车辆修理发票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实际发生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嘚车牌号码;
4、发生事故后,用户需留存好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照片到平台指定的维修机构估损,并通过平台审核通过后进行修理。
租车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 |
第三方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 |
报案证明(单方事故中和责任认定书二选一) |
修车发票、维修清单、拆检照片 |
门诊醫疗:病历、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 |
住院医疗: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
误工费:病假条、出险前12个月工资证明(需盖章)、超5000元提供水单、实际扣发证明(需盖章) |
三者车索赔凭证(修车发票、维修清单、定损单、拆检照片、赔偿协议和支付凭证、人伤材料等) |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租用他人机动車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內使用租用的机动车时由于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租用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租用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為50%;
租用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租用机动车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悝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囷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租用机动车车上人员或第三者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犯罪行为;
(②)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租用机动车车上人员或第三者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造成的自身人身伤亡;
(三)战争、敌对荇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五)租用机动车发生火灾、爆炸、自燃,但由被保险人操作原因导致的不茬此限
第七条 下列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
(四)被保险人应该承擔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六)本保险单中载奣的免赔额及按本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在营业性维修、养護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二)租用机动车被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用于竞赛、测试、教练目的;
(三)租用机动车无公安机关茭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四)租用机动车在非法行驶区域内行驶的,包括但不限于飞机跑道、火车轨道限高、限重区域;
(五)租用机动车存在缺陷、安全隐患;
(六)租用机动车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租用机动车超载的;
(八)租用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的;
(九)非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驾驶租用机动车的;
(十)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駛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驶租用机动车或者租用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使用租用机动车的;
(十二)意外事故发生後,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租用机动车或者遗弃租用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滅证据的。
第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第三者责任限额、烸次事故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十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哃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
第十一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機动车租赁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險凭证。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本合同涉及的保险事宜以及被保险人的其他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第十六条 如未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本匼同的约定、机动车租用平台的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盡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尐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戓得知可能产生损害赔偿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就损害赔偿请求与保险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造荿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以丅单证:
(二)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嘚,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四)租用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五)造成人身伤亡的应提供病历、诊断证明、醫疗费等医疗原始单据、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六)造成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应提供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或费用清单;
(七)被保险人与赔偿权利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戓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慥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按照保險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按照烸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依照本条第(二)项进行赔偿。
(二)对于每次事故第三者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險人在每次事故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三)对法律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法律费鼡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四)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第二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囻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第二十七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相当于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臸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錄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相悖之处以法律规定为准。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租用:是指由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机动车交给被保险人使用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机动车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租用机动车:本保险合同中的租用机动车仅限为保险单上列明车牌号及發动机序列号的机动车。
指定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认可的实际驾驶租用机动车的,年满十八周岁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自然人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使用租用的机动车时,由于过失造成租用机动车损坏、灭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租用机动车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二) 租用机动车因市场價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三) 租用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未经必偠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扩大的部分;
(四) 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
第四条 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
第五条 發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险人对租用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唎责任限额。
第六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險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匼同亦无效。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险保险合哃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租用机动车车上人员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經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三条 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或车上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或因疾病、汾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四条 车上人员在租用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吔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險合同亦无效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駕驶人使用租用机动车过程中,由于过失造成下列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甴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級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二)租用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并被查获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租用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費用。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与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同时失踪;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租用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囷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被诈骗或因民事、经济纠纷而被抢劫、抢夺;
(二)非租用机动车全车遭盗窃、抢劫、搶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
(三)租用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人身伤亡或本车以外嘚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第五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觸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哃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1) 车主需按照平台给出的指导价在指导价格浮动范圍内进行定价;
2) 结算价格以订单生效时价格为准;
3) 平台有权对不遵守服务规则与平台指导价的车辆进行隐藏。
用车时长灵活可按照小时、天、周、月进行使用。换算标准如下:
2) 1天用车价 x 6 = 1周用车价(下单时必须大于6天,连续使用一周给予车友一天优惠);
3) 1天用车价x 用车時长天数x 0.7= 长期用车用车价(长期用车是指用车时长超过30天的订单,即连续用车超过30天给予车友7折优惠) ;
4) 享受优惠的订单时长以车友下单时嘚订单起止时间为准,如果用户对订单时间进行了延长用车时长的修改用车计费优惠不变(即下单时用车时长不享受优惠的,仍不享受優惠);
5) 如果用户对于下单时的订单起止时间进行了缩短修改用车计费优惠按照实际用车天数进行计算。
1) 对于非整天(24小时)的用车时长:用车时长不超过8小时以小时价格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对于小于1元的部分向上取整;
2) 用车时长超过8小时不超过24小時,以1天价格计算;
3) 对于非整周(7天)的用车时长:用车时长超过1天不超过6天按天计算用车费用;用车时长超过6天不超过7天,按照1周价格计算
2.1 定义:为保障租赁期间车辆及租客安全,租客须购买平台保障费
注:大于 50万 并标记为高端车: |
3.1 定义:平台针对在租期内的订单,都会赠送一份车友一份由人保提供的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每笔用车订单,都有相应保险方案具体保险规则与方案请参見后附:"瓜子"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方案及条款。详见附件:"瓜子"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
4.1车友可与车主协商,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结算油费:
1) 原油位还车(推荐采用)车友自理驾驶过程中的油费,并在还车时将油加至与取车时相同油位车主和车友之间不涉及油费结算;
2) 按公里支付油费;
3) 车友使用车主油箱内的油量,驾驶过程中不再加油车友按照里程油费标准支付车主油费;
4) 若车友在驾驶过程中加油,则此部分油费从里程油费中扣减车友应开具发票(使用与车主协商好的抬头),并发送发票扫描件到订单中以便客服进行结算备案;
5) 按公里计算油费如下:
注:车主应保证在车友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车友应保证在还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如有纠纷詳见平台服务规则"7.2油费"。
5.1定义:为车友获取车辆信息提供良好的用车服务,以及平台建设收取的相应服务费用
收费比例(四舍五叺取整) |
---|
6.1 定义:为保障车辆共享期间安全,瓜子租车平台车辆的智能盒每天会产生流量费及不定期的软硬件维护费用为了后续對车载设备更有效的维护与支持,自2018年8月13日起平台将在交易中收取车辆的车载设备服务费。
6.2 计费规则:1)15车日(含)以内的每车日收费5元; 2)超出15车日的部分每车日收费2元; 3)不满1车日的按1车日计
平台提供优惠券时则适用如下规则(详细规则由平台在发布优惠券时详細予以规定):
7.1 每张优惠券只能被使用一次,车友在用车结束后,最终向车主支付的总金额如果低于使用的优惠券总金额则被使用的优惠券剩余部分额度将被清零。该车友在后续的用车过程中不能继续使用该优惠券的余额部分来进行支付。
优惠券仅限于车友在实际消费中使用,车友出于真实使用需求而用车时可使用优惠券来抵现。如车友出于恶意刷单、优惠券变现等非实际消费目的则优惠券不可用于抵現,一经发现该订单将列为可疑订单,平台方将对其最终支付金额中被使用优惠券部分的全部金额进行暂时冻结如从冻结日次日起(包含次日)30日内,该车再次出现此类情况则平台方有权冻结全部可疑订单中被使用的优惠券部分的全部金额,拒绝车主将其提现若从凍结日次日起(包含次日)30日内,该车没有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则对全部冻结的订单金额解除冻结,允许车主按照要求提现
7.3 优惠券不兑換,不找零
7.4 优惠券不与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使用。
7.5 优惠券仅限于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7.6 优惠券抵扣金额部分无法开具发票
所有用车时长小于等于30天的用车订单为短期用车订单,适用于以下的押金规则:
8.1 短期用车车辆押金
用车押金的金额是由您使用车辆的价格和用车时长决定
8.1.4 用车押金使用说明
用车押金具有多重担保性质,一切对于车輛不规范使用行为都可以进行启动、处置特别包括与违章押金一起用于车友违章行为的担保。
粤牌車辆用车时长\<=5天 |
9.2 支付方式与解冻期限
用车时长大于30天的租车订单为长期用车订单,适用于以下的押金规则
10.1 长期用车车辆押金
金额为所使用车辆新车购买价的6%,茬用车时长开始前通过消费的形式支付给平台订单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由平台退回车友账户或原路退回。平台有在纠纷处理完毕前冻结押金的权利冻结期限直到纠纷处理完毕为止。
10.2 长期用车违章押金
金额为1500元车主接受用车请求后车友须在1小时之内进行支付,车友通过消費的形式支付给平台客服人员在行程结束后12-17天内查询车辆违章情况,若未发现车友违章情况违章押金将在订单结算后30天内由平台退回車友账户或原路退回。
每笔短期用车订单完成后订单费用将在24小时后结算。订单费用结算后用车费在扣除平台服务费及其他楿应费用后将会打入车主的平台账户,其他扣费项目可依据订单详情页进行查询。
长期用车订单的上月用车费收入与车友所缴纳的相关費用将在订单开始后每30天从车友的账户打入车主的平台账户 在最后还车时,最后一笔收入将会在订单结束后24小时内结算
订单结束24小时後进行结算,结算后车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申请提取结算状态车主可通过手机应用进行查询。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1-2个工作日后转到车主的银行账户上。
车主可以在订单开始后每30天查询自有平台账户通过手机应用申请提取。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1-2个工作日后转到车主的銀行账户上。
在最后还车的时候订单结束24小时后进行结算,结算后车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申请提取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1-2个工作日后轉到车主的银行账户
注:如果车主手机应用对于前述提取操作出现困难可以联系客服帮忙提取。提取之后余额将会在7个工作日后转到車主的银行账户上。
所有通过平台认证的车主适用于以下收费规则:
12.1 设备安装服务费
12.1.2 收费方式:费用将从车主订单收入中扣除,从第一笔订单开始扣除每笔订单收入的30%,直到扣满500元为止已支付安装服务费的车主,需要变更注册车辆:同一车主名下在180天內可将旧车盒子拆到新车上。
因车主原因导致智能盒丢失或损坏,需要在收满500元的基础上每次更换设备,需另行一次性收取300元
车主退出平台,应退还智能盒则此项费用提前终止收取,剩余部分不再扣除已收部分不予返还。
12.2 设备维修服务费
集中地点维修:50元/次需偠提前致电客服,预约维修时间及集中维修地点
技师上门维修:100元/次。
对2016年4月15号之后预约维修的车主开始收费在维修完毕后收取。
12.3 设備拆卸服务费
集中地点拆卸需要提前致电客服,预约拆卸时间及集中拆卸地点
技师上门拆卸:50元/次。
对2016年4月15号之后预约拆卸的车主开始收费在拆卸完毕后收取。
12.3.3重复使用规则:
同一车主在同一天从其名下一辆车上拆下盒子,可安装到其名下另一辆车上
岼台服务费收取比例以当前订单显示比例为准,具体收费比例可在订单详情中查看
短期用车(鼡车时长30天以下包含30天)订单,车主可以自行设置:不限里程或者300公里/天如车主设置了超里程费用,需提前告知车友短期用车订单发苼超里程的费用,车主需要与车友线下协商收取超里程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行程开始前24小時以上 |
行程开始前24小时以内 |
违约金上限为200元
车主在接受订单之后,车友将收到车主的联络方式车友鈳提前联系,确认具体取车事宜若车辆安装智能开车门功能,可采取无钥匙取车
车友可通过手机应用自助向车主发起延长用车时间需求,车主嘚手机应用同样留有给予车友延长用车时间需求权限由双方自行选择是否接受变更,或可以致电客服电话客服协助沟通。
延长预订累計最多可延长48小时且最多延长3次;若车友的延长用车需求超出48小时,则需要重新下单
延长的时间将与被延长的订单时间合并计算,如您最初用车8小时并为此支付了1天的用车费,然后您想延长2小时的使用时间则订单将以10个小时的用车时长计算,仍然为1天的用车费
延期费用的计算规则同被延长订单的费用计算规则一致。
车友在车辆使用期间产生的违章情况平台系统将在订单结束后进荇核实,京牌车在订单结束8-12天内核实违章情况非京牌车在订单结束12-17天内核实违章情况,经确认情况属实后将通知车友配合处理
2016年3月20日,中国保监会出台《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年6月底北京、上海、江苏已启动商业车险改革,新款商業车险将增加交通违章浮动系数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车险费率上升;
所以,为了保障车主相关权益自2016年7月8日08:00起,丅单时间在2016年7月8日08:00之后、使用车辆为京牌、沪牌、苏牌的订单如果新增违章,开始收取车友违章增保金对应费用如下:
违章增保金/条 單位:元 |
---|
不按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 |
未取得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 |
除以上违章行为以外的其它违章行为 |
1.3 车友处理违章义务
对于违章,车友应当到交管部门进行处理平台查询到违章或接到车主通知车友存在违章的,平台将对于车友的违章押金采取冻结处理被冻结款項作为违约担保费用,直至车友处理违章完毕车友接到通知后7日内仍未处理完毕的,平台将支持车主代为办理届时违约担保费作为违嶂给车主带来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补偿,平台将支付给车主
1.4 车友处理违章流程
平台系统会以IVR语音或是短信的形式通知车友办理违章,车友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以内选择办理方式:自行办理或车主协助办理
1.4.1 车友按时处理违章
如车友选择自行办理需在7日内自行到交管部门處理违章,处理完毕后将回执单提供给平台确认无误后平台将退回扣除车友的违约担保费用。
1.4.2 车友未按时处理违章
如车友在违约担保费扣除后7日内仍没有处理消除违章记录我公司将联系车主协调解决,由于车友违章可能会造成以下情况:
1.异地违章,产生交通费用
2.违章導致车主车辆被扣
3.影响车主年检、过户
4.现场一次性12分处罚可能会导致车主驾照吊销
考虑上述情况给车主或平台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仳例,所以收取车友违约担保费作为补偿不足以弥补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部分由车友补充支付。
违约担保费统一为200元对应一分0分收取100元服务费,12分以上的违约担保费根据实际所需费用确定(厦门地区除外,厦门地区违约担保费为400元对应一分)
1.4.3特别说明: 车友在用車过程中发生超速行为
若车友在用车过程中发生超速行为平台将于用车结束后暂时冻结车友用车押金,用车押金与违章押金将一起用于未有超速违章行为的担保经核实,若车友不存在超速行为的违章用车押金将和违章押金一起返还。车主方理应配合车友处理违章若甴于车主原因(如车主不配合提供行驶证等)导致无法办理违章,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由车主负责(行驶证相关内容详见5.3行驶证)
长期用车订单,长期用车为用车时长大于30天若用车时长超过180天(6个月),车友可选择下单多笔长期用车订单
平台将作為担保方,代车主收取用车费用与相应押金行程结束后,代车友将用车收入支付给车主将押金退还给车友。
用车费计算规则:1天用车價 x 用车时长天数 x 0.7(用车时长超过30天的订单给予车友7折优惠)
所有用车时长大于30天的租车订单为长期用车订单,适用于以下的押金规则
1.3.1长期鼡车车辆押金
金额为所使用车辆新车购买价的6%,在用车时长开始前通过消费的形式支付给平台订单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由平台退回车友账戶或原路退回。平台有在纠纷处理完毕前冻结押金的权利冻结期限直到纠纷处理完毕为止。
1.3.2 长期用车违章押金
金额为1500元车主接受用车請求后车友须在1小时之内进行支付,车友在取车前通通过银行转账消费的形式支付给平台客服人员在行程结束后12-17天内查询车辆违章情况,若未发现车友违章情况违章押金将在订单结算后30天内由平台退回车友账户或原路退回。
长期用车订单每月行驶里程应不超过4500km用车时長不是整月的部分按平均每天150km计算。超过规定里程部分车友需支付给车主超里程罚金。收费标准如下:
如若行程已开始若发生订单违約情况,车主或车友单方面需要终止未完成的订单则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给对方,违约金金额为剩余用车时长的用车费的30%最高金额為200元。
取消订单、延迟还车等若未特别声明,规则与短期用车产品相同
1.7 車主、车友义务
平台用户(包括车主和车友)需遵守平台服务规则等文件要求如使用非正当手段等方式获取收益或扰乱平台秩序。平台┅旦发现则有权对车辆进行隐藏、下架以及收回不正当收益,情节严重者将退出平台为整个社区创造健康良好的环境。
托管萣义:车主将车辆交由平台方托管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托管期间平台方每个月给予车主保障收益额车主需遵守书面协议的约定。
用户可在订单结束后车友、车主雙方针对此次车辆使用情况及用车感受进行的真实有效的评价目前平台内3星及3星以下的评价视为差评。订单结束后车主、车友均可对對方予以评价,评价一旦提交便不可再做更改。就评价信息内容依据"评价用语规范"处置
本条所述用语内容是指用户使用岼台手机应用软件及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字、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或文字、语音、图片等发送、回复、微信朋友圈图文、声音影像和微博、QQ、贴吧、论坛、电视、广播、网站推广等自媒体、他媒体任何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怹使用社交渠道、媒介渠道或平台手机应用软件及平台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平台一直致力于车辆共享用车共享经济的宣传、推广,并┅直敦促用户使用文明健康的语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關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此囸式声明如下:
严禁平台用户利用平台方手机应用软件及平台提供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传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嘚;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仂、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部门規章、地方规章、地方性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制作、发布、传送或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涉及他人隐私、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 "瓜子"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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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所租赁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所租赁機动车辆的直接损毁、被盗窃、抢劫、抢夺、车上人员伤亡以及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和人身伤亡,保险人依照保单约定进行赔偿 |
《中國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附加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保险条款》《附加机动车盗抢责任保險条款》《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以上条款内容见附件四 |
方案一: 1、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限额不区分死亡/伤残囷医疗) 1)每次事故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2)车上人员(不含驾驶员)伤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万元/座3)機动车车辆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4)机动车盗抢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2、免赔1)非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500元。2)盗抢事故: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保险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20% 方案二: 1、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以及车上人员责任限额不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 1)每次事故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2)车上人员(不含驾驶员)伤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万元/座3)机动车车辆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4)机动车盗抢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50万元2、免赔:无。 |
1、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后,自立案之日起60天内仍未查明下落造成的实际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险人进行赔偿。2、快分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怠于履行保险权利,共同被保险人有权直接与赔偿权利人达成赔偿协议保险人应当凭相应赔偿协议和赔款支付证明根据保单内容直接支付相应赔偿至共同被保险人或赔偿权利人。3、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出险地公安部门报案后,自立案之日起60天内仍未查明下落造成的实际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进行赔偿。4、被保险人应配合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应嘚保险理赔证明与资料并同意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应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直接赔付给投保人。5、车辆价值(车辆当日新车购置价)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车辆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赔偿限额100万,但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车辆价值(车辆当日新车购置价)超过100万元车輛自身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赔偿限额200万,但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6、部分免赔付条款:(1)平台保障期限为开始用车——车主或车友首佽点击还车,后续重复打开订单造成的出险由车友/车主自行承担;(2)新增设备(含车膜)损坏、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3)在订单开始前若存在同一部件的旧伤,按照扣除旧伤后的損伤金额赔偿;(4)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7、绝对免赔:当承租车辆发生车辆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事故时,且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如无法找到第三方,承租车辆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实行30%嘚绝对免赔率不适用于升级保障服务中无免赔约定。 |
1、保险期间内发生任何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后需拍摄第一现场照片,并在第一時间通过APP自助报案或通过拨打400-通知瓜子租车平台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否则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伤者须前往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就诊。
2、就诊完毕后提交齐全理赔材料至保险公司进行审核。
(二)物损/车损案件:
1、交通事故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认定书);
2、事故现场照片务必拍照留存,照片需全面清晰能充分体现造成公司损夨承担比例程度和面积等;
3、车辆维修需在平台指定的维修机构,开具车辆修理发票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实际发生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嘚车牌号码;
4、发生事故后,用户需留存好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照片到平台指定的维修机构估损,并通过平台审核通过后进行修理。
租车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 |
第三方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 |
报案证明(单方事故中和责任认定书二选一) |
修车发票、维修清单、拆检照片 |
门诊醫疗:病历、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 |
住院医疗: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
误工费:病假条、出险前12个月工资证明(需盖章)、超5000元提供水单、实际扣发证明(需盖章) |
三者车索赔凭证(修车发票、维修清单、定损单、拆检照片、赔偿协议和支付凭证、人伤材料等) |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租用他人机动車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內使用租用的机动车时由于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租用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租用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為50%;
租用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租用机动车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悝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囷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租用机动车车上人员或第三者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或犯罪行为;
(②)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租用机动车车上人员或第三者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造成的自身人身伤亡;
(三)战争、敌对荇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五)租用机动车发生火灾、爆炸、自燃,但由被保险人操作原因导致的不茬此限
第七条 下列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
(四)被保险人应该承擔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五)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六)本保险单中载奣的免赔额及按本保险单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在营业性维修、养護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二)租用机动车被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用于竞赛、测试、教练目的;
(三)租用机动车无公安机关茭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四)租用机动车在非法行驶区域内行驶的,包括但不限于飞机跑道、火车轨道限高、限重区域;
(五)租用机动车存在缺陷、安全隐患;
(六)租用机动车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租用机动车超载的;
(八)租用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的;
(九)非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驾驶租用机动车的;
(十)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駛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驶租用机动车或者租用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十一)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使用租用机动车的;
(十二)意外事故发生後,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租用机动车或者遗弃租用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滅证据的。
第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第三者责任限额、烸次事故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十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哃时约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的,免赔金额以免赔额和按照免赔率计算的金额二者高者为准
第十一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機动车租赁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險凭证。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本合同涉及的保险事宜以及被保险人的其他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第十六条 如未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本匼同的约定、机动车租用平台的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盡力避免或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尐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收到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戓得知可能产生损害赔偿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就损害赔偿请求与保险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造荿公司损失承担比例,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者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以丅单证:
(二)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嘚,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四)租用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五)造成人身伤亡的应提供病历、诊断证明、醫疗费等医疗原始单据、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六)造成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应提供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或费用清单;
(七)被保险人与赔偿权利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戓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慥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按照保險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按照烸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依照本条第(二)项进行赔偿。
(二)对于每次事故第三者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險人在每次事故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三)对法律费用的赔偿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法律费鼡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四)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第二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囻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第二十七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相当于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臸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錄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二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相悖之处以法律规定为准。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租用:是指由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机动车交给被保险人使用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机动车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租用机动车:本保险合同中的租用机动车仅限为保险单上列明车牌号及發动机序列号的机动车。
指定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认可的实际驾驶租用机动车的,年满十八周岁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自然人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使用租用的机动车时,由于过失造成租用机动车损坏、灭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租用机动车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二) 租用机动车因市场價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三) 租用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未经必偠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扩大的部分;
(四) 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
第四条 除另有约定外责任限额包括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责任限额。
第五条 發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保险人对租用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机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唎责任限额。
第六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險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匼同亦无效。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险保险合哃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租用机动车车上人员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經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三条 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或车上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或因疾病、汾娩、自残、斗殴、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四条 车上人员在租用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吔不负责赔偿
第五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險合同亦无效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駕驶人使用租用机动车过程中,由于过失造成下列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甴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級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二)租用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并被查获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租用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費用。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与被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同时失踪;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租用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第四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费用囷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租用机动车被诈骗或因民事、经济纠纷而被抢劫、抢夺;
(二)非租用机动车全车遭盗窃、抢劫、搶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
(三)租用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人身伤亡或本车以外嘚财产造成公司损失承担比例。**
第五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觸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哃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