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律师去看人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多少钱

活跃度是记录该律师7天内的咨询回复情况好评率:100%近期帮助过:4081人从业年限:17 年律师所在地:山东-德州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我哥去赌场看别人赌钱时,被关押37天了,家里又是6个小孩,家中困难请律师用低保证明是否照顾点。_百度宝宝知道  如果你是一名律师,接到案件后发现你的当事人确实有罪,你是要揭穿他继续为他辩护???
楼主发言:6次 发图:
  你不是律师吧?  
  至少是不为他辩护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最重要。  
  到底是该遵守职业操守还是遵守人的道德良知?
  我不是律师,就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如果我面临这个选择,我会不为他辩护,宁愿不赚这个钱。
  TVB律政剧里这种桥段很多,楼主可参考
  我也问楼主一个问题,你为一个人做了辩护以后发现他确实有罪,怎么办?
  啥问题。你知道作为律师,你揭发你的当事人有罪你就违背了职业守则吗。你以为是为了正义吗!  
  看看是什么罪了,虐杀,轮奸之类的我会放弃。  
  良心受不了可以选择放弃辩护,当然造成了当事人什么损失自己负责赔偿   也可以继续为当时做做辩护,不过可以适当调整策略  但是!!!  绝对不能为了你所谓的良心,而去拿着证据举报你的当事人,这种行为是不道德而去严令禁止的!
  可以放弃辩护 也可以放水 但你去举报他就是不太道德了。。  
  是律师就不会问这么sb的问题了  
  法院没宣判 就不能说这个人一定有罪  这个人也有辩护权  律师的辩护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私人情感不该影响专业判断
  有的不是一定辩护无罪,是减轻量刑啦
  @自己注册个马甲
19:23:05  是律师就不会问这么sb的问题了  -----------------------------  +1,真心法盲
  告诉楼主2点  1 有罪无罪是法庭决定,跟律师无关  2 根据律师法,律师应当保守办案过程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的个人隐私,但是有例外之处,委托人或其他人准备或正在实施的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跟信息除外  3 律师认为有罪可以做有罪辩护,在法律范围内寻找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方案,大陆刑诉,90%的案件都是进行的有罪辩护。你以为有罪就不辩护了?那如何保证法律得到最正确的实施呢?
  按照职业操守在所知的案件情况下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17说说话吧
19:05:16  到底是该遵守职业操守还是遵守人的道德良知?  -----------------------------  千万别用人的道德良知这个词,换成脑残的道德良知比较贴切  不深入了解细节如何发现事情真相?你不是辩护律师你根本就审阅不到案卷,看不到案卷如何判断是否有罪?  看报纸看新闻么?那只是框架,并且是别人做出的结论覆盖范围内的,冰山的一角
  @冯之思 16楼
19:32  感觉和下一站幸福里好像。  借贵版块贵贴做个小广告,还请各位手下留情。    ------------------------------  我也看了这个电视
  日剧相棒里有一集跟这个差不多,里面的律师说,她是根据警察搜查的证据来进行辩护的,如果犯人确实有罪,法庭根据律师的辩护判定犯人无罪的话,只能说明警察搜查的证据不足。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感觉律师的职业操守并不一定是与道德什么相反的,而是在有限的证据中尽最大努力辩护吧!!  
  楼主你看过suits吗……  哈叔的话妥妥的继续辩护,小麦这个熊孩子的话应该是倒戈相向。。说不准最后哈叔在他的影响下也带过去了。。反正也不是没发生过。。。。  不好意思歪了个楼…………
  不指望各位能够理解,因为这个问题属于法律伦理的范畴,在律师制度和辩护制度的发展史上都存在巨大争议。各个国家不一样,像我国律师的保密义务已经相对较轻。  但是也不应在不了解其背后的机理的时候就随意谩骂律师和这个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应当举报、报告的只能是“正在”或“将来”的某些严重罪刑,对于“已经发生的”不能揭穿。  这个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是《律师法》、律师职业规范的规定,更是全球律师职业通行规范,因为如果没有这一规定,辩护制度将会崩溃  另外说一句,貌似我国在毛时代是不能这样的,后来慢慢的才有了这个规定,律师才有了保密义务。不用专门谴责我国法律,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有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  因为公诉的一方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而律师是代表犯罪嫌疑人的利益的,形成私人与公权力抗衡的局面。如果律师不守保密义务,倒向公权力机关,那么这个天平会完全失衡,私人将得不到任何救济,国家将会完全占据主导地位。  虽然确实有部分律师是凶手的爪牙,但更多的律师是代表正义。  想想念斌案,不管最后结局如何,全案证据造假都是不可推翻的事实。如果没有对念斌进行无偿援助的律师团队,念斌将一辈子在监狱,甚至有可能被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他的亲人被死者家属各种侮辱;念斌的律师在代理这个案件前,已经功成名就,但在代理这个案件后,张燕生律师的名声一落千丈,死者家属拉横幅辱骂律师,开庭时殴打律师及念斌家人,网友天天在律师的博客下留言谩骂。  但是张律师坚持了8年,在发现这个案子的定案证据全部伪造、念斌受到刑讯的时候,从收取10万元律师费变成了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有很多律师为这个社会的民主法治作出努力,没有律师、律师制度和辩护制度,小人物的命运将更加叵测。  PS:我不是刑辩律师,我是民商法方向的,以后将主攻非诉业务,属于不会受到网民责骂的那一类律师。  但我还是想说,刑辩律师很辛苦,他们中很多人挣得钱不如其他法律方向的律师多,但受到的威胁却更大,来自政府的、检察机关的、舆论的。我的刑法老师跟我讲过好几起律师正当行使权利却被地方检察机关抓起来的事情。  中国的刑辩律师很难,还是那句话,不指望大家理解和支持,只希望各位在看到媒体的报道时不要那么简单就相信。我也常常看新闻,但实话实说,(非学术类)新闻媒体所发表的东西,除了《南方周末》等少数媒体外,我真的几乎没看过对案情报道十分翔实、可信的。微博上的营销号、新浪的媒体等更是胡乱报道、断章取义。
  电视里经常这么演  坏人律师:拿着金钱,蒙蔽良心,不择手段,玩弄法律,漠视生命,看钱出力。  中立律师:根据强力证据,劝被告认罪,替被告向法官求情,争取减刑。  圣母律师:不畏强权,富贵不屈,坚决揭发,以身饲法,吊销执照,续集再来~
  中国律师那是必须揭发 那是公民义务  西方那边的话 你揭发了 也没用 因为你是他律师懂了么?
  @17说说话吧   中国律师那必须揭发 属于公民义务  西方那边的话 你揭发了,也没用因为你是他律师懂了么?
  律师又不是为嫌疑人脱罪,而是尽量减少惩罚啊
  楼主真得非常幼稚。每个职业都有存在的意义,律师的存在不是为了像法官一样判断谁有罪无罪,而是维护每个人在法庭上得到用法律的语言为自己说话的权利。如果你实在理解不能,那你明白中国刑辩律师是有自己独立的地位就好。就算当事人要求无罪辩护,辩护律师也可以结合情况做轻罪辩护。
  看看这种帖子
就该知道中国的民智开化还有多远的距离了  如果你是一名医生,你还会不会救治已经晚期的癌症患者?  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还会在一个劣迹斑斑的顽皮孩子身上投入精力认真教育?  如果你是一名消防员,明知道火势已经失去控制,里面的人你还救不救?  如果你是一名纳税人,明知道自己纳的税可能会被官员挪用贪污,你还纳税吗?  哎
  如果你是律师你就要永远相信你的客户是无罪的。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就算证据确凿也要尽量减少惩罚,这才是律师的工作范围  
  @这个必须用马甲
20:45:10  看看这种帖子
就该知道中国的民智开化还有多远的距离了  如果你是一名医生,你还会不会救治已经晚期的癌症患者?  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还会在一个劣迹斑斑的顽皮孩子身上投入精力认真教育?  如果你是一名消防员,明知道火势已经失去控制,里面的人你还救不救?  如果你是一名纳税人,明知道自己纳的税可能会被官员挪用贪污,你还纳税吗?  哎  -----------------------------  π
  李天一的案子,前任律师倾向于有罪辩护,梦鸽一定要无罪辩护,所以前任律师就撤走了。
  @潘达Panda
19:45:04  不指望各位能够理解,因为这个问题属于法律伦理的范畴,在律师制度和辩护制度的发展史上都存在巨大争议。各个国家不一样,像我国律师的保密义务已经相对较轻。  但是也不应在不了解其背后的机理的时候就随意谩骂律师和这个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应当举报、报告的只能是“正在”或“将来”的某些严重罪刑,对于“已经发生的”不能揭穿。  这个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是《律师法......  -----------------------------  你举例的那个律师好伟大呀  谢谢你的科普~~3Q  天涯上多些科普贴就好了,不要上来就骂人
  @这个必须用马甲
20:45:10  看看这种帖子
就该知道中国的民智开化还有多远的距离了  如果你是一名医生,你还会不会救治已经晚期的癌症患者?  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还会在一个劣迹斑斑的顽皮孩子身上投入精力认真教育?  如果你是一名消防员,明知道火势已经失去控制,里面的人你还救不救?  如果你是一名纳税人,明知道自己纳的税可能会被官员挪用贪污,你还纳税吗?  哎  -----------------------------  这和民智开化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我只是询问如果你身上发生这种事情,你该怎么办  这个是个人选择问题  专业的法律知识我不懂,看了一部分关于律师的电视剧,里面有的人选择放弃辩护,有的人选择继续辩护,有的人选择揭发嫌疑人,有的人选择和嫌疑人一起造假。  我发这个帖子,旨在询问大家,如果是你,你怎么办,并没有问合不合法,合不合情
  @17说说话吧
19:07:00  我不是律师,就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如果我面临这个选择,我会不为他辩护,宁愿不赚这个钱。   —————————————————  律师行业就是这样,要是明明接了案子最后不做了是违反职业操守的,你这样一次以后就不会有人找你打官司了,律师这个行业圈子很小的。  lz不要把为犯罪的人辩护当作是纵容,就算犯了天大的罪从法律上讲也是有辩护的权利的,如果在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确实有罪,那么辩护律师可以说服被告主动认罪,聪明的律师不会真的去关注真相是什么,那是警察的事,他们要做的只是提醒被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怎么说怎么做会被判有罪,怎么说才能为自己脱罪。如果辩护律师发现了被告有罪而警察都没查出来那真的不能怪律师,只能怪警察无能。毕竟打官司还是要靠原告举证。  
  回复第4楼,@17说说话吧  我不是律师,就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如果我面临这个选择,我会不为他辩护,宁愿不赚这个钱。   --------------------------  那你要失业了。估计得喝风管饱了。你还不如说换个职业呢  
  美剧傲骨贤妻被禁播太可惜了,lz就可以知道律师到底是干嘛的  
  不怕被喷的上来说一句,律师的职责就是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的!哪怕你的当事人有罪!!  如果,所有的律师,见到当事人有罪就不辩护的话,那还要律师干嘛?直接将律师这个职业改为警察或者是法官就是了!
  @17说说话吧   当然会辩护了,如果这样都能脱罪,我会很有成就感。  甚至一下子招牌就亮了,以后生意会好很多
  我们老师是这么解释这个问题的,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重要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的事,其他的可由律师自由选择是否举报自己的当事人有罪。
  律师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而存在,所以就算刑事案件,也有律师存在。其他的想太多啦
  @自己注册个马甲
19:23:00  是律师就不会问这么sb的问题了  —————————————————  排~  
  @潘达Panda
19:45:00  不指望各位能够理解,因为这个问题属于法律伦理的范畴,在律师制度和辩护制度的发展史上都存在巨大争议。各个国家不一样,像我国律师的保密义务已经相对较轻。   但是也不应在不了解其背后的机理的时候就随意谩骂律师和这个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应当举报、报告的只能是“正在”或“将来”的某些严重罪刑,对于“已经发生的”不能揭穿。   这个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是《律师法》、律师职业规范的规定,更是全球律师职业通行规范,因为如果没有这一规定,辩护制度将会崩溃   另外说一句,貌似我国在毛时代是不能这样的,后来慢慢的才有了这个规定,律师才有了保密义务。不用专门谴责我国法律,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有律师保密义务的规定。   因为公诉的一方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而律师是代表犯罪嫌疑人的利益的,形成私人与公权力抗衡的局面。如果律师不守保密义务,倒向公权力机关,那么  —————————————————  马克,顶一个  
  应该辩护,然后找个枪手在法院门口,把当事人给毙了。
  @无语墨凝
19:39:00  楼主你看过suits吗……   哈叔的话妥妥的继续辩护,小麦这个熊孩子的话应该是倒戈相向。。说不准最后哈叔在他的影响下也带过去了。。反正也不是没发生过。。。。   不好意思歪了个楼…………  —————————————————  他俩才是妥妥的一对  
21:48:36  李天一的案子,前任律师倾向于有罪辩护,梦鸽一定要无罪辩护,所以前任律师就撤走了。  -----------------------------  这个案子梦鸽是亲手把孩子坑了。那么多确凿证据,做有罪辩护还可能少坐些牢,非作死要做无罪辩护,不认罪不认错,结果刑罚是刑法规定的上限
  继续辩护  
  有罪的人也有自辩的权利。  如果你发现当事人确实有罪,那一般就是证据确凿,能够证明他有罪。
  。。。。要是都这么想还要律师做什么啦。。。。还有有罪辩护啊,不过如果当事人坚持无罪,而律师觉得有罪,那基本也就只能掰了呗。。。不过我一直觉得不要和自己的律师耍小聪明,不要隐瞒自己的律师,那样真的是自毁。。  
  程序正义啊楼主  
  很多人都有楼主这样的想法,觉得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是为虎作伥...唉..普法道路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这个必须用马甲
20:45:10  看看这种帖子 就该知道中国的民智开化还有多远的距离了  如果你是一名医生,你还会不会救治已经晚期的癌症患者?  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还会在一个劣迹斑斑的顽皮孩子身上投入精力认真教育?  如果你是一名消防员,明知道火势已经失去控制,里面的人你还救不救?  如果你是一名纳税人,明知道自己纳的税可能会被官员挪用贪污,你还纳税吗?  哎  -----------------------------  @一般帖我绝不回复
20:57:13  π  -----------------------------  排个屁呀,一副众人皆醉我独的样子,还中国的民智。你说的那些问题及时在美国,就有统一的答案了?拯救大兵瑞恩的故事你以为就代表民智开启了?说到底人性是多么复杂的东西,感情用事多坏事,楼主的提问很好,虽然未必有正确答案,却引人思考,总比上面两位大明白更有用。
  可以选择放弃,但接了就要尽心而为
  @无语墨凝
19:39:32  楼主你看过suits吗……  哈叔的话妥妥的继续辩护,小麦这个熊孩子的话应该是倒戈相向。。说不准最后哈叔在他的影响下也带过去了。。反正也不是没发生过。。。。  不好意思歪了个楼…………  -----------------------------  超爱这对
  @17说说话吧
19:05:16  到底是该遵守职业操守还是遵守人的道德良知?  -----------------------------  遵守职业操守吧。律师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做这行的人要有强大的内心。但做了这行,必须要遵守职业操守。
  犯罪嫌疑人拥有辩护权。法律与道德都要兼顾  
  啧啧,楼主电视剧看太多了  
  辩护就一定要辩护到无罪开释吗?光看电视剧也不至于如此无知吧,跟DA做控辩协议,尽可能减刑也是律师的工作呀
21:48:36  李天一的案子,前任律师倾向于有罪辩护,梦鸽一定要无罪辩护,所以前任律师就撤走了。  -----------------------------  @泰瑞尔的信徒
09:20:41  这个案子梦鸽是亲手把孩子坑了。那么多确凿证据,做有罪辩护还可能少坐些牢,非作死要做无罪辩护,不认罪不认错,结果刑罚是刑法规定的上限  -----------------------------  其实李天一的案子不算是证据确凿  因为其他犯罪人有精斑留下,却没有李天一的精斑,这个是无法解释的。但是由于被害人和其他犯罪人一致咬定李天一轮奸,所以最终也定罪了;再加上被害人的陈述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相互之间存在很多矛盾。其实如果按照“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据原则,李天一确有可能定无罪。  另外,我室友当时在海淀检察院实习,这个案子是从朝阳检察院移送到海检的,检察官也提及这个被害人几番更改自己的陈述,而且确实存在勒索的情形。  因为在刑事诉讼法课上,这个案件是我们小组分到的任务,所以我深入了解了下。  感觉李天一其实没大家说的这么可恶,被害人也不是全然无辜;梦鸽最开始要起诉被害人勒索,我觉得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非五毛,求轻拍)  至少从这个案件看,李天一没有得到公权力的任何偏袒。
  @17说说话吧
19:07:40  我不是律师,就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如果我面临这个选择,我会不为他辩护,宁愿不赚这个钱。  -----------------------------  你确实不适合做律师,你应该去检察院。  律师都是维护自己的当事人,哪怕自己的当事人杀人了 也会最大限度的为他争取权益。  说白了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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