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没有离婚起诉拿小孩生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付小孩的生活费,法律会怎样处理?_百度知道
离婚后不付小孩的生活费,法律会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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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不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包括败诉。你确实自己请律师有困难的话,你不知道在那: 我是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的,可以打当地的114查询就可以,怎么办?是否有诉讼代理人更有把握: 假如男方逃避不出庭? 追问. 追问,如果请律师写状子的话。缺席的一方自己承担所有后果。一般法院会从他的工资强制扣除所需的抚养费给你,这样恐怕执行起来有点困难。 追问,是打工的: 他不出庭: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有可能最好请律师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依法判决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随你自己方便。 追问: 看自己的能力咯。 追问。是他的工资的20%-30%: 呵呵。但一般要申请人提供线索。有时候法院会自己调查? 回答? 回答。具体你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坚决不付小孩的生活费? 回答。 回答: 起诉需要写状子或请律师吗 回答: 你到平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在县市级市都有这样的中心: 能,是否必须要到平远县的律师事所请: 女方就是想拿到小孩的生活费: 是同一个县的,法院也照样开庭审理和作出一方缺席判决,才能执行: 可是。 追问。 追问。男方和你在同一个县吧,男方缺庭,这样女方能拿到吗,男方没有固定工作,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是要写起诉状的。我说了法院会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只要你向法院提供他有工资收入来源的证据,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也能从工资上扣吗? 回答?有没有诉讼代理人行吗: 不是必须的。你也可以请你自己的懂法的家属和朋友做诉讼代理人也行,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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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没想离婚了离婚是男的提出来现在男方逃跑了连孩子生活费也不给我了,我应该怎么办好请好心人帮我想办法_百度知道
我没想离婚了离婚是男的提出来现在男方逃跑了连孩子生活费也不给我了,我应该怎么办好请好心人帮我想办法
问题补充,我死也不会把孩子给他们的标签:追问我主要不想把孩子给他们因为男方爸妈说把孩子拿回老家卖了温岭人民法院没有离婚起诉拿生活费生活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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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律师咨询一下吧
律师说要离婚才可以问男方拿抚养费但是我没想离婚啊离婚了对孩子影响很大的
将就在一起对孩子更不好
我不跟他在一起只要他把孩子生活费拿给我就可以了
首先你可以起诉离婚,让法院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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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强制执行,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分居2年起诉离婚,万一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
你依然是那么独具清幽、安静无声地婉立在水中央,好像这里的一切繁华绚丽都与你无关。阵阵秋风时而卷来一些飞尘
一方起诉离婚,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小孩的抚养权,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首先看你愿不愿意离婚?有没有抚养小孩的经济能力?
我主要不想把孩子给他们因为男方爸妈说把孩子拿回老家卖了,我死也不会把孩子给他们的
你起诉离婚还是他起诉离婚?
他要跟我离婚我不同意
你都不同意离婚,那他如果执意离婚就只能他起诉,他现在起诉离婚没有?
任一方都还没起诉,你们就私了吧,你担心孩子就接过来自己带
可以起诉离婚,经济有困难的话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您好!您可以先寻求社区帮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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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离婚后没有工作一方,不抚养孩子应该拿多少抚养费_百度知道
离婚后没有工作一方,不抚养孩子应该拿多少抚养费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裁决这个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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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可适当提高,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有特殊情况的。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既然没有工作就没有经济来源,怎么给孩子拿抚养费啊,可以先不那等以后有经济来源了再补上!
如果真的自己没有收入的话,可以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等找到工作有了收入再支付
这个离婚的时候没有协商好吗 按说应该是按离婚协议上来给的 但是你没有工作的话可以去跟前夫商量一下少给点或者以后有工作了再补就是了
这个主要看离婚时双方的协商结果,如果一方没有工作可以少交一些,或是在分配其他财产时适当少分一些
这个要你们自己协商的,如果真的拿不出的话可以等有了工作再补上的
你没工作也很难,和前夫商量先不要给,经济条件好了后再给。
这个要根据大人的经济能力和小孩的最低生活费来决定的。
没有工作,就不要要了吧!毕竟夫妻一场。都不容易的
最低要给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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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给抚养费。现在可以起诉要前妻给孩子抚养费吗?_百度知道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给抚养费。现在可以起诉要前妻给孩子抚养费吗?
抚养费在协议书是没有写,难道还要她给抚养费吗”也许是因为她父母的这话。请问我去法院起诉或者已我孩子的名义去起诉会有用吗。孩子现在才4岁?谢谢。太意气用事了)是这样的,当时她也是口头承诺会给孩子一定的(也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对她父母我无语,“我女儿给你生了孩子,孩子跟我。去年我和前妻离婚。她父母说了一句更难听的话,至少从道德上你有一定的责任的,可能也是她一直都没有给的原因吧,但是你女生了孩子。但是后来到现在一直没有给
当时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这个会影响我起诉女方的一点吗,要求女方给抚养费。重要原因是我有点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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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应该向你的前妻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应当以你孩子的名义起诉,和女方的实际收入酌定给付数额。根据小孩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婚姻法有明确规定,你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所需接受教育的需要,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女方应当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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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孩子的名义起诉。
其次,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庭。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确定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
以孩子名义起诉她是合理合法的
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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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在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中约定一方不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就可以免除抚养义务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方抚养教育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尽快离婚的目的或者为了在抚养权的争取中处于优势,会在对方今后支付孩子抚养费上作出让步,甚至约定对方不用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有了这样的约定,另一方就可以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了吗?显然不是。下面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王某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于日登记结婚,同年育有一子王某某。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遂于2001年12月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由于当时李某的收入状况较好,且为了取得儿子的抚养权,协议约定儿子由李某独自抚养,王某不支付抚养费。
2003年3月,李某所在单位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李某失业,同时又身患疾病,生活出现困难,难以继续独自承担对儿子的抚养义务,遂请求王某分担儿子的生活费,但王某以离婚时已协商由李某独自承担为由予以拒绝。无奈,2004年10月,李某以王某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到法院,请求王某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离婚后承担子女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李某在离婚时虽未要求王某承担儿子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王某对儿子抚养义务就可以免除了,当李某不能独自承担儿子的抚养义务时,王某必须履行支付抚养的义务。遂判决王某每月支付王某某抚养费300元。
&&&&法律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虽然在离婚的父母双方之间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分担可以协商处理,但是这种约定必须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案中,因李某的经济状况恶化,其所能承担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影响了王某某的健康成长,因此李某作为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以王某某的名义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李某诉讼请求的作法是正确的。
附相关案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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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夺女”不惜代价 反悔“零抚养费”输掉官司
2012年05月31日&
四川法制报
夺女大战异常艰辛。为了争得女儿的抚养权,她一让再让,先是放弃共同财产,继而承诺不要丈夫付一分抚养费。然而,在赢得抚养权后,她又反悔了,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前夫对女儿尽抚养义务
离婚 争夺抚养权
2011年10月,文波和孙洁的婚姻之舟在风雨中飘摇。
文波和孙洁都是湘中某县人,2005年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初期,夫妻俩恩恩爱爱,2007年生育女儿文文。然而,3年后,夫妻感情破裂,文波和孙洁脾气都很倔犟,这离婚的话儿一出口,再无回旋余地。
好在4岁的女儿,让夫妻俩闪电离婚的冲动暂时搁浅。孙洁要求抚养女儿,文波坚持自己抚养女儿,夫妻俩谁也不让步,谁都要把女儿带在身边,这离婚大战转变为夺女大战,一时间难分胜负。
夺女大战持续4个月,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变成了拉锯战。
好吧 女儿归你了
2012年2月初,新春佳节的气息还在空中飘荡,孙洁和文波的谈判再次拉开序幕。一阵沉默后,孙洁率先开口。“文波,我了解你,对于女儿,你并不是特别关心。之所以跟我争女儿的抚养权,不过想多分割一些财产罢了。对于财产,我可以让步,全部给你也行。”孙洁没有啰嗦,直白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你的收入比我高,工作比我稳定,女儿在你那里,可以有更好的物质条件。可文文是你的女儿,也是我的女儿,何况,文文的爷爷奶奶十分疼爱文文。”文波仍然不愿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文文由我抚养,抚养费由我负担,财产全部归你;如果你一定要抚养文文,那么抚养费由你负担,财产全部归我。”一个小时后,孙洁抛出了谈判的最后底线。她知道,文波一定不会选择女儿的抚养权,而会选择她开出的“零抚养费”优惠。
果然,文波选择了零抚养费,而没有选择女儿的抚养权。随后,孙洁和文波走进了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反悔 协议不公平
离婚后,孙洁带着文文生活。孙洁在一家公司工作,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收入高,工作自然忙,为此,她把自己的母亲接了过来,由母亲帮她带孩子。孙洁离婚的时候,母亲虽然知道,不过,对女儿离婚的细节并不知情,现在听女儿说,为了文文的抚养权,竟然不要文波负担一分钱的抚养费,老太太愤愤不平。
母亲天天在耳边唠叨,孙洁的耳朵磨起了茧子,慢慢的,便认同了母亲的观点,与母亲站在了一边。是啊,自己的确太亏了,女儿是妈妈的,也是爸爸的,凭什么自己就要大包大揽,凭什么他就不出一分钱。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这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怎么说,他都得承担。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上给了他“零抚养费”的待遇,可那协议不平等,不平等那就不能作数。
起诉 讨要奶粉钱
2012年3月初,与文波离婚还不到一个月,孙洁便以女儿文文为原告,自己为法定代理人,把文波告上法庭,诉称离婚时签订的关于女儿抚养费由孙洁一人负担,文波无需负担的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是不平等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请求法院判令文波每个月支付女儿抚养费从0元增加到6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文波十分意外。他和孙洁刚刚离婚,离婚协议墨迹未干,咋就惹上了一场官司呢?不过,他并不慌张,离婚时不给抚养费,是以他自愿放弃女儿抚养权为前提的,这离婚协议一没有胁迫,二没有欺诈,也谈不上趁人之危,怎么会无效?他应不应该给女儿奶粉钱?就交由法官去裁判吧。
公堂 法官如何判
2012年五一前夕,湘中某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
法庭上,这对曾经的夫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零抚养费”的协议合法吗?有“保质期”吗?
法庭上,文波辩称,如果没有当初零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他应当给付女儿抚养费,但是,离婚时既然已经就女儿抚养的问题取得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关于女儿抚养的事宜,就得遵守抚养协议。女儿固然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可那有一个前提:情况发生变化。孙洁承诺独力抚养女儿,离婚时她有这个能力,现在她依然有这个能力,情况并未发生变化。因此,对于原告的诉求,法院应当驳回。
这起“零抚养费”官司,让法官颇费思量。经过深思熟虑后,依照相关法律,主审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孙洁和文波都没有上诉。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莫特
零抚养费合法吗?
主审法官表示,正确处理本案,关键在回答好两个问题:其一,孩子的父母离婚时,一方能否不负担子女抚养费?其二,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的“保质期”有多长?
一、本案中抚养费协议是合法的
第一个问题,换一句话说,就是“零抚养费”合不合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这种抚养义务首先体现为物质上的付出,能力强者,可以多承担;能力弱者,可以少承担。那么,如果一方的经济能力,足以满足抚养未成年子女物质上的所有要求,而该方又自愿承担全部的抚养费用,是否可以呢?当然可以。孙洁和文波离婚时,就是这种情况,孙洁自愿承担女儿全部抚养费,而孙洁也有能力独力承担女儿全部抚养费,因此,孙洁和文波离婚协议中,文波无需承担抚养费的内容是合法的。
二、抚养协议的有效期视情况变化而定
第二个问题,抚养协议“保质期”的问题。零抚养费的协议的有效期有多长?要看情况。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必须是“合理要求”,方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依据该规定,确定合理要求应综合考虑3个因素:一是子女是否因生病、升学而大幅度增加了支出;二是父母的经济状况与达成子女抚养协议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三是被请求方是否有给付能力。孙洁和文波刚离婚,旋即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文波给付抚养费,显然也不具备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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