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领导集体是否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腐败团伙

廉政教育课件:反腐倡廉__警钟长鸣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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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课件:反腐倡廉__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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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XX入党思想汇报 反腐败有感
XX入党思想汇报 反腐败有感
  腐败这个词,我们似乎听过无数次,电视上播放的有关题材的连续剧也不断出现,例如黑洞,黑冰……,从这个重现率很高的词语中我们可以知道,它的确存在于我们中,而且是广泛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  腐败的再认识,始于与老师的一次谈话中,在这次交流中使我对反腐败又多了一些体会。  败在我们党员干部中存在,而且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可能被消灭的。这就是说对反腐败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无论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我们都要继续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文明一起抓,而且两手都要硬,不但物质文明要抓好,同时对精神文明也不能怠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践证明,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完全正确的。党的十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认真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出了努力!  十六大产生了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年轻而充满朝气,新的领导集体采取的反腐败措施会更硬。不仅会努力作到从严治党,依法治党,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而且会尽量作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出现是党对党员干部的一次重大考验,想当初每一个党员干部捧着誓词,庄重地宣读时,我们就应该有准备,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的组织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经历各种巨大的考验。应该说我们也都是抱着这种初衷的,但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历程中,我们有些同志败下来!  着我们周围的人一天比一天潇洒,上酒楼,洗桑拿,开着名牌的车子,住着高级洋房,这时心理不平衡起来。便想尝试一下那些滋味,孰不知伊甸园中的禁果是偷吃不得的,一旦咬一口,那就要付出代价的,但一些党员干部依然没能清醒的意识到啊,纵使周围的人去劝,也做无用功,贪吃的念头不断涌现,对物质的享受欲望不断增大,最终东窗事发,只好接  受人民对他的制裁。  外边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去引诱党员干部深陷其中,他们首先会对党员干部的亲人进行各种利诱,遇到有些人的思想觉悟不高的情况下,就拼命施放烟雾弹(即是糖衣炮弹),要知道并不是没一个人都能抵挡得住的,于是受骗的人只好拉自己的亲人下水了。还有的不法分子是设下陷阱让党员干部自己踩进去,让他欲罢不能。例如给他们灌酒,下蒙汗药,然后设计抓住他们的把柄,以致用来要挟他们,最后逼他们就范。  怎么说,自愿也好,或者说是身不由己也好,终究是违背了作为党员的意志,做了对人民不利的事!我们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严于利己,同时也要严于利自己周围的人,洁身自爱,时常反省,时刻保持与党组织的密切关系,不断地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或许才能更好的抵制外来的各种诱惑!  败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我们要响应党的号召,团结起来,与不法分子做斗争,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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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闻资讯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的
  2002年10月在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自觉认识和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规律,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一、&&&& 具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战略体系与理论构架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先后十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深刻阐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新要求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为标志,反腐倡廉指导思想更加明确。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形成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仅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思想和理论指导。以反腐倡廉建设概念的提出为标志,反腐倡廉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党的十七大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这一新概括和新要求,不仅提升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为实现反腐倡廉的常态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以强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标志,反腐倡廉目标更加清晰。党的十七大提出,党的建设必须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更加明确、清晰。以“十六字方针”的提出为标志,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更加科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党的十七大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十六字方针”及“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对惩治与预防的关系进行了科学概括,是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提出为标志,反腐倡廉工作布局更加完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任务。2005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又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明确的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和目标。经过探索,形成了反腐倡廉工作由单项工作到综合治理的结合和转变,由应急抓到经常抓的结合转变,由被动反腐到主动反腐的结合和转变,由自发拒腐到自觉拒腐的结合和转变。形成了着眼于全局和长远解决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坚持系统治理和整体推进的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建设。也就是反腐倡廉主要任务形成了一个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两大板块(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项基本工作(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的新格局,反腐倡廉内容更加全面,工作更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以“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概括为标志,反腐倡廉形势判断更加准确。中央提出我们党面临“四种考验”、“四种危险”,并将反腐倡廉总体态势概括“三个并存”、“两个依然”。这是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准确判断,有利于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修订为标志,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内询问和质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行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等等。使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所具有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自律性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依靠法制化、民主化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生动体现。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还具有开放性。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于2003年12月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并与40个国家签订了50多个司法协助方面的协议,在此框架之内,加强了同世界各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作。以“三大条例”的出台为标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十六大以来,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修订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综上所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探索的具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已经日趋成熟,其宝贵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四是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是坚持深化改革、拓展领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六是坚持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这六个方面构成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架构。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精神实质第四代央领导集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与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保证。这条道路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最重要的创新成果,也是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进方向。(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提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反腐倡廉建设已经融入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诸多方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伴而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都是在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必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力保证。实践证明,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势必影响和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正常发展。如果没有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长足发展,反腐倡廉道路就失去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实的基础;如果不坚决遏制和消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听之任之,即使把经济搞上去了,也会把风气搞坏,是不堪设想的,就必然会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子。我们党围绕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着力提高战斗力、增强免疫力、保持先进性,不断调整反腐倡廉的战略和策略。反腐败从刹风整纪、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三项工作格局,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阶段性集中整治,到坚持持久作战,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反腐倡廉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系统,布局更加全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三、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完善方向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一条切合中国实际、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同时也需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过程中继续完善和发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必须增强前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教育、约束、纠偏和惩戒功能。要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体系。要高度重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抓好预防腐败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制度建设要努力实现六个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即对反腐倡廉要靠法制的认识由中央大力倡导向全党形成共识转变;法规工作目标由单项零散的规划向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转变;法规工作重心由侧重惩治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法规工作方法由被动应急向主动应对转变;法规工作内容由侧重制定新法向立、改、废、释并举转变;法规工作局面由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抓向全党动手抓法规制度建设转变。(二)切实完善监督机制。(1)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法规制度,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2)在监督机制上,我们党将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3)继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三)着力加大惩治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及时立案调查;对一般性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以及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认真做出组织处理;对确有问题、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及时处理;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组织处理范围,规范组织处理程序,提高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四)有效加强国际合作。要适应中国反腐败实践的发展要求,注意考察了解和充分借鉴世界各国反腐败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这样做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反腐败法制建设的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而为反腐倡廉实践提供更为科学、有效的制度规范。目前,由于我国参与国际化反腐斗争的司法机制还不够健全,联系合作的渠道还不十分广阔,对于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分子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不少贪污腐败分子至今仍逍遥法外。今后我国在国际化反腐方面的任务艰巨而又重大,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的司法机制,完善有关的法律制度,疏通国际化反腐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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