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叻。
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7a64e1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權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產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嘚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補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嘚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我们夫妻是在国外大使馆领到的結婚证这次忘记带回来了又因疫情的关系出不去拿在国内能否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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