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如果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过后发现是非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怎么处理?

上班期间意外死亡是否算工伤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一人生前是某厂的工人,一天晚上上夜班,凌晨2点多钟,他在进厂内的厕所方便。几分钟后,同事去厕所发现它倒在地上。随报110,经查意外不幸死亡。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谁应该负责任?公司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上班工作中突发疾病(司机--猝死)死亡,是否算工伤,发现时在车内已经死亡,老板是个体,算工伤吗?算的话要怎么处理?都需要什么证明?个体的老板下面员工有几个人,能裁定工伤?个体老板下面有2个员工算工伤吗?
在上班途中因交通意外但不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是否可以通过社保互助计划申请保助?
我母亲(公务员)退休后,被选举为市老体协主席,在上班时突发心肌梗塞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在上班路上,由于突发疾病死亡,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我一个亲戚在监狱服刑期间因工伤意外死亡,现在准备处理,但监狱方面说尸体必须火化后才可以拉回去埋葬!我想咨询一下国家是不是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位临时工为某机关单位更夫,于日早七点左右,因脑出血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单位与该临时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只对社会养老保险这一点做了约定,其余没有?
这位临时工为某机关单位更夫,于日早七点左右,因脑出血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单位与该临时工签定了劳动合同,只对社会养老保险这一点做了约定,其余没有?
机关单位临时工(更夫)在岗期间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 这位临时工为某机关单位更夫,于日早七点左右,因脑出血在工作岗位上死亡.
我在一家ktv做主管,一熟客在我们这里过生日,我进去敬酒,因人太多,未能每人都敬。有四人把我喊到另外一个无人包厢,说我未敬他们酒让我向其道歉。我没有答应,他们几人就用酒瓶把我打成轻伤害。请问这是否构成工伤,我们店没有买工伤保险,如果和我们店打官司,我有几成胜率?望得到详细回答,不胜感激。
厂里的员工被厂方派到工地工作,员工称岁数大了,体型胖了,无法完成该项工作,于是,厂方经理去接他回厂。下午四点左右,在回厂途中突发脑干出血,然后立马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日凌晨四十分死亡,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赔偿。望各位专家给个合理看法。谢谢。非上班期间员工意外死亡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厂一位员工下班后出门去外面转,由于走路时不小心掉到坑里,发现后送往医院,但到了医院就已经死亡,家属要求赔偿。像这种情况是否赔偿?
没有劳动合同我厂属于私营企业
我有一个朋友在私营企业工作,还在适用期,没有签定合同,在上班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大约200米。被公司墙外的油井碰死,公司应该承担多少,公司责任是什么。能告诉我吗?
我单位员工某某,于今年10月24日死于猝死,年享29岁,无子女,但是与丈夫分居4年,请问本单位可以向养老保险所索取安葬费,赔偿费用吗?
我有个亲属在一家私企工作,意外坠楼身亡。警方以排除他杀,初步鉴定为自杀。请问能获得多少民事赔偿?谢谢!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意外死亡,工厂对其或家属有没有赔偿金
我是个体,员工在上班路上被摩托撞上,意外死亡,摩托车司机逃逸,距离厂很近,应该负多少责任?都有哪些责任?赔偿的话最多能赔多少?员工65岁,刚上班10天,没有签劳动合同。
个体企业,员工60岁男,上班路上交通意外死亡,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河南一大酒店承包某菜系的包头在休假时,出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了,但公司未进行赔偿,只是进行了结算,是否有法律可以要求此酒店的老板对此员工的妻和子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员工未在工作时间内,凌晨出厂区回家交通意外死亡(死者为正式员工且厂区内已为该职工分配宿舍)该情况企业是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话如何赔偿?
员工未在工作时间内,凌晨出厂区回家交通意外死亡(死者为正式员工且厂区内已为该职工分配宿舍)
该情况企业是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话如何赔偿?
死者在9月8日晚上11:30左右在用人单位睡觉,9月9日早上用人单位见死者未按时上班于是在死者房们外叫了几声,死者未答应,单位管理人员不予理会独自走开,未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到了12:00用人单位见死者还未上班再去死者房外敲门,死者未答应,用人单位还不予理会,到了晚上6点左右再次敲门时见死者还没回应于是破门而入。才发现死者已经身亡,用人单位在这件事件上,是否构成了失职,耽误了宝贵的救助时间,家属又该怎样索赔?谢谢!上班时间请假回家途中意外死亡 是否属工伤赔偿范畴·宁波日报
第B2版:帮办社区
第A1版 今日要闻
第A2版 宁波新闻
第A3版 宁波新闻
上班时间请假回家途中意外死亡 是否属工伤赔偿范畴
  小刘来自重庆,就职于鄞州区洞桥镇某企业。上月底,因觉得身体不舒服,正在上班的小刘向单位请假回去休息。途中经过一条河流,难耐天气炎热的他一时兴起,跳入河中游泳,不幸溺水身亡。  小刘家人闻讯,悲痛欲绝,连夜从重庆赶到宁波,并要求小刘单位进行赔偿。而企业觉得自己很无辜,谈判陷入僵局。    鄞州区司法局人民调解科  此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出具意外死亡的解说和证明文书,给死者家属一个明确的交代,排除他杀可能性,消除家属的疑虑。  然后,案件关注的重点在于小刘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小刘意外死亡时间是在请假下班这段期间,并有向企业出具的请假条为证,故不符合新工伤条例中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等条件,不纳入工伤赔偿范畴。  但此种情况下,《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仍做了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  故该案中,由企业承担死者的丧葬费4500元以及10000元的抚恤金。  洞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方面努力平复死者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向家属和企业双方进行相关法律解释。死者家属表示,事情已经发生,怀着悲痛的心情,只想将儿子带回老家风光大葬,因此需要8万元人民币。厂方也表示理解与同情,但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如此多的赔偿责任。  最后,经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企业在新工伤条例规定的经济责任的基础上,愿意再以人道主义关怀的立场,适当补偿部分抚恤金和慰问金。  (董小芳&毛磊&江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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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 残疾赔偿金是否继续给付来源: 人民法院报分享到:  【案情】
  日,被告杨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吉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吉某当场受伤。潼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杨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吉某无责任。吉某伤愈出院后,于日向潼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鉴定,吉某的伤情构成10级伤残。日,吉某忽因肝癌死亡。吉某的近亲属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要求被告给付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的残疾赔偿金。被告以吉某已意外死亡为由,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就残疾赔偿金的给付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历来采取定型化赔偿方式,故无论吉某的实际生存期间长于或短于一次性赔偿所预定的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均按照固定的年限20年予以计算。
  另一种意见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劳动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而导致未来收入减少的一种损失赔偿,其本质是对受害人日后可得利益即逸失利益的赔偿。本案中,吉某在诉讼终结前因其他原因死亡后就不存在因劳动能力部分丧失而导致未来可得利益减少,并且其死亡与本案的交通事故之间没有关联,故不再按照20年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劳动能力丧失说”为原则,同时也综合考虑丧失与否的实际情况,以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从该条款不难看出,残疾赔偿金之给付即以受害人生命之存在为前提。
  2.传统侵权责任理论要求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须以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为要件。本案中,交通事故并不是吉某死亡后果的前提条件,其并不构成相当因果关系,故杨某不应当再对吉某死亡的后果及因死亡产生的损失(残疾赔偿金的丧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历来采取定型化赔偿方式,是因为劳动者因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未来收入的减少乃是一个抽象的不确定的概念,如若劳动者劳动能力丧失后未来的收入已经清晰恒定,则不应当再以高度盖然性抽象计算残疾赔偿金。本案受害人因死亡导致未来收入已经恒定为零的情况下,则侵权人不应再承担之后的残疾赔偿金。
  综上所述,吉某的残疾赔偿金应当从定残之日计算至其死亡之日,不再按20年的标准计算。
  (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 杨成元)
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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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问题就比较复杂有标准的:配偶每月40%,按照国家规定,而应按照雇员受害赔偿来进行赔付,应该属于已经退休的职工。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主要有三项,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1。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法律依据. 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或者无劳动能力的配偶或父母. 20个月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2。但你的问题是已经65岁,则有部分抚恤金. 你所在省市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的六倍
参考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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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承担:配偶每月40%、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人/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标准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月=其他亲属抚恤金3: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47,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1,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21810元×20=436200元具体参照,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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