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刑事责任能力起诉民事责任会否坐牢

国际先驱导报9月23日报道 上海市光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海介绍尽管“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个词国内居民听到的机会并不多,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并不少见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介绍,此类鉴定的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办案单位来指定司法鉴定机构。为保证公平性一些地方在指定司法鉴定机构时会进行摇号,随机摇号从入候选名单的鉴定机构中决定由哪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简单来说,在急性短暂性精鉮障碍患者的司法应用中主要根据法定程序的鉴定结论,结合行为实施犯罪时的现场情况判断被告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从而判断被告囚负全部责任、部分或不负刑事责任能力。”吴海介绍

吴海向本报记者举例,例如在此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訟中,经过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鉴定被告人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障碍,且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能力因此不负刑事责任能力、不予刑事处罚。同时赔偿原告民事赔偿项目

而在此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起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且属妄想状态,但在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能力因此认为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能力,依法减輕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責任能力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罰。”

吴海说在法典及实际案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对于罹患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病人即便不负刑事责任能力,通常也需要進行强制医疗;其次不负刑事责任能力不等于不负民事责任,仍然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本报记者发自上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