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示范村有多少

    【本报讯】12月23日,记者从省人口委获悉,日前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七届全国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北面滩村社区等8个村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授为第二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近年来,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我市按照“普遍争创、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典型示范”的工作思路,以万村(居)示范活动为抓手,扎实稳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2010年全面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后,我市示范村(居)的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加强了村(居)人口计生网络、阵地和制度建设,自治能力显著提高。在各级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示范村(居)达到了“组织建设好、制定规范好、村居务公开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文明建设好”的六好标准,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我省已有50个村(居)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命名为“全国首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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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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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00169
主题分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14A人口和计划生育
发布机构:市人口计生委
发布日期:
文&&&&号:
关 键 词:批示,决定,制度,服务,中国
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决定宜宾市五个村为首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发出了《关于为首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授牌的决定》(人口政法〔2010〕80号),宜宾市长宁县下长镇益家村、筠连县腾达镇春风村、江安县滥坝乡大竹村、高县庆岭乡文武村、宜宾县   普安乡普和村荣获了首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上述五个县积极响应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启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层层组织开展培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掀起了建设示范村(居)的高潮。并于2010年底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开展了评选验收工作。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检查评估和公示,中国计生协组织抽查等程序,并经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上述五个村以出色的工作成为全市近3000个村(居)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面的榜样。   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指出:党的&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大民主政治制度之一,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人口计生领域的具体实践。实践证明,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通过动员和组织群众,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径。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生协号召,各级人口计生委(局)和计生协要广泛宣传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村(居)人口计生组织网络建设、计生协建设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动员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人翁意识。各地要积极发挥首批示范村(居)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培育、树立更多的示范村(居),为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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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 ICP 备号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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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文章来源:中国计生协&&&&点击数:1326&&&&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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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协,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协: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的要求,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认真组织开展了示范村(居)的申报、审核、抽查、评估等工作。经抽查、评估、审核、公示,全国分三批共授予6092个示范村(居),有力地推动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国人口发〔2009〕83号)的总体部署,2013年,将开展第四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验收办法
  1、各地推荐。由村(居)自荐、乡镇推荐、县(区)市验收、省级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抽查。&
2、评估审核。9月底,由中国计生协组成评估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国人口发〔2010〕34号)对各省(区、市)上报的第四批示范单位进行抽查、评估、验收,最后经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公开公示。10月底,对第四批拟授牌名单通过中国计生协网站公示。
  4、授牌表彰。11月份,在中国计生协第七届全国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第四批示范村(居)单位代表进行表彰。
  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第四批示范村居名额分配(2013年))
  三、具体要求
  1、各省级计生协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开展评选活动。各地上报材料要经过本省计生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在开展示范村(居)评选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各地上报推荐的单位要附上典型案例(不超过500字),以便对评选验收合格单位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典型案例要体现出先进性、典型性、生动性和地方特色,避免写成经验总结或工作汇报。&
四、上报事宜
上报的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各省区市示范村(居)名单,二是示范村居的典型案例,由各省级计生协统一上报。
  为简化报送程序,本次评选不需邮寄纸质材料,纸质版材料由各省级计生协统一备份。示范村(居)名单直接传真至中国计生协综合处;典型案例打包后发送至中国计生协综合处邮箱。
  截止时间:2013年9月20日
  联系人:唐义闵   电话/传真:010-  
  邮 箱:
  附件:第四批示范村(居)名额分配(2013年)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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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决定宜宾市六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来源:宜宾新闻网
宜宾新闻网2月24日讯(邹为全)2011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发出了《关于为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授牌的决定》,宜宾市长宁县井江乡仁里村、翠屏区象鼻街道观斗村、南溪区裴石乡培农社区、珙县孝儿镇中安村、屏山县大乘镇大田村、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东风村荣获了第二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荣誉称号。  
2011年以来,宜宾市各级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国诚信计生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各地以“强基提质”为契机,以完善村规民约为切入点,强化组织和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村(居)两委、计生专干、计生协“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进了示范村(居)活动的持续健康开展。
2011年底,各地在总结201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评估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示范村(居)的申报、评估、抽查等工作。经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检查评估和公示,中国计生协组织抽查等程序,并经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上述六个村以出色的工作第二批成为全市近3000个村(居)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面的榜样。
国家人口计生委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号召,各级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宣传示范村(居)的先进经验,坚持以“万村(居)示范”为抓手,树先进典型,促均衡发展,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动员组织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中的生力军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不断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引向深入,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 余丽)政务信息公开
 国家部委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广西人民政府
南宁市政务信息
 省区市网站  
中国国家人口计生委
广西区人口计生委
南宁市人口计生委
柳州市人口计生委
桂林市人口计生委
北海市人口计生委
玉林市人口计生委
县(区)人口计生网站
武鸣县人口计生局
横县人口计生局
宾阳县人口计生局
上林县人口计生局
马山县人口计生局
隆安县人口计生局
兴宁区人口计生局
江南区人口计生局
青秀区人口计生局
西乡塘区人口计生局
邕宁区人口计生局
良庆区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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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岑山村获得“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来源:隆安县人口计生局  作者:农光任  发布时间:
&&& 近日,隆安县布泉乡岑山村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称号,成为南宁市获此殊荣的七个示范村之一。
&&& 近年来,隆安县布泉乡岑山村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扶贫开发、和谐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村务公开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文明建设好的“六好”标准,抓好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协会凝聚力,全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益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职能和优势,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实行政务公开,扎实推进人口计生“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诚信计生,大力宣传倡导,完善和兑现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形成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新格局,增强了大家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人翁意识。年度,全村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诚信计生群众签约率为85.97%,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85%以上,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全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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