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司工作十二年工司叫我签其它工司合同张学友 我应该该怎么办

咨询内容:领导您好,我与今年2月14日在一家个体商贸公司上班 老板扣押一个月工资 至今并无签任何劳动合同 老板说如果我们上班未满一年 一个月押金 一分不给 我们的工资都是老板网上支付宝转账并无任何工资条 很多离职员工都经常来要押金 老板都是不给 我想请问 如果我需要辞职 怎么样才能拿到我应该有的工资和押金? 谢谢领导!
答复单位:信访接待办公室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您好,如果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请您携带身份证和相关工作证明以及押金条,向文港北路18号市劳动监察支队书面投诉,依法维权。谢谢!哺乳期内a公司要变更合同到b公司,如果b公司不和我签合同或者对我工作与原来工作有较大差距。我应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哺乳期内a公司要变更合同到b公司,如果b公司不和我签合同或者对我工作与原来工作有较大差距。我应该怎么办
哺乳期内a公司要变更合同到b公司,如果b公司不和我签合同或者对我工作与原来工作有较大差距。我应该怎么办。和a公司的合同是签2年,2010年到2012年到期。我是号生完小孩的,现在小孩5个月多点。如果和a公司签订的合同到期后不再和我继续签约。我该怎么办。
变更合同内容需要你同意的,你不同意的话公司不能单方变更。而且,公司主体变更实际上就是a公司跟你解除合同,b公司再跟你签合同。a公司要单方解除合同显然要经过你同意。如果你和a公司的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和续约,则公司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支付你两个月的工资。
那我要是同意和b公司签订合同。但是b公司给给我安排的工作和原来差异加大怎么办呢。我是做在物业做客服主管的。
你在签约之前可以了解工作内容啊,并且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作岗位的。如果b公司不能安排你满意的工作,你就不同意跟a公司解除合同也不同意跟b公司签约啊。
我在物业公司工作了10年,但是以前都没有签合同。只是在2009年才开始签合同。工资都是发现金。我没办法证明自己在a公司工作了10年。怎么办啊
可以从社保记录、他人证明等角度找啊。实在不行,你可以在跟公司谈时讲到工作年限,同时录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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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未经你同意可以拒绝的,况且你这种情况其实是终止合同后重新确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了。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定的话,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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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到现在还是试用期,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_百度知道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到现在还是试用期,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两个月(7月-8月),现在12月了,公司文件上显示还是使用工,当时签的合同公司至今也未给我.我想问:我现在属于什么性质的员工?
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什么劳动法规?
如果到劳动仲裁机构讨说法,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如果公司在这段时间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的赔偿?
如果我在这个期间辞职,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万分谢谢!!
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但是我现在已经工作了将近5个月了,而且当时签的合同没给我一份,合同签的是三年合同(三年不到,差三个月左右三年),有一栏是约定试用期两个月,也就是7月-8月.补充问一下:如果转正的话是否应该重新签合同?
提问者采纳
1、“我现在属于什么性质的员工? ” 正式工。工作期间算作正式劳动合同期间。如果公司还在给你开试用期工资,你有权要求按正式工开工资。 2、“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什么劳动法规? ” 第一,算作试用工违法。违法责任倒谈不上,就是要给你正式工待遇。 第二,不给你劳动合同构成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19、81条 3、“如果公司在这段时间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的赔偿? ” 按正式工赔偿。合同期内,公司非因法定事由(比如破产、倒闭、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合理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你一个月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计算,即两个月。 4、“如果我在这个期间辞职,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 你主动辞职,啥时候都没有补偿的。而且,你需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否则,公司可能会扣你工资。 5、“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 ” 如果你们公司把工资发到你的银行卡里,你保留银行卡就行了。除此之外,你可以注意以下证据:工牌、门卡、签到表复印件、公司公文等等。 【补充】如果转正的话是否应该重新签合同?不需要重签。但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一份劳动合同。参看《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问者评价
感谢stan99,同样也感谢赖床二人组,你们的回答都很专业,小弟把全部的积分都压在这个问题上了,没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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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前两天刚刚听老师说完你这情况。老师说遇到这种情况,先不要声张(如果你不急着走),就这么做下去,因为你已经是正式员工了。直到老板不要你的时候,你可以提出每月拿双份工资。法条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这个用工合同到底上面是怎么写的?具体点的又不?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内的,如果你签了合同而且试用期已过公司还在用你就说明合同已经生效,已被转正。为了你以后的利益,目前你要做的就是尽快要回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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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到现在还是试用期,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急: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到现在还是试用期,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当时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两个月(7月-8月),现在12月了,公司文件上显示还是使用工,当时签的合同公司至今也未给我.
我想问:我现在属于什么性质的员工?
公司这种做法违反什么劳动法规?
如果到劳动仲裁机构讨说法,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如果公司在这段时间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合理的赔偿?
如果我在这个期间辞职,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
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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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急: 7月份进公司,和公司签订了一份用工合同,到现在还是试用期,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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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前两天刚刚听老师说完你这情况。
老师说遇到这种情况,先不要声张(如果你不急着走),就这么做下去,因为你已经是正式员工了。直到老板不要你的时候,你可以提出每月拿双份工资。
法条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这个用工合同到底上面是怎么写的?具体点的又不?
回复时间: 21:50:11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1:58:10
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内的,如果你签了合同而且试用期已过公司还在用你就说明合同已经生效,已被转正。为了你以后的利益,目前你要做的就是尽快要回合同。
回复时间: 2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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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缴纳营业税跟房产税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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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税务知识匮乏,特请教:因公司业务需要,我把公司注册在了福州,10天前刚刚跟福州某公司(注册地在福州)签署了一份租赁地皮的合同(租赁期限20年)。而后又把这块地皮转租给某餐饮品牌开设餐厅(实际地皮所在地在福建莆田),现在遇到的问题是:餐饮企业要求我公司开具的租赁发票必须在餐厅所在地(莆田)的税务部门报税。后边我公司才了解到,根据营业税的暂行条例“出租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报”。当时如果知道这样的要求,我应该把公司注册在莆田就没有问题了。现在跟福州公司的合同已经签署,我这家公司不能再撤销,然后转租给餐饮品牌的合同还未签署就碰到了这个棘手的问题。请教:1、合同期间这么长,怎样交税才能使福州、莆田两边的税务部门都满意?福州开具“外管证”然后到莆田地税窗口代开?2、既然福州这家公司不能撤销,合同开始生效。是否可以去莆田注册一家我公司的莆田分公司,来跟餐饮品牌签署租赁地皮的合同?这样福州税务这边会不会同意跟符合规范?然后莆田分公司这边的发票是否领的出来?3、福州的公司只是出了一块地皮租给我公司,我公司转租给餐饮品牌,餐饮品牌的土建施工、设计、装修部分都是餐饮品牌公司出钱。(1)我这种转租地皮的行为,该缴纳什么税种?税率多少?是否要交12%的房产税?因为福州公司只是出了一块地皮租给我公司,我公司又将地皮转租给餐饮品牌,餐厅的土建等等是由餐饮品牌出资兴建的,我司没有将即成的房产出租给餐饮品牌。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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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等级:董事长]回答时间: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分页#####&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你所述的你公司转租地皮的行为,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适用&服务业-租赁业&税目,按5%税率纳税。具体情况你可向你公司所在地或土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咨询。&&&&出租土地未发生房产出租行为,无须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税权的单位或个人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拥有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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