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砍人被抓可以取保候审保证金吗

陕西横山煤老板蒙面大刀队砍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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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横山煤老板蒙面大刀队砍人现场
陕西横山大刀队视频截图
  “横山是一座没有安全感的城市,这里比重庆还黑。”“当你面对一个总是以证据不足来搪塞受害者的公安局时,有这种想法太正常不过了。”当地一知情人士说。
  横山是榆林市仅次于府谷、神木的又一产煤大县。该县经济因煤而兴,而该县的治安也因煤而“乱”。“黑社会、大刀队、狼牙棒、蒙面打手等词语总是与煤矿老板联系在一起。”该知情人士表示。
  又一个难破的血案
  回忆对白丽一家而言,就像是一场梦魇。
  日晚7时许,十几名头戴黑色鸭舌帽、面戴口罩的男子,手持砍刀、铁棍等凶器,白丽一家五口被砍翻在地。
  “范家老大和老二躺在地上动不了,周围到处都是血……”当地一村民回忆说。
  这似乎是一场有预兆的凶案,事发当天下午,因浇地水管被东方红煤矿挖断,白丽一家要求煤矿接上浇地水管不成后,遂阻拦了煤矿的运煤车辆。
  几个小时以后,血案发生了……
  两个多月后,范廷才依然还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的眼神有些迷茫。
  医院的诊断证明上写着“左手开放性多处骨折、左手手指开放性断裂,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煤矿上的灯灭了以后,那些人就拿着砍刀和铁棍向我们冲来,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就被砍倒在地方了。”范廷才回忆说
  事发当晚,村民用手机拍摄下了范廷才被砍伤后的照片,他的脸部圆肿,左手血肉模糊,脸部、衣服上满是血迹。
  范家被砍伤的五人中,范廷才的伤势最为严重。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他被砍伤的左手依然不便。“拿东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劲提起来。”
  从进医院开始,范廷才一直希望能够马上抓到凶手。“我们去公安局询问破案进展的时候,公安局却总是说正在调查,案件侦破是有过程的。”范廷才说。
  然而,从被砍伤到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横山县公安局一直未能破案。
  在白丽和家人的判断中,凶手应该是东方红煤矿是有联系的。“公安局让我们去找煤矿砍人的证据,我们要能找到证据的话,还要公安局做啥呢?”白丽说。
  总是证据不足
  “这又将是一个破不了的案子,这些年横山涉及煤矿砍人的案件太多了,公安局都是以证据不足等理由一直拖延下去。”知情人士透露说。
  “在横山只要是涉及煤矿的案子,即便是被侦破了,行凶之人也未必会得到法律的惩处。”
  横山县韩岔乡白岔村的陈兴伟对此是颇有感触。2005年7月,因吃水问题与庙渠煤矿发生纷争后,两蒙面人手持狼牙棒将陈兴伟伤成右小腿粉碎性骨折。
  此后几年,该案件一直未能有较大进展。
  直至4年后,在陕西省公安厅调查的另一起案件中,庙渠煤矿矿长谷军昌之子谷小军供认了陈兴伟被伤一案是其雇人所为,该案方才算是告破。
  日,陈兴伟去榆林市公安局作了几年前就应该做的伤情鉴定。“市公安局的鉴定结果是轻伤,县公安局的吕局长让我们写了个材料给他,然后就让刑警队去抓人。”陈兴伟回忆说。
  “煤城”的治安乱象
  “没有煤矿的时候,横山的治安情况还是很好的,有了煤矿后横山黑社会日益猖獗,老百姓被砍伤的事件越来越多,治安形势是每况愈下。”范廷才说。
  事实上,范廷才所言非虚。媒体公开报道的煤矿与当地村民冲突的新闻不在少数,从“人大代表与他的大刀队”到“横山县巡警保护未成年少女‘性自由’,脚踢少女父亲”再到欠赌博高利贷被逼自杀……
  而网络上的负面消息更比比皆是,黑社会、护矿队、大刀队等名词总是与横山县相关联。
  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在煤炭利益的博弈下,提着大刀、狼牙棒的蒙面打手来解决冲突是横山较为常见的事情。此类事件,层出不穷,时有发生。
  他说:“一个多月前,南大街众森宾馆老板王永红被人把双腿给砍断,至今不敢回到横山,在外地一家医院疗伤。”
  根据宾馆的监控录像显示,3月3日凌晨3时16分,12个蒙面大汉手提1米多长的大砍刀,冲进了王永红所在的308室……
  事后,王永红被确诊为,两腿全部骨折,一条小腿粉碎性骨折,另一条腿四处骨折,手指一处骨折,身上有10多处刀伤。
  “即便有人从监控录像中认出了多次到三楼转悠的王进先,其中诸多可疑之处公安局并未深究,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了王进先,证据不足总是横山公安局最多的说法。”该知情人士说。
  “横山县治安为什么差?你别采访我,去问局长(吕新春)。”本报记者联系横山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吴宏祥时,吴作了上述回答。
  然而,在横山县公安局的眼皮下,谷小军就如同蒸发了一般。“公安局去谷小军西安家里抓人未果后,对其进行了网上通缉。”
  2010年元月18日,坐飞机从西安飞往榆林的谷小军,榆林机场公安将其扣留后,被押解回横山县公安局。
  “刚被押回来的第二天,谷小军就被取保候审,随后就翻供不承认雇凶伤人。”陈兴伟说,“此前,谷小军已经供认了雇凶伤人却又莫米其妙的将其放了,导致谷小军逃窜西安被抓后又翻供,公安局又说证据不足不能指控,整个过程很难让人信服里面没有猫腻。”
  知情人士透露说,该案件一波三折的缘故,源于一主要办案领导证据不足的电话。“该领导与谷小军交往甚密,办案期间就曾在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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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地址:是个比较早的事情了,不知道果壳上有讨论没有,再怎么往聚众斗殴上靠,感觉三年还是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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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砍人的19人不是无一落网。而是根本就没发出逮捕证。逮捕证只有房间里6个人的。这本身就告诉你。不要讨论了。
  日   曾勇等24人持砍刀闯进何强工作的公司,何强等6名湖南籍打工者将其逼退。监控拍下全过程。   2011年8月   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何强等5人有期徒刑3年,李毅夫当时因未成年另案处理。   2011年11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常熟市人民法院重审。   2012年3月   19日开庭审理持刀上门者曾勇等9人案;3月21日至30日开庭审理何强等5人案;3月22日、23日开庭审理李毅夫案。   2012年4月   12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何强等6人一年六个月等、缓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链接: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倾向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既然知道有人上门找麻烦,报警是个不错的选择,哪怕警察不上门,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
首先砍人的19人不是无一落网。而是根本就没发出逮捕证。逮捕证只有房间里6个人的。这本身就告诉你。不要讨论了。
一面之词,在看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之前我是不相信媒体说什么
依稀记得是对手寻仇 他们积极准备迎战
打赢了却被抓了很明显
你藐视法律嘛
判3年 进去清醒一下这事情如果懂法可以处理的很漂亮 赢了战争再给jc泼一脸s所以 流氓也要有文化
引用 的话:首先砍人的19人不是无一落网。而是根本就没发出逮捕证。逮捕证只有房间里6个人的。这本身就告诉你。不要讨论了。你没拘留怎么逮捕,黑都不会找黑点
引用 的话:没看录像 依稀记得是对手寻仇 他们积极准备迎战 打赢了却被抓了很明显 你藐视法律嘛 判3年 进去清醒一下这事情如果懂法可以处理的很漂亮 赢了战争再给jc泼一脸s所以 流氓也要有文化看打架用的工具,参与的人数,都算不上积极迎战,还留了个女的在房间.
引用 的话:看打架用的工具,参与的人数,都算不上积极迎战,还留了个女的在房间.都备战了,还算是正当防卫?
楼主看看这个,这个分析的也是醉了。幸亏不是律师,要不容易判10年。
生理学博士
引用 的话:都备战了,还算是正当防卫?难道申请人身禁止令?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倾向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既然知道有人上门找麻烦,报警是个不错的选择,哪怕警察不上门,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
引用 的话:倾向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既然知道有人上门找麻烦,报警是个不错的选择,哪怕警察不上门,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有人说要砍我,我报警,他没来,这不会是报假警吧?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有人说要砍我,我报警,他没来,这不会是报假警吧?如果说的是真实地址、姓名,并且确实有人这么说过,那就不是假警。
引用 的话:如果说的是真实地址、姓名,并且确实有人这么说过,那就不是假警。这六个人要是真的知道对面这么详细信息 现在可能就抓住他们19个了....貌似死胡同了.............
引用 的话:倾向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既然知道有人上门找麻烦,报警是个不错的选择,哪怕警察不上门,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每个人有不报警的权力,这个不能影响事情最终定性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每个人有不报警的权力,这个不能影响事情最终定性如果报警了,可以给自己找到无罪的证据。
引用 的话:如果报警了,可以给自己找到无罪的证据。这就是以前说的“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吧,让己方获得更多的正义性。不过,说句题外话,如果楼主链接的视频可靠,19个上门行凶者视频拍得那么清楚居然一个都没抓到,估计此案关键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了。这时候“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只是聊胜于无。
引用 的话:就是以前说的“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吧,让己方获得更多的正义性。不过,说句题外话,如果楼主链接的视频可靠,19个上门行凶者视频拍得那么清楚居然一个都没抓到,估计此案关键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了。...那19个连屋都没进的,抓住了会是什么罪名呢?来自
引用 的话:那19个连屋都没进的,抓住了会是什么罪名呢?楼主链接的新闻视频里,有当时的监控录像,那19个人上了楼就纷纷抽出刀,然后其中几个进屋使用暴力对付屋里的人。要说聚众行凶,这十几个人在监控录像里的表现是一点不冤枉,估计警察也没法为其洗脱,只好是“事发两个月,19个人一个也没抓到”。倒是把办公室里那6个“一举擒获”。
这事真tm扯淡
引用 的话:倾向于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既然知道有人上门找麻烦,报警是个不错的选择,哪怕警察不上门,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 意思就是不能在自己家里保护自己了?归谬一下,强盗事先给目标说我打算抢劫,等他抢劫的时候岂不是不能反抗了,不然就是斗殴。
引用 的话:都备战了,还算是正当防卫?照这么说,那要是女生去学了女子防身术遇到强奸,就只能乖乖张开腿配合?
黑白纵横小组管理员
引用 的话:照这么说,那要是女生去学了女子防身术遇到强奸,就只能乖乖张开腿配合?这个还是往死里打吧……
引用 的话:你没拘留怎么逮捕,黑都不会找黑点①拘留的条件是:a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b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②逮捕的条件是: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逮捕。请区分对待。
  日   曾勇等24人持砍刀闯进何强工作的公司,何强等6名湖南籍打工者将其逼退。监控拍下全过程。   2011年8月   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何强等5人有期徒刑3年,李毅夫当时因未成年另案处理。   2011年11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常熟市人民法院重审。   2012年3月   19日开庭审理持刀上门者曾勇等9人案;3月21日至30日开庭审理何强等5人案;3月22日、23日开庭审理李毅夫案。   2012年4月   12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何强等6人一年六个月等、缓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链接:
不多说什么,因为说什么都没用。
引用 的话:①拘留的条件是:a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b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②逮捕的条件是: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b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什么叫区分对待,一般的程序就是侦查机关先拘留,再申请批捕,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和不予逮捕的决定,你人都没控制住谈什么逮捕?
有机化学博士,法学学士
引用 的话: 意思就是不能在自己家里保护自己了?归谬一下,强盗事先给目标说我打算抢劫,等他抢劫的时候岂不是不能反抗了,不然就是斗殴。可以,但你应该先报警。
引用 的话: 意思就是不能在自己家里保护自己了?归谬一下,强盗事先给目标说我打算抢劫,等他抢劫的时候岂不是不能反抗了,不然就是斗殴。如果新闻这么写:19人老大:你信不信老子今天叫人砍死你。6人老大:你来吧,老子办公室等你,怕你咋地。(6人老大,召集了4名打手,在办公室等待,并准备好菜刀,棍棒等工具)(19人老大进屋,6人二话不说上去开打,打的19人老大鼻青脸肿,下楼逃跑)你再看是不是正当防卫。
林冲听了,大惊道:“这三十岁的正是陆虞候。那泼贱贼也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他骨肉为泥!”李小二道:“只要提防他便了。岂不闻古人言:‘吃饭防噎,走路防跌。’”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李小二夫妻两个,捏着两把汗。林冲买“解腕尖刀”的行为算不算积极准备斗殴啊?
引用 的话:如果新闻这么写:19人老大:你信不信老子今天叫人砍死你。6人老大:你来吧,老子办公室等你,怕你咋地。(6人老大,召集了4名打手,在办公室等待,并准备好菜刀,棍棒等工具)(19人老大进屋,6人二话不说上...算是吧 老毛不也是“老子不打第一枪”吗
要是准备抵抗坏人的反击都不行 那练武术的不都该抓起来了吗
引用 的话:算是吧 老毛不也是“老子不打第一枪”吗
要是准备抵抗坏人的反击都不行 那练武术的不都该抓起来了吗那你觉得如何才算是打架斗殴?难道说,后动手的一方铁定正当防卫?来自
引用 的话:那你觉得如何才算是打架斗殴?难道说,后动手的一方铁定正当防卫?视频里的情况也完全算不上积极准备斗殴,6人明显是仓促应战的
引用 的话:如果新闻这么写:19人老大:你信不信老子今天叫人砍死你。6人老大:你来吧,老子办公室等你,怕你咋地。(6人老大,召集了4名打手,在办公室等待,并准备好菜刀,棍棒等工具)(19人老大进屋,6人二话不说上...这种只能忽悠法盲老百姓,定罪不能根据对付身份来.菜刀棍棒是合法携带的,办公室是私人领地
引用 的话:冲听了,大惊道:“这三十岁的正是陆虞候。那泼贱贼也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他骨肉为泥!”李小二道:“只要提防他便了。岂不闻古人言:‘吃饭防噎,走路防跌。’”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印象中水浒传已经不让播了…来自
所以如果走在街上,看到恐怖分子持砍刀砍群众,你合法行为只有逃跑、呼叫、报警或空手入白刃假如你捡起任何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菜刀、棍棒、砖头、诺基亚手机,那么你的行为就会被定性为斗殴 感觉斗殴这个行为认定过于裤袋化,事实上基层警务工作者是凭对待刁民的态度来决定犯罪行为的,这个我有亲身经历,单方面被打的验伤报告被他们写斗殴。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后面有个人被车撞了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到,后面有个人被车撞了
引用 的话:如果新闻这么写:19人老大:你信不信老子今天叫人砍死你。6人老大:你来吧,老子办公室等你,怕你咋地。(6人老大,召集了4名打手,在办公室等待,并准备好菜刀,棍棒等工具)(19人老大进屋,6人二话不说上...我几年前就看过视频,当时就很生气。实际视频上是19人冲进去,先动了手,然后6人才动的手。如果是二话不说上来就砍,那被判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还是别人先动手,不能因为之前有言语上的冲突而改变性质吧。这样的话我们被抢的时候和强盗顶了一句嘴那岂不也是斗殴了。吵架归吵架,动手归动手。吵架一般不犯法,动手一般都犯法。
引用 的话:我几年前就看过视频,当时就很生气。实际视频上是19人冲进去,先动了手,然后6人才动的手。如果是二话不说上来就砍,那被判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还是别人先动手,不能因为之前有言语上的冲突...你忽略了约架。
绝对是聚众斗殴。办公室这种地方出现菜刀很不正常,这说明肯定存在一定的伤人意图。
引用 的话:林冲听了,大惊道:“这三十岁的正是陆虞候。那泼贱贼也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他骨肉为泥!”李小二道:“只要提防他便了。岂不闻古人言:‘吃饭防噎,走路防跌。’”林冲大怒,离了李小二家,先去街上买把...自己过去寻,明摆着是想故意杀人
我只想说太他妈腐败,经费一握。冤案都不知道有多少来自
(C)2013果壳网&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我被人砍成轻伤,医药费花了这么多,怎么取保候审让人跑了,谁把人放了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啊!不能一直抓不_百度知道
我被人砍成轻伤,医药费花了这么多,怎么取保候审让人跑了,谁把人放了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啊!不能一直抓不
被人砍成轻伤,谁把人放了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啊,有爱心的律师赶紧给点帮助,医药费花了这么多!不能一直抓不回人就敷衍了事了,怎么取保候审让人跑了。这政府太坑老百姓了
这是一道待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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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中国是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通辑。
您好,要求网上追逃
刑事没结案,我民事可以立案吗?谢谢你的帮助
取保候审是有保人的就是担保人这个担保人有责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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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包庇罪犯消极办案,围殴砍人致残还能取保候审?
水过流痕 发表于
  办案单位违纪违法办理取保候审&包庇犯罪嫌疑人  办黑案&请求严惩黑恶犯罪团伙及保护伞  受害人日下午在青年路被刘志峰组织多人持管制刀具无故砍杀,多处受伤,致我终身残疾,至今生活不能自理。法医鉴定暂定轻伤一级,重伤待查,伤残鉴定六级伤残。现岳阳楼区公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办理此案。  刘志峰又名刘细凤,曾因团伙持刀抢劫罪于1994年2月在广西抓获,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获刑地点:广西柳州罗城监狱,于2002年5月出狱提前释放,出狱后于2010年又因故意伤害罪投案自首,并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又于日在岳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违法办理取保候审。  事情的经过是:日,我在青年路碰到曾用假房产证做假证的方式在我处骗取数万元的债主刘红斌,随后发生轻微摩擦,刘志峰带来7-8个社会流子对我大打出手,他亲自打我两个耳光,我开车走人。下午刘志峰又主动打电话我,要和我扯事,在路上他又组织8-9个人手持管杀,又对我无故砍杀,除刘志峰砍杀外还有其他人也砍了我一刀,他们扬长而去。  此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且手持管制刀具在大街上公共场所团伙作案,对社会危害性大,受害人受伤严重,住院至今,刘志峰涉嫌寻衅滋事,现只有刘志峰取保候审,其他涉案人员也未追究他们任何责任,此案就草草了结。移送检察院起诉,现检察院根据案卷材料确认此案有诸多问题,并将案件打回原办案单位,以向办案单位下了督办追捕通知书和刘志峰判刑的相关材料送到检察院。  我认为办案单位有包庇犯罪嫌疑人办黑案,案件定性错误,理由是:  1、犯罪嫌疑人刘志峰事先与办案单位串通好,以投案自首为借口,实际上是走过场,利用投案自首的政策宽大处理,事实上是他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交待同伙作案人员,配合办案人员做假口供,欺上瞒下,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2、我到楼区公安分局了解了一些情况,办案单位向局领导汇报的情况与事实出入很大,办案单位轻信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深入调查,进行质证,我认为刘志峰虚构犯罪事实,虚构描述犯罪情节。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符合投案自首,从轻处罚的决定。  3、他2次对受害人无故伤害,故意挑衅,尤其是第二次他打电话要受害人去,他在半路上组织多人手持管制刀具对受害人残忍砍伤,他只字不提。  4、他把作案的人说成是他一人,作案地点本来是青年路,他说我到了他店子里,其实他的店子在哪里我至今不明。刘志峰不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他所供述的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做假口供,公安配合他蒙混过关。  5、当时事发是在青年路锦城嘉园对面,他们对我砍杀时有很多人在场,而且旁边都是店铺,且有很多目击者,事发后我报了案,办案单位在案发时没有做现场勘查,他们没做调查取证,到目前为止,此案已侦查终结,其他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只有刘志峰和公安办案单位做假口供,避重就轻,欺上瞒下,现已取保候审。  6、办案单位对刘志峰违法取保候审的理由:(1)从案发时我就强烈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反映刘志峰曾因团伙持刀抢劫过,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10年又以故意伤害罪被岳阳县公安局柏祥派出所立案,并移送岳阳县检察院,他有暴力倾向,对社会危害性大;(2)从2010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他的故意伤害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且间隔时间未满5年,属累犯。(3)刘志峰即有前科被判重刑,出狱后又不思悔改,2010年又故意伤害,2014年组织团伙再次故意伤害,且后果严重。在这公平、公正、法治的社会,竞还有如此胆大包天,顶风违纪,为其开脱罪行,避重就轻,疏通关系,从而获得取保候审,干充当其黑社会性质的保护伞。(4)从受伤到现在,已向办案机关和检察院递交了16万多元的医药费发票和交费凭证,一年以后还要取钢板,半月板修复及后期康复等费用预计还要20多万元,刘志峰仅仅只出了9万元的医药费用,明显低于所需费用,不足以取保候审理由。(5)在明知刘志峰有前科又是累犯的前提下,为其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人员都应追究法律的责任。他涉嫌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组织多人手持管制刀具无故对受害人凶残砍杀;(2)犯罪嫌疑人曾因抢劫罪判过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出狱后,2010年涉嫌故意伤害罪投案自首,他即有前科又是屡犯,对社会危害性大,不排除对受害人打击报复,构成人身安全危险,这样的人怎么能取保候审呢?取保候审是怎样通过的!是谁如此大胆,违规违法办理的。  7、办案人员在案发的现场没有及时调查取证。  8、现有杨某某、李某某等多人到办案机关做人证,证明(1)受害人没有到刘志峰店里去;(2)案发现场目击者证明刘细凤组织多人在案发现场持管杀对受害人进行围殴砍杀。  9、办案单位按正规程序,在受理案件后72小时之内应向受害人通过《湘警网》“阳光警务栏目投诉与举报”,发送案件查询编码,以便受害人随时掌握案件的进度,当时报案是日,也是当晚做的笔录,我告知了我的联系电话,但办案单位直到日才把案件查询编码发给我,1月13日又宣告案件侦查结束,从案发到发案件查询编码过了3个多月才发,他们唯一的目的是怕我在湘警网上投诉与举报,因此办案单位有渎职之嫌。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我去找过楼区分局主管法制的副局长,我强烈反映三个问题:(1)案件定性错误,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不是故意伤害罪而是寻衅滋事罪。(2)他们是团伙作案,而不应单一追究刘志峰个人刑责,因有多个证人证明他们有多人对受害人持刀围殴砍杀。(3)刘志峰取保候审是违纪违法的,因他即有前科又是累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性质犯罪。该副局长说三天之内给我书面答复,但我再去找他的时候,他没有给我书面答复,而是含糊其辞,要我找下面的法制科,到了法制科又要我找下面的法制分管人员,他们开始踢皮球。(4)局领导又要我去找办案单位,当我去找五里牌派出所孙所长时,他说要我去找检察院,案子已经移交至检察院。我向办案单位主要反映两个问题:一是未到案的要到案;二是取保候审必须取消,他不符合取保候审,应向检察院报请批捕关押。  我着重向孙所长强调:还有多名犯罪嫌疑人未到案,请求抓捕。当时孙所长反而威胁我说,当时路边上有人是我带去的,他要把他们抓起关起来,要我出很多钱取他们,要我考虑清楚。事实上是我去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而且是我同学,也作了旁证。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吗?客观存在的犯罪嫌疑人不抓,让他逍遥法外反而威胁受害人,符合现在的公平、公正、法治社会吗?孙所长又说我砍伤时他在现场,是他救了我,当时我砍伤后就报了警和120急救,坐在地上十多分钟等,即没有来警察也没有来120救护车,后来还是我同学拦的士把我送至市二医院急救。当我到医院时,经过急诊、包扎再转到住院部做完相关检查,大约一个小时,五里牌派出所才来了一个姓丁的副所长问基本情况就走了。孙所长又说案发时他在现场,我说为什么没有看到他,他说我放屁。他为什么见死不救,唯一的解释是他在刘志峰的饭店里捧场,不方便出面,孙所长又说他救了我,我不知他是怎么救的我,到医院时我身上没有钱,还是朋友帮我凑的,我当时在案发现场上十多分钟,流血不止,没有半个警察到场,难道就是这么救的?孙所长后来又说我不讲感情,被砍伤活该,并强调要我不要再找他,他不再接待我了。我以上说的都有和他对话的所有录音为证,他这样的人不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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