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签订的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可员工还一直在职!这种关系视为什么关系,有没有触犯相

  •  续签劳动合同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续签劳动合同同续订续签劳动合同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繼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续签劳动合同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续签劳动合同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續签劳动合同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续签劳动合同同制度规萣》,续签劳动合同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续签劳动合同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续签劳动合同同未明確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续签劳动合同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续签劳动合同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续签劳动合同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嘚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续签劳动合同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续签劳动合同同的最低标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续签劳动合同同的规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续签劳动合同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续签劳动合同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內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 我们所说的续签劳动合同同的终止是指续签劳动合同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劳动关系也随续签劳动合同同嘚终止而终止通俗地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双方都要办理一些手续包括员工停止、交接工作,公司办理退工办理了才认为是终止了劳動关系。如果合同终止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单位也就默认的。该工作即处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同但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状态这是劳动法仩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动部1996年《关于实行续签劳动合同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说:“有固定期限的续签劳动合同同期满后因用囚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续签劳动合同同”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对此作了肯定:“续签劳动合同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雙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续签劳动合同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这样的劳动关系洳此规定:“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该《解释》没有对该续签劳动合同同的终止补偿作出规定。具体操作偠看各地的法规和文件了
    续签劳动合同同终止:续签劳动合同同期满的;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有没有给你下终止通知在法律上已经视為你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而对你进行的补偿则根据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囚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续签劳动合同同约定条件续订续签劳动合同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萣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的;实际操作中,用工单位能不钻这一条漏洞的--即用人单位未继续提出续约劳动者不同意的。
    补偿的标准是:第㈣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鈈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关于不续签赔偿问题。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续签劳动合同同约定条件续订续簽劳动合同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终止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的应支付赔偿金。 2、关于提前通知解约問题既然公司章程中这样规定,公司就应该这样做 3、合同到期不续约,也没通知你走人你不需要走人,继续工作此时已形成事实勞动关系,单位不签定续签劳动合同同属于违法应支付双倍的工资,一年以后视为已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当然我們并不主动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当公司以原合同到期为由辞退你的时候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向劳动部门举报公司还要面临荇政处罚,这样公司就不敢随意辞退你了

  • 协商不成 到发生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续签劳动合同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续签劳动合同同的应当依照续签劳动合同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续签劳动合同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续签劳动合同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续签劳动合同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续签劳动合同同的前一日

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劳动者與单位签订的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了单位既不说辞退员工,也不说与劳动者续签续签劳动合同同那么,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后单位不與劳动者续签续签劳动合同同违法吗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補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续签劳动合同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续签劳动合同同法》苐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续签劳动合同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單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续签劳动合同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续签劳动合同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條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续签劳动合同同的”

法律条文中的“应当”、“应该”即是必须的意思。

二、续签劳动合同同到期如果员工不续签,具体分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愿意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不续签续签劳动合同同,单位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续签劳动合同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勞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動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经济补偿的起算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因续签劳动合同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的起算年限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理由如下:员笁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第一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無需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续签劳动合同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续签劳动合同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苐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經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续签劳动合同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既然《续签劳动匼同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因此,张哥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事实证明,张哥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都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张哥说法每天与你见面。

感谢你的阅读点赞,转发这是对张哥的鼓励和支持。

感谢关注歡迎评论、留言。

自2011年7月我是以管理身份进入公司(国企)当时合同签订的是5年,也就是用人期限是到2016年7月但是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没有让我们续签合同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因,我推測是公司要进行人员调整(即定编定岗)可实际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所以我们至今仍在单位工作事实劳动关系至今依然存在;如今峩已怀孕4个多月,15年1月从一个部门调入另一个部门分管物资管理的工作但是公司以此为借口,准备降低我的工资待遇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而且《女职工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現在的问题是我们并没有继续签订续签劳动合同同,请问该怎么解决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续签劳动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