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时受过工伤,未达到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怎么补偿

工伤伤残达不到等级该怎样赔偿.
工伤伤残达不到等级该怎样赔偿.
我现在就是受了工伤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工伤伤残达不到等级,除了报销医药费以外,没有其他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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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你好罗律师,我 爱人是 13年1月出的工伤,14年2月拿到的伤残鉴定结果,被评定为8级,单位所在地是鄂托克旗,她工资是2700,工伤处 了 以后就 没在给开过工资,自己做的康复,想问下现在能问单位赔偿多少 钱,谢谢
你好罗律师,我 爱人是 13年1月出的工伤,14年2月拿到的伤残鉴定结果,被评定为8级,单位所在地是鄂托克旗,她工资是2700,工伤处 了 以后就 没在给开过工资,自己做的康复,想问下现在能问单位赔偿多少 钱,谢谢 10
你好,你所说情况还不够具体,在发生工伤后需了解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没有则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另外,对于工伤赔偿问题你方是否做过工伤认定,如果做过工伤认定则可根据工伤相关赔偿项目及数额来请求赔偿,如未做过工伤认定,可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第三,你仅提供了你妻子的工资数据,还需根据你所在地计算工伤及其他项目的数据来计算相关赔偿数额。但工伤案件程序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办理。希望帮到你。
谢谢罗律师,,合同是有,,不过好象也是临时的,,工伤已经认定了,去年8月份下来的认定通知,,我妻子的单位是内蒙古,,罗律师您家 是 哪里的呢
恩,只要有就很好,有利于你方维权,你我距离比较远,我在云南,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及时找当地的律师帮助你维权,如果经济条件不宽裕,你可以到当地的申请援助,援助中心会指派律师免费帮你办理这起案件。
不 合法,是不 给予的赔偿也不一样啊 ,另外我 们的这个是多久啊,在哪个时间段内维权有效啊
的感言:赞!很赞!非常赞!从来没有这么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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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发生工伤后至今,用人单位就没有照发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应该赶紧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才对。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劳动者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多少?你讲讲看。《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7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8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64条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这个就不仅仅是2700了,具体金额要根据单位同岗位其他人员的情况来确定。2.离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24个月。3.是否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由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发放,没有参保由单位支付。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即29700元。4.康复应该有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康复费用啊,为什么自己做康复?因为不知道你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治疗地点是否在参保地等情况,只能说一部分关于工伤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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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大家好,请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_百度知道
大家好,请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可以安装假肢,行政诉讼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假眼,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矫形器,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由所在单位负责。,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符合规定的,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发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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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法律规定,(四)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赔偿下列费用,(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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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因公受伤应得到怎样的赔偿?工伤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单位是否因支付误工费?
因公受伤应得到怎样的赔偿?工伤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单位是否因支付误工费?
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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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不存在误工费,因为工伤的话,有休假并且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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