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加强和改进我县北京佛教寺院开放寺院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全州重点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和平安寺院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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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州重点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和平安寺院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font color="#FF-1-17 9:21:02 &&&作者:&&& 点击次数: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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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政协主要领导关于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的要求精神,我们组成由州政协杨海林主席任组长,副主席才福旦、马成贵为副组长,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州政协民宗委、州委党校负责同志参加的调研组,对全州重点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和平安寺院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少数民族全民信教,主要信仰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目前,全州批准开放的宗教寺院131座,宗教教职人员815人。其中藏传佛教寺院27座,现有活佛53名、僧侣670人。各寺院民管会成员l54人,监评会成员97人。全州有州县佛教团体14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情况
& &&自2008年开展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以来,我州严格按照寺院社会管理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细化量化责任任务,强化属地管理力度,动员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寺院管理,推动了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益。一是管理体系网格化。将各寺院作为社会基本单位,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网格,保证了寺院社会管理的连续性、持续性、一贯性。二是制度建设规范化。按照寺院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出台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符合州情、县情、乡(镇)情、寺情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寺院社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三是思想教育常态化。始终坚持将思想教育作为寺院社会管理的有效抓手,努力抓好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中小学生“四个关键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爱国、守法、团结的良好氛围。四是多方管理合力化。严格按照《关于依法加强寺院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寺院社会管理任务的部门,宗教、政法、教育、林业环保、文化广电、司法、国土、城建、民政、公安等部门坚持在统战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寺院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把寺院社会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了实处。五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对口支援等机遇,多方着手解决寺院水、电、路、通讯、广播电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改善了以往寺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2008年以来,全州用于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近5000万元。不断扩大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改善老弱病残等教职人员生活困难的问题,使更多的宗教教职人员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截止2012年底,全州宗教教职人员全部纳入了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有92名僧人享受了低保待遇,39名进入了“五保”供养范围。藏传佛教寺院民管会共配备电视237台、卫星接收器249台、DVD235台,健身器材23套,同时,还为民管会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六是管理方面精细化。推行了寺院网格化管理的模式,把寺院作为一个基层单位,在重点佛教寺院推行了“片区+网格+网点”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把寺院经堂、活动点、僧舍等,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位,明确责任人,实行分块管理。理顺了寺院内部的管理层级,建立健全了寺院办公室、教务室、总务室和治安室等内设机构,实行教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了宗教教职人员和寺院的基本数据信息库。根据寺院的规模、历史传统等因素,严格实行寺院人员定额制,按“缺一补一”的办法办理入寺手续,全州藏传佛教寺院人员定额为701名;严格实行宗教人员资格证年审制,严格按审批程序为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发放两证,认定活佛53名。七是防控体系立体化。积极整合综治、司法、派出所、信访等资源,健全完善治保、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建立了“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门机关和群众组织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公安、民宗、信访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了以三部门为主的“信息互通网、信息收集网、信息反馈网”,做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认真落实州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干部定期下访和接访制度,努力化解并调处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和纠纷,保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八是创建活动长效化。将“平安寺院”建设活动、“五好五优”寺院和教职人员的评比作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在27座藏传佛教寺院中全面开展宗教寺院“三比一促”、“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各寺院争先进位、比拼赶超,寺院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宗教内部更加和谐,宗教与社会主义不断相适应。刚察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藏传佛教寺院星级评定活动评比办法》对各寺院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今年以来,州、县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对在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及“三比一促”等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资金高达226万元。
&&& (三)平安寺院建设情况
一是深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基础。每年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十个讲清楚”和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正面发声等主题,对教职人员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使教职人员提高明辨是非、爱国爱教爱家乡的认识。同时,加大宗教人士培训力度,2012年组织11名藏传佛教界人士分别参加全省举办的活佛、经师、民管会主任培训班;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积极协助各县共同组织举办民族政策宣讲活动,共举办专题讲座及培训会32场次,2300余人次。组织全州88名统战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赴外省区考察学习;举办了全州新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民族理论政策培训班、全州佛教协会理事培训班、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暨民族宗教政策等培训班。通过多渠道培训,有效的提高了统战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大防范力度,确保和谐稳定。在重点藏传佛教寺院设立警务室,抽调165名干部进驻各藏传佛教寺院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并配合寺院民管会进行《宗教事务条例》、《海北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海北州预防和处置自焚事件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州县领导干部联点宗教寺院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及时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保证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如祁连县针对本县实际,建立以公告、民宗、信访等部门为主体的信息互通网、信息收集网、信息反馈网,通过“三张网”,有效整合资源、疏通信息,做到了下情上达准确迅速,上情下达全面详尽。同时,圆满完成了藏传佛教寺院、宗教教职人员“五好五优”的评选,“平安寺院”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解决突出问题,构建良好秩序。积极帮助寺院开展各类美化和自养活动,认真解决各寺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祁连县4座藏传佛教寺院立足已有条件,累计创收4.6万元;阿柔大寺投资952万元,先后修建了僧舍41套,弥勒殿、护法殿、民俗文化展览厅、大门、宣传栏等设施,不仅改善了基础条件,也使之成为了全县宗教旅游“王牌景点”。同时,各县乡借助游牧民定居工程,投资588元修建僧舍168套,解决了藏传佛教宗教人士住宿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州27座藏传佛教寺院中,已通路26座、通自来水l4座、通电26座,通广播电视25座,通讯网络全覆盖。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依法管理。各寺院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联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13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寺院办公室、教务室、僧人管理室、总务室和治安室等内设机构,并进行了挂牌;对部分寺院内设机构适当合并,定人、定岗、定责,形成了总务、教务、财务、治安等条块分离、相互联系、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的民主管理机制;对宗教教职人员及民管会成员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并不断加强内部自律,先后取消4名不受寺规戒律的教职人员的从业资格。四是强化正面引导,发挥积极作用。州、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均联系一座寺院和一名宗教界人士,从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入手,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引导教育他们发挥好桥梁作用,团结影响信教群众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贡献。自2006年平安寺院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州藏传佛教寺院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和寺院内部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全面建立。以政策法规为指导的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寺容寺貌和周边环境卫生日趋整洁干净,以寺养寺的能力逐步提升拓展,爱国爱教爱家乡、遵纪守法促和谐的氛围日渐浓厚,平安寺院建设工作的社会效益不断显现。
三、存在的问题&
&&& 一是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虽已全面开展,但由于受寺院分布分散、点多、线长等实际因素的制约,社会管理工作与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驻寺工作组生活、工作等经费补助不足。
&&& 二是部分信教群众对“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目的、现实意义、方法途径不大了解,不能有效的参与其中,加之寺院硬件设施建设与“平安寺院”的相关考评条件不符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 三是大部分寺院缺乏以寺养寺的能力,教职人员只能依靠亲朋好友资助或靠有限的布施收入维持日常开销,生活较为困难,自养能力差,农牧区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在寺院中的覆盖率偏低。
四、几点对策建议
一要进一步理顺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关于依法加强宗教寺院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安排部署精神,从健全工作信息、完善寺院社会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督评议、强化教职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寺院社会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寺院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寺院社会管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动员和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寺院管理,实现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常态化。
&&& 二要继续深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和要求,以“六.五’’普法和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抓手,依照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的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和自我学习提高为重点,面向宗教教职人员、面向广大信教群众和全社会,广泛开展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爱国爱教和维护祖国统一、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主要内容的再宣传、再教育,反复宣传深化“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现实意义,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充分认识开展深化“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断强化信教群众及宗教界人士的“四个维护”和“四种意识”,积极动员其自觉参与到新一轮“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持续提高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对深化“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目的、意义、作用等的认识,明确深化“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途径和方法,增强自觉参与“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 &三要不断提高宗教服务社会的能力。教育引导宗教界牢固树立“和谐是本、稳定是福”的广泛共识,倍加珍惜大好机遇,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国家意识,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进先行区建设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弘扬爱国爱教守法持戒等优良传统,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坚决同“三股势力”做斗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不断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通过全州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提升寺院以寺养寺的能力。&&
&&& 四要加强“两反”工作和对非法传教活动的管控。继续强化敏感时节的“反分裂、反渗透”的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反分裂、反渗透”工作的各项措施,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在宗教界不定期的开展矛盾隐患的排查调处,坚决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全力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强化对重点人物的监控,建立完善的抵御分裂渗透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打击一起”,形成对非法传教组织的高压态势,确保宗教界长期稳定和谐,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有效地搞好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和平安寺院建设工作 ,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新贡献。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
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  邮编:810200  E-mail地址:
Copyright(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   技术支持:加强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工作,藏传佛,寺庙管理,加强寺庙,管理工作,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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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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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藏传佛教寺院发展与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日
来源:不详&& 作者:扎西东珠人关注&&&&&&
  玛曲县藏传佛教寺院发展与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玛曲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扎西东珠
  (2009年4月)
  2008年自西藏拉萨“3.14”事件以来,玛曲县个别藏传佛教寺院僧人也参与了发生在玛曲县“3.16”不稳定事件,事件平息后,根据中央的决策和省州的安排部署,在寺院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一定的成效。现结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玛曲县藏传佛教寺院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今后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调研如下:
  一、玛曲藏传佛教寺院基本情况
  玛曲地处甘、青、川三省交接地带,总面积10190.8平方公里。辖七乡一镇和河曲马场、阿孜科技师范园区、西科河大鹿养殖场,有36个村委会,238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4.8万人,藏族人口占89%以上,全县信教群众为39100人,是一个以藏族人口为主体的纯牧业县。当地群众与周边13个县都有程度不同的往来,为此,社情民意极其复杂。玛曲县全县共有11座寺院,其中宁玛派寺院2座,活动点1个,护法殿1个。全县有8名活佛,驻寺活佛有7名,共有僧人1836人,贫困僧人812名,残疾僧人102名,年迈及无人照料的僧人54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调查,目前,玛曲县藏传佛教寺院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寺院基础设施差。一是因寺院建设历史悠久,公用房屋隔墙年久未修,许多经堂堂檐裸露在外的木质材料腐朽脱落;许多土坯垒筑的院墙多处裂缝,面临跨塌和处于危险状态;二是僧人住房简陋,部分住房有倒塌的危险。根据调查统计,玛曲县全县共有11座寺院,其中宁玛派寺院2座,活动点1个,护法殿1个。共有僧人1836人,贫困僧人812名,残疾僧人102名,年迈及无人照料的僧人54名。不稳定事件发生以后,有5座寺院被省州列为重点寺院,这5座寺院共有僧人1093名。参与3.16不稳定事件的僧人67名,其中1人被司法处理,其他66名均作非罪处理。三是吃水困难。多少寺院因吃水困难而去附近的黄河中挑水吃。长期以来,水的问题已捆扰着僧人的日常生活。
  (二)僧人生活水平低。玛曲地处纯牧业区,在过去看来纯牧区经济与农区经济发展相对富裕,然而随着经济日益发展和生产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农牧区经济发展多元化,而牧区经济发展因受自然条件、群众文化素质的发展限制,逐趋单一化,仍然靠天养畜,经济发展仍处于自给半自给的封闭式发展状态,牧区的生产条件十分落后,居住条件非常简陋,导致生活条件改变缓慢,牧民收入单一。藏传佛教寺院僧人的生活来源,大都是以家庭供养为主。调查统计,两寺30%以上的僧人每年除家庭供给维持生活的酥油、糌粑外,自身的年收入不足600—700元。家庭条件较好的就供给的多一些,这也是藏传佛教寺院与众不同的显明特征。同时,僧侣的生活来源靠广大信教群众的施舍和请去颂经而得到一点微薄收入,特别是家庭条件差的部分老弱病残的僧人生活更加清贫,居住简陋。据调查统计,全县僧人中有贫困僧人812名、五保350名和残疾僧人 102名,占僧人总人数的12.38 %;全县无住房和住危房的僧人为812名。面对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的僧人多的现实,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活困难的僧人没有实行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也未将寺院的特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对身体残疾的僧人也没有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扶持。
  (三)僧人看病难。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虽然有了全面迅速的发展。但是,对地处高寒和边远的玛曲牧区来说,年迈的僧人普遍身患风湿等疾病,看病难、缺医少药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差、医疗技术水平低、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十分短缺。当前开展的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并且对僧侣的看病就医未纳入到乡级医保范围,严重影响了僧侣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寺管会基础设施简陋。全县各寺院房屋都年久失修,两寺管会没有一间办公场地。在2008年以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对僧人进行宣传教育、法制辅导、交流座谈、召集会议,都在寺院的院中草地上举行。因此,尽快解决寺管会基础设施建设是值得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建立健全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寺管会组成人员无正常工作报酬,难以发挥作用。全县各寺院的寺管会各有组成人员73名,长期仅靠全寺僧人的信任和本人的诚实态度、敬业精神而为寺院、僧人服务,没有享受到政府的一点实惠。
  三、对策和建议
  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的长效机制,是解决藏区社会稳定和寺院管理的有效保障,有利于加强藏区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寺院的深层次问题,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我们应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有效措施,将这项工作有序、稳妥的开展下去,针对玛曲县藏传佛教寺院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的长效机制,是保证寺院正常秩序,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思想上有个新的认识,从大局出发,以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包括对策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提高我们解决问题的使命感。必须正确认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认识宗教的长期性,充分认识做好寺院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搞好藏区寺院管理工作,确保藏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宗教既是一种信仰,又是一个社会实体,它不是单纯的思想信仰,它涉及很多群众和活动,是一个社会实体。既然它是社会实体,自然就应受政府依法管理,宗教活动要遵守法律,也不能脱离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大家庭,不能将实体游离于社会之外。那么,在当今改革开放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如何对寺院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建立和健全寺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1)根据藏传佛教工作的长期性和特点,按照依托属地、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以寺养寺的原则,鼓励和扶持寺院发展生产自养事业。
  (2)解决机制问题,把宗教实体作为一个社会单位,纳入地方管理,这对宗教实体来说十分重要。如果机制问题解决了,我们就可以将寺院和僧人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
  (3)强化寺院和宗教部门的管理职责。统战部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应把握好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执行,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上提供政治保证。宗教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是行政执法主体,应切实负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
  (4)赋予基层政权组织对寺院的管理权限,进行属地管理。因为,基层组织政权是直接接触者,制定出一套责、权、利相互配套的管理措施,进行管理,这样效果可能更好一些。
  (5)强化寺院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体系。目前,藏传佛教寺院大都建立了寺管会,僧人代表会,一个管理,一个监督,相互牵制,相互作用,这对寺院的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完全发挥出这些人的积极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机制,解决寺管会成员的待遇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做到严格管理、民主管理、制度管理。
  (6)充分发挥各级宗教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管理部门是行政执法主体,承担着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宗教法规制定、宣传和执行工作。在具体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和不同的特点,做到有的放矢。这样,制定出的办法和措施才能管用、有效。
  (7)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宗教代表性人物,大都是在宗教主体中有一定地位的人士,在人民群众中德高望众,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在关键的时候,他们靠得住、做表率,起作用,能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而且有能力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物色和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代表性人物,善于发现和培养爱国爱教骨干分子和积极分子,将寺院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进一步增强他们对寺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为藏区的稳定和建设爱国爱教的寺管会奠定思想和组织基础。
  (8)强化基层组织,搞好党群关系。在基层普遍存在: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关系不和谐,相互脱节,基层干部人浮于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淡薄等问题,而且在当地牧民群众中也存在一些思想认识问题,牧民群众认为,管好、养好自己的牛羊,而基层政权组织,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心态处于相对不依赖,相互无关系的状态,这对当今藏区经济社会稳定是十分不利的,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鉴于目前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此,加强和维护藏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寺院有效管理机制工作,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搞好党群关系,增强凝聚力,提高各级干部群众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是刻不容缓。
  (三)强化寺管会管理建设。目前,藏传佛教寺院大都成立了寺院管理委员会,基本是一个主任、一个副主任,一个参与管理,一个参与监督,对寺院管理起到了有效作用。但是由于寺院经济来源不足,导致基础设施简陋,普遍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大都是临时腾出一间房,做为寺院管理委员会的场所进行办公管理。因此,建议:将寺管会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由政府出资为寺院修建集图书阅览、电视收看、授课开会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场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活跃和丰富僧人的生活,给予僧人更多的关爱和扶持。这样让更多的僧人,接受新的知识,了解和掌握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也能及时了解和听到党中央的声音,也为长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党的大政方针宣传教育,提供便利条件,也为长期在寺院实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对寺管会成员,按照乡属村委会班子成员同等对待,由乡上安排布置检查督促工作,将寺管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纳入村干部管理的范围,每月发给固定补贴。
  (四)制定政策,解决困难。2008年5月,泽巴足副省长在玛曲县督查藏传佛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时指出:对僧人的困难要通过乡村低保,逐步救助等措施解决;对寺院基础设施差的问题,要通过落实纳入社会管理,项目建设等政策来逐步解决,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团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藏区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使藏区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制订和出台更多更优惠的政策,加大政策力度的实施。建议:一是把寺院和僧人纳入社会管理和管理范畴。二是寺院行路难、饮用水难、看电视难等问题,应当纳入当地的“村村通”工程和经济建设项目中。三是解决寺院僧人生活困难的问题,将他们纳入乡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四是要把僧人看病就医的问题,纳入社会医保范围。五是对身体残疾的僧人,政府应按有关规定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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