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馈顾客 某商场在商场摔破头应得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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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厕所里摔骨折 商场赔了11万
&&来源: 半岛晨报&
商场、酒店等消费场所因安全问题,造成顾客的人身损害,而因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责任难分,很难调解成功。近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顾客在商场购物后在厕所摔倒的案件,该商场一次性赔偿顾客11万元。
去年9月29日上午,市民李女士在本市一家商场购物后,到该商场卫生间洗手时,不慎摔倒。商场工作人员立即送李女士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处置。经检查,李女士腿部骨折,医院立即为李女士实施了手术。
由于李女士自己有一份保险,除自费药费1.3万元外,大部分医疗费由保险公司理赔。自己好端端地去商场购物,因商场卫生间地面湿滑导致受伤,李女士觉得商场应该给自己一个说法。而商场方面认为,顾客每天有上万人,很少有在卫生间摔倒的情况,肯定是李女士自己不小心才摔倒的,故商场不同意赔偿。
今年5月份,李女士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某商场起诉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法医,对李女士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李女士要求某商场赔偿自己各种损失15万元。
李女士认为,商场卫生间打扫不及时,地面湿滑,商场没有做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商场认为,李女士年龄大了,身体各方面都不灵活,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摔倒的,商场不应当承担责任。由于商场卫生间是私密场所,没有安装监控,故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责任难分。
考虑到李女士作为消费者,确实是在商场的卫生间内摔倒受伤,主审法官付雯楠组织双方先后三次进行调解,并给双方复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照相关规定,互谅互让,和谐处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商场一次性赔偿顾客李女士11万元。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杨德欢
[编辑: 吴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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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从商场购物车上摔落致头骨骨折(图)
甜甜枕骨骨折,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设有儿童座的购物车。
  购物车上摔落 女童头骨骨折
  事发广州宜家家居商场,孩子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购物车如虎口 勿放婴童坐!
  前日下午1时许,广州市民李女士带着3岁的女儿去宜家家居商场购物,结账时她把孩子放在购物车上。结果孩子在她转身那一瞬间突然站了起来,因没站稳从购物车摔到地上,头部着地导致颅骨枕骨骨折,目前仍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家长认为,商场方面虽有告示提醒,但看到孩子站起来却没有人及时制止,也应承担责任。商场方面表示,如果确实在商场内发生,他们会负责。
  购物车上站起来摔地
  李女士家住在天河客运站附近,前天上午她带3岁的女儿甜甜到广州火车东站附近逛街。下午1时许,母女俩又到宜家家居商场购物。“买的东西也不多。”李女士说,购物时甜甜跟在她身边边走边玩。到排队结账时,她便将甜甜放到购物车上。
  “也就刚转身一秒钟的时间,女儿就从车上摔了下来。”李女士说,当她转身去付账,坐在购物车上的甜甜突然站了起来,因没有站稳从车上摔到地上,头部先着地。旁边的两名顾客看到后,赶紧上前把甜甜扶起。李女士转身看到后,赶紧跑回抱起女儿。“我用手一摸她的头,发现肿了个很大的包。”李女士赶紧抱起女儿,打车前往附近的武警医院。
  头骨骨折需观察两周
  昨天上午,新快报记者在医院见到了甜甜。李女士说,甜甜受伤送院后情绪一直不稳定,“她现在还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还要观察几天”。李女士说,由于忙于照顾孩子,她目前还未去找商场讨说法。 据医生介绍,经诊断发现甜甜的颅骨枕骨骨折。就目前来看,只要孩子颅腔内不出血就没有太大问题,观察两周就可以出院。如果孩子颅腔出血,就会有生命危险,就需要动手术治疗。
  医生说,目前孩子的状态还可以,早上没有呕吐,颅腔内暂时也没有出血。
  商场回应
  在店内跌伤将负一定责任
  李女士表示,在孩子摔伤一事上,作为家长她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不过,商场的购物车上虽然贴着警示语,但她觉得这更像是商场逃避责任的一种行为。
  “既然他们有这个规定,那他们就应该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为什么看到孩子从车上站起来没有人来制止呢?”李女士认为,商场方面同样也要承担责任。
  对此,宜家商场的工作人员解释,他们看到家长带孩子过来购物,会提醒他们注意照看自己的孩子,不要从购物车里跌落。同时,购物车上都有警示语,提醒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小孩,广播中也不断循环地播放提示,希望家长照看好自己的孩子。
  商场负责人姜先生表示,也许是孩子的家长还未和他们联系,他们并未得知前天商场有小孩摔伤的事情。“像这样的事件如果有发生,商场会负一定的责任。”姜先生说。
  律师说法
  家长商场都要担责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许瀚律师表示,当小孩在商场或超市的购物车上发生意外摔落的事故时,如果商场方面仅在购物车内注明“勿将儿童置于手推车上”,而未实际派员监督,劝阻消费者以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消费者而言,明明看到手推车的警示告知,仍将儿童置于手推车上以致事故发生,其作为监护人也应对此负有一定责任。
  此外,许律师提醒,如果工作人员已经对家长的行为进行劝阻,但家长不听而致使意外发生,这种情况下家长须承担主要责任。
  记者走访
  购物车成“童车” 险象环生
  家长只顾着选购付账,孩子或站或坐甚至随意在车上走动
  新快报讯 记者昨日走访了市区内包括永旺、家乐福、好又多、华润万家和百佳等多家大型超市,发现家长在带着小孩去商场超市购物时,将购物车当成“婴儿车”的情形非常普遍。
  险象:孩子独坐购物车上
  在员村二横路的百佳超市,购物车尾部设有专门的可折叠挡板,小孩坐在挡板上,把腿伸进车尾的两个“洞”里就能防止从购物车摔下。但仍有部分家长任由小孩随意坐或站在购物车里。
  新快报记者观察到,家长在选购商品时,往往都会忽略了购物车里的小孩,小孩容易被超市里各色各样的商品吸引,经常在车里左摇右晃,时而站立,时而坐在推车边沿,险象环生。
  而在黄埔大道的家乐福超市,有家长将三四岁的孩子单独留在空的购物车上,自己则走到两三米外的收银处付款,小孩站在购物车上东张西望,还尝试在车里走动。一个10岁的女孩推着一辆购物车,和坐在另一辆购物车里的弟弟玩起了“碰碰车”。
  无奈:劝阻被说多管闲事
  虽然大多数超市的购物车都设有专门的“儿童座位”,同时还写有类似于“请勿让小孩站在车篮内、确保孩子坐好”的提示标语,但有不少购物车的提示已经模糊不清,而且购物车没有安全带和脚踏板,存在隐患。
  位于天河城的永旺超市提供的购物车在设计上有所不同,只能放置上下两个购物篮,没有供小孩坐的位置,而且有明确的标语提醒顾客不要将小孩放在购物车上。不过记者昨日看到,仍有不少家长直接让小孩躺坐在购物车的上层购物篮中。
  家乐福超市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张贴和广播提示外,如果看见违规使用购物车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时会去提醒。“但很多家长根本不听,有时候还会被说多管闲事,我们也很无奈,所以还得靠顾客自觉。”
  消费者
  孩子坐在下面更安全
  “孩子嫌坐在那里不舒服,喜欢站着,不把他放车上又怕他乱跑,我有什么办法?”昨日,一位购物的妈妈告诉新快报记者,儿子每次来超市都会吵着“开车”。对于安全问题,这位妈妈表示“大人多留意下就应该没问题了”。
  不过也有市民持反对意见,胡先生说:“购物车很不卫生,尤其装过生鲜食品后细菌更多。小孩鞋底泥土很容易留在购物车里。”他认为超市应使用一些设计更为人性化的购物车,“我就见过有购物车的下部是一辆小汽车的形状,孩子可以坐在里面,上面是购物篮,这样就安全多了”。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彭程 实习生 程杰
  摄影: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 彭程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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