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成品油价格调整货款罪犯法律责任

业务员拿了货款跑了在法律上是什么罪_百度知道
业务员拿了货款跑了在法律上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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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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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罪主体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任何达到、具有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
  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中采用行为的性质:
  1、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2、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
  二、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
  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本罪与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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