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军文革任芜湖市革委会主任赵元升集团简历

揭秘:文革结束后上海市委哪些领导被开除党籍并判刑-凤凰新闻
揭秘:文革结束后上海市委哪些领导被开除党籍并判刑
张春桥 资料图 本文来源:上海市地方志网站,作者:佚名,原题为:《“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市革委会主任、副主任》,本文系节选张春桥(年4月21日),山东巨野人,初中文化程度。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在晋察冀解放区担任《晋察冀日报》和《石门日报》主编。上海解放后,任《解放日报》副总编辑、社长兼总编辑、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先后当上中共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南京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常委,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国务院副总理。其间,伙同江青等人结成反革命集团,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为主犯之一。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依法逮捕。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姚文元(年12月23日),浙江诸暨人,高中文化程度。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共青团卢湾区工委宣传部干事、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卢湾区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长、职工教育科长,《解放日报》编委兼文艺部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先后当上中共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其间,伙同江青等人结成反革命集团,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为主犯之一。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依法逮捕。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王洪文(),吉林长春人,初中文化程度。195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1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6年9月,复员到上棉十七厂任厂保卫科干事。“文化大革命”中,带头发起组织“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在全市造反夺权,先后当上上棉十七厂革委会主任,“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总司令,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警备区政治委员、市总工会主席,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其间,伙同江青等人结成反革命集团,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为主犯之一。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依法逮捕。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景贤(1933~
),江苏奉贤(现属上海市)人,高中文化程度。1951年7月参加工作。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干事、市委写作班党支部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中共上海市委机关“造反”组织,积极参加篡党夺权,先后当上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是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主要组织者、策划者。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依法逮捕。1982年8月,被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宣传、文化教育等工作。 王秀珍(1935~
),女,辽宁辽阳人,中专文化程度。1950年入辽阳纺织厂当工人。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6年入上海纺织工业学校学习。1960年调上棉三十厂工作,任技术员。“文化大革命”开始,起来“造反”,积极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犯罪活动。先后当上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依法逮捕。1982年,市高级人民法院以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和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人事、民兵等工作。 杨富珍(1932~
),女,江苏南汇(现属上海市)人,初中文化程度,1949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同期加入中国共产党。 上海解放后,曾任上棉一厂布机挡车工、工会小组长,先后被评为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劳动模范、全国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批判,后历任上棉一厂革委会召集人、普陀区革委会主任、中共普陀区委书记、市总工会副主席、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7年1月后,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2月后,历任中共徐汇区委书记、徐汇区革委会主任、中共徐汇区委党校校长、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系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1970年3月~1976年10月),分管工、青、妇等工作。 马天水(),河北唐县人,简易师范文化程度。193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河北唐县县政府财经科科长,唐县三区区长,中共冀晋区党委秘书,中共繁峙县委书记,中共冀晋五地委及三地委书记,中共冀热察区党委副书记,中共皖南区党委副书记、书记。1952年起,历任中共上海市钢铁党委书记,华东工业部副部长、党委书记,上海市工业生产委员会主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1970年3月起,先后当上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其间,积极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是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实施反革命活动的主要策划者、指挥者之一。1977年1月,被停职审查,同年6月开除出党。1982年,被上海市司法机关确认为江青反革命集团在上海的主要成员,因患有反应性精神病,市人民检察院宣布中止刑事起诉,取保候审。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主持市革委会日常工作,并分管工业。 王维国(1918~
),河北元氏人。1938年3月入伍,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空军政治部负责人。1967年起,先后当上上海市革委会常委、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中共第九届候补中央委员、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空军第四军第一政治委员。其间,积极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武装政变的阴谋活动,1971年9月被隔离审查。1978年4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其党籍,1980年7月逮捕。1982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1.9),分管公安、检察、法院工作。 陈敢峰(1944~
),福建莆田人,大学文化程度。196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当上同济大学革委会主任、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积极参加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1980年3月,被开除党籍。1983年1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王少庸(),河北唐山人,大学文化程度。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6月入伍。 曾任新四军四师宣传部部长,中共鲁南区党委城工部部长,华东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胶东军区政治部主任兼社会部长,青岛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1955年9月~1962年6月,因对敌斗争问题受审查,后经复查平反。1964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副部长。1965年3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70年3月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月受审查。 1983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在《关于王少庸的处理决定》中指出:“王少庸在‘文革’期间犯有严重罪行,但鉴于本人对所犯罪行作了交代,决定免予起诉,开除党籍。”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政法、专案工作。 刘耀宗(1917~
),江西兴国人,相当初中文化程度。193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7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2年10月入伍。曾任红一方面军连通信员、二十九军连指导员。1945年任山东胶东北海独立二团政委。1947年任山东胶东南海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 1949年任华东军区司令部军政处处长。1956年任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1964年任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部部长。1969年任上海警备区第二政委、市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任安徽省军区政委。1981年任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82年9月离休。 高志荣(),湖北麻城人。193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少年时期参加少年先锋队、反帝大同盟和少年模范赤卫队。1930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军班长、排长、连队政治指导员、营政治委员。1938年起,历任新四军四支队九团政治委员、东北流亡抗日挺进队政治部主任、抗日军政大学二分校政治部主任、新四军二纵队四旅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二纵队四师师长兼政治委员、二十一军副军长。 全国解放后,曾任华东军区海军驻舟山部队司令员、华东军区海军副司令员。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7月,任海军东海舰队顾问。1983年8月离休。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财贸工作。 周丽琴(1940~
),女,江苏嘉定(现属上海市)人,初中文化程度。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嘉定县葛隆大队党支部书记。1970年3月~1976年10月,任市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在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郊区农业生产等工作。 赵林根(1934~
),江苏上海县(现属上海市)人,高中文化程度。195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上海县号上生产大队大队长、大队党支部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70年3月起,任市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底,因犯错误被停止参加市革委会领导工作。1981年1月,中共上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2.12),分管郊区农业生产等工作。 周纯麟(),湖北麻城人。1928年参加革命工作,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参加农民赤卫军。1930年9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历任战士、班长、排长、通讯队长、营政委,并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两次过草地。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新疆祁县骑兵连连长、新四军六支队萧县抗敌总队营长、萧县独立旅团长兼营长、四师骑兵团团长兼政委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九纵队七十三团团长兼政委,二纵队五师副师长、师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华东军区炮兵副司令员、司令员。1970年5月,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上海警备区司令员。同年6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书记。同年12月,任市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6月调离上海。1982年离休。系中共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武占魁(1919~
),内蒙古集宁人,初中文化程度。1937年10月入伍,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战士、连党支部书记,一二九师连指导员、连长,河南军区偃师独立团营长、副团长,豫西一分区三团三营营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北野战军十三纵队副团长、华北一兵团十三纵队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六十军一八〇师副师长、一八一师师长、一七九师师长兼南京警备区司令员、六十军副军长,空四军政委,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1982年离休。 王一平简历见前。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地区、人事等工作。 金祖敏(1935~
),浙江绍兴人。1956年参加工作,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原为上海电机厂工人。1966年底参加上海工人造反组织,为负责人之一。“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当上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1975年2月,被江青反革命集团安插到全国总工会任负责人之一。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受到监护审查。1982年3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免予起诉。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人事工作。 冯国柱(1920~
),浙江宁波人,高中文化程度。1939年1月入伍,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江苏省东海县委组织部部长,八路军东海南挺支队三团宣传科长、主任,盐城、建阳地委及五地委副书记兼军分区副政委,华东警备一〇二师、农业建设第八师、建筑工程第五师政委,建工部直属工程公司党委书记,华东建筑工程局副局长、局党委书记等职。1958年2月后,历任上海市建工局党委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机电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外事小组副组长,市人委外事办公室主任等职。1971年起,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 1984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在《关于冯国柱的处理决定》中指出:“冯国柱在‘文革’期间犯有严重错误和罪行,在审查期间陆续作了交代。经中央书记处讨论决定,对冯国柱不予起诉,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期间(76.10),分管外事工作。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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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幽谷清风
&  李震1938年参加革命,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抗日战争初期参加工作而被授予少将军衔的10人之一。日,李震由沈阳军区副政委的任上调公安部任常务副部长,实际主持公安部的日常工作,当时谢富治兼任部长。1970年谢富治得癌症治疗,李震即任公安部核心小组组长、部革命委员会主任(对外称部长)。   日夜,李震在公安部机关大院地下热力管道沟内上吊身亡。
&&&&&&& 在当时条件下,李震身亡的原因一时难以查清,北京形势紧张。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会议分析案情后,认为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没有自杀因素,因此判断“他杀”的可能性大,委托华国锋负责破案工作,纪登奎、吴德协助,同时在公安部内进行动员整顿工作。11月11日,正在中央举办的“读书班”学习的祝家耀(十届中央委员)、杨贵(十届中央候补委员)被派到公安部工作,任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也参与破案工作。
&  1974年1月,经侦查人员大量调查研究,解剖尸体化验,现场痕迹检验,以及各种方式的模拟试验,完全证明李震是自杀而死。   李震为什么自杀?众说纷纭,至今各种说法都有。李震的女儿李豆豆,前几年找了公安部的许多老人,想了解李震之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因为什么自杀的。她也找到了刘复之,刘复之让她去找华国锋和汪东兴了解情况,他们当年负责这个案子,当时最知情,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结果。   刘复之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也谈到李震自杀的原因。   他首先否定了一种当时非常流行的看法——李震自杀是因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部“算旧账”与反“算旧账”的矛盾始终无法解决。   公安部“算旧账”与反“算旧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得从九一三事件后批林整风运动说起。九一三事件后,公安部在揭批林彪反党集团的阴谋罪行的同时,多次召开核心小组会议和核心小组扩大会议,听取干部群众对这几年工作的意见。
&  在核心小组会上,公安部核心小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于桑首先表示对“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方法有意见,说:“我今天有意见,以后还是有意见的。”在公安部全体职工大会上,于桑又说:“钟不敲不响,话不说不明。”动员大家把意见说出来。经过发扬民主,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有:“砸烂公检法”,下放五七战校(当年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标新立异的做法,全国都叫五七干校,唯独公安部叫五七战校),党的优良传统被破坏,社会治安方面发案率高,破案率低等。另外,对于“伪党”一案造成的恶劣影响,向李震、曾威(公安部核心小组副组长、革委会副主任)提了许多意见。   为此,李震对过去的工作做了检讨,并把检讨和部里“批林整风”情况写成简报,上报国务院。纪登奎看了简报后,把李震找去。李震回来在核心小组中传达了纪登奎的批评:“别的简报我不看,你公安部长检讨的简报我不能不看。你们公安部发生了‘算旧账’的苗头,带了一个不好的头……对各省、市公安厅、局会有影响的。”   实际上,在当时的情况下,任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提法都是不能允许的。这样,公安部从核心小组到广大干部职工中产生了“算旧账”和反“算旧账”两种意见,实际上是怎样看待“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分歧和争论。一部分人认为“算旧账”是于桑、刘复之带头引起的,批评他们有“傲气”、“怨气”、“不服气”三气,而另一部分干部则不同意纪登奎的批评。   关于“算旧账”问题的争论,在很长一段时期成了公安部核心小组中矛盾的焦点,无论中央领导怎样批评,也无法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遵照周总理指示,应该统一思想,统一思想后写报告报国务院。但报告拖了很长时间定不了稿,最终流产。
&  刘复之说,李震比我和于桑都大一岁,社会经验很丰富。李震自杀,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谁也没有想到。这也与“文化大革命”“算旧账”联系不上。从中央来看,公安部的争论是个问题,但不会促成李震自杀。“文化大革命”时期,大家都“左”,这种争论怎么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呢?李震是日晚上午夜自杀的,我知道这事是22日。而“算旧账”的争论发生在1972年11月,中间隔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因此争论不会促使李震自杀。   刘复之接着说,“文化大革命”初期我被冲击,直到1971年才从黑龙江“解放”回公安部工作,继续担任副部长,同李震接触不少,总感觉到李震精神很紧张。这和他最终自杀可能有关系。   刘复之就此回忆了两件事。一件事,叶剑英有一次请一位高级民主人士吃饭,看电影。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负责人刘传新派人盯梢,后来这件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叶帅办公室往公安部打电话来问,说叶帅请的客人有什么问题吗?把李震弄得很紧张,让刘复之打电话查问一下,一问是北京市公安局搞错了,是个误会。李震带上刘复之上叶帅家去道歉,去了叶帅家也就待了20多分钟,叶帅哈哈一笑,说是个误会,不必介意了。当时规定,坐吉姆车以上的人不能盯梢,“文化大革命”乱了,这规矩也被破坏了。事情过去也就算了,叶帅也没在意,阴差阳错下面干的,但李震依然很紧张。回来的路上,李震对刘复之说,唉呀,要掉脑袋。刘复之说,不至于吧,没有那么严重。另一件事,有一次在人民大会堂开会,每人桌上放了一张纸、一支笔。李震当时不知在想些什么,信手在白纸上乱涂乱画。服务人员看到后感到很奇怪,问是怎么回事,又是刘复之给打的圆场,说他神经紧张,没什么事。   李震出事以后,公安部立即上报了中央。但在当时条件下李震身亡的原因一时又难以查清,北京气氛紧张。经毛泽东批准,中央决定采取若干特殊措施加以防范。   10月22日当晚,于桑从国务院回来召集核心小组开会,传达了中央的指示“李震绝大可能是被害”,于桑、吴忠(北京卫戍区司令)、杨俊生(北京卫戍区政委)、杨德中(八三四一部队政委、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刘传新等组成破案组,从外地调来几名法医,着手破案。   23日晚7时左右,周总理把公安部核心小组全体成员找到国务院会议室,要他们谈各自的看法。在这次会上,周总理指定破案组由华国锋领导,张其瑞(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参加破案组,同时增加了郭玉峰(中组部部长)、田维新(总政治部副主任);指示公安部核心小组要同心协力配合破案组工作,主要是部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在破李震自杀案的过程中,公安系统有一场斗争,有些人认为以于桑、刘复之为首的人要搞复辟,算“文化大革命”的旧账,把李震杀掉,是要夺权。凡是肯定十七年公安工作成绩,否定“文化大革命”的一些做法,反对“公安六条”的,都被列为审查对象,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审查。   于是,很快发生了于桑、刘复之被保护审查的事情。26日下午,郭玉峰、田维新通知,中央在人民大会堂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组全体成员开会。郭玉峰、田维新同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一起前往人民大会堂。进了人民大会堂前厅大门,于桑走在前面。突然,守候在这里的八三四一部队的战士上前一左一右把于桑架走了,随后刘复之也被架走了。   刘复之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详细回忆了上述这段亲身经历。   我经历过很多事情,经历过多次党内斗争,但要抓自己还是没有想到。   李震死后,中央指定施义之负责公安部工作。22日我在公安部礼堂东边的小会议室去看了,李震遗体摆在那里。有人当时就说是自杀,有人背后说自杀。搞公安的都有经验,上吊自杀的征状很明显,舌头伸出来了,绳子勒脖子的痕迹中间深,往两边逐渐浅下去。我当时的心情很惊讶,也很沉重,根本没有高兴得怎么样。我与李震关系还是不错的,1971年从五七战校回部里与李震共事好几年。李震对我还是很客气、很尊重,让我分管业务,于桑分管警卫和外事,工作上的矛盾不会促使他自杀。   当时中央通知10月26日开会,大家都等着。等到26日晚快12点时通知去开会,从人民大会堂的北大门进去的。进了之后被引导往西拐,而以往他们常往东拐在福建厅开会,我当时心里感到很奇怪。于桑在前,曾威跟着他。施义之跟着我,后面还有没有人我已经记不清了。走了没多远,大帷幕后走出两个身材高大的八三四一部队的战士,一左一右把于桑架走了。于桑披了一件军大衣,回头看了我一眼,连军大衣都掉下来了。因为离得很近,我还没缓过神来,自己也被架走了。   我虽然没想到自己会被抓,但还是有一点精神准备的。对我宣布:“中央决定对你保护审查。”我说“好”。随后两个高大的军人架着我乘小电梯下楼,从西北门走了,到了交通干校。   关我的房子我推断关过王恩茂,因为墙上还写着“打倒王恩茂”。屋里被子上还插着一根长长的针。我的手表也还没有没收,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很仓促,房子没有清理好。当时的情况是林彪事件后,“解放”了大批老干部,很多老干部都放出来了,院子里基本都没人了。   第二天早晨也没有人做饭,我吃的是红薯,因为做饭的人也走了。我在那儿关了16个月。   我恢复工作后还念旧,又去关过的地方看了,第一次看还在,以后又去一次时,那地方已被拆掉了。   我出来后给周总理写了两封申诉信,施义之等人认为是刁难当时的公安部领导。我说,其实不是,我是按正常的渠道写的信。可是不久又赶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事情又搁置了。   10月27日公安部召开动员大会,施义之作了动员讲话,第一句话就是:“李部长被害了。”他传达了中央指示,关起门来整顿,停止对外工作联系,大家以党性原则揭发可疑点,追查到底。动员会后,公安部以自报公查的方式查了每个人21日晚的行动,牵扯了很多人。两个多月的清查,使许多干部被牵连,受到了伤害。   1974年1月中旬,破案组确定李震是自杀以后,华国锋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到北京卫戍区开会。华国锋说:经调查,李震的死与于桑无关,解除对于桑的审查,刘复之不能放,继续审查。   到了1974年底,在一次破案组会上,吴忠提出应解除对刘复之的审查,隔离久了对他的身体不利。华国锋表示同意,并具体指示:解除刘复之保护审查后安排回家,不恢复工作。   后来,于桑对华国锋印象一直很好,他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说,华国锋这个人很厚道,坚持实事求是,说“一个副部长怎么会把一个部长给杀了呢?不太可能的事”,让我很快脱离了干系。   至此,这个案子破了,被牵连审查的人绝大部分也被放出来了。但因为种种原因,李震自杀的结论没有立即公开宣布,甚至有人说什么“即使不是他杀也是被逼死的”。   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3月,经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报告,中央批准了破案组关于李震自杀的结论。报告称:据调查,李震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畏罪自杀。
附:李震少将简历
  1939年10月任太行军区直属游击大队政委。
&&&&&& 1940年6月任八路军第129师新编11旅32团政委。
&&&&&& 1941年11月任太行军区第4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 1943年1月任129师386旅13团政委。
&&&&&& 1944年1月任太行军区第6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太行军区第6军分区临时大队政委。11月任晋冀鲁豫军区第6纵队18旅政委。
&&&&&& 1947年12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6纵队政治部副主任。
&&&&&& 1948年5月任中原野战军第6纵队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1949年2月任2野第12军副政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陆军第12军副政委兼重庆警备司令部第1副政委、重庆市总工会主席。&&
&&&&&& 1951年3月任志愿军第12军副政委、政委。
&&&&&& 1954年5月任陆军兵团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
&&&&&& 1956年8月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第2主任。
&&&&&& 1958年4月兼军区党委常委。1964年3月兼军区监委书记。
&&&&&& 1964年8月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兼军区监委书记。
&&&&&& 1965年5月-1966年12月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党委常委兼军区监委书记。
&&&&&& 1966年9月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
&&&&&& 1970年6月-1973年10月任公安部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兼管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3办公室。1955年9月被援予少将军衔。中共9、10届中央委员。
&&&&&& 1973年10月在北京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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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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