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人骗了中国很多人钱,为什么公安立案查询不立案?

  重大犯罪渎职社会丑闻:(希望网友关注、评语、转发)   我们五位种树人在哈尔滨市经营10年之久的绿化树将要出售时,却遭遇香坊区成高子镇曲坊村乡匪村霸吴国凤、吴波等人指使强行砍伐盗卖,在我们向公安局110报案后,由成高子派出所接警赶到现场,在各项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民警洪延峰竟不顾我们受害人反对和抗议,公然做出当场放行、不予立案的包庇、纵容行为,因为此案涉及当地公安民警和领导的保护,案件一直得不到立案查处,现含泪将种树的悲惨遭遇反映如下:  一、响应政府建生态城号召依法租得地土150亩,种植绿化树苗30万棵。
  我们种树人于2000年4月末响应政府建生态城号召,怀着绿化哈尔滨市美好的梦想,合伙出资在香坊区成高子镇曲坊村租得土地150亩,栽种了30万棵绿化树,日又经曲坊村村长(罗志福会计陈永财)续签租地合同,每年都提前支付土地租金, 经过我们近10年的培育和100多万元巨额投资,已经达到了绿化树的标准,而且在香坊区农林部门做为绿化育苗基地进行了整体规划。
  二、吴国凤、吴波等人强行砍树、盗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日村匪恶霸吴国凤、吴波未经我们绿化林所有方同意,没有办理任何采伐证明。故意、有组织犯罪,雇佣村民砍伐盗卖我们的绿化树,短短几天,就将我们的30万棵绿化树活生生砍伐殆尽,当成废材卖给当地和邻村的村民,卖得赃款几十万元。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使我们10年血汗辛勤培育的树木,被强行砍伐、盗卖血本无归。梦想被毁灭,生灵遭涂炭。
被凤凰网博客关闭的士声音
  三、成高子派出所民警洪延峰和刘维权副所长“徇私枉法、严重渎职”包庇纵容犯罪分子,使得这起证据确凿的特大绿化林木盗卖案件,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  香坊公安分局成高子派出所有责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到侵害,对现场涉案人员现场登记取证,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日下午15时,我们五个人带着绿化公司经理等一行9人到达林地时,将正在指挥砍树的吴国凤和往外运树的人员抓获,被盗运的树木已经达到20万棵以上!我们报警后,成高子派出所接警赶到现场,经过我们和民警初步询问后,其中三台拖拉机运树的人说这树是我们花钱从村里一个绰号叫:地主(实名吴波,是吴国凤的儿子)的人手里买的,有事你们冲吴波说话。正准备将这些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取证时,民警洪延峰接到一个说情电话后,不按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办案,当场放行,当时没做任何登记取证。我们五个人和绿化公司两个经理、起树工人都能提供现场的对话证明。案发后我们多次到派出所,要求予以立案侦察,将罪犯缉拿归案,刘维权副所长仍推脱不立案。日上午10时,我们提前预约哈报记者前去案发现场采访了部分村民,了解了砍树的情况,并拍摄了一些照片,后又到派出所采访报导盗伐树木案的真实情况,刘维权副所长心中有鬼拒绝记者的采访。后来我们将控告材料上诉到上级有关部门,案发多日民警洪延峰与犯罪分子狼狈为奸、徇私舞弊,后补假材料,盗卖树木的主犯吴波被“移花接木”,这是本案的关键和焦点。民警洪延峰和刘维权副所长及香坊公安分局的主管领导钱琦局长,因为一己私利被吴波等人用盗卖林木赃款收买,在明知吴国凤、吴波等人盗伐绿化林木重大犯罪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第一款之规定;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强盗行径不立案查处,己经构成“徇私枉法罪”。香坊公安分局又有越权制造“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公安侦察机关变成土地仲裁部门,擅自混淆改变刑事案件的性质,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允当砍树强盗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使得这起证据确凿的盗卖绿化林木案件,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背离和谐社会、司法公正国策。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不会让这样的害群之马肆意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更不会让这样目无党纪国法的人危害地方百姓。
  我们种树人把全家多年积累的血汗钱拿出来种绿化树树,本想为哈尔滨市发展绿色环保建生态城出点力。从买树苗到把30万棵树苗培育成绿化树,历经10个春秋,抗日战争才打了8年,人生一共才有多少个10年。在种树这10年中我们付出了巨大的经历、物力、财力。根据《森林保护法》第345条《刑法》第267条和《物权法》第4条之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0万棵绿化树是一笔具大的社会绿色生态资源,任何人均无权侵犯。日以后我们向香坊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和市森林公安局控告投诉,在市森林公安局现场调查后,认为盗伐人构成“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之后。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应该在规定60个工作日完成的立案监督,拖了770天才下达意见通知书,仍维护香坊公安分局的错误决定。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性质及影响尤为恶劣。我们又多次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控告又不受理,我们百姓真是有狀无处告、有冤无处申。我们种树人数百次向区、市、省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局上级部门控告投诉,五年半艰难维权路:找了几十个部门,上百位领导,多次到北京上访维权,网络发帖五万多篇,几十家官方网对此案做了新闻报道,黑龙江辰报和现代教育教学导刊做了真实报道,2011年7月我们联名致信国家领导人获得国家信访局批复的(2011)63号交办函,要求尽快立案查处。日哈尔滨市政法委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报告上会下发文件批复,要求香坊区政法委领导监督查处并培偿我们种树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我们多次要求香坊区政法委领导落实上级决定,香坊区政法委领导仍推脱拒不执行上级决定,2012年12月人民日报社内参部又给哈尔滨市政法委下发督办函,日黑龙江省信访局又发督办告知单,2013年5月新华社在省部级内参做了真实报道,至今仍没有监督立案查处。从这起重大犯罪渎职社会丑闻折射出更深的问题供人们思考。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法律与犯罪、金钱与腐败、公正与诚信、希望与梦想。我们今日通过新闻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请求上级领导依法监督查办冤假错案并严惩罪犯!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如果我们反映问题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哈尔滨市种树人:王原、薛凤江、张兰华、盛新华、王丛峰
      电
话:、、日
楼主发言:59次 发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盗伐林木罪:第345条 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盗伐应以盗窃罪定。盗伐林木材积50--100立方米或者幼树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护肤专家教你快速去【痘印、祛痘、痘坑、美白、祛斑 等等】:加专家公众微信号:【
lianai520三三四四
】  祛痘方法小偏方:  1、白糖+洗面奶  每天早晚洗脸时,取适量的白糖和洗面奶混合在一起,然后涂在在脸上,轻轻的磨擦,一周之后就可以见到效果,简单祛痘,快速有效。  2、白糖+矿泉水  把普通白糖加矿泉水混合,然后在痘印上按摩,两个星期之后可以看到效果,祛痘印同样有效。  3、珍珠粉+维生素E  把珍珠粉和维生素E混合,也是轻轻地涂抹在脸上,并按摩。但要注意的是,它只能用于去痘印,不能用来祛痘,不能整个脸部涂,以免发炎。  4、珍珠粉+酸奶  可以用喝剩的酸奶,只需几滴,混合少量的珍珠粉搅匀,然后涂在有痘痘印的地方上,可以直接留在脸上过夜,第二天洗掉。 但要注 意的是,这个方法要长期坚持才有效,并且珍珠粉不要放得太多,不然会容易堵塞毛孔。酸奶尽量低脂或者脱脂,避免养分过多产生脂肪粒。  5、珍珠粉+鸡蛋清  取珍珠粉4 克,1个鸡蛋 的蛋清,将二者搅匀涂在脸上,15分钟后洗掉,长期坚持可以淡化痘印。珍珠汾和鸡蛋清都是具有镇静和美白肌肤的功效,不但肌肤会越来越柔滑,痘痘的痕迹也能慢慢变淡。 而且很实惠,一个星期做两次就好。  6、金银花+苦瓜+绿豆  金银花5克,苦瓜干20克,绿豆50克,400毫升水,煎服,每日中饭和晚饭后各半个小时,煎服一次。对于毛囊炎,青春痘有奇效。
  现在处在反腐败的关键时期,就看中央有没有决心贯彻下去,如果遇到阻力、困难退缩的话,会使原来的腐败问题不仅不能得到遏制和治理,甚至会愈演愈烈。中央为达到这两项目标,加强了监督方面的管理和控制,特别是重视两项监督:一个是巡视监督,一个是派出监督,对这两项监督我认为是体制内监督,现在中央力图通过体制内的监督来防腐败,对体制外的监督采取保守态度,中央对民主、舆论、社会监督方面低于体制内监督。应该把网络举报和线下的正规渠道相结合,让网络举报发挥它本身的优势,为正规渠道的举报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
    楼主,你好!!
  无意打扰您的帖子,占用您的宝地,希望你能见谅。 如您有空还请看完下面  的天涯原帖。  这是一个无奈父亲的求助,6岁的孩子得了重病。  已经花费了十几万,经过多次复诊终于和父亲的骨髓配型成功,却凑不够医疗  费用。  还请各位网友百忙之中能看一下这个贴子,因为你们的帮助就是孩子的希望!  详细贴子地址:
  腐败现象的滋生乃至蔓延,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痼疾,也是危及政权稳定和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重大毒素,更重要的是,它令道德沦丧,人心扭曲,诚信缺失,社会对立加剧,奢靡文化盛行,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恒久的深切的损害。因此,长效解决腐败问题,特别是形成以廉洁为美、以廉洁为尚的优良社会风气,并非仅仅依靠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完善就能做到的,必须绵密设计,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既惩治贪官污吏,净化政治生态,又敦风化俗,消除腐败生长的土壤,使得官德民心俱为改善,以实现政治清明、维护公民利益的根本目标。
  贪官不管贪腐多少总会被判死缓,30年来,人们从未见一个贪官因死缓后被执行死刑?这样的“死缓”还有存在意义吗?贪官贪最高可判死刑的,今天贪官贪腐金额是10万上百倍上千倍地番,依然判死缓。法律没有改,到了法官手手里全改了!这是否会让中央严肃反腐遭遇司法打折扣?中央严厉打老虎效果是否会被司法逐步“化解”?这样的司法是否有对抗中央反腐大政方针嫌疑?中纪委反腐何时能让司法“轻判”背后司法腐败交易浮出水面?假如让敢于对腐败官员轻判的法官也进监狱,这样反腐效果会好得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渎职罪(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徇私枉法罪(第399条):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在当下中国,黑恶势力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传统意义的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素有官匪勾结、“黑白”两道合流、沆瀣一气的特征,黑社会通过金钱、贿赂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从民国上海滩到当下不时冒出的黑恶势力,都是权黑勾结作恶并无耻分享“带血的利益”。黑恶势力的坐大,离不开权力“保护伞”这一重要推手。怂恿或暗中指使黑恶势力。上演了多少杨乃文小白菜悲剧?那些讳莫如深的访民黑监狱,留下多少人间冤屈泪?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强拆悲剧背后,是官员怂恿了黑恶势力去完成执法部门依法完成不了的任务,还是干脆带人赤膊上阵和黑社会一样凶神恶煞?,就是有那些政府官员“保护伞”。黑恶无所谓官民身份,只要无法无天,其实就都是黑恶势力。
  反腐败必须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同时反腐败迫切需要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国家是人民群众的,不论谁的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应该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他们出现的腐败问题要象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党、政府不能掩盖真相,千万不要失去公信,更不能对打压举报人、信访人的行径置若罔闻,否则就会出现党和政府反腐,百姓噤若寒蝉的现象。
  当一切都向钱看时,首先失去的是人性,接下来是道德、智慧、人格、尊严…。乱了人心、民族之心…乱了国家,乱了对执政者的信任。做好人活得很累;做坏人却如魚得水。做什么都没有底线,只有钱!各种乱相,石破天惊!万恶的社会,局部力量大于整体的力量,丑恶力量大于正义的力量。反动的力量大于发展的力量,消极的力量大于积极的力量。只要有他们那些人存在就会发生没有休止,无穷无尽的悲剧和失落。愿上帝赐福中华正义的力量!
  在公权力占主导的社会中,公权力的信用是其他信用的根基。企业家要讲信用,公民要讲信用没错,对于企业家而言,他们亟需的信用档案又是什么?他们希望了解哪个地方政府最遵守契约,这既是政府公信力的现实要求,也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前提,公权力部门、有权力者是否守信的信用纪律,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公民守信,更能推进中国诚信社会建设,因为权力撬动的是游戏规则的根基。很难想像,一个官员贪腐成风、不愿公布财产的社会是诚信社会,同样难以想像,游戏规则充满投机色彩朝令夕改的社会,能建立起对信用的尊重。在建立诚信社会,设立公民信用帐号之时,首先从政务信用开始,建立权力部门、各实权部门官员的信用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公权力的示范是信用执行力的坚定保证,否则将演变为对普通公民的责任追溯。
  反腐败说到举报,不能不提信访。多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一直是纪检部门发现案件的主渠道,在揭露腐败、提供案件线索乃至查清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各级都设立了信访部门,但许多案件却得不到解决,以至出现越级上访现象。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各级自己检察自己、自己处罚自己。群众信访都这么难,想想反腐败的举报会容易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能成为一个“空”字!
  应该承认一个现实,这些年来,我们的腐败现象已经相当严峻,而且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清水衙门”之说,只要稍有权力的地方,都会滋生腐败,都会产生贪官,这是毋庸置疑的。原长沙大学党委书记就曾说过,如果按照中纪委的规定,很多人都是罪犯。这个太现实了,也太可怕了。党的方针从来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腐败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是要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四类贪官”之更大危害、之更加可怕,是必须要高度重视的。
  官场的软腐败也应该警惕? 就象厚黑学说的那两点一样,仕途做人一要心子黑,最好黑如焦炭,硬如金刚。硬腐败是触及法律的底线,软腐败是道德的问题,但法律是显现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在一个权力不受约束的社会,官员想不贪腐、想不乱来都难。该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了,否则击鼓传花的游戏哪天突然就戛然而止,这样的结局是灾难性的,中华民族将难以承受。改革已经时不我待。希望改革的步伐赶超暴力革命,让中国平稳地走上民族复兴的阳光大道。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自己主张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也曾反复强调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既然如此,我种树人认为将来的反腐败工作,就应当从当前的纪检主导向未来的司法主导转变,因为,党员同样需要遵守法律,存在贪腐行为的党员,首先就应当接受司法调查和法律惩处。当通过司法程序确认某党员的贪腐事实后,纪检工作再依据司法定论给予纪律处分即可。反腐工作从纪检主导向司法主导转向,即主要依靠法律反腐还是依靠党纪反腐,还涉及到反腐败的效率问题——只有让每个官员意识到自己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如果有腐败必先受到法律严惩,那么,官员才不敢腐、不愿腐,从而实现权力体系内的玉宇澄清。
  “好的体制让坏人变好人,坏的体制让好人变坏人” 在现实中,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的呼吁,却正中政府的下怀——帮助权力扩大干预边界。“监管依赖症”的必然结果是什么?是权力分配资源的权贵资本主义,是权力控制秩序的警察国家,是权力任意揉搓权利的集权依赖。归根到底,在“民众无权决定体制”——这个最根本的政治体制问题没有改变之前,对各个具体政治、社会、经济体制的批评,都逐渐沦为既有体制中人推卸个体责任的借口;任何对具体体制的所谓改革,也都有为虎作伥的危险。
  香坊分局腐败兵,徇私枉法犯罪行。警匪成亲变一窝,百姓血泪诉不清!  渎职公安危害多,权力寻租法界横。恶贯满盈无良辈,强奸国法害人精!  
  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腐败是社会的悲哀,司法腐败社会就缺少正义,缺少公正,缺少公平。没有正义、公正、公平的社,就会缺失正义。司法腐败才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司法腐败,司法不公正在扼杀中国的未来!  
  “苍蝇”虽小,一大堆在一起,危害性绝对不可小视。老虎一般是一只一只的,苍蝇往往是一群一群的。一大群的苍蝇一起飞起来,有时候真是隐天蔽日,把太阳的光辉都能遮挡住。更有一些小“苍蝇”,自比“土皇帝”、“地头蛇”,有的甚至自比“彭霸天”,为非作歹,鱼肉乡里,完全无礼党纪国法。这些“苍蝇”在他们所谓自己的地盘上,以个人权威代替组织权威,以个人言论代替法律法规,完全形成了所谓的“独立王国”。在那里,风吹不进,水泼不进,党的方针政策不起作用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算数了。这样的“苍蝇”比老虎的危害不会小。
  “苍蝇”的特性就是群体性,它们通过腐败方式,非常隐蔽和巧妙地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基层腐败不仅仅发生在基层党政机关和公司企业,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近年来出现的“串案”、“窝案”、“系列案”就是明证。一段时间以来,腐败似乎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已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过程中,许多人都成为腐败的参与者与制造者。在很多地方,官员运用权力来寻租,企业就以金钱开路,而老百姓则希望“出点血”摆平麻烦或者办成事情。每个人都生活在一种腐败的氛围之中,邪气公开肆虐,正气难以张扬,腐败成了一种正常现象,不腐败反倒不正常了。不狠拍“苍蝇”,这种局面就不能破除。
  “苍蝇”的大量出现和聚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开始塑造出一种腐败文化。中国腐败现象的大面积扩展、普通大众的“羡腐”心理和对腐败认同度的提高,可以说是腐败文化开始形成的信号。腐败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使得整个社会丧失对腐败的判断能力和批判能力,腐败分子就会在社会上更加得势,造成以邪压正的社会风气。同时,腐败行为也会变得更加公开化,反腐败的社会基础就可能丧失,从而增加反腐败的难度,导致整个社会陷入腐败的恶性循环之中。当前,遏制腐败文化的形成和传播,就应该依法依规严惩腐败,绝不能受制于所谓“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必须大力狠拍“苍蝇”, 铲除腐败的社会根源。当前,必须狠拍“苍蝇”,才能拍出个风清气正、清朗明净的中国来。
  回复第21楼,@yuanye2100  “苍蝇”的大量出现和聚集,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开始塑造出一种腐败文化。中国腐败现象的大面积扩展、普通大众的“羡腐”心理和对腐败认同度的提高,可以说是腐败文化开始形成的信号。腐败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使得整个社会丧失对腐败的判断能力和批判能力,腐败分子就会在社会上更加得势,造成以邪压正的社会风气。同时,腐败行为也会变得更加公开化,反腐败的社会基础就可能丧失,从而增加反腐败的难度,导致整个社会陷入腐败的恶性循环之中。当前,遏制腐败文化的形成和传播,就应该依法依规严惩腐败,绝不能受制于所谓“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必须大力狠拍“苍蝇”, 铲除腐败的社会根源。当前,必须狠拍“苍蝇”,才能拍出个风清气正、清朗明净的中国来。  --------------------------  典型的强取豪夺,楼主不必惊慌,冷静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道德特别是官德问题已经成为问题。从古自今,中国选人用人都讲德才兼备,特别是目前更强调以德为先。然而,官员的道德到底如何,百姓心中有杆秤,从落马的贪官来看,官员的道德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官员的道德很差,官德自然好不到哪儿去。官德越差越有才,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越大,这是一个真理。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做人不能忘了道德这个根本,做官更不能忘了道德和官德这个根本;无论做人还是做官,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应做到以德为先、德先行。
  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公安不立案:证据确凿,铁证如山,香坊公安分局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擅自混淆改变刑事案件的性质,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为何至今得不到立案查处,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是党一直以来对待党员干部腐败的坚定立场和政治决心。也是中央对人民的庄重承诺。网民普遍认为,党风纯、政风清、吏治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倒腐败墙的力量!
  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根本之路仍然在法治,只有让权力站在法律之下,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与公信,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当然,在当前法治还不可能马上健全的现实条件下,除了“一把手”接访机制之外,一个重要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建立信访问责制度,是谁导致其上访的,其上访的问题归谁负责。对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上访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问责;对出现上访后没有解决的,也要问责。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改革承载的重要使命,任重道远。
  在公权力占主导的社会中,公权力的信用是其他信用的根基。企业家要讲信用,公民要讲信用没错,对于企业家而言,他们亟需的信用档案又是什么?他们希望了解哪个地方政府最遵守契约,这既是政府公信力的现实要求,也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前提,公权力部门、有权力者是否守信的信用纪律,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公民守信,更能推进中国诚信社会建设,因为权力撬动的是游戏规则的根基。很难想像,一个官员贪腐成风、不愿公布财产的社会是诚信社会,同样难以想像,游戏规则充满投机色彩朝令夕改的社会,能建立起对信用的尊重。在建立诚信社会,设立公民信用帐号之时,首先从政务信用开始,建立权力部门、各实权部门官员的信用评价体系,至关重要。公权力的示范是信用执行力的坚定保证,否则将演变为对普通公民的责任追溯。
  悲哀——中国的法律在钱权面前抬不起头来!理应主持公道、为民伸张正义的香坊公安分局,不能抵制利益诱惑,丧失职业操守。多少公安在利益驱使下,无钱不办案,有钱乱办案,致使香坊公安分局司法领域乱象丛生,司法不公现象严重,这一切严重摧毁了司法公信的根基。普通百姓想通过法律途径公正解决问题太难;执法者视民众为任意宰割的羔羊;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渔利......这是民主之痛、是法制之痛!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这样的法制环境人民哪堪忍受?!
  现在中国有待解决的大问题,其中一个就是“道德沦丧”。客观而言,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但道德状况颇有“末世”的色彩:相互投毒、潜规则盛行、是非不分、诚信缺失、虚伪冷漠、社会变狠、男盗女娼。从社会学上看,道德是一种不靠外在强力维持的社会控制,也是最好、最安全的社会控制,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绝不可能给权力者和民众以安全感。可以说,道德烂了、人心烂了,社会结构一定烂。人心朽烂的方式腐蚀社会结构,使社会结构像树枝一样慢慢腐烂,以致某一事件轻轻一碰,整个社会结构即告散架,且难以修复。后者无疑极为可怕,不幸的是,我们的社会似乎正在向这种最坏的情况慢慢滑落。
  腐败问题是中国现今和未来的大问题,当局不可能不知道,因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存在的矛盾,往往都是由腐败而引起民众的愤怒,继而引起了民变,当民心思变,社会就会产生动荡,对整个体系来说就会带来的危险。中国民众虽说是世界顶善良的群体,他们是世界上最温驯的绵羊,然而不要忘了,再温驯的绵羊,它们也有忍耐的限度,一但超过这个度,就很有可能会进行反抗,这一点,中国当局是知道的很清楚,所以习李执政以来,便大刀阔斧对腐败进打击,想重整官场腐败之风!但中国的腐败之风,并非只是存在一天、二天,而是长期渗透,在短期之内想改变过来,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对习李王来说,反腐要打持久战,初期可能收到一些效果,但关键是他们的接班人还要把反腐持续下去,否则轰轰烈烈的反腐便会半路腰折!
  权力无人监督,权力者的寻租就无处不在。为因应腐败主体和腐败行为的新发展,准确适用法律打击腐败,最高法和最高检曾于2007年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出腐败的特征,准确描述属于一个时代的腐败现象,无疑是重要的。它可以让法制和司法因时而变、拾遗补缺,不致因法律的漏洞而让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但类似“集体腐败、家族腐败”这样的总结,只是描述现象,并未触及腐败的本质。这种腐败方式愈发明目张胆,危害巨大。不少专家认为,应建立健全并真正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以根治集体腐败和家族腐败,也是法治社会的底线。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 权力无人监督,权力者的寻租就无处不在。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我们就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能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开创历史伟业。
  只要贪腐官员,不管其退不退休,都当被严厉追究;只要你是贪官,就别想做漏网之鱼。做到这一点,即便艰危如山,也只有华山一条路。换言之,反腐败只有做到有腐必反、贪腐必究,直至天地干干净净,官员干干净净,人心干干净净,中国才可能有充满希望的未来,才能实现中国强梦想。
  警匪一家,你自认倒霉吧!  
  香坊公安分局成高子派出所通过制造冤假错案来谋取个人经济利益。我们种树百姓蒙受的不白之冤,因为公安司法腐败分子的存在,而迟迟得不到 立案查处,老百姓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有关部门久拖不决,导致百姓依法维权遥遥无期。要真正想查处此案,就必须从明显的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案件查起!香坊公安分局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有权就至高无上,滥权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老百姓深恶痛绝。根本见不得阳光的,成了哈尔滨市社会新闻中的特大奇闻。六年多艰难维权路:至今仍没有监督立案查处。我们种树人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继续评论报道这起特大绿化林木盗伐案件的真相。
  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情况,就是官员的集体性腐败。在一些案例中,整个领导班子卷入腐败;而在另一些案例中,上下级官员卷入腐败。大量的腐败都发生在“一把手”群体,也就是党的主要领导和其相关的官员。中国的腐败已经高度社会化,侵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要想根治腐败还是要靠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才行。要依靠全国公民的监督才行,实行阳光法案是第一步。
  贪官们的这个魅力来自于他们的权力!基辛格说过:“权力就是最好的春药”,并非虚言。“权钱交易神奇力量” 权力寻租的背后一定伴随着严重的犯罪贪腐问题。
  @yuanye2100   不作为、乱作为,从来都不是什么新闻,外行领导内行也不是什么个例,决策人,头脑发热,民众买单。
  深化网络问政需要“请人民监督,向人民报告”。在一个“人人都是通讯社、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网络问政、网络反腐已蔚然成风。民意的觉醒和电脑、手机终端的普及,让网络成为网民发表意见、监督政府的主渠道、大广场。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断言:“谁控制了网络,谁就拥有了世界”。面对网络这样一个难得的民意集聚地,如果不充分的占领并合理的加以引导利用,则必将被时代所淘汰。网络反腐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与体制内监督力量有效对接。无论网民们的声势多么大,也只能起到线索提供和舆论压力作用,最终仍然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介入才能进一步查清事实,追究责任。这些权力机构对于网络监督的态度、网络举报的响应度如何,往往发挥关键作用。现实中,每件网络举报腐败案件的查处,无一不是这种有效对接的结果。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将网络列入新的举报渠道,也正是要在制度上保证这种“对接”。
  说到“贪污渎职腐败”,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一定是贪污钱财、收受贿赂、包二奶、生活腐败,其实最大的“贪污腐败”是对渎职权力的贪腐,对民众权利的侵蚀。对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严刑峻法很可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超出法治范畴的运动式反腐本身可能滑落成另外一种更严重的腐败。不受限制的权力是一切渎职腐败之最,也是一切腐败之源。查一下全国各地的渎职腐败案件和“维稳事件”,背后都有渎职滥用权力、欺压百姓的血泪事实。
  顶起,一帮国家司法的蛀虫,穿戴人民公仆的外衣,行人民公敌之事,失去信仰,已经被金钱利益腐化,人民赋予的权利反而成为这些人欺压百姓的专权!
  法律作用在哪里?这些年来,法律让官员贪腐越来越放肆;法律让罪犯越来越大胆;法律让民众越来越缺乏安全感!违法者就是那么毫无法律畏惧无法无天?这到底是法律疲软还是法律失效呢?这到底是金钱作用还是权力作用?我们的法律还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公器吗?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离依法治国究竟有多远?
  楼主你在做梦。反腐是做给LM看的。你以为是新闻联播的社会啊。
  腐败现象的滋生乃至蔓延,已成为当代中国的一大痼疾,也是危及政权稳定和执政党长期执政的重大毒素,更重要的是,它令道德沦丧,人心扭曲,诚信缺失,社会对立加剧,奢靡文化盛行,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恒久的深切的损害。因此,长效解决腐败问题,特别是形成以廉洁为美、以廉洁为尚的优良社会风气,并非仅仅依靠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完善就能做到的,必须绵密设计,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既惩治贪官污吏,净化政治生态,又敦风化俗,消除腐败生长的土壤,使得官德民心俱为改善,以实现政治清明、维护公民利益的根本目标。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林木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毁灭绿色梦想,给砍树强盗允当“保护伞”导致一种集体的渎职沦丧,匪警一家,相互勾结,践踏了公平与正义,强盗犯罪和权力腐败制造的生态灾难!这也正是现在大案频发的主要原因,恳请中纪委领导依法监督查办冤假错案。
  我们种树人绝不会向强盗、犯罪和权力屈服,我们只会尊重事实、法律、和真理。成高子派出所香坊公安分局枉法裁判的背后无一不是金钱案、渎职案、腐败案,要真正想查处此案,就必须从明显的枉法裁判案件查起!这中间一定有隐情,不是警察洪延峰和刘维权所长受了犯罪分子的贿赂,便是香坊公安分局主管领导钱琦局长贪占了黑恶势力的便以,这是一笔最肮脏的交易。一些害群之马混入国家执法机构,为私心肆意非为、公然置法律与民意于不顾,看则是践踏民权、实则是公然轮奸国家宪法!那些贪赃枉法的社会败类,它们披着人的外衣,不干人事,专干祸国殃民的勾当。它们玷污的不仅是自身道德良心,而且践踏了神圣法律。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败坏的是党和国的形象!!!
  行政诉讼法实施23年来,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屡见不鲜的“民告官”难于上青天,“立案难”问题一直非常突出。有材料显示,2010年到2012年,有些省辖区内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率从未超过40%,有时受理率甚至达不到三分之一,有的地方甚至实行“不受理、不立案、不收材料”的“三不”政策。严重伤害了社会公正,也制造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实体裁判率低、老百姓胜诉率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低、老百姓服判息诉率低的“两高四低”现象。今年一次执法检查发现,在某一个省,2012年信访案件数量达36万余件,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只有不足6000件,大量行政纠纷最后涌入了信访,成为引发信访洪峰的重要原因。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大众舆论监督同样进入一个全新时代,而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全体人民的监督,监督者同样被监督。因此,在这种语境下,一方面需要从法律层面规范舆论监督,使之更加客观准确,不偏不倚,依法监督;一方面对执政者“阳光用权”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良好习惯,让舆论监督成为常态,“舆论监督”新概念,从此,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尤其是当社会进入网络媒体时代,舆论监督已成一股谁也挡不住的社会潮流。毫无疑问,这种潮流也大大助推了中央反腐进程。让百姓举报贪官的“个人行为”变为媒体不受任何干扰的正常曝光。如此,何愁监督难题不破?但愿这一时刻能及早到来。
  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领导钱琦局长和刘维权所长,无视法纪。主要表现在两个人身上,一个是地位很高的人,视法律为儿戏,视法律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将法律玩弄于自己的鼓掌之间。中国法律本来就很脆弱,就不是权力的对手。如果一个当权者,按着自己的意图曲解法律,越权制造“枉法裁判”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充当砍树强盗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涉黑涉恶的胆大妄为之徒,他们铤而走险,伤害他人,侵害财产,造成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和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为砍树强盗允当“保护伞”!正义与法律是如何变成权力和金钱下的傀儡?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上至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下至一些地方公安局领导、派出所所长频频“落马”,引发民众和舆论的高度关注。公安干警,这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队伍,却执法犯法,腐败高发,令人深思。除了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有多少“保护伞”?其他执法部门,哪个部门没有“黑恶保护伞”?有多少个官场允当砍树强盗犯罪份子的“黑恶保护伞”不除,一个个黑帮还会东山再起,国家法律何来遵义?社会何来公平正义?百姓何来安全感?党和政府如何在人民心中树立崇高形象?老百姓对执政党的认知很朴素,往往从身边发生的一切都判断一个政权的善恶。一万句“共产党好”的宣传教导,一万次“中国梦”的美好向往,往往被身边一个黑恶丑闻击碎。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打黑是司法部门的职责。但当下中国,黑恶势力相当猖獗,腐败窝案、黑恶窝案屡见不鲜,官场的黑恶文化和腐败风气一样蔓延。如果官匪一家、警匪一家,还如何打黑呢?官场上的“小强不死”,百姓何以相信?多年前,在“打黑风暴”中有上千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打掉,而无一名公职人员涉案,不要说老百姓不相信,到底抓了多少“保护伞”呢?为什么那些充当“保护伞”的官员今天下台,明天又能从问责的旋转门溜出去,换一个位置再当官呢?或者干脆“不管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呢?最让老百姓不能容忍的是,一个为官者不守法,徇私舞弊本应受到严惩,在判定有罪的情况下却依然逍遥法外,继续做官。是谁有这样大的能量摆平法律,摆平当地公检法?幕后黑手就是官场保护伞!
  从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盗伐案可以看出,香坊区公安局包庇罪犯, 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黑社会和恶官场本质其实相同。“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式的黑道竞击场没什么两样。保护伞坐镇官场为黑社会提供保护,黑社会身处黑道为保护伞效犬马之劳,随着黑社会在黑道上的生意越做越大,保护伞在官场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巩固。黑道上有什么层次的黑社会,官场上就必然有什么层次的保护伞。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什么影响恶劣的公共事件频出,民怨沸腾?一些地方权力部门允当强盗恶黑犯罪份子做派脱不了干系。不给予任何法外特权,不给任何闪避空间,那么中国反腐打黑依然路漫漫,要依靠全国公民的监督才行,实行阳光法案是第一步。
  “苍蝇“不除,民无宁日。近年来,与“大官”相比,“小官”往往因其“小”而在腐败中具有某种“比较优势”。“小官”之“小”,主要言其职务、级别、地位、身份不高。其实,有些“小官”往往处于管钱、管物等要害部门或关键岗位,极易发生权钱交易。因其“小”,又不易引起反腐机关重视,其腐败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长期失察,有关方面监管不力,忽视对权力监督,一旦认真查处,往往从“苍蝇”演变成“大老虎”案例时,中国的腐败已经高度社会化的集体腐败,侵入社会的各个角落,要想根治腐败还是要靠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才行,要依靠全国公民的监督才行。
  阳光滋长万物,让黑暗无所遁形,阳光拒绝发霉与腐朽,让公开、透明得行其道。个人权利得到尊重。检测你的幸福起码要感到手中扎实地握著自己的所得,个人的合法财产权、人权都要有所保障,自由自我。是社会的公平。当财富的蛋糕被一小撮人享用,收入分配不公祗会造就越来越多的穷人。当司法的天平向权力、财富倾斜,司法的不公就会让更多的人变弱势。如果不公仍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佔据,那么幸福就不复存在。我觉得我应该是幸福的人,因为能够尽自己所能去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也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更幸福的是自己知道了许多真相,我觉得不瞭解真相地生活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有条件挑战法律尊严和权威者往往是有来头的“特殊公民”。他们手中有权,背后有靠山,因为来头大,也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更不会放在心上。正是这些“特殊公民”让法律失去了应有尊严、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甚至变成废纸,被任意践踏。这类“特殊公民”在广大民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人们甚至因此失去对法律和依法治国的信心!
  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因为香坊公安分局钱琦局长越权制造“枉法裁判”渎职所造成的,问责在所难免。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对于这种违法官员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否则,人民群众会对依法治国彻底失去信心。人民群众通过人民大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如何能够管得住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而不需要依靠上级领导、中央领导的批示,还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下级等上级批示才能作为的现象真得改一改了。
  众所周知,腐败是一种瘟疫,人类已经无法把它控制在经济上有效率的范围之内。一旦容忍腐败,它就会侵蚀社会的肌体以至灵魂,瓦解公正和信任等基础价值理念。腐败的本质是公权力私用,目前阶段最常表现为权钱交易。而掌握权力的就是官僚集团,如果不设法驯服和规制官僚集团,无论实施什么政策,都无法避免小集团瓜分财富、多数人利益被剥夺的局面。
  而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该深刻反思哈尔滨市30万棵绿化树被砍伐、盗卖这起事件的严峻性,那就是我们的执法现状,在香坊公安分局执法部门,执法显然已经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而不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执法违法、执法谋利等等乱象如何得到治理,执法公正如何实现,执法公信力如何提升,是未来依法治国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实名举报深圳市自强不息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培锦公款包养情妇  以下就是许培锦频繁携各种女人入住深圳各大高级酒店并由公司报销的铁的证据。  2;金晖酒店(、 、、 、 、、) 。  3;宝利来国际大酒店(听说这个酒店嫖赌都有)(、 、 、、)。   4;东方雅典( )。  5; 深圳市五洲宾馆(,)。  6; 深圳市汉深宾馆(,)。  7;大梅沙京基海湾大酒店(,)   8;星河丽思卡尔顿()。
  看清楚:官:字,有俩个口,一个说人话,一个说鬼话。  
  依法治国的关键与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这并不是说法律的实施在社会成员间因不同群体而给出不同要求,而是说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难度所在,乃是权力与权力者的不驯服。如宪法学者韩大元所言,“宪法权威就是宪法得到全社会普遍的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一种理念、文化与力量,表现为宪法至上,所有的公权力、国家活动都要受宪法的约束”,这样明确且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治精义,具体到实施阶段,却可能面临这样那样再现实不过的困窘。
  必须完善宪法实施机制,让宪法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对保障公民权利、监督国家权力发挥有效作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然重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明确那些严重违法乱纪,严重以权谋私,认识上的不同意见和失误区别开来。当下说到一些党员和党和人民产生了对抗性的矛盾,其中触犯国法的,还要依法处理时,这种对抗性的矛盾就是敌我矛盾,这些人就是党和国家敌人,必须得到彻底的根治和消除,才能实践中国梦复兴伟大理想。
  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权力案、逼供信,时有发生。中国法律不能谓之少,但真正能够落实的不多。《森林法》《水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等,在落实上大打折扣。其实,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就是偏袒了违法的一方,就是压制了正义的一方,就是和黑社会沆瀣一气,就是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就是对政府和人民打耳光。这种变态的循环,无论如何都不能给老百姓一个安全的法制环境。我们的法制不能建立在权力的沙滩上,更不能建立在个人的好恶上,因为,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是公平正义。反腐只是开始,清理收拾好贪官们留下的烂摊子,改变贪官制造的畸形政治生态,打破“择劣汰优”的政治和市场黑箱,才是治疗拯救官场贪腐文化的关键。反腐要有始有终拨乱翻正,使渎职违法者受者得到应有严惩。使枉法裁判和冤假错案得到全面公正彻底的解决,才能实现中国复兴伟大梦想。
  “网络反腐”,应当作国家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网络爆光媒体反腐的力量功不可没!网络反腐风暴的威力将会继续增强。学会善待网络反腐,有效利用网络反腐。新闻网络媒体曝光堪称“经典”在网络时代不再孤独。
  哈尔滨市执法公安官员为了中饱私囊捞取好处与砍树强盗狼狈为奸,“徇私枉法、严重渎职”草菅30万棵绿化树生命,越权制造“枉法裁判”践踏正义和法律,为谋取私利而使用国家公器对百姓残暴侵害。谁来管管??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执政党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判断与衡量法治与宪法实施的标尺,在于确立对违反、破坏法治的行为的制度化惩处,对继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机构与个人,开列并追究明确的法律责任。“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里的“追究”,需要做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权大于法”富翁移民,裸官之巨,拜金盛行,两极分化之最,这些问题为何得不到关注与解决?想想学生时代我们是如何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拜金享乐主义嗤之以鼻,然而,风 水轮流转,如今的现实状况无不是逼迫我们狠狠地扇自己一大耳光!媒体舆论监督,为何对此表现得如此默然和漠然?缘由不言而明。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安局立案程序 的文章

 

随机推荐